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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知识分子”思潮简论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0-1-20 08:10
标题: “公共知识分子”思潮简论
“公共知识分子”思潮简论□ 邓雪琳 《理论观察》 2009年第02期

  在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思想解放运动和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热”中,涌现了一批社会知名度极高、拥有大量公众读者的公共知识分子。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随着市场社会的出现和国外局势的变化,知识界内部发生了严重的思想分歧。90年代末,一个统一的公共知识界荡然无存,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西方的“公共知识分子”缺失现象在中国开始重演。传统的公共知识分子死亡了。但是,知识分子凭借知识分子所特有的批判反思精神,重构公共知识分子成为可能。
  
  三、理性应对“公共知识分子”思潮
  
  (一)“公共知识分子”思潮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必然产物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掀起了政府改革运动,即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运动主要涉及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转变,重视公民参与管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开展,必然会带来政府职能的缩小和公共领域的扩大,必然会激发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关注社会,针砭时弊,促进社会改良的公共知识分子声音应运而生。于是就有了1987年美国哲学家雅各比在《最后的知识分子》一书中最早提出的“公共知识分子”概念:立足专业,放眼天下,用自己的言行和创作参与社会运转,并呼吁富有社会责任感,勇于充当引路人。越来越多的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开展。必然会带来公共领域的扩大及公共知识分子的出现。公共知识分子会借助显性的和潜在的公共领域,适时地用普世性价值标准来衡量执政党的治国理政实践,从而以批判的方式间接甚至直接地对社会现实施加影响。因为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开放和民主的治理理念,必然会带来公共领域的增多和扩大。伴随着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最适合公共知识分子生存的公民社会及公共领域的出现,就不可避免的 出现公共知识分子思潮。
  
  (二)“公共知识分子”并非“独立”的阶层
  德国社会学家曼海姆认为,公共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的共同特点不在利益,而在他们所受的教育,而教育则使本来来自不同阶层的人超越了本阶级的利益,从而也超越了本阶级的局限,成为不依附于任何阶级利益的漂浮群体。显然,这种观点是认为公共知识分子是“漂浮群体”,“不属于任何集团和阶级”。
  其实,这种观点主要是从人格精神方面对公共知识分子的一种描述,而不是从个体生存方面考虑。“公共知识分子”不可能成为“独立”的群体,因为公共知识分子也是鲜活的人,他们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人性中必然有世俗的一面。在实践中,人们发现,理想中的公共知识分子的“独立”的德行与现实中的公共知识分子存在着一些差距。很少,能在知识分子个体身上实现完全重叠。
  马克思主义认为,知识分子从来不是独立的阶级,而是脑力劳动者构成的社会阶层。公共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一部分,是一个社会阶层。公共知识分子本身就带有很强的政治倾向,他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从属于一种立场、一个群体和一个目标。这是由公共知识分子经济地位上依附性所决定的。公共知识分子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而存在,而只能依附于别的阶级。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知识分子必然依附于当时的统治阶级并为其服务。例如在奴隶社会为奴隶主服务,在封建社会为地主阶级服务,在资本主义社会为资产阶级服务。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知识分子应为无产阶级服务,并依附于无产阶级。作为知识分子一部分的公共知识分子则应依附于无产阶级,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辩证应对“公共知识分子”思潮
  从以上分析可知,“公共知识分子”思潮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必然产物,是被现代国家普遍论定为检查现实统治是否民主的一个标准。同时,公共知识分子的偏激性、批判性、独立性、必然会与当下人们的社会实践产生一定的摩擦和碰撞,有时甚至会因为执政机构的处置不当而使其走向对立面,从而最终变为国家发展的阻力。对于作为追求先进性的执政主体来说,应对公共知识分子问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始终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
  当今中国知识分子应当以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从更实际的层面把追求公平、正义、公正作为最崇高的社会责任,追求真、善、美。知识分子心中的理想应不再仅仅局限于以意识形态立场作是非判断,而要关注于追求人类共同文明成果及具有普世价值的东西。从我们党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提出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把2007年定为“民生年”的实践活动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已越来越明确地强化和突出人类一些普遍追求的价值准则,如公平、正义、和谐、友善、稳定、和平、安康,等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已和知识分子心中的理想实现了某种程度的融合。因此,公共知识分子不但要“以放大镜看社会”,而且要自觉地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判。坚持凡是有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一定要坚持,反之,一定要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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