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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者应该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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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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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9-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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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者应该何为?
教育学者应该何为?
——在教育与幸福研讨第二小组会上的发言
(2007年10月14日上午)
许锡良
各位专家同行:
本来昨天我已经作了较长的一个发言,今天不应该再占用大家的时间,但是刚才听了一个教授的发言,我忍不住又想再说几句。铁芳教授提交的论文是谈到柏拉图洞穴生活的。教育学者应该有勇气与能力走出这个洞穴,去尝试过一种另类视角的生活,这对我们是有启示的。也就是说教育学者要适当与社会大众的生活与视野拉开距离,作较为高远的审视。在“适应”与“超越”的问题上,教育学者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要有一股“超越”的勇气。教育学者不一定就是哲学家与思想家,但是却不能没有一般性的哲学思维,至少应该是一个思想者。要学会追问与作理性的反思,没有这一点作为前提,那么教育学者存在的社会意义就没有了。
刚才一个教授在回应刘铁芳教授的这一观点时说到魏书生先生的例子,说魏书生先生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果,有如此大的社会反响,而且经久不衰,而且在基础教育阶段是那么地有效,我们教育学工作者应该去总结一下经验。我以为这个说法不妥当。与其说教育学者要去总结经验,不如说,教育学者应该站在反思与批判的立场来对这一现象作出理性的判断与省察。不可作一个教育现象的应声虫,也不可以做教育政策的传声筒。教育学者的生命在于独立地思考,独立地研究,然后作出独立的判断。如果一个教育学者动辄以几号文件为论证的依据,则他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教育学者,与旧社会里绍兴师爷的角色已经没有什么不同的了。有些人就是喜欢以红头文件为立论的依据,而立论的动机就是找课题来研究。不要以为得到了一些钱,其实这样的研究,无论对社会,对政府都是没有意义的。在一些政府官员的眼里也会一钱不值。他们不会把你当人看,你得到的那些东西,只会是被扔下的一根骨头。所以,我觉得铁芳教授对教育学者的定位是准确的。
比如说到某种教育是有效的,有反响的。我们教育学者不要跟在大众后面盲目乱叫,要保持一份理性的思考与冷静的观察的习惯。在这里要既不讨好文件,也不讨好大众。独立思考、独立研究然后作出独立的判断是教育学者的生命之源泉。我们要反思当人们说某种教育是有效的时候,我们恰恰是在这个时候要追问,你们所说的有效是指什么?是以什么为标准的?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了反响?这个反响究竟会导致怎样的教育后果或者社会后果?要把有效的标准追问出来。如果我们这样去追问,我们不难发现,魏书生的教育思想与实践的有效是有前提与背景的,其标准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无视这个标准问题,我也可以说日本二战前的军国主义的教育也是很有效的,二战时德国希特勒的纳粹教育也是有效的。因为他们也有许多人得到奖赏,并且把学生成功地动员到了战场,就这一点来说,你也不能够否认他们教育的有效性。当然,我不是说魏书生先生的教育思想与实践就是等同于这样的教育效果,而是说,教育的有效性是非常值得质疑与追问的一个概念。
教育学者有责任引导正确的思维方法,并且作出正确思维的榜样。刚才那位教授说大谈辩证法,我以为这个辩证法教条在中国可以休矣。中国的教育就是被这个辩证法教条害死了,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中国教育理论已经失去了起码的理论思维能力。什么矛盾的东西都可以混杂在一起,今天这样,明天那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都是可以的。比如德治与法治,两个概念严格说来是不可以同时成立的,你“德治”了,就不可能“法治”,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完全不能兼容的两种社会制度。但是在辩证法教条的作用下,人们的思维就轻而易举的地接受了这种可能性。我记得鲁迅先生曾举例说,世界上的事并不是总能并列不悖的。他说,同一头牛,如果你它用来耕田,就不能指望杀了它卖肉。更不可能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来一个“既耕田,又卖肉”,把耕田与卖肉有机结合起来。这是一个农民都知道的常识,但是,如果被辩证法教条毒害深入骨髓的人,他们就会认同这是可能的,当然如果先耕田,然后再卖肉,还可以有机结合一次,但是反过来就不行了,而且耕完田,掉膘的可能性很大,也会影响卖肉的。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常识,但是,在我们这个民族这里却变得复杂模糊了。所以,我感觉与其说回到辩证法本身,还不如回到普通逻辑本身。当然,刚才那位教授说,就是辩证法也是被庸俗化的。比如矛与盾的问题就是庸俗化的辩证教条,真正的辩证法是事物本身的对立统一。这样解释当然是符合时下流行的论断,但是我们仍然要弄清一个问题。全世界那么多发达国家的各类课程里都不给学生学那些辩证课程,只是把所有的理论建立在最简单的逻辑基础上,所有的理论都要消除了互相矛盾后才能够教给学生。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有一个把所有的知识与学理都建立在普通逻辑的基础上的一贯认识,培养成一种基本的认识能力。但是,我们从很小时就给学生灌输辩证法教条,弄一套僵化的陈辞滥调的语言,使孩子从小就失去了探究的欲望与学习的兴趣,特别是丧失了起码的思维能力。任何学习与探究的欲望都来自于好奇之心,而好奇之心来自于人与生俱来的逻辑思维,而一旦发生互相矛盾的东西,人就有探究下去的欲望。但是在辩证法教条下,人们提问题的能力没有了。什么矛盾的东西都不再引起人们的惊奇感。因为,既然世界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都是既黑又白的,既这样又那样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是把这个与那个结合起来就完事了,那么,我们还需要那样专注于事情的具体细节吗?还需要那样认真地把事情的原委弄个水落石出吗?在研究之前,我们已经可以通过辩证教条把正确的答案弄准确,还要研究什么呢?因此,这套教条必然让人的思维变得懒惰。这也是我们长期以来出不了创新成果,缺乏创新能力的重要原因。
一个教育学者首先要遵守逻辑规则,任何人的思想理论都首先要接受逻辑规则的检验。不可以糊弄过去,不能因为学术的高低而有差异。教育学者应该是教育工作者中的思想的典范,是逻辑规则的忠实维护者。不可搞一套玄学诡辩来故弄玄虚。也只有掌握了逻辑思维的法则,才能有底气保持自己学术、思想、研究的独立性,保持住了独立性的研究,对社会才会有意义。才有一个教育学者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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