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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太平镇”的传说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7-9 14:41
标题: “太平镇”的传说
“太平镇”的传说
龚文锋

    杨店镇爱国村太平镇名为“镇”,其实就是一个及其普通的农村小湾,家庭不足50,人口不足300。它地处黄孝河(界河)西岸,属于孝感市的东部边缘,与河对岸的武汉市黄陂区遥遥相望。可它既然称为“镇”,就有着一段不寻常的传说。
    杨店镇原来有一句歇后语,说要现货、要现钱的话,就是:黄陂到孝感——现(县)过(兑)现(县)。实际意思指的是从黄陂(县衙)到孝感(县衙)一过河就到。
    传说爱国村的太平镇,原来就是孝感县的前身——“丹阳县”县城所在地。与黄陂县(区)的前身——“定员县”县城所在地朱家铺仅一条黄孝河相隔。杨店流传的那句歇后语,就是讲的这种情形。
    据传,朱家铺有一女子嫁到太平镇。当时黄孝河上没有桥,这女子每次回娘家就靠趟水过河。好在这条河河面虽宽,河水却很浅,来去也是极其方便的。她有一天肩背着儿子过河回娘家,来到河中央,儿子在妈妈的肩上疯打起来。就在儿子不断用手打他妈妈的头来取乐的时候,妈妈为躲避儿子的疯打,不慎跌入河中。幸好正在河边干活的朱家铺的村民很快把他们母子救上了岸。他们母子被救上岸之后,儿子一点事都没有,可母亲却不治而亡。朱家铺的村民见状,就把那个儿子送到定员县县衙治罪。县衙当场就要判那儿子的死刑。
    这边丹阳县的人听说了,立即派人过去,向定员县县衙要人。说是那个孩子是我们丹阳县的人,要定罪也得由我们丹阳县来判。定员县坚决不肯放人,丹阳县一定要他们人。这样,就僵持了下来,谁也不让谁。
    这时,适逢开封府的包拯从此经过。他听说了“母背子过河,子打母亲头”这件案子,当即判那个儿子无罪。说儿子打母亲是闹着玩儿,他母亲在河中出现情况,只是意外。
    判完案子,包拯仔细看了一下这里的地理情况,觉得这两个县衙离得太近了,不利于邻县交往。于是,他又判:两县县衙各向后退50里。于是,才有了现在向西距离50里的孝感县城,向东距离50里的黄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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