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函[2011]11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我部决定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展示我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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