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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时代孩子怎样长大?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4-26 14:00
标题: 网络时代孩子怎样长大?
袁新文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过去常说,人生天地间;如今却是,人活网络里。利用网络、依赖网络、享受网络已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特别是对于骨骼和心智正在发育的孩子们,网络有时就像伤害白雪公主的毒苹果。网络时代,孩子该怎样长大?对此,大人们该怎样回答?
  
  【事件回放】文化部官员近日表示,我国将清理和规范动漫产业基地和动漫会展活动。目前我国动漫基地和会展过多过滥、一哄而上、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比较突出,妨碍了动漫产业健康发展。
  【点评】“孙悟空为什么打不过奥特曼?”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有年头了。不是孙大圣功夫不行,而是说作为一个动漫形象,奥特曼为什么能在中国孩子中有那么大市场?居然形成了产业链?中国的幼儿,有的还不知道北京,居然先知道东京。原来是常看奥特曼的缘故。
  客观地说,从内容到形式、从格调到水平,对于动漫奥特曼实在不敢恭维。可是,网络时代,我们的动漫业为什么不能创造一个赢得孩子的艺术形象,把奥特曼请出去呢?一哄而上、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背后,缺少的恐怕是对文化的责任和担当。为中国动漫进一言:多为孩子的成长想想,别总惦着家长的钱包。
  
  【事件回放】近日,一位焦急的母亲在网上发帖求助,困惑和担忧的是时下正在90后女孩中很流行的一款“后宫游戏”:读初二的女儿时不时会问她一些古代文学问题,并尝试写一些小诗,妈妈以为这是女儿潜心学习古典文学的良好表现,原来女儿是为了在游戏中从“贵人”升级做“妃子”!
  【点评】网络游戏像磁场,不少成年人都难挡其诱惑,何况是孩子呢!网游容易误导孩子,甚至形成网瘾。于是,不少大人“谈网色变”,对网游甚至对网络“妖魔化”,企图让孩子拒网络于千里之外。
  可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中日韩美四国高中生学习意识与状况比较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学生在学习中对电脑的使用率远低于其他三国。学生阶段疏远网络、回避网络,缺乏对网络信息处理能力的培养,可能导致我们的孩子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落伍。怎样让网络成为孩子成长的助力而非阻力?这的确令人深思。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4-26 15:47
孙云晓:未成年人上网应有法律保护  作者:孙云晓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副会长。
  ●在信息社会中,互联网的确给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互联网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未成年人在这样一个新媒体的环境下容易遭受伤害,诸如网络沉迷、网络暴力色情信息污染等。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关键在于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权利保护的最有力手段。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社会问题的严重性,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空间。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危险。今年“世界电信日”的主题就定为“保障儿童网上安全”,可见让青少年远离网络伤害已引起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在信息社会中,互联网的确给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互联网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未成年人在这样一个新媒体的环境下容易遭受伤害,诸如网络沉迷、网络暴力色情信息污染等。
  从去年5月开始,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了“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调查显示,色情和暴力信息成为青少年遭受网络伤害的两大因素。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14.49%的青少年因为相信了网上的虚假信息而造成财物或身心的伤害。根据公安部2007年4月公布的信息显示,青少年因为沉湎于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实施诈骗、强奸、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的比例较高,据初步统计,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当中,有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由此可见,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远离网络伤害,急需引起教育者的重视。
  在我国,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关于“疏”的措施主要包括:开设适宜未成年人的“绿色网吧”,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等。关于“堵”的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在中小学校园附近设置营业性网吧;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
  然而,由于我国的网络立法不完善,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并不到位。首先,我国关于网络的立法存在着层次低、范围窄问题。我国现行的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部门规章,调整范围受到限制,出现了网络问题处理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其次,我国关于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关于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的规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现行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再其次,我国没有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国际上,很多国家早就意识到通过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在美国,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联邦法律主要有3个,即《儿童在线保护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这3部法律规定了商业组织、家庭、学校等在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研制屏蔽性软件,要求学校、图书馆、网吧安装屏蔽性工具;设立与成年人分开的专门的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对不良信息网站的严格管理,成人网站设定身份认证制度等。在日本,今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保证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环境的整顿法》,对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行业管理协会、电信服务商、过滤软件开发商、网络内容服务商、民间团体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等在保障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方面的义务做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推广和不断升级过滤软件,以确保青少年的上网安全。为了在青少年中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韩国相关部门在小学、初中的德育教科书和高中的市民伦理、电脑等教科书中增添了有关网络伦理的内容。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关键在于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权利保护的最有力手段。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社会问题的严重性,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空间。
