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杨玉圣、张保生主编,《学术规范导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2]参见Kate L. Turabian, A Manual for Writers of Term Papers,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sixth ed.,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3]南开大学美国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南开大学严厉查处张爱民博士论文抄袭问题》,学术批评网,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5972&type=1000,2005-1-12
[4]苗怀明,“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评《古代小说公案文化研究》”;吕小蓬,“对《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一文的答复与声明”;苗怀明,“再评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驳吕小蓬的所谓‘敲诈’说”;苗怀明,“三评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对吕小蓬博士论文抄袭事实的补充说明”,载于《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1期。
[5]杨玉圣、张保生主编,《学术规范导论》,第159页。
[6]同上,第59页。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1-1-31 18:05
汤茂林: 评《学术规范导论》
时间:2006年3月6日 作者:汤茂林(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
作为我国学术规范方面的首次尝试,也存在一些美中不足。各人编写的部分写作风格不一,特别是遵循有关学术规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正是我国学术规范建设尚未完成的一个反映。例如,有的作者在著述中引用较少,也未必都是自己的东西。其实,这种著作应当是总结和提高之作,只有基于此才能更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引用期刊论文时,几乎都没有给出文献页码(在参考文献中);有不少直接引用他人的论述仍然没有给出在文献中的页码,几乎每一章都存在这一现象。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各人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杂志论文较短,不用给出页码;有人认为要给出页码。我认为后者正确,我见到的世界上主流学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均要求给出页码;二是我们的主流学术期刊一直是这样做的,即直接引用期刊的论文大多不给出引用的论述的页码 ,许多学术杂志都这样。当然,我国现行的注释规范不完善,作者按照这样的规范操作起来不方便,如在文中直接引用标注为上角标形式:[1](p8)。一旦作者修改论文,特别是参考文献有了变化,这类序号不少要修改,极易出错,而且中西结合,难以反映中华文明的博大和自信,前述标注形式还不如改成与正文一样的格式:[1](页8),最好直接改为:(作者,年份,页码),文后文献按作者拼音排列,其中作者如为西方的,仅用姓,除非同姓才同时用名。不少杂志在征引规范或撰稿须知中都声称参考文献中的中文期刊论文不用标注页码(如社科院系统的《中国社会科学》 、《历史研究》 、《经济研究》等),但英文论文却按西方的要求注录,还要求注录页码。这一点我一直想不通,为此我曾专门致信有关学术杂志,认为不应中外有别,而且参考文献的写法如果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来编排,我觉得更省版面,中西一致,期刊论文均要写出页码(我看到的西方学术刊物都是这样要求的),西方论著也要按我们的注录规范进行注录,比如Ma LJC. and
Fan M. Urbanisation from below: the growth of towns in Jiangsu, China. Urban
Studies, 1994, 31(10): 1625-1645就不要写成:Ma LJC. and M. Fan., 'Urbanisation
from below: the growth of towns in Jiangsu, China', Urban Studies, 1994, Vol.31, No.10, pp.1625-1645,表示页码最好不要用“p”或“pp”,可以用“页”,如“页18”或“页11-38”。当然,该《规范》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第一,主编、副主编、著、译等责任信息不予考虑,对译著的译者在参考文献中也不注录,这是我们学界不重视翻译的一大表现;其次,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也太简单化,比如硕士论文与博士论文均用“[D]”,明显不合理。建议该《规范》修订时,在参考文献部分还应当给出英文文献示例。其实,找一本与自己感兴趣的主题的书,尝试进行翻译,我觉得是问学的一个重要方面,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捷径,可能因而学会做学问的方法。此外,有一点不理解,在“中篇:学术规范的学科视界”中,历史学分三个方面来写,即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我猜想,是不是由于主编是历史学出身,或者认为三者差别较大所致,还是其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