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友网
标题:
学格律诗28问答
[打印本页]
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1-6-19 13:47
标题:
学格律诗28问答
学格律诗28问答[z]
前言
日前,在辽宁省老干部大学讲授诗词写作指导课时,有位学员给我写了封信,主要是就鉴赏、写作格律诗方面,经常遇到的一些困惑提出了28个问题,要求我给予解答。考虑到他提出的这些问题也正是许多初学格律诗的朋友们常常为此困惑的问题,很具有代表性,因此,本人就这28个问题一一解答,可能不一定全正确,如不当,还望各方家指正为盼。
附原信:
王老师:
我有几个问题,因在课堂上提出怕影响大家的学习;也因有的问题可能已讲过了,我没有听好;还因为有的问题太一般,或许根本算不上什么问题,故作书面请教,诚望指导。
礼
学生:雷振民
2010年5月28日
问1、与新诗相对应的古风、近体诗等,合起来是否可以叫“旧体诗”?
答:旧体诗也有简称旧诗的。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与现代的新诗相区别,它包含两方面;一是自诗出现以前《诗经》以来的辞赋、乐府、歌行等,我们称为古体诗亦称“古风”。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等;二是近体诗亦称“今体诗”,“格律诗”。有律诗和绝句。包括五七言绝句、五七言律诗及排律等。所以也有人把古体诗与近体诗统称为“旧体诗”。但“古体诗”与“旧体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一点必须分清。
问2、写近体诗在平仄上拿不准的,或不合声律要求的,是否都可以“降格”称之为古风?
答:所谓古体诗是指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也就是没有一定的标准。但也不是随心所欲写的诗都是古体诗,它不受近体诗格律的束缚,但又要遵守古体的特殊约定。古体诗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曲、乐府、辞、赋、歌、行”等。如刘邦的《大风歌》、曹丕的《燕歌行》、刘彻的《秋风辞》、无名氏的《西洲曲》,还有句句押韵的柏梁体、失粘的阳关体等。唐诗里的古体诗更多,所以,古风不能说是比格律诗降了格,好的古风比格律诗更难写。如李白的《蜀道难》、杜甫的“三吏”、“三别”和白居易的《兵车行》等。自古以来许多大诗人脍炙人口的古体诗作品,可以说更别具一格。关于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如下:
一、 古体诗又称“古风”,它是古代的自由体或半自由体诗歌,除了押韵外,不受任何格律的束缚。自从唐代近体诗产生之后,诗人们仍旧不放弃古代的形式,模仿古人所写的那种较少拘束的诗。于是近体诗与古风成为两种不同的诗体,一直流传至今。二、 “近体诗”又叫“今体诗”,即现在所说的“格律诗”。“近体诗”或“今体诗”,是唐人对这种诗体的称呼。三、 古体诗每首句数可多可少;近体诗首有定句,规定绝句只有四句,律诗只有八句。排律十句以上,另作别论。四、 古体诗的字数不定,有四言的,五言的,六言的,七言的,也有杂言的;近体诗句有定字,流行的只有五言和七言的两种,不得任意增减。五、 古体诗用韵不严,它的韵脚可平可仄,中间可以换韵;近体诗有严格的韵律,一般要押平声韵,一韵到底,不得换韵。六、 古体诗对字的平仄,要求极宽;近体诗对字的平仄,大多数有严格的要求。七、 古体诗不要求对仗;近体诗除绝句外,律诗则要求按规定的位置对仗。
问3、常提到“犯孤平”,有无“犯孤仄”之说?
答:在近体诗中,五言的“平平仄仄平” 如果首字为仄,变为“仄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为仄,变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就叫做“犯孤平”。因为韵脚的平声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单剩一个平声字了,变为两仄夹一平。“孤平”是诗家的大忌。如下例句就是犯孤平的句子:“不知落哪家。”、“击缶对歌撼九霄。”关于孤仄一说在近体中未闻有此概念。如按有些人理解两平夹一仄即“犯孤仄”,那么如下句式“仄仄平平仄”如变为“平仄平平仄”也是合理的因为A式句这种句式首字是允许可平可仄的,故不存在“犯孤仄”之说。
问4、“三平调”是个什么样的毛病?有无“三仄调”之说?是否都属不允许的?