  当前,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具有可行性。首先,通过网络管理的立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我们具有了丰富的有关网络管理的立法经验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经验,这为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奠定了基础。其次,国外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既成立法经验,可以为我们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提供良好的借鉴。因此,我国可以在法的移植的思维下,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本土化的框架内,总结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
  拟制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的合法权益和防止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合理地使用网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立信息分级技术和过滤技术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作用;明确界定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浏览的信息范围;确立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确立网络服务提供商、信息内容提供者、运营商等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中国教育报》2009年7月20日第2版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4-26 15:55
青少年网络成瘾及相关物质因素的浅析 作者:刘贞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刘贞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普及,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认为,网络成瘾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也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心理危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不仅有精神层面的原因,还有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原因。本文着重从物质层面的角度来分析导致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并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相应对策,以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青少年  网络成瘾  物质因素  对策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使人们进入了崭新的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突破了时空限制和社会限制,为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与此同时,也导致一些用户无节制地使用网络,影响其生活、学习和工作,损害其身心健康。这种现象最先引起美国心理学家的关注,并将其命名为"网络成瘾"。当前在我国,网民以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居多。由于整天痴迷于网络,很多学生荒废了学业,影响了身心健康和人际交往,个别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都折射出青少年网络成瘾日益明显的现实。网络成瘾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异常心理现象。因处于网络成瘾中的青少年又是特殊的心理弱势群体,因此认真研究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及深层原因,积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于我们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考察:网络成瘾问题
  (一)网络成瘾人员构成现状
  互联网的出现及使用使人类进入了崭新的信息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迅猛发展,并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网民人数也在飞速增加。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2009年7月发布的第二十四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 ,截止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人。较2008年年底增长13.4%,上网普及率达到25.5%。其中青少年网民规模最大,达到1.75亿人,较2008年年底增长5%。目前这一人群在总体网民中占51.8%。网民中学生所占比例最多,达到了31.7%。网民普及率呈偏态分布,其中10-29岁上的分布更为集中。学历越高,网民普及率越高。由此可见,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在校大学生是网络用户中所占比例最大的群体。
  (二)青少年网络成瘾现状
  报告显示,目前有16.4%的网民表示一天不上网就感觉难受,也有17.4%的网民觉得与社会现实社会相比,更愿意待在网上,平均每6个网民中有1个有上网成瘾的倾向。据华东某高校对237名退学试读和留级生的考查,有80.96%的学生因迷恋网络而无法完成学业的 ;上海某大学退学、试读或转学的205名学生中,有1/3的学生无法通过考试也与无节制上网有关 。作为网络用户构成主体的青少年正处在人生发展的转型阶段,是个体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期,但也是人生最为脆弱和危险的时期。青少年的网络成瘾问题就显得特别严重,亟待解决。
  (三)网络成瘾的症状与成瘾类型
  网络成瘾者在症状表现上,主要表现为一种不由自主的强迫性使用网络的行为。他们对上网的时间不能有效控制,并随着上网带来的满足感的强化而更变本加厉,在网上花费的时间更长。在初期患者主要是精神上依赖网络,渴望上网,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在心理上产生极度的不适感,表现为情绪低落、心情烦躁、焦虑、抑郁等。后期发展为躯体上依赖网络,如果上网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在身体上产生极度的不适感,表现为头晕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患者在精神和身体双重不适的影响下,情绪低沉,不思进取,整日沉迷于网络中不能自拔。因此对患者的学习、工作、家庭生活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成瘾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包含了大量的行为问题和冲突控制问题。Young(1999)根据其研究结果,把网络成瘾分成了五类 ,这一分类方法被其他学者所采用和使用。这五种类型为: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强迫成瘾、信息超载、计算机成瘾。
