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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作行为情感动力论略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0-3-10 14:31
标题: 写作行为情感动力论略
写作行为情感动力论略
赵兴葆1
王 艳
2
(1、胜利油田师专中文系
山东
东营
257097
2、胜利油田师专教育系
山东
东营
257097)


要:


写作行为有理性和情感两个动力因素,我们认为“愤”是写作行为的原动力,因之有积极的人文性和充足的物理性。在分析其构成要素动力性的同时,我们强调“愤”的人文性是物理性的母体,物理性只是人文性的表征。写者只有将理性动力具体落实到情感动力中去,不断涵养、提高写作情感的人文性,才能创作出优秀作品,并保持充沛持久的写作动力。


关键词:

写作行为
情感动力

人文性
物理性


广义上讲,任何一种艺术行为都可以看作是写作。但作为写作学研究对象的写作行为,又有着其特定的内在规定性。从本体论上看,写作行为是“人类运用书面语言文字创生生命生存秩序的建筑的行为、活动”。[1](p67)同时,这个建筑行为本身也是主体一种生存方式,安居方式,所谓“我写故我在”。[1](p68)写作成了规定人类存在本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我想,这是因为写作是一种文化行为,失去了写作也就是失去了文化,失去了文化也就失去了人的存在。这个强大的、伴随人类始终的持久的写作行为必有一个强大而持久的动力,那么这个动力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写作行为的动力来源有两个:一个就是人对写作行为的理性认识。既然对于生命主体而言,写作是出于一种存在与否或曰生死的必要,那么自然地他就获得了一种由强大的外在压力转化而来的内在动力。人们觉得只有写作行为是人追求、实现秩序化的途径和手段。因为写者感到外在世界“存在荒谬,存在混乱,存在虚假,存在丑恶,存在伪善,他看不惯这种无序和混乱,也忍受不了这种无序和混乱给他带来的恐慌、恐惧和对生命的威胁。”[1](p90)于是,“人类企图建造另外的理想世界(秩序)来取代,使心理上获得平衡与宁静、安全。”[1](p70)所以马正平先生认为,创生秩序的欲望与渴求是写作行为的终极动力。但是,这种创生秩序的渴求又是哪儿来的呢?我想,那是无序、紊乱、无常的现实生活带给人的忧虑和畏惧、反感的情绪使然。故此,写作行为的终极动力来源应是另一个,即人从变动不居的现实生活中所获得的情感体验。显然,情感是人类一切行为活动的原动力,理所当然也应是写作行为的原动力。但人类的情感体验是多方面的,是不是每一种情感都能成为写作行为的动力呢?回答是否定的。比如,人的科学、宗教、道德体验,人的日常生活体验等等,它们往往或是不够生动、或是不够深刻,或是“简单地外化为悲切、叹息、愤慨和忧乐,只是属于一般的情感因素”,故而也“不能成为诗人、作家、艺术家审美的内驱力”[2](p61)。如上所述,只有当无序和混乱给人带来的恐慌、恐惧和对生命的威胁积聚到无法令人忍受之时,这些情感才会成为写作行为的直接动力。
《论傣族诗歌》:“我们傣族的祖先……有时回遭到虎咬熊抓,野猪闯,毒蛇咬,受难者就会发出寒心的呻吟哭喊:‘疼啊疼!’‘苦啊苦!’……也有顺利的时候,打死了老虎或马鹿,大家就高高兴兴,笑啊笑,跳啊跳的,不住的喊叫:‘真得的多啊,够我们饱饱吃,啾!啾!啾!’有时为了抬老虎或抬树,为了出力,大家一起喊:‘嘿呦!嘿呦!优!’”[3](p22)《淮南子》上也类似的描述有:“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4](p11)但是这些“疼啊疼”派、“啾啾啾”派、“嘿呦嘿呦”派、“邪许”派、还有鲁迅所说的“杭育杭育”派所产生的并不就是真正的诗歌。因而,此中情感也就不是写作真正的原动力。