答:“三平调”既指尾三平,就是句中最后三字均为平声。犯“三平调”一般在“仄平脚”和“平平脚”中,即“B、D”两种句式,“B:平平仄仄平”、“D:仄仄仄平平”。“三平调”在近体诗中是犯大忌的,是决不允许犯此错的。在古代科举考试时,或在历代各种赛事中,凡是犯“三平调”的即统统拿下。关于尾“三仄”是允许的,如在“A:仄仄平平仄”句式中,甚至可以用五个仄,如:李商稳《乐游原》中的“向晚意不适”就是五个仄,但下句“驱车登古原”把上句救了,既用“孤平拗救”法。
问5、您所著的《学格律诗简明手册》中之五讲的是平仄两读的常用字,与第六、第七部分是什么关系?除义不变、义不同外,是否还有第三种情况?
答:自唐以来,有一些字的读音仍在发生着变化,这样就产生了“一字两读”的情况,并导致了这些字由于平仄不同而产生“平仄两读”。
《手册》中第五部分列出的是按平水韵部划分的平仄两读字,没区分是否意义相同否。而第六、七两部分是指平仄两读意义不同及虽两读而意义不变的字。如果细分有如下三种情况:
1、读音不同,意义不变。(《手册》第七)
如:“看”(kān)可读阴平;如郑禧《赠吴氏女》“两才相遇古来难, 重写芳情仔细看。”这里的“看”字当平声。但也有当仄(去声)用的,如杜牧的“卧看牵牛织女星”,“出门俱是看花人”等都是仄声用。
2、读音不同,字意有别。(《手册》第六)
如:“为”字:李白《送友人》的“此地一为别”中“为”字读阳平(行为的为),李商隐《为有》的“为有云屏无限娇”中“为”字读去声(因为的为)。
再如:“和”(hé)读阳平(和平的和)读去声(hè) (唱和的和);“岗”(gāng)读阴平(山岗的岗)读上声(gǎng) (岗位的岗):“观”(guān)读阴平(观察的观)读去声(guàn) (道观的观):“中”(zhōng)读阴平(中国的中)读去声(zhòng) (射中的中);“重”(chóng)读阳平(重复的重)、(zhòng)读去声(重担的重);“从”(cóng)读阳平(从军的从)、(zòng)读去声(随从的从)。
3、词性有变,声音意义有别。
如:“思”字,李白《静夜思》中的“低头思故乡”的“思”字读平声,而柳宗元的《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的“海天愁思正茫茫”中的“思”字却读仄声(去声);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的“更上一层楼”的“更”字读仄声(去声),而刘方平《夜色》的“更深月色半人家”的“更”字读平声。
问6、关于韵脚,每句最后一个字称为“脚”,但在句式中,为什么却称两个字作脚?如“平平脚”、“平仄脚”等。
答:在近体中,我们把每句押韵的最后一字称为韵脚。不押韵的句中最后一字称之为白脚。押韵的句子,除首句可押可不押外,其余均押在偶数句最后一字,且为平声字,而不押韵的白脚应是奇数句的最后一字,且为仄声字。至于称为“平平脚”或“平仄脚”那是因为在近体诗的基本句式中,无外乎四种形式,即每句最后三字为“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这四种,这是较细的分法,如果按“平”收“仄”收的话,仅两种了。如:A式、C式为仄收,B式、D式为平收。
问7、撞韵是不好,还是不可以?
答:撞韵是指在近体诗中,如白脚与韵脚的韵母相同即为平仄韵母通押,称为撞韵。关于“撞韵”不是大的原则的问题,尽量避之,但实在避不开,也可以的。如:
初春小雨 韩愈
天街小雨润如酥, 草色遥看近却无。
▲ ▲
最是一年好去处, 绝胜烟柳满皇都。
△ ▲
其中白脚“处”与韵脚“酥、无、都”都是乌(u)韵,撞了韵。系平仄韵母通押。
问8、关于挤韵,仅仅是不好(有悖于诗美)还是不允许(不合声律要求)?
答:在诗中不适当的地方用了与韵脚同韵母的字,不管其平仄如何,干扰了韵美效果,称为挤韵。这些与韵脚同韵母的字也称为暗韵。如:
凉州词 王之涣
黄河远上白云间, 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 春风不度玉门关。
诗中前三句有“远,片,万,怨”与韵脚韵母都相同,故挤韵。挤韵不是不允许的,避挤韵只不过是为使句式用韵更合谐些罢了。
问9、“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同韵母字为“挤韵”,这里“不适当的地方”指哪些?
答:“不适当地方”一般指多处重读音节奏点上,如上例中的远上的“远”、一片的“片”、万仞山的“万”、怨阳柳的“怨”。
问10、是否“孤雁入群”是可以的,那么“孤雁出群”呢?