  网络成瘾使青少年及其家庭、学校和社会付出了程度不同的代价。我们必须反思其原因何在。目前关于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报道和研究很多,但对于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分析大部分是从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方面分析的,主要是从青少年的个体心理特征来分析的。而心理危机的出现有其赖以产生的基础,当然这种基础包括物质层面因素和精神层面因素。鉴于从精神层面分析的研究已很多,笔者着将着重从物质层面来分析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
  二、原因反思:物质层面因素是网络成瘾产生的根本原因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应。一定的社会意识都有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到青年黑格尔派与老年黑格尔派的论战时,就强调过社会物质条件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青年黑格尔对老年黑格尔的批判不够彻底,说"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既然他们仅仅反对现存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的世界 "。在归咎青年黑格尔派批判不彻底的原因时,马克思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与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 "。毕竟每个人都是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息息相关。因而,我们要高度重视社会的物质层面因素在社会意识中所起的作用。
  (一)反思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网络生产生活自身具有成瘾特质
  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取得了日新月异的成果。作为高科技产物的网络也迅速普及。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尤其是网络生产生活自身具有成瘾特质,容易使人们产生依赖心理,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
  网络的匿名性特质可以使使用者的身份、性别、社会地位等现实生活中的个人特征都褪去,任何有现实性、历史性的东西在网络的世界中都被剥离了。网络去除了所有的识别标志,使交流主体变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使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角色扮演的不好者或不够成功者在网络中得到满足。此外,网络的去抑制性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安全的进行宣泄的场地。在我们使用它时,可以把过去种种受到压抑的个性自由的宣泄出来,能满足人们交往、归属和尊重等基本需要。这样网络就变成了一个社交的安全场所,网络有利于人们心灵的交流和自身人格的完善。
  网络生产生活在满足人们某些需要的同时,由于缺乏各种规范的束缚和限制,个性的过度膨胀和情感的过度宣泄,容易使交往主体产生强烈的依赖感,尤其是当主体缺乏一定的道德自律和自我选择与判断时,很容易沉溺网络生活。
  社会人的真实本身在超现实中陷落,而且真实与想象之间的矛盾亦被消解。互联网上的"网络游戏"既是明证,无论是在战争类游戏中作为将帅指挥"千军万马",还是在生活类游戏中"娶妻生子",游戏者们都栖息在一个虚拟现实的世界内,网络终端之外的真实被侵蚀了。真实与想象混淆起来,会导致网络使用者的角色冲突。现实自我与网络自我之间的偏差,使交往主体忽视受束缚的现实生活,追求随心所欲的网络生活。但这会导致现实与虚拟的矛盾加剧,使生活陷入恶性循环,容易使交往主体成瘾。
  另一方面,交往工具化。科技的进步使人的独立能力越来越强,"虚拟交往"的实现使交友非常便利快捷,但如果过度依赖网络交往,则会忽视日常的社会交往。在网络生活中,交往肉身的缺席容易导致交往中对他人和自己的工具化态度。使交往主体把交往本身当作手段,而非目的,为交往而交往。有深度的交往,面对面的交往越来越少,人们在越来越多的"交往快餐"中感受到更深的冷漠、孤独和无聊。因孤独、无聊而上网,上后却更加的孤独无聊。另外,人与机器的过度亲近,为交往而交往,消解了亲情、友情和爱情,把人与人的交往变成机器与机器的传输,使人们对生活失去鲜活的感受力,从而使交往主体逃避现实,沉迷于网络中追求理想生活。
  (二)反思环境:社会环境中精神家园的失落和教育环节中人文关怀的欠缺
  视角一:社会压力大,精神危机不断加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不断加剧,人际关系日益复杂,思维需要急剧转型,这些都加剧了人们的心理负荷,容易使人失去安全感,产生不稳定感,陷入压抑、焦虑和不安之中,生活变得茫然,无所适从。现代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精神危机。人们遇到烦恼便"泡"在网上,上网确实能够起到暂时逃避现实,减轻压力之效果。但久而久之会成为习惯,网络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人们逃避现实或追求超现实的工具。
  视角二:父母缺席,家庭温情教育不断淡化
  家庭教育中的温情教育不断淡化。家庭是与孩子成长关系最为密切的环境,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来说,良好的家庭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在家庭教育中,母亲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母亲角色已经发生转型,由传统的家庭主妇转变为劳动力。父母都忙于工作或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与孩子的情感沟通减少,家庭不能满足孩子的安全需要不能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上升,重组家庭和单亲家庭的比例也不断攀升。重组家庭和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缺乏情感上的交流,更容易叛逆,从而更容易到网络世界去寻找补偿,这样的孩子更容易网络成瘾。
  此外,家庭关系的好坏也会直接影响青少年使用网络的目的。家庭气氛是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气氛好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情感体验和表达更积极正向乐于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对集体和社会倾向于认同和适应。因此,家庭氛围越好,孩子对真实世界和真实生活的参与度越高,反之越低。故出身于气氛差的家庭中的学生更易在虚拟世界中寻求情感补偿。"在网络成瘾群体里,对家庭关系感到非常不满意和较不满意的比例高达25.1%,远远高于未成瘾者7.3%的比例。"
  视角三:学校课程设置不合理,学校人文关怀教育缺失
  学校教育缺乏人文关怀内容。由于各级教育部门单一的教学评估方法以及高考压力等因素,使得学校通常以分数为标志构成单一评估体系,注重知识的刻板灌输。学校过多着眼于自身需要的学生能力培养,而忽视了学生的人文教育。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对青少年各种兴趣的培养和追求。虽然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日益受到重视,但仍有相当一批学生没有得到很好的人文教育,心理素质差。对学生来说,人文教育以及心理素质方面的教育相对滞后,淡化了学生对生命价值的领悟和体验。而网络以特有的方式进入青少年的生活,网络缓解了青少年的个性压抑,满足了其心理需要,由于青少年处于转型期,个性不够完善,心理不够健全,自制力差等特性,因而容易成瘾。
