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友网

标题: ==教师网民管季超实名注册在《槐荫学苑》实名发帖愿负言责仍享受‘须审核’优待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3 18:14
标题: ==教师网民管季超实名注册在《槐荫学苑》实名发帖愿负言责仍享受‘须审核’优待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073665.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3 18:19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209491.html

5月11日早上6;50管季超在《槐荫学苑》实名转上帖。8;40在办公室受到杨学军同志讯问。


网民管季超网答杨副局长讯问词如下


1,此帖系从合法教育网站转帖。我没这水平,写不了冽好。

2,作者我确实不认识,大概作者也未必知道[孝南]在哪里,并非量身定做
   争取尽快认识,好学习唐先生分析问题的方法。

3,您严重提醒网民管某发帖[韵一哈啊],谢谢您。
   转帖时[韵]了一秒钟,佩服作者,赞同此文主旨故转精帖。

4,我赞同实名发帖,言责自负。做守法/有脑袋的[责任网民]。

5,如有未汇报仔细处,恭请再讯问,保证据实以答。









5月13日上午在《槐荫学苑》发帖即遭[须审核]优待。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4 00:58
http://xnjyw.5d6d.com/thread-32715-1-6.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4 11:16
   记   实
    今日[优待]已取消。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4 11:44
京华时报:温家宝寄语青年:独立思考了解真相  








    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在青年一代身上。如果一个民族没有奋发有为的青年,那就没有未来;如果一个民族没有诚实、正直、果断、善良和勇敢的品格,那么它将无法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温家宝



    “五四”青年节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同20位来自首都各界的青年代表在中南海座谈,共话青年成才之路。



    温家宝十分关心青年人的成长。自担任国务院总理以来,每年“五四”青年节他都要抽时间看望青年,鼓励广大青年健康成长,为祖国发展作贡献。



    这次应邀到中南海的青年代表,既有首都高校大学生,也有青年作家、社区医生、游泳运动员、新闻记者和科研人员,还有文艺工作者、公交司机、交通警察、小学教师、农民工、超市收银员等。



    参观周总理故居温家宝当起讲解员



    昨天上午9时,温家宝兴致勃勃地和首都青年代表一起来到中南海西花厅,参观周恩来总理生前办公和生活的地方。



    这些青年人都是第一次到中南海。温家宝领着他们走进西花厅幽静的院子,“周总理在这里住了27年”“这是周总理生前十分喜爱的海棠树”“这是周总理的办公桌”……温家宝当起了讲解员,院子里洋溢着融洽和谐的气氛。看到周总理生前工作的地方陈设简单朴素,大家纷纷表达敬佩之情。



    主持召开座谈会鼓励青年学好外语



    随后,温家宝和青年们一起步行来到国务院小礼堂。他主持召开座谈会,和大家亲切座谈。



    温家宝说:“明天是‘五四’青年节。纪念‘五四’,还是要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建设国家的重任迟早要交给你们,希望你们立志成才,在各行各业发挥突击队作用,为国家各项事业带来朝气。”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孙余骁结合自身感受,就大学生成才提出三点建议:当代大学生要把学习和研究相结合,把学习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把个人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相结合。



    “刚才你提了三个结合,我再加一个: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要同学习世界优秀文化相结合。只有做到这四个结合,才能成为全面发展的外语人才。”温家宝说,现在是开放的世界。在中国和世界日益频繁的交流中,语言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他鼓励青年们年轻时就要学好外语。



    温家宝对青年提出五点希望



    青年要善于独立思考



    有理想。青年要树立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理想;树立为实现世界繁荣和进步而奋斗的理想。“守志如行路,有行十里者,有行百里者,有行终生者。行十里者众,行百里者寡,行终生者鲜。”青年要树立终生的远大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



    善学习。青年是一个人学习最好的时期,最少保守思想,最能接受新生事物,要刻苦学习。不仅学知识、学本领,而且要学做人。学习要持之以恒,尤其要打好基础。要善于求知求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事物。既要学会动脑,又要学会动手。



    讲道德。青年要懂得真善美,懂得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从年轻时起就培养讲诚信的良好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要自立。青年要善于独立思考,从年轻时就培养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能力,学会判断事物的真伪。靠思考了解事情真相,做出正确判断;还要勇于创新,不墨守成规。



    勇奋斗。青年要树立为实现崇高理想勇于献身、不怕牺牲、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



    温家宝说,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在青年一代身上。如果一个民族没有奋发有为的青年,那就没有未来;如果一个民族没有诚实、正直、果断、善良和勇敢的品格,那么它将无法得到其他民族的尊重,也无法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青年的命运就是中华民族的命运,青年的未来就是国家的未来。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4 11:53
http://xnjyw.5d6d.com/viewthread.php?tid=32878&extra=

http://xnjyw.5d6d.com/viewthread.php?tid=32878&extra=

http://xnjyw.5d6d.com/viewthread.php?tid=32878&extra=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4 12:24
http://xnjyw.5d6d.com/forum-74-1.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5-14 14:07
传媒人的几个法律底线

