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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写作意识的几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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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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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3-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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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写作意识的几处误区
中学生写作意识的几处误区
文章作者:夏云陶 来源: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2010·11A
从浅层意义上来说,点题就是不断地告诉读者“我写的是什么”“我的主要情思是什么”。从作文题目来看,题目也应该具有对文章有所限制的作用。从深层意义上来说,点题就是在显示作者对文章思考的方向与深度。点题,肯定是一种写作时的有效约束。
可是多年来,教师指导学生写作时对点题作出了这样的要求:在文章中必须多次出现作文题或话题中的关键性词语、短语或句子。甚至还提出作文题中的词语必须出现多少次,而且还规定了出现在文章的哪些地方。笔者有时拿着那些所谓的优秀考场作文一看,发现确实不少作文中会经常出现作文题中的词句。这些文章也不见得因此而令人生厌,所以学生的写作可能还是成功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毕竟还有不少作文写得并不理想,那些反复出现的词语使得他们的作文给人味同嚼蜡的感觉。我们回过头来思考一下:那些所谓的好作文是否真的是因为经常出现作文题中的词句而受人肯定的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紧扣题旨,应该是在文章的不同部分,尤其是起承转合的关键处提出一些对作文题的阶段性的思考,这些思考语句之间不应该是相互脱离的,而应该是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这些句子抽出来也可以是一段简短而通顺的话,它们必须紧紧围绕作文题的限制,作出明确的思考与答复。
平淡朴实到了极致的老舍的《想北平》一文,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样的话如果只被理解为“文末点题,首尾呼应,使结构更完整”,那就太肤浅了。对老舍来说,更重要的应该是在朴实的言辞背后,完成了思想的又一次升华。越是简单的表白越能体现情感的汹涌,这样的言辞与全文的风格是相协调的。
紧扣题旨没有错,但将之简单地与反复使用作文题中的词语等同起来,那肯定是不对的。如果强调这种错误的观念,并将之视为某种提高考场作文分数的“技巧”,那就更是滑稽可笑了。
二、将审美疲劳误解为禁用名人材料
有位学者曾提到近年来的高考作文里“屈原一次次投江,项羽一回回地拔剑自刎……”,学生作文中的某些材料似乎成了高考作文“套作”太多,令人产生“审美疲劳”的罪证。而且,评论者的语气也令笔者鲜明地感受到类似于“屈原、庄子、李白、项羽”这些常用的历史文化人物应该从学生的作文中退出去了。
想来真是可怜,仅仅是因为一句迅速流行起来的“审美疲劳”,便使得很多学生的文章中不敢出现文史类课本中令全中国甚至是全世界最引以为豪的伟大人物。确实,“审美疲劳”可以缓解了,但是许许多多的历史伟人却在很多不明所以的教师的指导中因一句“易引起审美疲劳”而被封杀了。
这是一种非常草率的作文教学观念。笔者甚至觉得这些看法算不上是作文教学观念。
名人材料要用,而且应该坚持用下去,谁都不愿意看到学生外现出来的状态就是知识贫乏。虽说中国人讲究委婉,但是,在显示我们对中外历史文化的认识时,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表现得更为积极才对。
这个思想误区产生的根源在于,很多教师和评论者一时间被表象迷惑,没有想清为什么一些用了名人事例的学生作文会令人产生审美疲劳。历史文化名人本身无罪,所以,将其写入文章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谁都没理由说“这些人的事迹令人生厌”。学生的问题在于为迅速完成考场作文的意识所束缚,没有放开自己的思想,总选自己最熟悉的人与事来写,也不管作文题意、主题思想是否与文史材料紧密相关。于是打擦边球的、似对非对的文段与理解出现了,于是思想的维度就缺乏了。
