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报》曾刊载了巨剑先生《除了唐诗宋词,我们还会写什么?》一文以及众多书家的相关言论,使人警醒,发人深思。
我以为,书家面临的不仅仅是一个写什么的问题,更主要的是面临如何走出认识误区的重大问题。
误区之一:
“除了唐诗宋词,我们还会抄元曲、明清诗词、古代书论……”似乎书法不能够写现代,写自己。其实,书法自古以来都是在“写现代,写自己”的,书法史上的典范作品有几个不是作者自己的诗文呢?还是巨剑先生说的中肯:“古人的书法墨迹,小到尺牍书札,大到鸿篇巨制,或纪事、或逸兴、或抒情、或激赏,全然发自内心。兰亭序的优美,祭侄文稿的激荡,黄州寒食帖的忧怨,曾激发起人们无尽的遐思。这就是书法艺术中文辞的感染力。恰恰是这内容的优美,提升了书法作为作品在书史上的地位。”
难道到了经济文化巨大发展的今天,就只能抄来抄去了吗?难道我们的书家就没有惰性,就那么不自信,真就不能写出像样的诗文?
误区之二:
“书法注重自身的笔墨精神,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书写内容更次之。”单纯地认为书法家就是把字写好,岂不知所谓的笔墨精神正来源于书家之情怀。书家的思想、感情和修养不仅影响着书家对于书写内容的深刻理解,也深刻地影响着书家对于书法的理解。如果把书写内容只认作是文学家的事情,推个干干净净,那是绝对要不得的。书法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如果没有书家文化修养、思想感情,乃至人格的参与,那真是不可想象的啊!
自古至今,凡书法大家都是诗人、文学家,或学者、政治家、思想家等,哪一个不是博学多才呢?虽然说,这样的人不一定都是书法家,但是,哪一个书法家又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文化精英,而仅仅是靠写字而名满天下的呢?
至于说,文名不如书名,孰大孰小,那倒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然而,这却绝不能证明单纯地写字的观点啊!
误区之三:
“毛笔和文言文……已经淡出了普通人的视野,远离实用。”“书法作品的特性和规律,都决定了只能写诗词,而非白话文。只能写正体(俗称繁体),而非简体……很不乐观地说,未来的中国书法,可能是一门独特的、没有学问支撑的、贫血的艺术——说到底,还是写字匠的书法。”
书法由实用而至艺术,而且愈来愈纯粹化了,这是事实。但上面所言未免太过悲观了。谁说书法不能写白话文。如果真是这样,那要这“写字匠的书法”做什么?那这还是艺术么?当代书法家王学岭已经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其在2007年创作的行书横幅《枫叶之歌》(程宝山将军为纪念彭雪枫将军诞辰一百周年所作,作品见《中国书法》2008年第四期),就是现代白话文的书法佳作。
艺术必须趋时,随时为变。死守成规,欲与时相逆,不智之举也。革新为常态,我们的书家为何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呢?书法如不进入生活,如果脱离社会,其结果可想而知,只能成为少数人自我陶醉的符号游戏,不但没有了其应有的社会作用,而且也没有了市场。
从理论上讲,凡汉文字均可以毛笔书之,进而形成书法作品。那么,写唐诗宋词并不在排斥之列,特别是在自我文字水平有限的状况下。但是,我们不能一味地书写这些东西,使自己只是处于被动,从而不能“与时俱进”。毛笔存在,书法可能就存在;但书法总不能永远停留在古代的范畴。人是现代的、自我的,书法怎么能够不是现代的、自我的呢?
当然,我们要对书家抄写古诗文有宽容的态度,但更要提倡写自己、写现代,给写现代、写自己的书家一个宽松的环境,营造一个的良好的氛围。书家也绝不能只甘愿做一个写字匠。书家也是文化人,书事也是文化事,要写好字,还写好文,写好人。但愿未来的书家不要像古今的一些书家闹什么文字笑话了。作为书家,其为文浅陋,其为人鄙贱,其字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我以为,巨剑先生此文提出了一个严肃问题的同时,更主要的是给了书家一种警示,一种劝诫,一种鼓励,更给了书法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精神。
认识到了,为什么就不能去做呢?从今天开始,未为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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