作者:江平

  很高兴呢,参加今天的活动。我想邀请我来参加会,可能,我在六十三年前,我是按照第一志愿呢,进入了燕京大学新闻系;所以可以说,学新闻是我的第一个志愿。然后呢,三年之后呢,一九五一年我又公派去了苏联学习法律,法律呢,是第二志愿,是“被迫”去学的——当然现在,也有感情了。
  所以应该说,对于新闻也好,或者对于法律也好,我是都深有感情的。另外呢,这些年来呢,跟媒体的人呢,也有很多的接触,我也感觉到媒体也有一些苦衷。所以我这次选择了一个题目呢,叫《传媒人的几个法律底线》。
  我也在思考啊,我在学新闻的时候,当时所教我的新闻,应该是贯彻什么理念,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我觉得有三个目标。第一个呢,就是真实。
  我记得第一堂课上新闻学的时候,就讲到新闻的真实性。但是我参加工作了以后,不久,在新闻界就传出了新闻的党性的问题。所以在我脑子里面马上就反映了一个问题:新闻的党性和真实性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虽然尖锐一点,但是好像是不能够回避的。
  我觉得,新闻的真实性和新闻的党性,不是对立的,不是有此就没有彼的这个关系;但是这两个又不是一个问题。新闻的党性和真实性,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我记得,在当时在我们看新闻的时候,我们知道,国内的新闻实际上也是分等级的:有的新闻是大参考,有的新闻是司局级以上的看的,有的是党部长一级看的,有的甚至是更高层次才能够看到的新闻。
  这种新闻的等级的划分,是在共产党执政的下面的一个创举。其他国家应该说,新闻只是限于它的保密性,如果它是具有保密的,它是受到了限制,不是人人都可以看的。但是一般的新闻,应该是人人都可以看到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新闻的管制的方面,有所缓和;可以说,在这一点上,比原来好了很多很多。但是呢最近,我们又看到,有些上升的趋势。
  我想,这个从法治的角度来看的话,应该说,新闻是应该以法律的准则作为它最高的原则。除了这个原则之外,没有其他更多的利益。如果我们考虑,是党的利益,只能够维护党的利益而不能够报道某些东西,那党的利益和法律的原则就有一个可供商量的余地了。那么究竟什么是正确的呢?应该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呢?
  我们现在急需制定新闻的法律,新闻的法律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解决新闻和公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新闻的真实也好,新闻的自由也好,究竟在多大的公权力的许可范围内允许来进行?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是迫在眉睫。
  如果我们在我们的立法体系里面,说我们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立法的体系,但是我们又缺少了有关新闻的立法、出版的立法、结社的立法,那我们可以说,还是有欠缺的地方。
  所以作为新闻工作者、传媒工作者,一个重要的底线就是,在公权力控制新闻的情况下,宁可不说话,也不能够去讲那些违背法律良心的话。
  因为我们实践中有些传媒工作者也对我说:“我们是不得不发表这样的一些新闻。”但是你如果违反了我们法律良心的一个底线的话,那是很可悲的。
  第二个问题呢,就是“喉舌”。
  我这个,我们学法律的时候,很注意,学新闻的时候,很注意这个新闻的“喉舌”的作用。我们那时代的所看到的新闻,完全是取决于它反映了多少的民众的心声,是作为民众的喉舌而出现的。
  我想,我们解放前看到的,《大公报》也好,其他的进步刊物也好,以至于我们的《新华日报》也好,那真是民众的喉舌、民众的心声。很多人是发自心腹的来买这些报纸来看,花多少钱都愿意。
  但是,现在的情况有所改变了。我们现在有一些个刊物,是倚靠了一种,强制的一种订阅。我们有一些个官方的刊物,发行的量也很大,但是它是一种官方强制的力量来推动你。究竟有多少人认真去读这些报纸呢?恐怕编这些报的人心里头也没有底。
  我们学术上也好,其他方面也好,我们有一些垄断性的刊物。你要是想发表那个论文,你就要到我这儿来;而且不仅你要到我这儿来,还要向我来付钱、交费。这个可以说是中国学术界的一种耻辱。
  我登了一个文章,不仅拿不到稿费,我还要拿出多少版面费,来买这个版面。这样的一种的学术,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啊?
  我们现在也有一些的传媒,是靠广告。一个是靠数量大、很大的广告,版面可以有很多,但是都是广告。而且现在也不仅能这样,而且发展到了新闻都成了广告了,用新闻的方式写进广告的内容。这个也是一个很悲哀的。
  所以新闻的传媒的生命力到底在什么地方?我觉得传媒的生命力就在于一个,就是你有你自己的读者群,有自己的广大的读者群,愿意在你这个地方,来看你的报纸,看你的网站,看你的新闻。这个才是你成功的秘诀。
  我知道我们现在有一些的新闻,比如说《南方周末》,《南方周末》并没有太多的新闻的版面,但是它的发行量在一百多万份,而且这一百多万呢,完全是靠自己的内容的独特、内容的吸引力来引起人们的关注。我想,这就是舆论的作用、舆论的力量。
  所以,新闻立法应该解决第二个问题,就是新闻和公众的支持度是什么关系。如果一个新闻、一个媒体,没有真正的读者群,宁可关门倒闭,也不应当去浪费那些纸张,浪费那些宝贵的资源。这是传媒工作者应该有的第二个法律的底线。
  那么,第三个问题呢,就是启蒙的问题。
  我觉得,我们所说的启蒙,就是指,从国际上来看,文艺复兴是一种启蒙运动,我们中国“五四”前后也有启蒙,我们的改革开放某种情况下也可以说是一种启蒙。这个启蒙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消除愚昧、提倡文明:我们应该把文明带给人间,而不能够再搞愚民政策,再搞那些愚昧的东西。
  我们的普法大概是一种启蒙,但是事实证明,我们的由司法部门所主持的这种普法越来越走形式,普法的考试也变成了一种形式上的东西,而真正对我们起到法律上的启蒙的作用,恐怕我们的报纸、我们的广播、我们的电视台,我们的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也好,其他的以案例的形式来宣传法律的作用,要大大高于我们的普法。所以我们可以说,普法要比起我们报纸上的启蒙,杂志上的这种启蒙作用,还差了很多。
  我们现在所讲的,报纸宣传里面的启蒙的作用,很多需要我们很好来思考。
  前段时间报纸上在讨论“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民主是一个坏东西”,我觉得,民主是一种现代的生活,那么,它不应该说是一种坏东西,而是在文明的情况下如何把它更好一些。
  我们讲“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西方国家的,但是“权力的分工制约”是好的,是进步的。你可以说中国不实行“三权分立”,但是你不可能去批判这个“三权分立”。
  现在“司法独立”也不讲了,宪法上写得清楚;但是我们的舆论上,不提“司法独立”。那难道司法从属于政府的权力、从属于公安的权力,那就是先进的吗?
  专制是错误的,民主是进步的,在这一点上,是非必须清楚!不能够把正确的和错误的混为一谈!如果我们报纸上宣传的不是正确的东西,把一些正确的东西也视为是“愚昧落后”的,那我们在宣扬倒退。我们报纸的作用就起了相反的作用。
  所以,坚持启蒙、反对愚昧,这是新闻传媒工作者的一个神圣的职责。但是现在的情况,有时是相反的。
  所以我这个第三个底线,在我们说来就是,坚持启蒙,反对愚昧,必须把正确的东西告诉老百姓,让老百姓懂得。这是我们媒体的一个神圣的作用。
  我为什么要讲这三个问题?我觉得这是传媒工作者的三个理念,也可以说是三个最低的底线。一个,就是要是“说真话”;第二个,要有群众的拥护;第三个,要讲正确的,不要宣传倒退。
  就这样,谢谢大家。
  (2011年5月8日,由中国法学会名誉主办,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中国律师杂志社、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16家媒体协办,43家媒体提供支持的“法律与传媒高峰论坛暨岳成网开通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前校长江平先生发表上述讲话,由陈宝成据录音整理,未经先生审阅)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1-5-17 17:47
敏感词汇