答:首句可押韵也可不押韵,首句不押韵的以五言为多,七言较少。首句押韵的以七言为多,五言较少。首句押韵的也可借邻韵,首句借用邻韵为“孤雁入群”。与“孤雁入群”相反的即尾句用邻韵的称之为“孤雁出群”。这是由清代的汪师韩提出来的,他在其所著《诗学纂闻》中说:“唐律第一句多用通韵字,盖此韵原不在四韵之数,谓之‘孤雁入群’。”如杜甫的:
军中醉饮寄沈八刘叟
酒渴爱江清,余甘漱晚汀。
软沙倚坐稳,冷石醉眠醒。
野膳随行帐,华音发从伶。
数杯君不见,都已遣沈冥。
诗中的“汀”、“醒”、“伶”、“冥”四韵字,均属下平声“九青”韵部,而首句的“清”字,则是借用了下平声“八庚”韵部。故为“孤雁入群”。“八庚”与“九青”属邻韵。
再如:
故宫行 元稹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莫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诗中的“宫”、“红”两韵字,属上平声“一东”韵部,而末句的“宗” 字,则属上平声“二冬”韵部。“一东”与“二冬”属邻韵。谓之“孤雁出群”。
柳絮 本作者
一
清曙寻春雅兴浓,晴丝柳色舞东风。
行吟但见陌头白,疑是冬深雪未融。
上诗中“浓”为“二冬”韵部,“风”、“融”为“一东”韵部,“二冬”与“一东”属邻韵。为邻韵,是“孤雁入群”。再如:
二
糁径飞毬送早春,长条分袂乱相亲。
每逢三月风飐柳,愁杀匆匆行路君。
上诗中“春”、“亲”为“十一真”韵部,“君”为“十二文”韵部,“十一真”与“十二文”为邻韵,是“孤雁出群”。
以上示例均为首句可邻韵通押。
问11、不可大量用同音字作韵脚,是否小量的还可以?一首绝句只有两三个韵脚,怎么看大量、少量?
答:看来你读书很细,这里用“大量”二字就不妥了,只能说不可在一首诗中连续使用同声字(即同韵母字)做韵脚,例如:
将谢香荷百感生,柳塘向晚倦蛙声。
吴霜携手沐纤雨,抓把红英当晚情。
这首诗中前两句韵脚“生”与“声”即同音字,如将第二句的“声”改为“鸣”即可避。
客中行 李白
兰陵美酒郁金香, 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义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这首诗中韵脚为“香,光,乡”其中“香”和“乡”虽然同音字但间隔使用是可以的。
问12、如何理解邻韵,谁与谁邻韵?
答:在平水韵中,把平声韵分的很细,共30个韵部。其中有些韵部的字虽不在同一韵部,但按现代普通话发音却鬼使神差地把相同一韵母的同韵字划分到不同韵部。比如“东”与“冬”两韵部里的“中”与“钟”虽然同韵母却分别在“一东”与“二冬”两个韵部;“行”与“形”、“明”与“铭”也虽然韵母相同,却分别在“八庚”与“九青”两个部。这样就产生了相同韵母而又不在同一韵部的字,我们把这类韵部称之为邻韵。近体诗规定,邻韵不允许通押(即混押),但可以首尾句用邻韵,称之为“孤雁入群”或“孤雁出群”平水韵中邻韵大至如下:
相邻近的韵部:
(一) “东、冬”二韵为一类
(二) “支、微、齐”三韵为一类(支与微近,与齐较远)
(三) “鱼、虞”二韵为一类
(四) “佳、灰”二韵为一类
(五) “真、文、元、寒、删、先”六韵为一类(真与文近,元与文近,寒与删近,删与先近,先又与元近。真与元,寒与先,元与删较远。真与寒、寒与元、文与删、先,先与真、文原则上不为邻韵。)
(六) “萧、肴、豪”三韵为一类
(七) “庚、青、蒸”三韵为一类(庚与青较近,与蒸较远)
(八) “覃、盐、咸”三韵为一类
“歌、尤、侵”这三个韵部是没有邻韵的,也绝不可以与别的韵部通押。
问13、相近的韵不通押,是否仅限于平声的“一东、二冬”、“八庚、九青、十蒸”这五种?
答:凡是邻韵均不可通押,由上问中已例举共八个部分。
问14、阴平、阳平尽量不通押,是否偶尔押了也“无伤大雅”?
答:在近体诗中,押韵只要是平声即可,不分阴平、阳平。在词、曲中有时押韵分阴平、阳平或上声、去声的。
问15、在拗救中,“一拗三救”或“三拗五救”是否可以反过来,即“三拗一救”或“五拗三救”,是否可以这么用和这么说?
