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1942年以后,陶希圣曾长期任蒋介石侍从秘书,并为其起草《中国之命运》一书。1949年去台后,陶又历任国民党中央中常委、中评委等要职。
2 Arif Dirlik涉及陶希圣的著作和论文主要有:Revolution and History :The Origins of Marxist Historiography in China ,1919-1937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以及 "T'ao His-sheng: The Social Limits of Change", in Charlotte Furth ed., The Limits of Change: Essays on Conservative Alternatives in Republican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但也许是由于研究之侧重点所限,他并未对陶希圣这一时期的思想取向及其与国民党改组派的关系做进一步的研究。
3 陶希圣原名「陶汇曾」,陶希圣乃其别号,参见陶希圣:《潮流与点滴》(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页88。
4 陶希圣认为:「农民对地主的斗争,实际上破坏了社会经济,而受害者仍是农民。因为农民协会「打倒土豪劣绅」的运动,把农村中的地主打倒了,也就把城市中的商业经济破坏了。商店的店东们大抵是地主。他们以土地为其商业信用的保证,可以周转商业资金,使农民的农产品及附产品得以出卖,而农民所需要的东西得以购进。如今他们的土地被没收了,他们的商业信用也就失掉了。商店把现存货物卖光之后,没有进货的资力。所有商店只有木架子,没有货物在木架子上。」参见《潮流与点滴》,页94。
5;8;12;13;15;55 《潮流与点滴》,页100-101;109;111;122;112;111。
6 当时宁(蒋派)、沪(西山派)、汉(汪派)三方达成妥协,决定由三方各推6人,组成「特别委员会」以取代国民党二届中执委行使职权,以此结束当时三方分立的局面。
7;14 陶希圣:《八十自序》(台北:食货月刊出版社,1979),页15-16;16-17。
9 陈公博自己说:「我万想不到,这两篇文章一出,倒轰动一时,虽然说不上洛阳纸贵那套肉麻话,然而自命是革命青年的都必手捧一册。」参见陈公博:《苦笑录:陈公博回忆,1925-1936 》(香港: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1979)页179。
10 《革命评论》的班底是许德珩、施存统、刘侃元、萧淑宇(参见《苦笑录》,186页),如前所述,这些人都曾与陶有过不浅的交往,由此我们也可以大致推出陶希圣之所以接近改组派的人事上的一些线索。
11 陈公博:〈改组派的史实〉,载于《国民党改组派资料选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近代政治思想史教研室内部出版,1983),页128。此外,关于国民党分共清党后青年知识份子的心态,陈公博有一段颇为切实的叙述可供参考:「清党以后,最苦闷的是一般青年。这一般先生决意不肯做共产党,而又苦于中国没有出路。戴季陶先生所着的《青年之路》是不能满足他们的知识荒的,南京中央党部把孙先生抬起来要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的道统,他们也是怀疑的。尤其是国民党的青年,分共本来是他们的希望,借分共之后而致开倒车,则为他们所恐怖。」参见陈公博:《苦笑录》,页179。
16;17;18;20;21;22;23;24;30;36;41;42;46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沉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页11;12;16;6;48-55;94;53-54;36-38;25;24;26-29;45-46;47;59-60。
19 这两个词陶希圣经常交替使用,因为他认为分别不大:「地主阶级和士大夫官僚之和,恰与封建贵族阶级相等。若包括地主和官僚的两端,则以士大夫身分为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阶级,亦非错误。」参见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页9。
25;27;43;44;45;47;48;49;50;51;58 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上海:新生命书局,1929),页301;199;236;237-241;287-288;312;312-315;317-318;317;319;1-4。
26;28;29;32;33;34;35;37;57 陶希圣:《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海:南强书局,1929),页21-32;46;48;25;57-58;54-55;57及80;55-56;4。
31 陶希圣认为因为外国资本在中国的作用仍然是买贱卖贵,所以买办经手的资本仍然有商人资本的性质,而使中国从来的商人资本隶属于其下。参见《中国封建社会史》,页53-54。
38;39;40 陶希圣:〈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载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页102;112;107。
52 反讽的是:不少「论着」无视历史事实和理论材料,竟将这一时期的陶希圣划定为他自己所着力反对和批判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御用文人!
53 参见施存统,〈如何保障三民主义〉,原载《革命评论》,第11期;转引自《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三卷,1927-1937)》(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页283。
54 参见同上,页280。另外,陈公博也主张从历史的经济的角度去解释民生主义,反对玄学的形上的解释先行,参见陈公博:〈怎样建设国家资本〉,原载《革命评论》,第7期;转引自《国民党改组派资料选辑》,页277-278。
56 我在此并不是要批评陶希圣在回忆录有意作伪或说假话。在《潮流与点滴》中,陶希圣的态度是非常真诚的,他希望以自己之点滴透视历史之潮流,给后来者以些许启发,书中闪烁着对于历史与人生运会的深刻领悟。我想要强调的是:思想的记录很难完全摆脱时空的局限、情感境遇的局限,这种限制经常是连当事人也都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因而要全面地辨证地来看。
59 陶希圣认同唯物史观在其时并不算一件突出的事,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在1927年之后的中国学界是极其盛行的,在此有一段记述可供参考:「1928年1932年短短的时期中,除了普罗文学的口号而外,便是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介绍。这是新书业的黄金时代。在这时,一个教员或一个大学生书架上没有几本马克思的书总是要被人瞧不起的。」谭辅之:〈最近的中国哲学界〉,《文化建设》月刊(上海:陈立夫主编)第3卷第6期(1935年6月)。另外,这一时期的社会科学译着大多数也都与马克思主义有关,参看君素:〈1929年中国关于社会科学的翻译界〉和李德谟:〈关于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中文译着书目试编〉,以上两篇文章均载于《新思潮》2、3期合刊,1930年1月于上海出版。
60 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二辑)》(上海:神州国光社,1932),页8。
61 相比《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等书的热销,《食货》的销路始终不大,陶希圣每个月还要贴100元,但是它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的拓荒和奠基作用不容低估。参见《潮流与点滴》,页130。
62 顾颉刚在40年代出版的《当代中国史学》一书中称陶希圣和郭沫若为「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最早的两位大师」。参见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沉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页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