学生大写历史文化散文原本多数都是因为受了余秋雨的《山居笔记》、王充闾的《淡写流年》等文化散文集的影响。如果这些历史文化人物不应该运用到作文中,否则就会引发审美疲劳的话,那么余秋雨等人是否就成了这个时代的罪人?学生若要摆脱这种 想用又不敢用的窘境,就不应该老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对文史人物说长道短,而应该将他们作为自己生活感悟、主题思考的点缀与附属品,并从他们身上得出有助于自己以至于有助于自身所处时代的进步的更多更深的思考。“对名人的评价”与“习作者的生活感悟”应该是“次与主”的关系,这种主次关系应该非常鲜明,这样才能跳出滥用名人素材的窠臼。
三、将会议论误解为要写议论文
“考场里写议论文最保险”,这句话被不少教师不厌其烦地提起。还有一句与之相关的话也经常可以听到,那就是“高中阶段要求学生会更好地议论,所以还是写议论文的好”。
这里有必要对初、高中作文教学要求的区别有个基本的认识:初中阶段主要写体裁分明的几种常用文体,且以写景和叙事为主,重在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高中阶段则要求在写景叙事的基础上进一步抒发情感,发表议论,重在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如辩证思维)。
通过这种较为明确的认识,可以发现,高中阶段只是要求学生会议论,而不是要求学生尽量去写议论文。当然,议论性的文字可以让读者更快更鲜明地了解作品的情思,无疑可以减轻教师批改的压力;但是,任何体裁的作文中都是可以通过加入议论以达到同样的阅读效果的。突出的议论可以达到帮助他人接受思想,进而形成交流的功用。对于这样的文风,不仅学生应该重视,即使是那些有名的作家也是很在意的。比如写记叙文,林清玄在《咬舌自尽的狗》的中间及结尾都延伸到了人类的情义状况并发出了议论与慨叹,黄河浪在《故乡的榕树》中将叙述、描写与抒情、议论融合得羚羊挂角……
高中阶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以某一种文体为主进行写作,教师应该帮助学生树立写好各种文体的信心,而不能老是靠揣摩考场阅卷者的某些喜好来引导学生。
当然,笔者并不是在否定“学生应写好议论文”的观点。写好议论文对高中阶段的学生来说肯定是写作能力上的一次提升,必将起到完善学生的写作体系的作用。笔者坚决反对的现象是“高中阶段强调议论文的同时贬低了其他文体的价值”。学生仍应各尽所长,学会议论不代表应以写议论文为主;我们只是在训练一种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只不过应该随着学生思想的成熟而起到更广泛的作用而已。
四、将写生活误解为举生活事例
现在的作文普遍要求学生写出真情实感,能够感悟生活,所以出现了许多以生活事迹为例的文章。生活事迹从哪里来呢?这一点,很多教师只给出了“观察生活”的说法作为解答。不可否认的是,学生的生活并不丰富,能从平凡的生活中得出给人深刻印象的道理的学生更少。事实上,即使是教师自己,多数情况下也不见得能在看到作文题后,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内就想到与文题相关的有价值的生活事例。即使有,也不见得就能写出好的文章来。
相对来说,教师的生活要比社会上很多行业的人都简单,学生的生活则更为单调。在这么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怎么可能让很多学生遍地开花般地想出随时可以入文的典型生活事例呢?
一些教师要求学生关注生活,要求学生从生活中微小的事情里提炼出思考来,其结果可能是诞生了一批非常庸俗的文章。更为可怕的是,这种“写生活”的观念一不小心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它使得一部分学生以为“要想写出生活感悟就只能举生活琐事为例”,于是历史文化事例就少了,很多文章都失去了文学底蕴。这种情况下的作文等于把生活事例与文史事例对立了起来。它令人感觉到的是“一种作文观念诞生后便将另一种作文习惯推向了绝境”。
实际上,任何文体,任何材料,只要能表达出符合主题需要的观点,都可以达到“写生活”的目的。也就是说,我们即使全篇都举一些离我们生活很遥远的名人甚至是神话传说人物的例子,只要能提炼出接近生活的观点来,文章就是具有“生活感悟”的。需要切记的是,这些观点要具有生活的普遍意义——普遍与深刻并不矛盾——而且要令人感觉到自然贴切。有些道理虽然对生活有益,但若过于超脱,不符合学生的身心特点,那么即使议论得再漂亮也只能令人生厌;这样的作文才属于没有“写生活”的文章。
由此看来,写生活,关键在于写出现象背后的本质来。这个本质要符合习作者的身心特点,那么即使是通篇议论,没有任何事例,也可以算得上是“写生活”的好文章。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反思:林语堂的小品文自然是写生活的典型了,但鲁迅的《故事新编》难道不是在反映自己的生活境况?周国平纯议论的佳作举不胜举,难道不是在“写生活”?
这样的思想与训练的误区应该还有很多,我们做教师的应该在指导学生的时候摆脱“跟风意识”,从本质上对我们的作文教学状况进行思考;同时,因为作文教学的改善是动态的,所以不确定因素永远存在,我们只能不断地去完善,唯一不可改变的是保持清醒的头脑。
(浙江湖州中学弁山校区;3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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