云南 任玲 2011.2.25







我所一直被灌输的

在我慢慢长大的时间里

被灌输者自己摧毁





一直活在单纯的心与谎言共造的童话里

我学着舌批判以为是黑暗的过去

却慢慢发现黑暗将我包围





我热爱的汉语里

多了许多敏感词汇

它是一条条绳索拴住神圣的脖颈

卡死的是良知的喉咙





我真诚崇尚着的光鲜世界

良善在淹没

盗火者偷来光亮的时候却将自己沉入无尽的暗夜

在不断上演的敏感中

人心磨得愚钝





无数个游走边缘的灵魂

被不情愿面对的残酷,震惊

那长满虱虫的华丽袍子外

多了一个

憎恨者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14
铁打的《学苑》/流动的版主--《槐坛》观察系列之一

    中国网络媒体发展极其迅速,目前网站达191万个,网民达2。9亿,位居世界第一。
    咱孝感市有多少家网站呢?或许有数百家吧?

    这其中,可以将两家‘身份’有高下/块头儿很悬殊的[论坛]作个取样分析:
    ----------由中共孝感市委宣传部主管/孝感日报社主办的〈孝感网/槐荫论坛〉,是孝感影响力最大的主流网媒。
   〈槐荫论坛〉在市民中有巨大的影响力,注册会员超过15万人,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到过一万余人。
    ----------由孝南区普通教师2008。3。10开通的纯公益教育文化网站〈教师之友网〉,或许可以作为民办小论坛的一个‘标本’。该网[论坛]始终坚持文明办网/公益服务的创站初衷。目前开设栏目40余个,注册会员不到三千人,同时在线人数最高时也没到过400人。存帖总数只有50000多一点儿。
    〈槐坛〉是官方主流媒体,〈教师之友网〉是普通教师所办的小论坛;〈槐坛〉非常活跃,〈教师之友网〉则因其管网的严格/内容的纯专业性,始终只会吸引专注于教学研究工作的教育界高端网民,平静平实。
    这两个[论坛]放到一起说,就像是拿喜马拉雅山和双峰山作比/根本不具备可比性么?你老管摆明了是要搞[置入式广告]么?

   ----------有一点。有一点,还真的可以放到一起说:
     两家[论坛]都急需高质素的版主。
    即以〈槐荫学苑〉为例,三年间,走马灯一样更换版主。似乎只有[梦泽闲人]认同度最高。

    有两位网民,似乎很适于担任〈学苑〉版主:
-     --------[借花献佛]君。
        熟通教育,视域广阔。
    ---------[苦尽甘来]君。
       青年才俊,安陆人,客居广东。其勤笔敏思,其理性思维,均令人赞佩。
    [借花]网友不会有狭隘的[地域观念];[苦尽甘来]不居本地,管网心无挂碍,理性超脱。   
  〈教师之友网〉的公益服务,也急需增加版主。要眼光/要作奉献/要点儿空闲,三个条件同时符合,人选就不那么多了。哎,愁死我了。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18
管季超2011。6。2。在《槐坛/学苑》实名发帖又开始独享[须经审查]‘优待’。
上一楼内容发不上去。只好发到此处。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25
想以实名改发到《孝昌》版,也发不上去。
是[雪山飞狐]先生处‘锁’了。
么样儿办呢?
不发,完事儿。
好,咱们专心致志办《教师之友网》,省点儿自嘎的时间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31
http://www.xgjy.cn/JYKY/ShowArticle.asp?ArticleID=8858

孝感市最有学术性/最具权威性的教科研网站-----
          《孝感教育科研网》。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41
http://www.xgrb.cn/bbs/search.ph ... fid=146&pwuser=管季超&page=1#submit

这个,得登陆以后才可以看到。

建议[集]名改一下吧。。。。。。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42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198209.html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198201.html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222426.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49
http://xnjyw.5d6d.com/thread-1538-1-3.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09:51
 《教师之友》     OK朋友
                                            文/寒梅
http://xnjyw.5d6d.com/thread-20665-1-1.html
http://xnjyw.5d6d.com/thread-20665-1-1.html
http://xnjyw.5d6d.com/thread-20665-1-1.html
       这是一家深具韧劲与骨力的个人网站。
       伏既久则飞必高,为教育理想主义者吹响集结号,汇聚成教育报国的新锐力量。
     这是一家深情冷眼的个人网站。
       理性判断独立意识是其高扬始终的旗帜;服务一线教师推动草根教研是其创站的动力;不遗余力地发掘、滋育有潜质的青年教师是其永不迭替的目标。
     这是一家宽容而又较真,沉厚而又敏锐,灵动而又择善固执,以民间视角关注教育,参与教育变革进程的个人网站。
       这是一家为教师朋友鼓气加油,为教育界锻造良好社会形象的敢于担当责任的个人网站。
     这是一家抱负远大,顺时而动的个人网站。
     这是一家公益性的为一线教师提供“零费用”网际交流平台的个人网站。  
     这是一家或许您从未听说,今天就会与您撞个满怀的值得关切值得参与的个人网站。
     这,就是《教师之友》,所有教师的朋友!《教师之友》,OK,朋友!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11:01
互联网推进的信息共享及社会意义
发表时间:2011-04-16   来源:光明日报

高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1995年,尼葛洛庞蒂的《数字化生存》中文版问世的时候,我们看到他这样断言:

  “比特(Bit),已经作为信息时代新世界的DNA迅速取代原子,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

