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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梦睡虎地秦简艺术研究中心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陈谷栋    时间: 2011-7-8 11:00
标题: 云梦睡虎地秦简艺术研究中心章程
云梦睡虎地秦简艺术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研究中心名为云梦睡虎地秦简艺术研究中心,英译名为“Research Centre for the Art of Bamboo Slips of Qin Dynasty at Shuihudi in Yun Meng”.
第二条: 本研究中心是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批准设置的集学术研究、艺术交流、艺术创作、展览及教学为一体的学术机构。
第三条:   本研究中心的宗旨是:弘扬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云梦睡虎地秦简文化在艺术研究上加以突破,为孝感文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第四条: 本研究中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院科研处监督管理和专家指导。
第五条:  本研究中心地址设在图书馆四楼校友会办公室内。邮编:432100
第二章  研究范围
    第六条:  本研究中心的任务:
(一)本研究中心是对云梦睡虎地秦简主要从艺术上加以研究(包括书法艺术、美术艺术、美学理论)。
(二)广泛联络省内外专家给予研究中心指导和支持。
(三)开展艺术交流、艺术创作活动,整合省内外专业研究人员,对云梦睡虎地秦简在艺术上进行系统研究,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术、科研方向,打造本土文化品牌。
(四)撰写研究论文、研究报告。

第三章  研究成员
第七条: 本中心研究成员主要是与书法艺术、美术研究、美学理论方向的研究人员。
第八条:  聘请省内外专家为特聘顾问、特聘研究员。
第九条:  特聘顾问、特聘研究员由学院颁发聘书,研究员由本研究中心颁发。
第十条:  研究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研究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研究中心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三)可获得本中心提供的有关刊物和学术资料,参观和考察睡虎地秦简。
第十一条: 研究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研究中心章程,热爱本研究中心事务。
(二)参加本研究中心组织的研究活动,完成本研究中心交办的科研任务。
(三) 积极撰写论文。
(四)广泛联络省内外专家,为本研究中心发展争取或提供各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研究中心设置:
(一)研究中心特聘顾问若干名。
(二)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若干名。
(三)研究中心研究员若干名。
(四)研究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
第十三条: 本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研讨会。
(二)召集和组织研究成员实地考察学习。
(三)联络和聘请省内外专家。
第十四条: 本研究中心秘书长职责:
(一)负责组织研究工作计划。
(二)负责研究人员联络并协调开展工作。
(三)宣传报道及其它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一)学校资助。
(二)社会赞助。
第十六条: 经费用于:
(一)与秦简有关的资料、图片、文献的购买。
(二)考察学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2011年7月6日成立大会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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