因为这里没有写作行为的存在,它们只是人当下本能的反应或只具简单协和劳动力的作用。并无有足够的力量,也无有足够的长度,引人到“超本能的境界”、“超现在的境界”[5](p172)我们再看公认的中国最早的劳动歌谣《弹歌》的产生:“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弹起于古之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宍!’”[6](p43)且不管这段本事中有无后世观念的掺入和附会,我们看到这个作歌行为和《弹歌》本身已经构筑起了一个饱满的超越现实真境以上的意境,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或愉悦、或悲壮、或虔诚的情绪,也仿佛能看到先民伐竹作弓、人奔兽走的情景。因之,可以说这是一首真正意义上的诗歌。我们再从中抽出一个基本句式,以探求写作行为真正的动力之源。即“不忍……故作……”也就是说创作《弹歌》的这个写作行为是源自于人内心“不忍”的情感,许是他人或是自己的不幸、饥饿造成了他内心的隐忧,直至这种隐忧积聚到令之不忍的地步,才发而为歌或以祈祷、或以逃遁、或以安慰。
苏珊·朗格说:“一个艺术家表现的是情感,但并不是像一个大发牢骚的政治家或是像一个正在大哭或大笑的儿童所表现出来的情感。……艺术家表现的决不只是他自己的真实情感,而且是他认识到的人类的情感。……它(艺术品)所表现的是语言无法表达的东西——意识本身的逻辑。”[7](p25)在我们看来,这种在艺术品中所表现出来的以个别性、生动性的面貌出现的意识本身的逻辑正是这种情感运动。它推动着想象的扩大并且和想象一起“涵盖和聚合某种人类的普遍精神”,同时促出并升华直觉、顿悟使之转化为深刻的内在生命体验,直至使之达到相当复杂相当集中的程度,中国古人把此时此刻这种状态下的这团体验名之曰“志”,正是这个“志”最终突破心扉,流泻出诗性智慧的文字。《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就是说,诗只是写作行为即“志之所之”的果实。作者,兴也,起也,动也;写者,泻也,之也,渲也。写作是情的萌发、运动和蓄积,是“志”的诞生、突破和宣泄。在人的心中,我们就叫它作“志”,用语言表达出来我们就称之为“诗”。《诗大序》又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8](p49)这不仅表示情感是人类一切艺术行为的原动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暗示出这并不是一般普通的情感:作为写作行为动力的情感显然在物理性上必是强烈的、指向人心外部的、有足够的密度和长度的和能够促使“志”的形成的;同时,更是具有人文性的,也即它不只是写者“自己的真实情感,而且是他认识到的人类的情感。”就像《弹歌》写者的隐忧是一种人类的普遍精神。否则,写作行为就无法展开。
从操作性角度上看,写作是一种展开性行为。所谓展开,“就是由写作者企图向读者表达心知肚明的基本语义、话语的主旨、句旨向功能性语义(能实现写作功能、征服读者的语义、言说语句)转化的过程”,[1](p65)即“外化”、“物化”、“文辞化”的过程。“诗以足志,文以足言”的“足”,“辞达而已矣”的“达”,也就是充分充足充沛的言说、解构什么或者建构什么。这种促使写作行为展开的情感,中国古人名之曰“愤”。
愤和志是不同的。可以说,志是诗的内心化状态,是相对静止又绝对运动的“愤发”的果实。因为,写作是一种赋形思维,“单纯的情感的发泄不可能成为美的艺术,只有当艺术家意识到了他的情感所包含的深刻的理性内容,并把他的情感对象化、客观化、具现为情理交融的艺术形象的时候,这才有美的艺术的产生。”[9](p364)“志”正是这个过程的阶段性成果。如前所述,愤作为情感动力推动想象运动、扩展,同时比附、生化形象、概念为意象、言辞等符号性东西,直至它们融合、积聚到将破未破的状态。这就是“志”。志,既包涵愤的情感性元素,又有因愤而起的符号性元素,还包涵二者氤氲、交和而成的意象元素。而愤主要是一种赋形动力情感。