  这里所考察的一些因素从表面看属于精神现象,然而,从他们对于当今网络生产生活的影响来分析考察,这些因素又有着明显的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特征。实际上,它们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网络生活的某种"客观"物质环境。所以本文把他们也归入了影响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物质因素里面。
  (三)反思人口因素:核心家庭增多,人口迁移频繁
  所谓人口,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一切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它是一个包含人口数量,质量,构成,人口的发展,人口分布和迁移,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社会变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范畴。但人口并不单单只有自然属性,它还就有社会属性。"人口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 因而人的自我生产和再生产,对于人类物质资料生产的世代延续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统一的实体。我们在考察社会问题时,有必要考察一下人口因素。
  视角一:核心家庭增多,家庭个体人数减少
  自八十年代初,把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在人口控制的问题上取得了卓效可喜的成绩。以前的多子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独生子女,我国的核心家庭增多。孩子无兄弟姐妹,很少有玩伴,加之父母空闲时间少,陪伴孩子的时间少,青少年缺少沟通,孩子更容易产生孤独、寂寞。家庭人数的减少,容易导致青少年去网络中寻求交流对象。
  视角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迁移频繁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自1996年开始增速加快。城市化水平的加快,人口流动加快,家庭开始独门独户居住。改变了传统的居住条件,人与人之间变得陌生、不熟悉起来,并且我国的社区建设不健全,青少年与同龄伙伴的交流机会减少。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其人格特征和人际关系方面都存在较多问题,当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时,他们就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适应,网络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青少年网络成瘾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环境和人口因素有关,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要高度重视物质因素在青少年网络成瘾中的根本性作用。
  三、对策反思:加强预防与管理,建立以疏通为主的预防措施
  由于社会物质性因素是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社会基础。因而要减少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建立以疏通为主的预防措施,并依靠社会环境、教育体系、家庭教育及青少年自身等多方面的合力。笔者着重从改善客观环境的角度,来探讨减少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网吧的治理与监管,从源头上杜绝网络成瘾
  沉溺于网络的青少年上网地点主要是校外的网吧。校外网吧特别是没有经过合法登记的"黑"网吧,经营者们对法律、法规等置若罔闻,唯利是图,千方百计的吸引青少年进入网吧,为青少年网络成瘾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要加强对网吧的经营与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与互联网企业相互协调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经营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地法律、法规,并确保其执行的力度,坚决撤销"黑"网吧。同时要建立和加强互联网企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将法律的强制作用与职业道德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为建立良好的、健康的网络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康的青少年网站,占领网络阵地
  网络成瘾问题源于网络,我们就应该积极利用网络来解决问题。目前我们对网络阵地占领的还不够充分和自觉,并且对网络阵地的利用率也不高。我们必须"用先进的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建立一批有质量、有特色,能够吸引青少年的网站和网上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让网站丰富信息,增加功能,吸引青少年来访问自己的网站" 。建立一些健康有益并且青少年感兴趣的教育类、娱乐性的网站,切实为青少年解决问题,将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并集中到这些网站中来。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网络基础教育,学习上网的有关知识与相关法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上网理念,增强青少年在网络媒介面前的主体性, 减少依赖性, 从根本上防止网络成瘾的发生。
  (三)改善人际关系,建设和谐社区
  家长、老师要充分尊重青少年的独立性,注意发挥他们在家庭和集体中的作用,不能随便干涉和限制他们,要尊重他们的交往自由和权利,如果发现青少年意志消沉时,要及时和他们沟通交流,缓解他们的压力,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沟通交往方式。并且要经常组织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与社区活动,创造条件让青少年展示才能,感受集体温暖,感受人际交往的乐趣,增强人际交往能力。通过活动帮助青少年塑造自信,完善人格。使他们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体会生活的乐趣,远离网络。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提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
  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在责备、训斥面前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其实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的心理素质极差。因此,我们应当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工作。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及时找出他们沉迷网络的原因,根据心理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疏导方案,有针对性地向他们提供有效地心理健康指导。通过实施"心理阳光工程"切实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问题,让他们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勇敢的面对挫折和困难,学会区分网络与现实的界限,合理利用网络,用网络来更好的生活,而不是逃避生活。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坚信通过改善客观环境,引导青少年正确地认识网络、对待网络,青少年一定会自觉抵制有害的网络信息,消除网瘾,合理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开阔眼界、丰富知识,做网络真正的主人,以良好的姿态去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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