  那个时候我们对互联网没有深切感知。今天,当互联网技术已经日益广泛深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之际,我们或许要重新审视尼葛洛庞蒂16年前这一判断的洞察力。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中国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网络信息传播向着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群体扩张渗透;多媒体信息的和谐集成形成强大的传播能量;丰富的信息数据库成为各种信息服务的基础支撑;信息接受者和使用者同时加入了信息的传播与创造;信息产业的生产线正在向着广阔的外部产业延展从而推动着信息生产总体模式的变革;物质世界正在因人类赋予的信息表述能力而参与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交换……这些人类信息传播史上未曾出现过的现象已成趋势,信息生产的总量与日剧增,信息交流的障碍日渐突破,信息使用的效率日益提高。人类个体生命的需求潜能和创造潜能正在被日益深刻地开掘出来。

  仅最近十年间,中国互联网网民数量增长了2385.21%,中国网站数量增长了10123.9%,中国域名数量增长了11139.9%,中国国际出口带宽增长了80792.79%。

  人们在体验着网络信息传播所主导的各种服务、感受着互联网提供的丰富的工具性功能的同时,能够看到,互联网信息技术比人类历史上的任何科学发明都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时段,从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改变着社会的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11:02
互联网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共享

  中国各个地区、各个层级、各个类别的专业媒体和组织机构纷纷在互联网上建造了自己的信息传播与信息服务的平台,形成了一个功能丰富、结构多元、布局广泛、规模庞大的信息传播集群。这一信息传播集群正在释放着日益强大的信息传播能量。

  在互联网技术创造的新的信息传播环境中,今天中国公众的知情范围不断扩大,公众表达空间不断扩展,公众监督权利不断加强,公众协商机制不断完善,中国公民信息权利的实现和公民社会的建造都赢得了新的空间。尽管这一过程充满了各种障碍与坎坷,但是互联网平台所推进的信息共享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今天,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应用正在告别互联网早期公共信息传播与私人信息传播的初始形态,完成着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多元、从初级到高级的历史演进,释放着它推进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生变革的巨大潜能。

  如果说几年前新闻传播学界谈到的媒体融合,更多地还是指网络信息技术正在改变着信息的采集、合成、传播和经营的各个环节的运行方式,把历史上不同媒体形态的独立演进过程统一为一个更加丰富、更加有序的过程,那么今天,随着Blog、Tag、SNS、RSS、wiki、twitter、Microblogging等标志着Web 2.0新一代网络信息传播模式的普及应用,我们则更加深刻地感到网络信息技术正在推进的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功能结构和形态模式的界限改变及由此引发的社会进步与变革。

  今天,信息的传播者正在从制作信息到聚合信息,从发布信息到经营信息,从输出本体信息传播能量到整合网络信息能量。与此同时,信息的接收者从被动接受信息到主动创作信息,从单一获取信息到全面利用信息,从信息索取的孤立个体变为信息交流的聚合群体。这个变化是深刻的,它不仅推进着网络信息总量的急剧扩张,而且推进着网络信息的更大范围的更加便利的共享。

  网络已经成为人类共创信息与共享信息的平台,人类在长期历史间创造并承袭着的信息传播模式,正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发生本质性改变。互联网正在将信息传播的能量从网络延伸到网络之外的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着影响与改变。

  互联网推进了信息传播模式的改变

  互联网所推进的信息传播模式的改变,加大了信息提供的总量,深化了信息价值的开掘,提升了信息使用的效率。

  互联网不仅是伟大的技术革命者,也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

  十余年来,我们已经经历了几个重要的变革期:

  Web1.0时代:这一时代其主要的信息提供模式仍然是机构为主体的公共传播。我们感受的是信息总量的急剧增长,信息获取的及时、全面、精准和便利,大型门户网站和网际搜索引擎在满足我们综合性信息需求的同时,帮助我们在整个互联网的信息海洋中实施导航、检索、诠释和分析。每个人与世界范围的信息联系起来,人类极大地扩张了自己的观察视野。

  Web2.0时代:这一时代信息的提供模式从形态上看是以视频信息为主的多元媒体形态的融合,从信息传播的渠道上看是以移动网络为主的宽带网络的应用,从信息传播目标上看是以满足人的多元社会需求而进行的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从网络信息的结构的演进功能上看是网络社会结构的形成。Web2.0时代,我们感受的是人与人之间信息交流时空界限的突破,个人信息传播能量的扩张,个人与群体之间通过网络建立起各式关联,网络社会的属性清晰显现,网络世界与人类社会之间的能量交互变得更为顺畅,更为直接,更为强大。

  Web3.0时代:它将是物体全面互联、客体准确表达、人类精确感知、信息智慧解读的时代。这个时代将生成一个物质世界与人类社会全方位连接起来的信息交互网络,我们感受的是由此生成的超大尺度、无限扩张、层级丰富、和谐运行的复杂网络系统,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现实世界与数字世界聚融的全新的文明景观。在这个或许可以被称之为Web3.0的时代,人类将赋予物质世界自我表述、自我展现的机能,在与客观世界的直接信息交互的基础上,获得更高级别的与物质世界和谐共生的智慧。

  今天的网络信息技术正在推进着人类社会与客观世界的全程信息交互系统的建设。在这个系统中,不仅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的新的信息模式和社会结构形式正在形成,而且过去看似完全被动的物质客体也将因人的智慧而得到主动表达的智慧机能,这一技术的应用趋势推进着人与客观世界的全程信息交流,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运行效率的提高,推进着人类社会与大千世界的和谐共生。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11:02
互联网让人类拥有了另一种文明形态——数字文明

  今天的网络数字技术推进着信息传播的两个发展趋向:

  一是个体信息能量的深度开掘。微博(Microblogging)信息传播模式开启了信息传播的核裂变时代。一个手机短信的传播载体之上,已经构建起个人的信息集散平台、个人的公共对话平台、个人的社会关系平台。RSS,博客,有文字记录功能和多媒体交互能的即时通讯平台,标示地理定位信息的数码相机,有线与无线的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包括IPAD在内的千姿百态的个人信息终端,所有这些技术都使得个人信息的获取、创造、传播和使用获得了日益强大的技术支持。网络数字技术在满足个体信息需求的同时,正在深入开掘着每一个生命个体的信息创造与信息传播的能量。

  二是网际信息能量的规模集成。以维基(wiki)为其代表的网络信息工程建造的技术原则与技术模式,正在日益全面地聚集着网际信息的能量,推进着互联网信息的整合与整个网际范围的信息协作。互联网信息的全程连通、全程采集、全程分析、全程使用已经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趋势;基于个体生命信息创造的整个网际的信息协作已经成为今天宏大网络信息工程的主流建造方式。

