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经验的校长和学校管理者大都重视依靠校规来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大都重视发挥校规在办学管校过程的导向、规限作用,冀盼通过校规建设,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就很好地表达了他们的这一愿望。不过,正如药再好也有负作用一样,校规在学校管理中也具有人们所不愿看到的负面功能,即反功能。如果有人试图将校规的正功能无限地夸大,机械地遵从校规而根本不考虑当时具体情况的变化,就势必引发校规的反功能,导致事与愿违的后果。这正如著名教育管理学者汉森(E. Mark Hanson)所说,将重视依靠规章制度来进行科学管理的“古典管理理论运用于学校是具有相当价值的。但是,如果毫无艺术地运用它,那就会给学校系统带来可怕的灾难。”[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