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友网
标题:
首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小学生暑假读报临写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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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语文报梁朱杏
时间:
2010-5-28 10:20
标题:
首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小学生暑假读报临写大赛
读报赏字益智 临写展艺得奖
首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小学生暑假读报临写大赛
征 稿 启 事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截稿时间:
2010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参赛办法:
1自愿参加,不收参赛费用。
2本版右下方为参赛专用纸,参赛书写内容必须选自本特号,请直接将本版专用纸剪下来书写参赛。参赛请按要求工整注明个人相关信息。
3未订阅本报的中小学生,可通过邮局邮购《语文报·书法版》2010年“暑假特号”,每本6元,汇款地址:山西太原市和平南路45号《语文报·书法版》编辑部,收款人:杨琨,邮编:030024。邮购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暑假特号N本”字样。
五、奖项设立:
大赛按初中生组、小学生组分别进行评选,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获奖者将获得由语文报社、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报《语文报·书法版》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大赛获奖名单将于2009年12月在本报及中华语文网予以公布,大赛获奖作品将择优刊登或展出。
六、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 山西太原市和平南路45号《语文报·书法版》编辑部,邮政编码 030024,收件人 杨 琨,信封请注明“读报临写大赛”字样。
咨询电话 0351-6378178 13753102466 联系人 梁朱杏
[请
本报特约编委管季超先生
将本‘启事’总置顶为荷]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0-8-31 19:38
参加品牌大赛 夺取全国大奖 就读名牌大学
第十三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启事
由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语文报》编辑部、《语文教学通讯》编辑部联合举办的“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已经连续举办了十二届,参赛学生近千万,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该项赛事业已成为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活动中的知名品牌,更得到国内一批高校的高度关注。如中国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均在《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简章》中明确表示,在该项赛事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有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还有为数众多的高校表示,在招生录取时会优先考虑在该项赛事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十三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现已拉开帷幕,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赛。
一、大赛宗旨
弘扬时代精神,抒写性灵文章。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的主题为“生命——永恒的乐章”,参赛学生须围绕这一主题写作。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属义务教育初中学段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职业高中学生,中等师范学校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四、大赛时间
本届大赛从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3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辅导办法
为了使广大中学生更好地把握大赛主题,写出更加感人的性灵之作,《语文教学通讯》特设“大赛辅导专辑”,对初中组、高中组参赛学生分别进行辅导。高中组“大赛辅导专辑”内容共分八章:第一章:生命,因神秘而追问;第二章:生命,因唯一而宝贵;第三章:生命,因多姿而丰富;第四章:生命,因追求而精彩;第五章:生命,因理性而成熟;第六章:生命,因和谐而美丽;第七章:生命,因敬畏而庄严;第八章:生命,因奉献而永恒。
六、参赛办法
1.大赛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参赛费。
2.大赛分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
3.大赛提供统一参赛用纸,高中组参赛用纸附在“大赛辅导专辑”(《语文教学通讯》A刊2010年增刊)中。
4.可单独参赛,亦可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参赛。
5.欢迎各省、市、县级教研室统一组织学生参赛,并可设立分赛点,有关事宜请和大赛组委会联系。
6.欢迎各校、文学社统一组织学生参赛,有关事宜请和大赛组委会联系。
7.作文完成后,请在大赛提供的统一参赛用纸的指定处贴上参赛标志(见“大赛辅导专辑” 封二左下角)寄回大赛组委会。集体参赛者请将参赛作品统一寄回。高中组请寄:山西太原市和平南路45号语文报社作文大赛高中组赵楠收;邮编:030024。电话:0351—6378140、6378173。
8.“大赛辅导专辑”每本10.00元,请直接邮购。汇款地址:山西太原市和平南路45号语文报社财务部赵楠收;邮编:030024。邮购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作文大赛辅导专辑×本”字样。
七、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立以下奖项:
1.学生作文奖。本届大赛设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级别的奖项,高中组的奖项及获奖名额具体为:国家级特等奖150名,国家级一等奖300名,国家级二等奖500名。省级特等奖1000名,省级一等奖2500名,省级二等奖3500名,省级三等奖4500名。
2.教师指导奖。本届大赛高中组设教师优秀指导奖1000名。
3.“作文教学先进单位”。凡组织100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学校可获此奖,获奖单位将颁发奖牌。
4.“作文教学研究先进单位”。凡组织100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教研室可获此奖,获奖单位将颁发奖牌。
八、大赛揭晓
评委会将于2011年3月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5月完成终评,评出各项奖次。高中组获奖名单将在《语文教学通讯》A刊2011年第6期上公布。
本届大赛获奖作品中的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
九、咨询电话
初中组:0351—6378141
0351— 6378172
高中组:0351—6378140
0351— 6378173
大赛组委会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9-26 21:41
http://sfb.blog.zhyww.cn/archives/2009/2009114154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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