  今天的网络数字技术正在以满足人的信息需求为核心目标,以扩张个人的信息交流能力和强化社会的信息关联能力为主要途径,全面调整着互联网的信息创造机制、信息获取机制、信息整合机制,和信息使用机制。

  互联网平台所承载的信息采集技术、信息导航技术,信息整合技术,信息诠释技术,信息控制技术正在不断突破着人们获取信息、传播信息、分析信息和使用信息的时空限制,正在把信息创造与信息使用的自由越来越多地给予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度,把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度与人类的文明世界连接起来,从而促进不同群体、不同文化之间的了解,推进整个人类文明能量之间的沟通。

  互联网信息技术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信息传播和信息生产的方式,前所未有地推进着人类的信息知晓、信息交流、信息共享,推进着人类为满足自身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而进行的共同创造。

  今天,当我们体验着互联网提供的各种工具性功能的同时,我们看到:互联网信息传播技术第一次让人类在现实文明形态之外拥有了另一个数字文明形态,这个数字文明形态不只是对现实文明形态的复制、存储和备份,而是有着它自身的运行特点、规律和能量,两个文明形态之间日益融合,进行着复杂的能量交互。

  在人类的历史上,信息传播的革命往往和社会发展的变革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又一次见证着这种历史演进的规律。(高钢)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11:03
看来你说的是真的了。
hfg1964 发表于 2011-6-2 10:28



管季超不会说假话。谢您关注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19:29
多种声音一个世界
 
 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al Cultural Organization)通过并发表了当代国际传播领域最重要的学术文献——《多种声音,一个世界》,又称“麦克布莱德报告(The McBride Report)”。这份报告是隶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传播问题研究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unications Problems,又称McBride Commission)对世界信息基础组织结构和传播资源进行三年调查研究而得出的成果。它在许多方面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平等、公平的传播结构的立场、观点与合理要求。  
 麦克布莱德报告对建立国际信息新秩序提出了82点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Strengthen Independence and Self Reliance-加强信息传播的独立自主性
  Communication Policies-为缩小国家间传播差距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Strengthen Capacities-指导发展中国家采取措施加强自主传播能力  
 Basic Needs-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重点应该放在人民对教育的基本需求上
  Particular Challenges-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来自纸张供应、关税结构、电磁频谱等挑战  
 Social Consequences and New Tasks-社会效果和新的任务  
 Integrating Communication into Development-要将传播政策纳入国家发展的战略当中  
 Facing the Technological Challenge-面对技术方面的挑战,根据社会效果进行决策   
Strengthen Cultural Identity-加强各个社会中的文化认同,防止文化霸权  
 Reducing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Communication-减少商业化对传播的影响
  Access Technical information-减少技术信息的壁垒和垄断,促进信息技术的获得  
 Professional Integrity and Standards-职业道德和规范  
 Responsibility of Journalists-提高新闻记者的责任感  
 Towards Improved International Reporting-提高国际报道水平,力求全面、客观
  Protection of Journalists-对新闻记者的保护
  Democratization of Communication-传播民主化  
 Human Rights-全面保护人权,特别是信息方面的权利  
 Removal of Obstacles-消除阻碍传播的障碍和限制  
 Diversity and Choice-传播内容的多样化和可选择性  
 Integration and Participation-加强整合与合作  
 Foster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鼓励国际间合作
  Partners for Development-传播的国际间合作是发展的伙伴  
 Strengthening Collective Self-reliance-促进合作以加强传播的集体自主  
 International Mechanisms-加强国际组织、国际机制传播方面的作用  
 Towards International Understanding-通过媒体船舶促进国际间的相互理解
  麦克布莱德报告指出,“个别传播大国对世界信息流通系统的支配是推行文化扩张主义的过程,而发展中国家的牵制和反抗是抵制文化侵略的过程”。时至今日,全球范围的信息结构不平衡如故,而越加猛烈的媒体融合兼并浪潮和强大的新媒体技术则不可避免地加深着南北双方的信息鸿沟。至今仍在定期召开的麦克布莱德圆桌会议宣布,“麦克布莱德报告”的原则和主要提议仍如多年前那样意义重大,其关注的主要对象也已经超越发展中国家的范围,扩展到了更加广义的全球层面上。  