愤是一种运动着的积聚状态下的情感。因“必有其质”,故“乃为之文”;因“有充于内”,故“而成像于外”。写作行为是 “不得已”的情抒、愤发。正如《淮南鸿烈·齐俗训》所说:“且喜怒哀乐,有感而自然者也。故哭发之于口,涕出之于目,此皆愤于中而形于外者也。譬若水之下流,烟之上寻也,夫有孰推之者?”又《汜论训》中说“及至韩蛾、秦青、薛谈之讴,侯同、曼声之歌,愤于志,发于内,盈而发音,则莫不比比于律,而和于人心。”[9](p449)在这里我们看到先贤已经将愤作为艺术创作的根本动力,所谓“愤于中而形于外”、“愤于志,发于内,盈而发音”等等,并强调了它充足的物理性对艺术行为展开的必要作用。
杨广敏先生说:“正因愤是一种有足够密度与长度的情感,所以,它极为适宜作为文的表达对象,也就是说这种情感能够满足文自身的根本要求,而其他情感样式却很难满足这一要求。”[10](p101)比如,快乐是种来去匆匆且不具破坏力的肯定性情感,它在“内部构成上无深浅层次的区分,在存在形态上也是极为单调的。它无所谓密度,只有浓度;也无所谓长度,只有速度,这种情绪显然不利于文‘贵曲贵杂’的要求”,“不具备破坏力,也就不具备建设力” 自然“缺乏一种构筑作品的持久冲动”〔10〕(p102)他是从文章学的角度分析的,但我想从写作动力学的角度理解也是行得通的。“愤作为一种感情,它是在存在形态上被封闭在心中而又顽强地指向外部的情绪;在性质上,它是一种否定性的情绪。”[10](p101)它又激烈纷乱如金圣叹所言:“如径斯曲,如夜斯黑,如绪斯多,如蘖斯苦,如痛斯忍,如病斯讳。”[11](p16)正因为愤有着充足的物理性和相当程度的复杂性,才能使人产生强烈持久的冲动并推动写作这种“灵魂最深沉和最多样化的运动” [12](p189)的展开。所以说,写作行为的原动力是愤而非其它情感。
我们在注意到“愤”的物理性的同时,更应当看到作为写作行为动力的愤的“人文性”,正是它给作品赋值,给作品魅力。这个人文性,起于主体生命周流寰宇仰观俯察视通千古亲和自然的博大的天地胸襟;起于主体生命对现实正文化负值强烈的怨刺批判精神;而终成于生存的大苦闷、人生的大矛盾和对人类普遍命运深沉的忧患意识。
李贽《杂说》:“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蓄极积久,势不可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13](p231-232)金圣叹《西厢记批语》:“彼岂不悟此一书中,所撰为古人名色,……皆是我一人心头口头,吞之不能,吐之不可,搔爬无极,醉梦恐漏,而至是终竟不得已,而忽然巧借古人之事,以自传道其胸中若干日月以来,七曲八曲之委折乎。”[11](p16)刘勰《文心雕龙》:“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14](p538)司马迁更强调说:“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究里,演《周易》;仲尼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15](p3300)清人李渔也说:“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总无一刻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藉以舒,愠为之解,且尝僭作两间最乐之人” [16](p43)这里这些“垒块”、“委折”、“思愤”、“郁结”、 “郁藉”正是 “志”的代名词,愤作、愤发的果实。他们不但都强调了写作行为的自然生长性,强调了愤的动力性。同时,也更表明了愤的人文性正是来源于主体生命的各种忧患 ,而忧患则生于现实生活的困厄与悖逆——肉体的磨难、残疾乃至种种生理需要的缺失以及由此而致的精神的迷失、沉沦与绝望。中国古人把人的这种灵、肉的迷失与委顿名之曰“穷”或“穷愁”。要之,穷愁复合而生忧患,忧患集结而为愤志,愤志发抒而成诗文。