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交流之后,一个地方流行的、西化的译音就流传到其它两个地方去。台湾贡献了一个词——“作秀”,这个“秀”就是英文 “show”,“作秀”就是表演,就是“to show”或者“to put up a show”。出租车,本来是“Taxi”,香港人用广东话说“Di Si”——“的士”,那北京人就倒过来说“打的”,对不对?“打的”就是叫出租车。所以“作秀”也好,“的士”也好,“打的”也好,两岸三地把英文扭来扭去,把英文中文化,就是透过音译。
大家都念过唐诗,有一首诗我们都会背。“松下问童子”,下一句,“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我在美国教中国文学的时候,那些美国学生中文不好,只好透过英文的翻译。透过翻译就七折八扣了,甚至于打对折。有一天就念到这首诗,一般的翻译他们就懂了,譬如说“Under a pine tree I asked a boy, and he told me that his master was away picking herb, ‘He must be somewhere on the hill, but the clouds are so heavy, I don’t know where to lead you to him’.”不过这样算唐诗吗?根本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我就对那些美国大孩子说,其实唐诗绝对不是这样的,每一句五个字,他们说哪五个字呢?我说了,第一句就是:pine, under, ask, a, boy;say, master, pick, herb,(“herb”就是“药”,“药草”,)away。“只在此山中”:only, on, this, mountain, in。“云深不知处”:clouds, heavy, not, know, where。他们一听就迷惑了,奇怪啊,你们中文怎么说得通?什么叫做“pine under ask a boy”?Who is asking the boy?是谁在做这件事情,没有说。说老师采药去了,是谁说的,也没有说清楚。谁在这个山中也没有说。“不知处”,谁不知处,也没有说。你们搞什么?你们怎么知道上一句是张三做的动作,下一句是李四的回应?我说那就是我们比较聪明啊。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关系,而是因为我们的语文无需像英文交代得那么清楚,上下文一听,就是这个意思,就懂了。
我再举个例子,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前三天不是登高嘛,重九登高。独在异乡为异客,谁在异乡?谁做了异客?就是“我”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谁在想念亲人啊?也没有交代。遥知兄弟登高处,当然还是王维知道这件事情了。遍插茱萸少一人,谁在插茱萸?谁在佩戴茱萸?当然是兄弟了。这些我们一念就知道。像英文就不见得了,英文就要说:“I am a stranger in a remote land.”这个“I”就来了,“On festivals I doubly miss my folks.”遥知兄弟登高处:“I know from a great distance that my brothers are climbing a mountain.”这些“I”就用之不完,“我”、“你”、“他”就要一直用下去。这些没有诗意的字眼夹缠在中间,唐诗就整个变味了。为什么古典诗那么耐读?那么余味不尽?就是因为它不拘文法,那些不必要虚字都省略了,留下的是具体的东西。这就是很大的差别。
同样的,在文法上,我们很少用介词、连接词。比如说“君臣”,你不必说“king and his men”。我们说“老少”,英文不可以说“the old the young”,不行,要“the old and the young”。你想想看,我们会说一年四季“春夏秋和冬”吗?不会的。我们一口气四个字讲完“春夏秋冬”。我们说“金木水火土”、“柴米油盐酱醋茶”。谁也不会说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这就不是中文了。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1-10-3 07:21
中文的博大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