 参考资料:《西方新闻传播学经典名著导读(Selections from Classics of Western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熊澄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20:04
网络时代公民行使表达自由权利的界限http://www.hljnews.cn 2008-09-01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言论自由,又可称为表达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政治文明和社会民主的重要标志。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自由地发表观点,人们在互联网上发表的言论由于介质的不同,与传统意义上的“言论”有所不同,其影响力更为广泛,表达自由权利的不当行使,尤其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轻则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重则影响国家的政治稳定,因此,进一步明晰公民行使表达自己权利的界限在今天便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之间交流和表达思想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人们无须纸笔、无须面对面、无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聊天等思想感情交流活动,也可在互联网上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完成商务流程,互联网为人们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虚拟世界。计算机的使用和互联网的形成使人类社会关系发生了一次深刻的革命,我们的时代因此也被称为信息时代或网络时代。在信息时代,人类极大地扩充了自己的自由空间,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因此,计算机和互联网已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而上网的人也在日益增多,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目前全球网民人数约达9.7亿人,我国网民人数早已超过1亿人。当然,当我们在由网络构成的虚拟社会中穿梭遨游并尽情享受之时,网络世界也给我们带来了大大小小的问题,人们在虚拟世界里行使权利时更容易造成对别人的伤害,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信息的泛滥及人们无规则地滥用信息也给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带来了隐患,甚至有时也会对民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利便成为目前最引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简单的看,网上泄密、一些谣言的传播等似乎都是互联网惹的祸,实则不然,互联网是一项高科技的成果,它只是为我们的超时空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话还是要从我们自己的嘴里说出去,网页上的留言也还要靠我们自己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进去,句子和文章反映的还是我们自己的思想。关键是,在互联网上,传统环境下我们拥有的责任感不在了,虚拟世界改变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观念,似乎在网上发表的言谈和文章都是不用负责的,事实真的如此吗?从理论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我们行使权利的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没有限制的,我们都可以做。但是,实际情况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我们无法从周围的社会环境脱离开来,我们的自由是相对的,法律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使我们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因此,我们与他人、与社会、与国家等才能在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中健康和谐地生存与发展。为了保护处于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中的我们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在当今世界,包括我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都制定和颁布了相关的法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民权利法律保护体系,而和网络密切相关的公民表达自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认为,表达自由指的是公民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表明、显示或公开传递思想、意见、观点、主张、情感、或信息、知识等内容而不受他人干涉、约束或惩罚的自主状态。我们的表达自由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它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和艺术表现自由等具体表现形式。例如,我国宪法在第三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当我们不论是通过传统的报纸、书籍等媒介还是通过互联网络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我们都是在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自由表达的权利,我们依法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谁阻碍我们依法行使权利,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的,同国家公权力不能滥用一样,我们权利的行使也是有边界的,尤其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和复杂,在现实的社会之外,还存在着一个相对不成熟和不规范的虚拟社会,虚拟社会虽然相对独立,但是它们是依托于现实社会而存在的,人们可以以虚拟的身份存在于虚拟社会中,但是,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是我们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并不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我们在现实社会中也许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公民,但是在网络世界可能会变成一个违法者,之所以如此,只不过是虚拟社会的虚拟特性使我们的认识发生错误,使我们对现存包括法律在内的行为规范效力的理解存在误区,因此,人们误以为自己在网络世界的言行不再受道德、法律等行为规则的约束,从而在心理上有所松懈并放任自己在虚拟世界里为所欲为,这也正是网络世界违法犯罪现象激增的原因。事实上,在网络世界出现之时,世界各国政府就已经开始关注这一社会变化,并积极地在法律上采取应对措施,例如,美国于2000年立法,对于13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披露,须得到父母的许可,即儿童、家长、网站共同承担信息披露的责任;据了解,日本从2005年3月份已经开始对网上私有财产进行保护,如果互联网泄露1000个人的资料将要进行处罚。即使在我国,不但原有的法律在继续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为了应对网络世界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全国人大等立法机关还制定了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等十几部相关的法律已经颁布实施并成为我们在网络世界的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也对制作、传播、贩卖淫秽书刊等犯罪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因此,在网络时代,我们行使权利的领域扩大了,同时,我们所承担的义务也增加了,所以,我们在行使自己权利之前,一定要清楚行使权利的界限,避免作出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而事实上,我们本来就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自己享受权利的基础,不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里,只有我们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人与人之间才会减少敌意和伤害,社会才能和谐进步。因此,广大网民利用互联网行使自己表达自由的权利时,要分清“能”与“不能”,“该”与“不该”的界限,做遵纪守法、语言文明的网民。

  (作者单位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20:06
公民网络表达自由权与网站删节权
来源: 作者:杨 瑨 日期:2009-12-28

今年是“博客”诞生十周年,属于全球每一个博客的节日。从1997年使用博客至今,博客群体逐渐壮大,据英国《卫报》的调查资料显示,全球目前大约有7000万博客,全世界每天新增约12万博客,平均每秒增加1. 4个网络日志的发布者。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在网上写博客已经成为很多网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的一部分。博客群体的迅速膨胀对于传统媒体是一种表达方式的延伸,同时也是一种传播方式的革命和冲击。然而当博客们纷纷通过发布网络日志,传布消息,通过这一新媒体实现表达自由的同时,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就从我亲身经历的一次网络日志被删的事情说起。今年的9月27日,我照例更新博客,在XL博客发表文章《活到老,博到老》,两天后文章神秘失踪,“丢”了。随后便收到了XL网的系统信件,大意是:

  “……为实现文明办网……您的博客文章被管理员暂时删除……如有问题请与以下地址联系:……”

  我的文章竟然妨碍了文明办网,很奇怪,一篇很普通的文章怎么会影响到一个门户网站的“文明”?我的文章就是盘点了自己接触博客的历程,以及身边的人对网络实名制的不同看法,绞尽脑汁也想不到哪些词句那些内容有碍于所谓的“文明办网”。苦思未果,遂回信询问被删原因,没有得到回复。平静之后,我说服自己就把这件事当作一次教训,提醒自己做好存档文工作。毕竟只是一个草根博民,我的质疑显得苍白无力。

  戏剧性的是上周我的文章又回来了,还附送一个系统消息:

  “ 抱歉:

  亲爱的博友,您好!

  我是博客客服管理员,非常抱歉的通知您,您的文章《活到老,博到老》因为一些原因,我们暂时把它放在您的回收站。您可以在回收站里找到您的文章,麻烦你把内容备份好!

  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先撤下了您的文章,真的非常抱歉,向您说声对不起!我们很理解您完成一篇博文的所付出的辛苦,更理解自己的文章被删时的心情。

  作为博客的管理员,我们真诚的希望能够为您带来更多、更细致的服务,希望您能理解、体谅!

  我们知道,XL博客的成功正是因为有您这样的人默默支持,我们以后的发展更需要您的支持和建议!

  期待我们之间有更好的合作!谢谢您对XL博客所作出的贡献!

  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有疑问请给我们发邮件,我们收到邮件24内给您回复。”

  这样的温柔刀法,实在叫人啼笑皆非。

  作为一介学生,作为一个网络草根,一直以来都视自己的博客为抒发情感,思考写作,与访客交流的个人领地,基于互联网的共享性,我能够拥有、经营一个小小地盘,这样的权利是生在web 2.0时代的幸运,处于一种习惯性的盲目的安全感,对突然的入侵感到委屈和无奈。风波未平引人深思。博客,作为“自媒体”的典范,传播者、服务提供者及受众之间存在着普遍的矛盾。网站删除文章屡见不鲜,网络日志被删,博客空间被强行封闭,文章关键词被屏蔽……原本由数亿人共享的互联网越来越让人感到不安全和无自由。想必大多数的网民都有文章被删除的苦水无处可倒,都难免有一两篇敏感的文章被警察“和谐”掉。

  网站管理者“妨碍文明办网”,那么我们先要考察一下何谓“文明办网”?最基本的,网站的管理者要做到文明管理,网民的言论表达行为要在符合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如不违反宪法和法律,遵守《互联网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显而易见,“文明办网”是网民与管理者双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在网民合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发表毫无问题的文章的情况下,管理者履行了文明的义务吗?网站管理者不经过作者同意,随意删除文章——这样的删节权是否合理呢? 如今,所有的媒体,所有的网络管理者都在精益求精的做着“净化媒体”的工作,然而哪些言论该净化,哪些言论该保护,管理者的行为并没有区别对待。

