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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每一个器官都有创造并享受快乐的权利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0-11-16 15:41
标题: 每一个器官都有创造并享受快乐的权利
每一个器官都有创造并享受快乐的权利
文/大民
前天写了《没有谁的器官会是出厂状态》,有个博友说,文章不错,可惜题目用"器官"二字,有伤大家风范。
她的意思是,我有标题党的嫌疑,"器官",容易给人联想。
这美女想哪去了?我倒不这么认为,我用这个词汇的时候,完全是自然而然顺手牵来,没有刻意设计。
我一直认为,我们的身体是由器官组成的,每一个器官都很重要,都不可或缺,都必须公平对待。人体是世界上最完美的造物,这是没有争议的。在这个星球上,人体,只有人体,单独看和组合起来看,都是美丽的。
我们曾经把器官分成了不平等的种类:上边的比下边的光荣,正面的比反面的好看,外面的比里面的光鲜,甚至连左边右边,都有轻微的不平等--右手要比左手更受重视。
有些器官千百年了,都在蒙受无耻的羞辱。比如脚丫子,通常是臭脚的主谋;比如生殖器官,都与脏联系在一起。
其实人的器官不仅在责任上平等的,在享受快乐的方面也是平等的。
比如,八成的未婚年轻人是手淫的,通过刺激生殖器官获得快感,庸医却告诉孩子们:这样做虽然快乐,但是那个器官是痛苦的,将来可能不好用。于是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结婚之后,就真的不好使唤了。其实手淫的时候,那个器官也是快乐的,它的膨胀和增温,都是高兴和威严的表现,与卑微小子忽然之间掌握实权一样,很快乐。明白了这一点,就不必心事重重,顾虑多多。
再比如,吃东西是快乐的,我们的口腔里的每一个味蕾都兴奋,都感受和陶醉,同时,我们的咽喉和肠胃也是快乐的。然后,排泄也是快乐的。进去了,出来了,都是自然的过程,都很快乐。这些快乐来自这些器官的团结和谐、同舟共济的努力,他们创造着,也理当享受着。
单个的器官快乐了,整个的躯体也就不会郁闷,这就是局部和全体的辩证关系。同样的道理,只有让每一个子民都快乐,都创造并且享受快乐,而不是我们经常看到的那样被人为分裂开来,一些人的快乐建立在另一些人的痛苦上边,整个国家的所有人,也就不可能不快乐。
每一个器官都快乐,才是真正的大快乐。
20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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