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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    时间: 2009-4-6 09:39
标题: 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区、市)教研室,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学校艺术教育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我国普通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协调发展,《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和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和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 “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寄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2.“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2009年2月16日
七星瓢虫少儿美术
附件1:

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评论文主要围绕“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的学校艺术教育”这一主题,对基础音乐、美术教育和高等音乐、美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文章文体不限(议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叙事、案例等)。

二、评选要求

   1.凡以往未参加各类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论文分中小学组、高校组进行评选,论文组别按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划分。幼儿园教师以及各级音乐、美术教研员等属中小学组。
   3.一人只能有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4.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5.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或曾获得过奖励的论文,请注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不能参评)
6.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办法

   1.中小学组参评论文原则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室或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评选后集中报送,高校组由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2.参评论文一式5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填写《论文评选申报表》一份。论文打印稿上不得写作者单位及姓名。
   3.音乐教育论文寄《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美术教育论文寄《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论文”字样。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522室,邮编:100010,收件人:林珊珊,电话:(010)59757229。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收件人:赵蓉,电话:(025)83598207。
   4.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1.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
2.奖项分一、二、三等奖。
3.获奖论文作者发给获奖证书,获奖结果通知各省市相关部门,并在《中国音乐教育》和《中国美术教育》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文章择优刊登。


附件2:
2009年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样表)
(本行组委会填写)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以下作者填写)
论文题目
第一作者  身份证号  职称、职务  民族
第二作者  身份证号  职称、职务  民族
所在单位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参加组别 □ 中小学组                  □高校组
论文撰写时间
曾在何处发表
本文曾获何种奖励
附言
(本表自行复制有效。)

作者: 遥看天河    时间: 2009-4-13 20:00
已经准备了一篇,也装订好了,准备寄出,试试运气!
作者: 王景    时间: 2009-4-19 17:25
已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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