  对网络进行管制,这并没有错。网络上不能什么内容都进行传播,限制这些法律命令禁止的东西,如“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内容,是不存在任何异议的。但是,在这范围之外的合法的言论必须予以保护,可是随意删除文章的行为恰恰毫无章法,可谓无程序、无标准、无节制。

  一、无程序。网管的删除行为先于其发给用户的抱歉通知,这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网络用户使用自己的网络空间发布信息是天经地义的,言论自由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博客主人也有权知道自己的文章是否发布和发布的效果。可是当你登录自己的博客,发现一篇刚刚写的文章不翼而飞,不亚于发现家里的东西被盗。现实是生活中,如果我们闯了红灯被阻拦,交通警察执行任务也绝对是要按照程序的:先出示证件,检查肇事者驾驶证,说明罚款原因才可以正常执行任务的,而且执法过程要做到礼貌。那么在网络世界难道一点礼貌都不存在了吗?用户要申请开通自己博客,一定是首注册,先与网站达成双方签协议才能开始使用其空间的,那么我们理应要求管理者的管理行为遵照一定的程序。即使真的有言论触及了法律禁止的范围,管理者也应该依照一定的程序,将其管理决定通知到网络用户,再进行对非法言论的处置。如果文章作者对删除有不同看法,还应当有投诉和救济的途径。我这样一篇毫无问题的文章被悄然删除,我连说话的地方也没有。这样网络空间的和谐秩序如何维护?

  二、无标准。删除了文章,除了妨碍文明办网,没有任何解释。一篇文章为什么被删没有任何参照的标准。那么我自然想到,网络用户注册时,都要点击一个“同意”,这便达成了电子协议了那份电子协议,拿出被删的文章,仔细阅读《XL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有如下规定:

  “4.5 用户在使用XL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5.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5.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5.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5.4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XL网络服务侵犯XL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XL许可的商业广告;

  4.5.5 不得利用XL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5.6 不得利用XL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5.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5.8 不得利用XL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XL的行为;

  4.5.9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XL。

  4.6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XL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对比以上条款,我的文章的内容既没有非法目的,也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没有任何煽动言论,也没有散布非法信息,那为什么被删除呢?这些看似名类详细实则模糊笼统的条款根本无法看出,一篇文章加入了什么样的字句会涉嫌非法,需要被删除。行政执法尚有严格的标准,看来我们网络管理的漏洞已经无处不在。

  三、无节制。与各地政府机构中进行网络安全活动的“网络警察”类似,各大门户网站均成立了进行保密性质工作的网络管理部门。删除文章,屏蔽关键字等管理行为屡见不鲜。设定一个关键词,启用检索系统,大量的健康文章都成了牺牲品,哪些小心翼翼改换敏感词的问题文章反倒成了漏网之鱼。本来关键词就是中性的,涉及到关键词不代表一篇文章就肯定有问题。“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心理导致了网络删除行为的无节制。

  网站删文这一现象有其存在制度性根源。发表错误的言论,具有社会危害性,理所应当被管理,那么枪毙哪些该发表的言论,让大家想说的话不能说,能够依法表达的言论不能表达,怎么实现网络传播信息,形成舆论的功能呢?这样的行为岂不是更有危害性吗?

  网络严格管理导致无序,最初根源于对网络言论力量的惶恐。博客,属于网络注册用户的自主发布空间,“自媒体”的传播者被冠之以“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特点,“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博客的快速发展已经充分代表了网络传播的强势,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网络也分得了一杯羹。让我们来看看网络扩传播的特性: 传播时效性,对舆论的整合性、观点的多向性。某些言论已经网络传播(包括博客等自媒体),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舆论强势,对特定的社会现象造成舆论压力。正所谓“草根文化”,网络草根们正在形成舆论监督的一种强大力量。那么正是这一点造成了网络管理者的惶恐,为了所谓的网络“文明”,所谓的“网媒形象”,为了防止用户的言论触及“敏感”的话语,不得不动用管理的权利对网络传播者的进行严格的审查。看似自由的博客,其自由并无实质性的保障——博客空间的服务提供商一厢情愿对博客进行所谓的“管理”,网络警察的横行使自媒体传播者得到的许诺成为一纸空文。

  可是,每一个有权说话的人都享有自由,这个自由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受到法律最根本的保障。宪法的保障使每个公民具有了借助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表达自己观点的私权利,博客也正是表达自由的平台。而网络随意的使用其删减权,公民的自由又从何谈起?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又从何实现?

  不可否认,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我们对具有煽动性,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威胁到社会安定的言论要予以制止。可是,现实是随意删减,系统筛选,导致一些完全没有危害的言论被一律删除,公权力的使用严重侵害到了个人的言论表达权。关键词删除的合理性也值得质疑,一个关键词往往是中性的,关键词并不能代表文章内容的全部,而现行的网络规范制度都是用冷冰冰的网络技术进行关键词筛选,甚是荒谬。

  毋庸置疑,网络的舆论监督也需要监督,网络的言论是舆论的表达形式,一定的限制是必然的。但至少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对网络进行管制也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对于那些涉嫌违法、诽谤的言论,相关管理者应依法予以制止;而对于毫无社会危害的合理言论,我们只能保护,万不能在使用公权力的时候妨害了表达自由。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度”的问题。简言之,公权力不可以任意扩张,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网络表达权是有限制的,但同时限制表达权的权力也是有限制的,公权力不能任意扩张,把公民权利压缩到最小的空间。

  约翰.密尔顿说过:“杀死一个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二不准好书出版,则是杀死了理性本身。”那么,网络的合法言论被禁止,也同样是扼杀了理性,扼杀了公民和网民的表达权力。当越来越多的网民沉浸在“博客中国”等社区里津津有味的经营自己的 “媒体事业”的时候,我们应该让他们表达自由被保障的快乐。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20:24
管季超2011。6。2。在《槐坛/学苑》实名发帖又开始独享[须经审查]‘优待’。
上一楼内容发不上去。只好发到此处。
教师之友网 发表于 2011-6-2 09:18


铁打的《学苑》/流动的版主--《槐坛》观察系列之一

    中国网络媒体发展极其迅速,目前网站达191万个,网民达2。9亿,位居世界第一。
    咱孝感市有多少家网站呢?或许有数百家吧?

