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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合成淫秽照敲诈44女教师 被判刑4年半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9-19 09:18
标题: 男子合成淫秽照敲诈44女教师 被判刑4年半
男子合成淫秽照敲诈44女教师 被判刑4年半



2010年09月16日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15日通报,一男子因合成淫秽照片,敲诈勒索44位女教师,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今年3月16日至18日,苏州先后有15名女教师报警,称收到了内有和陌生男子性爱图片的信件,每位女教师均被要求在5天之内汇款3000元到指定银行账号,否则裸照将被贴到校门口。

  大量敲诈信件的出现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经侦查,警方发现,今年3月,南京、上海、苏州均有女教师收到了类似的敲诈信件,信件内容和敲诈照片基本相同。

  警方很快抓获了暂住于浙江义乌的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在法庭上供认,他分别向南京、苏州、上海等地邮寄了44封敲诈信件,其中,南京20封,苏州15封,上海9封。

  法院查明,2010年3月期间,被告人何某将从网络下载的女教师头像照片与淫秽照片通过电脑进行修改拼接,打印后附信分别邮寄给三地共计44名女教师,以将淫秽照片公开为要挟,要求44名女教师分别汇款2000元或3000元至指定银行账户上,共计勒索人民币10.3万元。至案发,44名被害人均未向被告人汇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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