主体生命拒绝再去参与当下的现实生活,而退居到写作中去。但因愤“一方面是具有强烈的突破力的情感,使人产生了表达、宣泄的冲动;一方面又是具有破坏力的否定性情绪,而这种否定是以肯定为前提的,同时,又以重新肯定为指归。”[10](p101)因而,这种拒绝虽是对直接功利性的否定,却往往以对某种符合人性理想的肯定赞美为前提和指归,恰是产生更高文化价值的先决条件。所以,我们不应把写作行为看作单是现实失败个体逃遁的路途、救赎的绳索。而更应将之看作是一种文化分工,是写者为文化群体生命存在发展所做的必需的反观与前瞻,它对于现实存在的超拔性和对群体灵魂的解放与提升“并非意味着对现实世界的排斥,相反,是以长远的功利观念和参与心态,去重新把握世界。”[2](p7)杨匡汉诗学心裁古今中外,难以数记的传达着“天问”与“离骚”的篇什,不正是人类渴求认识自然社会,超越自我凡俗,上达自由之境,不断奋进上征的足迹吗?中国古人讲人是天地之心,写作是代天地立言。这也正是愤之所以具有崇高人文价值的先天基因,同时,也是发愤之作禀赋崇高价值和持久魅力的先天基因。
宋人张耒《送秦观从苏杭州为学序》:“世之文章,多出于穷人;故后之为文者,喜为穷人之词。”[11](p149)钱钟书先生更明确地总结道:“苦痛比快乐更能产生诗歌,好诗主要是不愉快,烦恼或穷愁的表现和发泄。这个意见在中国古代不但是诗文理论的常识,而且成为写作实践里的套板。”[11](p149)
现实中的屈原可以说是穷极之人,“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 “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15]史记卷八十四他司马迁是说屈原把《诗经》的怨刺精神传统发扬光大了——既好色又怨诽。虽则一个温柔敦厚,一个亢爽直率,不同的只是表情之法,而推动他们写作行为的情感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怨愤。愤怒出诗人,从诗经时代起,诗人们就开始发愤而作,抒发心底的哀怨与不满。屈原不但发展了孔子“诗可以怨”的观点,而且提出了“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18](p126)的写作动力论主张。就是说写作不是用来歌功颂德的,那样会使自己陷于忧困,他总是按压不住要抒发内心的愤懑。写作行为当下的本质就是愤发,就是志之;写作行为当下的目的就是发愤,就是言志。要怨刺,非美颂。如此才能解构现实世界的荒谬、伪善、黑暗、混乱,建构符合历史必然要求的真纯、美善、光明、秩序的理想家园,使委顿的灵魂觅得栖所,迷失的人性奔返故乡,异化的心灵回归正途,枯竭的生命重新丰盈。从而实现写作行为创生生命生存自由秩序,使人诗意栖居的终极目的。
由此可见,作为写作行为动力名之曰“愤”的情感,不仅有着充足的物理性,即足够的密度、长度和强度,而且更有着积极的人文性,是人文性与物理性的天作之合。人文性是物理性的母体,物理性是人文性的表征。主体生命的忧患意识越是深沉,天地胸襟越是博大,怨刺批判精神越是强烈,也即愤的人文性越是积极,那么其物理性就越是满足,写作行为就越是能够充分的展开,其所诞生的作品就越是有价值、越是有意义、越是有魅力。
最后,我们认为,深入认识写作行为的情感动力——愤,有极其重要的写作指导意义。写作行为的理性动力因素总是抽象、空疏的,只有将之具体落实到情感动力因素中去且化为其人文性的构成,才能显现它的力量。而对于愤,我们在认识其物理性构成的同时,更应强调它积极人文性。总之,清楚地认识写作行为创生生命生存自由秩序的崇高性和严肃性。同时,积极地在文化哲学上对现实生活保持反动姿态,自我圣化,以天地胸襟直视荒谬、苦难的现实存在,先忧后乐,不断提高 “内愤”的人文价值。如此,才能创作出优秀作品,并保持充沛持久的写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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