    这其中,可以将两家‘身份’有高下/块头儿很悬殊的[论坛]作个取样分析:
    ----------由中共孝感市委宣传部主管/孝感日报社主办的〈孝感网/槐荫论坛〉,是孝感影响力最大的主流网媒。
   〈槐荫论坛〉在市民中有巨大的影响力,注册会员超过15万人,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到过一万余人。

    ----------由孝南区普通教师2008。3。10开通的纯公益教育文化网站〈教师之友网〉,或许可以作为民办小论坛的一个‘标本’。该网[论坛]始终坚持文明办网/公益服务的创站初衷。目前开设栏目40余个,注册会员不到三千人,同时在线人数最高时也没到过400人。存帖总数只有50000多一点儿。

    〈槐坛〉是官方主流媒体,〈教师之友网〉是普通教师所办的小论坛;〈槐坛〉非常活跃,〈教师之友网〉则因其管网的严格/内容的纯专业性,始终只会吸引专注于教学研究工作的教育界高端网民,平静平实。
    这两个[论坛]放到一起说,就像是拿喜马拉雅山和双峰山作比/根本不具备可比性么?你老管摆明了是要搞[置入式广告]么?

   ----------有一点。有一点,还真的可以放到一起说:

     两家[论坛]都急需高质素的版主。  

  即以〈槐荫学苑〉为例,三年间,走马灯一样更换版主。似乎只有[梦泽闲人]认同度最高。

    有两位网民,似乎很适于担任〈学苑〉版主:
-     --------[借花献佛]君。
        熟通教育,视域广阔。
    ---------[苦尽甘来]君。
       青年才俊,安陆人,客居广东。其勤笔敏思,其理性思维,均令人赞佩。

    [借花]网友不会有狭隘的[地域观念];[苦尽甘来]不居本地,管网心无挂碍,理性超脱。   

  〈教师之友网〉的公益服务,也急需增加版主。要眼光/要作奉献/要点儿空闲,三个条件同时符合,人选就不那么多了。哎,愁死我了。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21:29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198209.html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198201.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22:02
看来你说的是真的了。
hfg1964 发表于 2011-6-2 10:28



报告来自孝感学院的网友[hfg1964]君:
      --------又开禁了.
      您看,我刚发的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239642.html
[在16楼/祝您看'愚人节'新闻开心]:lo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 22:09
http://xnjyw.5d6d.com/thread-33428-1-1.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0:16
网民管季超实名上网日记:
    2011年6月26日早上实名登陆《槐荫论坛》发下帖,遭禁。









季超读书,好好学习,天天既不向上又不向下

http://xnjyw.5d6d.com/redirect.p ... o=lastpost#lastpost

1,读孝昌付勇军赠《缳川文艺》创刊号:
-------阿零论邱籽的诗评文写得用心。
超2008年建《教师之友网》时才真正涉网。从阿零此文知2006年10月28日,春江等网友策划过孝感本土诗人的《原创诗歌朗诵会》。这在我,是涉网史的[史前史]了。
邱籽,肖港邱家湾人。

2,昨获新书二册:
-----三联2011年5月版施议对编纂之《文学与神明-----饶宗颐访谈录》;广西师大09年11月版蒋勋著《汉字书法之美》。
从前书知饶宗颐1982年出版过《云梦秦简目书研究》,与曾宪通合著;蒋勋在后书66页论及[由篆入隶]问题时,有一自然段专说云梦秦简。
这个资料要告诉职院谷栋先生。
施的这本,应可认为是[饶学]入门的初阶。
蒋的书中,徐冰的汉字颠覆/蔡国强的爆炸留痕/云门舞集的书法三部曲联舞图片,丰富了我的视觉体验。

3,重翻曙光所赠《画说孟宗》,相信了他夫人前天跟我讲过的一句话:他查了很多资料。
曙光是直接在古籍中作材料斟别和取舍的,不是用别人的第二手资料。
许多本土人士写东西,将传说与史实混为一谈。曙光不是。
孝子故事弄不好就写俗了写恶心了。曙光不是。
他是真钻进去了,又轻灵地跳将出来。
所以,我不惜赞词来赞他。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0:21
隔网明白说话:

-----假如网民[管季超]违犯了法律,请来抓人:
-----假如网民[管季超]让《槐坛》管理员不快或触犯了您的个人利益,请明白告诉我,我可以不去。


手机:13971958105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1:20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073665-page-22.html

伙计:积怨太多不好啊。
     《槐坛》是您家私有的??
      实名发言,言责愿负,您家也不让????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1:25
http://xnjyw.5d6d.com/thread-20665-1-1.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1:32
http://www.xgrb.cn/bbs/read.php?tid=1232681&page=e&
跟帖申述,此主题帖[别人的]被移到所谓[投诉版]。该版如同冷库啊。

[文学版]版主木白先生回应。

[版主]并没有独立的管网权啊。倒常常做了[替罪羊]。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5:28
实录记事:

------约在下午3:00,到《槐坛/文学》版浏览,管季超实名发的帖文出现。显示时间为上午10:10分。
------当管季超进入27楼给自己的帖文重点字句刷色后,立刻显示:‘您的帖子须审查’。27楼消失。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274934-page-2.html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274934-page-2.html
隔网一问:


1,管季超实名发帖,愿负言责。请问:您是[审]的人呢还是[审]的帖??
2,自涉网以来,一直实名发帖,愿负言责。您这样做,谁还会主动实名呢??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6 15:47
http://xnjyw.5d6d.com/thread-8032-1-1.html

难道真像一位朋友说过的:‘《槐坛》名为市民网络交流平台,实为拉人气好打广告的赚钱工具’吗???







《教师之友网》公益服务,禁绝商业广告。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6-27 21:59
  -----记    事-------



1,今日[2011。6。27。]白天下乡作期末考试巡视工作,未上网;

2,晚上上网,《槐坛》已[开禁],不再每发必审了。

http://www.xgrb.cn/bbs/read-htm-tid-1073665-page-22.html
实名发帖抗议。




欢迎光临 教师之友网 (http://jszywz.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