答:首先弄明白什么叫“一拗三救”或“三拗五救”。 “一拗三救”是指五言B式句中犯“孤平”的说法,即“平平仄仄平”句式中,如果第一字“拗”了,即第一字为仄,那么第三字应用一平声字救之,这就变为“仄平平仄平”。这就称之为“一拗三救”。
那么在七言诗中的B式中即“仄仄平平仄仄平”中,如第三字“拗”了,那么把本句中第五字变平,既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即第三字“拗”了,使第五字变平,这就叫“三拗五救”至于你提的“三拗一救”、“五拗三救”本身就是以一种正规格式而存在的。不能称之为“拗”的。切记!
问16、在拗救中,是否仄拗平救的居多?有无什么规律?
答:首先应清楚什么叫拗救?凡是平仄不依常格而补救的句子,都叫拗救。前面一个字“拗”了,(应平而仄)后面必须用一个平声字来救,有在本句中救,也有在对句中救的。所谓救,就是补尝,仄用平补。所以不存在“居多”。关于规律就是:1、本句救(B式)即为救“孤平”,2、对句救(A式),3、特殊句式(C式)。如果说非要找个规律,那么您就记住:把B式句中的倒数第三字当扑克牌中的“惠”即“万能救”就行了,即“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倒数第三字由仄变平,不但能救本句中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而且还能救上句A式句中倒数第二、三字。如陆游的《夜泊水村 》诗中颈联“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中“无”字既救本句“向”字,还救了上句的“有”、“万”字,可谓“一石三鸟”。
问17、是否所有的拗字都要救?有无不救的?
答:所谓拗就是该平而仄,不依常格,应救之。在近体诗中的拗分为“大拗”与“小拗”,但“大拗”与“小拗”均是在A式句中“平平仄仄平平仄”中出现。“大拗”是指该句式中倒数第二字由平变为仄,“小拗”是指该句式中倒数第三字由平变仄。“大拗”必须要救的,而“小拗”是可救可不救的。还有,在B式句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如因平而仄犯孤平,也是必须要救的。
问18、大拗、小拗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怎么能看出来?拗就是拗了,怎么界定小拗?小拗可以不救,是否救了更好?
答:这个问题在上面基本说过了,所谓“大拗”与“小拗”区别就是可救可不救,关于怎么界定,那就是A式句中倒数第三字如拗,为“小拗”字,倒数第二字如拗,为“大拗”字。如果说根据诗意和炼字而“小拗”也救,当然更好,因为诗句本身就追求一种音调合谐。如许浑《咸阳城东楼》诗中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上句“日”小拗,下句“欲”拗,故倒数第三字“风”既救“小拗”又救本句,避免了犯“孤平”。
问19、D式句不存在拗救的问题,是不可能出现拗字,还是不准救,为什么?
答:在近体诗关于“拗救”的规定中,A式、B式、C式都给予了拗救的政策,而唯独D式句不给,至于为什么?无法考证,可能约定俗成吧!D式句“(平)平(仄)仄仄平平”只给第一、第三字可平可仄的优惠,没有其它享受的政策。
问20、凭读起来是否拗口的感觉来识别是否是拗字,可以不?拗救总是有限的,只记住救后的句式来把握是否可以?如写近体诗允许“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样的句式。能否拉出个单子来?
答:有时平仄合格律的也有“拗口”的句子,所以用是否“拗口”来断定句中是否为拗字是不正确的。如下句子“溪西鸡夕啼”虽然合格律,但读起来就拗口。
在《教程》中已列出格律诗拗救公式:
可变句式 标准句式 拗救句式
(仄)仄(平)(平)仄 (仄)仄 (平)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仄) 仄 平 仄平 平 仄 平
(平)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平仄
(仄) 仄 仄 平 平
问21、关于入声字,在写诗时不去管它,只按新声韵归类于平仄是否可以?
答:现在中华诗词学会主张新旧韵双轨并行,但在投稿或参赛时,如用新韵必须注明,否则按旧韵审核。另在同一首诗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新韵不存在入声字。
问22、有的入声字,如“福”、“国”等已是派入平声中了,是否可以当仄用?
