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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暴力下的“疯”景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9-13 17:56
标题: 暴力下的“疯”景
暴力下的“疯”景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另类解读






常作印/文 changzuoyin@126.com




一、如果郑屠被冤枉了呢






故事的开篇接待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起因,即:在潘家酒楼上,鲁达闻金氏父女的哭声,生怒火,问原委。于是有了下面金翠莲的一番哭诉:




“奴家是东京人氏,隐痛父母来渭州投奔亲眷,不想搬移南京了。母亲在客店里染病身故。女父而人流落在此生手。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做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厉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




依翠莲之说,这郑屠实在太坏,先用白条占了人家的身子,大老婆将二奶赶出来后,又要讨回三千贯钱。在那时身体是可以明码标价地出卖,因此郑屠买翠莲不算违法。双方之间起争执,也只能算民事纠纷。而翠莲单方的诉说是否是事实,也待调查。不排除这种可能,即翠莲为葬母借贷了郑屠三千贯(就如阎婆惜卖身于宋江一样),后翠莲脱离郑家,郑屠追债。这起纠纷里牵扯两个关键问题:一、郑屠是否真的是“虚钱实契?”二、翠莲脱离郑家是否真是郑家的过错?




如果鲁达听了翠莲的哭诉心生怒火还能理解的话,那么后面的急躁的“暴力”行事则显得鲁莽和愚昧。即使一个普通的人,听完别人的一面之词后,即使再激动,也会作一番调查,最起码也要问问街坊邻居,了解事实的真相。而鲁达作为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官员,一听翠莲的哭诉就深信不疑,认定事实成立,在后面情节中,我们也看不出他作了哪怕一点点的调查,就暴力的剥夺了郑屠的生命。在我们陶醉在“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的暴力“疯”景下,是否想过:假如金莲的单方面诉说有违事实呢?一代“民营企业家”郑屠岂不被冤枉了死呢?在别人大加欣赏鲁达的“义举”时,我却只看到了一个不正常的鲁莽蛮干青年的暴力行径。每当读到此处,我常常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凉。




“自古以来,中国有顺民,也有暴民,唯独没有公民。”要么缩起头来做乌龟,要么像鲁达那样打打杀杀。新的宪法修正案加了9个字:“国家重视和保障人权”。“人权”之所以和“猴权”完全不一样,是因为一个人不论贫富贵贱,他的一些天然的权利不能让渡,他作为人的起码尊严应该得到尊重,而不能由暴力最强者任意设定或修改规则。




二、到底是什么激怒鲁提辖






鲁达恨郑屠,固然是因为他认定郑屠仗势欺压金氏,但更由于他认为郑屠自称“镇关西”,“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脏奴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在打郑屠之前,也历数了郑屠这种“僭越”的罪过:“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夫,狗一般的人,也叫镇关西!”认真分析鲁提辖的这一段激愤之词,我们可以发现:




(一)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为了给金玉奴出头,而是镇关西的绰号惹了这位提辖,郑屠这个暴发户挑战了旧的既得利益者鲁达的尊严。




中国历代的官民关系就是再小的官也是代表官府管理统治百姓的,其尊严不可被挑战;再富的民也是被管理的。这种政治形态决定着做官的“仇富”心理,尤其是做小官的最难忍受的就是老百姓比他富,比他过得好。




(二)鲁达的这番话,隐含着政府和社会的“轻商”情结。




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商业和商人的看法,可利用商人生财,可收商人的赋税,但坚决要堵住商人因经济实力高涨而要求政治权利的欲望,从而动摇以农立国,以儒治国的根本。宋代对商人比明代还好点,明洪武命令商人再富有都不能穿绸缎。——名号和衣着是社会地位最明显的符号象征。




如果不是郑屠自称“镇关西”,鲁达即使想替金家父女出头,大约只会去质问郑屠,对于官家人鲁达,郑屠采取的态度也大约是息事宁人,最后可能会免掉三千贯钱,让翠莲回东京。可“镇关西”的称号冒犯了官威,鲁达根本不问青红皂白,径直上郑屠门上找碴。瞧瞧郑关西点头哈腰、服务周到的样子,再瞧瞧鲁提辖买肉的架势,就可以知道这位鲁提辖在地方上也不是个“善种”。鲁提辖想方设法激怒了郑屠,然后三拳送人家见了阎王。




可怜啊郑屠!这个出身卑微而能把企业做强做大成为渭州肉类加工销售公司老总的企业家,走到这一步委实不易,而就这样轻易的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可惜呀郑屠,要是生在今天,卖肉凭什么低人一等,不能称“镇关西”?当今堂堂的北大的毕业生(可谓最高学府国子监毕业、有功名的儒生)不是也在离渭州不远的长安卖肉吗?




三、假如郑屠把鲁达给打死了






有一次讲授《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篇课文,快结束时,一个学生突然问我:“老师,假如郑屠把鲁达给打死了呢?”使我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是啊,假如郑屠把鲁达给打死了呢?我想,那么郑屠也可以上梁山了。《水浒传》的后面情节中,可能就会有“打死无赖鲁提辖” 的英雄——镇关西的若干“替天行道”故事的出现。因为,从《水浒传》的情节发展中,我们不能看出,只要你最后上了梁山,你就是好汉一个,以前和现在干什么坏事都可以算成好汉的壮举。你若没有进入梁山这个圈子里,那么就活该被梁山“好汉”之类严打、专政,甚至替天行道可以把你宰了,而且还会被施大爷视为“义举”和“壮举”。




比如开黑店做人肉包子,历朝历代都是令人发指的恶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放到好汉们身上就是小事一桩。再比如镇关西强娶金玉莲就被鲁达给三拳打死了,同样的小霸王周通强抢刘太公的女儿,就幸运得多。虽然后者事情性质恶劣得多,但鲁达不过让他不娶就算了。这样的双重标准在《水浒》里面比比皆是。其底线就是看干坏事的人是否后来上了梁山,是否在108个天上星宿中,在的话最多就是个人民内部矛盾,不在的话就是敌我矛盾,若朝廷的狗官不处理,梁山好汉就要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百姓和小吏、小吏和小官、小官和大官、大官和皇帝之间发生争端,决定输赢胜负的不是理也不是法,而是彼此所掌握的暴力资源。整个大宋似乎由大大小小的梁山构成,奉行的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呀”,出手的自然不是法也不是理,而是钱、权或者拳头和斧头。”




我毫不掩饰对梁山组织的负面观点,在我眼里梁山组织是一个大型的“黑帮”组织,而不是一支用战无不胜的思想武装起来的义军。虽然徽宗时代朝廷黑暗,奸臣当道,高俅、蔡京是人渣,但是梁山这个组织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梁山上真正因为社会黑暗、政府迫害,走投无路而走上这条路的不超过10个人,好汉们几乎没有一个是受压迫最深的贫苦农民出身。




梁山的存在固然有其特定的社会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大部分好汉希望过一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不劳而获的人上人的生活,而这个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对梁山的好汉们来说,找一份正当职业安稳地过日子,是大多数好汉们所觉得不爽的生活方式。 “替天行道”的玫瑰色彩只是为了掩盖“好汉”们的暴行罢了。个别好汉的正义行为,并不能改变梁山组织整体上的掠夺性暴力团伙的本质。所谓的义气,也不比黑帮江湖义气高明多少。 其实一部《水浒》,无非是一出“暴力”下的“疯”景!





200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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