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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县一中”到“超级中学”现象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7-3 05:55
标题: 从“县一中”到“超级中学”现象
从“县一中”到“超级中学”现象

熊丙奇


在近年来的高考录取中,“超级中学”垄断国内一流高校的生源,正成为一种现象。“超级中学”大多集中于省会或大城市,其生源的一部分来自本市,另一部分从周边地区吸引而来。这类中学数量不多,却几乎垄断该地区的优秀生源和教师,加之拥有较多的经费和政策支持,高考成绩连年优异,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力。以陕西省为例,陕西目前有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和西安高新第一中学两所“超级中学”,均位于省会西安。2008至2010年,西工大附中考入北大清华的人数,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32.4%、39.6%、36.1%;高新一中分别为20.2%、22.5%、26.1%。(中国青年报6月16日)
   
“超级中学”垄断国内名校生源,这并不是什么新现象。多年前,媒体就曾关注过“县一中”现象——上重点大学的名额,大都被“县一中”占据——只不过近年来,出现了“重中之重”的“超级中学”,把“县一中”现象推到更高的层次。
  
在现行高考制度之下,出现“县一中”和“超级中学”现象是必然的。那些对这种现象愤愤不平者,只需略微分析目前的高考录取规则,就会明白,不出现这种现象,才是不正常。目前的高考录取中,分数是唯一的录取标准;高考升学率,尤其是名校升学数量,是当地政府的重要办教育政绩,为此,集中所有优质资源举办一所竞争力强的高中,会成为当地政府“十分理性”的选择。以前的“县一中”和现今的“超级中学”,就是这样出笼的,它们通过中考,把所有高考考试科目成绩优异的学生全部选进,加上这些学校拥有当地最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很自然地,这些学校的学生会在高考中,成为当地分数最高的群体,也就把名校的录取机会收入囊中。

其实,对应现行高考制度,我国早已形成“好幼儿园、好小学、好初中、好高中到好大学”的“五好”链条。200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初中、小学不得有重点校、重点班,但各地根本就不把这一法律当回事,照样办重点小学、重点初中,这就难以指望非义务教育的高中教育,各地政府能有推进均衡的想法和作为了。如果高考制度不改革,可以预计,集中所有高分学生、享有当地最好办学资源的“超级中学”,会在更多的省市出现。

在笔者看来,要治理“超级中学”现象,必须打破高考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实行对学生的多元评价,这才会引导地方政府在举办基础教育时,注重学校的个性、特色,而不是以锦标主义思维,围绕升学率,极力打造一、两所强校。对此,也许有人会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此前推行的高校自主招生,效果也不明显,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还是集中在“超级学校”(重点中学、示范高中)。对于这种意见,笔者已多次撰文指出,目前的自主招生,根本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由于其程序设计是将自主招生与统一高考、集中录取嫁接,导致对学生的评价,仍然只有单一的分数标准,而没有考虑其除了学科成绩之外的其他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超级中学”为荣,老百姓也引以为豪,政府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老百姓也觉得“超级中学”不错,就耐人寻味了。从平等的受教育权出发,当地政府把教育经费重点投向一、两所中学,而其他中学的办学被漠视,是侵犯平等的受教育权的,但对此,绝大数老百姓似乎接受自己的孩子可以上条件很差的中学,去成就少数孩子的名校梦的——上“超级中学”的毕竟是高中生的少数。这是长期以来的教育权利意思淡薄,导致的教育评价错位。从政府的责任看,应保障公共教育的均衡发展,而如果受教育者要选择,则应在私立教育领域。如果老百姓有教育权利意识,是应该反对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全力打造一所“超级学校”的。要唤起老百姓的权利意识,需要在地方教育发展中,让老百姓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和监督。

事实上,我国教育存在的严重地区不均衡、城乡差异和校际差异,包括高考录取指标在各省市的不同,根源就在于没有尊重并维护平等的受教育权,没有受教育者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进行利益博弈的机制。要推进我国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需要启动这一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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