答:关于入声字问题,由于发明入声字的是浙江人,现代汉语中已无入声字了。那么入声字就分别派入现代语言中的“阴平、阳平、上声、去声”中去了。也叫“入派三声”。派在上声、去声中,还可以分辩出仍是仄,如:“雪”、“日”、“月”、“百”、“北”等。但派在阴平,阳平中就不好区分了。既使派入平声中的入声字,在诗词中依然当仄声用,如你举的例子“福”,“国”还有些如“竹”、“局”、“说”“直”等。
词的韵要比诗韵宽,故写词参照的韵书《词林正韵》才19部,而诗韵参照用的韵书《佩文韵府》106部。写词时,有部分入声字可以作平,但仅限第三部支、微、齐,第四部鱼、虞,第五部佳、灰,第八部萧、豪,第九部歌,第十部麻、佳,第十二部尤。其余平声部的入声字仍当仄用。
问23、对于读或写近体诗,在声律的把握上,能否做到运用自如,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凭感觉一下子就能知道是否合乎声律要求。这可以做为奋斗目标吗?
答:无论是鉴赏别人的诗或是检查自己写的诗作,首先要进行声律分析然后对诗的声律应用情况进行鉴定,确定诗的种类。
声律分析的步骤:
1.首先逐一检查每句的第二、四、六个字,看是否符合句内平仄相间、联内、联间对与粘的要求。
2.以第二,四,五,六,七字为主,逐一检查各句是不是律句。
如出现拗句,看是否进行“拗救”。
3.在检查律句的同时,检查句脚的情况,看是否有踩脚现象。
4.检查用韵的情况。
5.检查对仗的情况(是指律诗或排律中间联)。
6.其它情况如;节律,句言,重字,撞韵,挤韵等。
以上这些分析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熟中生巧。
如果说要达到“炉火纯青”程度,那只有作到“心中有句”了。如果把识格律当“奋斗目标”那未兔太容易了。这些规则的东西记住就行,关键是诗在意境、在创新、在性灵,所以才有“功夫在诗外”之说。写一首好诗,不仅要求合格律,最重要的奋斗目标还是要有真感情、真性灵。
问24、和诗,在内容上有什么特点、要求与限制?一般来说内容应相应或相近?是否不相干,不靠近原诗内容的可不可以?
答:在与诗友酬和中有如下几种形式:
1、次韵:根据别人诗篇所用的韵,并且依原韵先后次序写出的诗。(字同、顺序也同)
2、步韵:步是步伐相随之意,意思同次韵。或称:奉和原玉。
3、用韵:用他人诗篇的原韵写诗,但先后不必依照原韵的次序。(字同、顺序不同)
4、依韵:根据他人诗所用的韵目写诗,具体韵字不必与原诗相同。(只需同韵即可)
至于奉和诗的内容大都内容相近、意思一至,但也不一定如此严格要求。如有的原诗作者征和同题的内容,则必当遵之。
问25、和诗的步韵,唱和首句不入韵的诗作,可不可以改成首句入韵(当然字不同)?反之,即首句入韵的,和诗步韵时,改成首句不入韵可以不?
答:前面提到了,步韵、次韵必须遵原韵的韵字及顺序。如首句不入韵的,那么首句中的不入韵字,可随意,与诗中其它奇数句一样,白脚只要是仄声字即可,不必与原诗一样。那么,原诗首句属不入韵,步韵诗就不可写成入韵。反之亦然。
问26、和诗,特别是步韵,在句式上有无要求?如A式句的诗,用B式句去和可以不?
答:可以变换句式,但A式句改B式句不可,因为A式句是仄收,不入韵,而B式句是平收,入韵。所以变换句式“和”之只能变“起”,而不能变“收”。即A式句只能与C式句互变,“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而B式句只能与D式句互变。“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问27、和诗的标题常用的写法有哪几种?
答:一般写“步韵加原作题名”或“奉和原玉加原作题名”还有“次韵加原作题名、“依韵加原作题名”等。 如:刘育新先生《古街》一书获老舍文学奖后,他写一首七律,题名为“签名售书《古街》有感而作”,为此和者纷纷,故特为此出本《酬唱录》,其中如“步育新兄《古街》”签售有感原韵有赠”、“依韵奉和刘育新诗长《签名售书有感》”等。
问28、平仄两读但意义不同的字,在平仄的使用上是否可以通用?如“扇”字,在诗中是做名词出现的,为仄声。如赶上平声的位置当平声用,可以不?
答:就“扇”字而言,如是动词时为平声,而为名词是为仄声。所以有些两读的字意义不同,不可牵强平仄。除非平仄两读字意相同可以,如:“听、看、过、望、忘”等。否则有的平仄两读字即使赶上平声位置,由于意不同,也不能当平用。
欢迎光临 教师之友网 (http://jszywz.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