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孝和大爱 -——读《胡适家书》和《四十自述》后之启示 |
作者:锦 程 |
提到中国新文学的启蒙思想者,不得不提到胡适之先生。在胡先生“恩怨将尽之时”,我们可以平心静气,就胡适论胡适,“还他一个本来面目”。对于胡适先生的争议很多,但毫无疑义的是,胡适先生是举起新文化运动大旗的先驱者,最先倡导白话文,并身体力行,用白话文写作。无论在诗歌还是戏剧,他首先鸣锣开道,对于新文学的拓荒,功不可磨。 适之先生曾留美七年,从师于哥伦比亚大学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先生学习,取得博士学位后回国报效。当时的胡适先生,因提倡改良旧文学,鼓吹新文学而闻名天下。他一生名震宇内,对这位功成名就的大学者,中国文学的拓荒者和守望者,不仅在社会上接受各种名流,在家庭生活中他仍尽心尽责,对母亲孝道,和妻子青丝白发偕老终生。 考察胡适先生,不容忽视的是他的家庭生活。家庭是承担社会文明的载体,对于家庭形态的研究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就胡适来说,父亲胡传在其五岁时就死于台湾,对他一生影响很大的是母亲冯顺弟和妻子江冬秀。对于一个洋博士,对母亲仍是“伟大的孝道”,对妻子是伟大的爱,丝毫没有一点架子,在这当时是很伟大的。 胡适先生对母亲的大孝,源于母亲对他深刻的影响。胡适的父亲死后,母亲就担任着严父慈母的双重责任,对胡适的教育和性格的塑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她把一生的感情和希望都投射到儿子身上,希望儿子“科考成功,使两老增光”,因此胡适很小就踏入私塾学堂。在家庭变故之后,胡适从别人的眼色中明白:“世界最可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更难受。”正是在这样的生活经历中,他深深地理解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最大的禀赋就是容忍”,并且觉察到世间的许多苦恼和压迫,“使容忍成了一种必不可分的事情”。他从家庭的日渐衰微的生活中感受到了母亲慈爱的伟大,懂得学会做人的道理,“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容忍,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这深深地影响了他的一生,大名鼎鼎后他把这种容忍的精神推广于社会,宣扬政府要容忍,政党要学会容忍,“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容忍”成了他的信仰和人生哲学。 胡适把对母亲的大孝,在学业上当作鞭策的动力。在1909年10月,19岁的胡适不满于新公学与老公学的合并,理想受到打击,不愿回校,寄居上海,前途无着的忧愁下,一度颓唐,于是和一帮浪漫朋友打牌赌博,喝酒叫局,到十里洋场吃“镶边”的花酒,昏天黑地地胡混起来,直到有一天酩酊大醉打了巡警,被送到巡捕房,最后得到保释回家,想起了家乡里时刻惦念着自己的母亲,才豁然转头,“经过了一个精神上的大转机”,发奋上进,振兴事业家声。到美国留学后,他按时寄出有编号的家书,报告自己学习和生活的情景,安慰母亲的依闾情怀。 遵母命是他恪守孝道的另一重要方面,这主要表现在他的婚姻问题上。胡适少年在家,1904年1月,由母亲之命媒约之言与江村的江冬秀订婚。这种旧式的婚姻自然没有多少感情,面临着重重危机,时刻都有化为泡影的危险。但是,作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的胡适,为了遵母亲之命,来表达对慈母的报答之恩,就容忍地接受了这场旧式婚姻。母亲担心自己的言语落空,更担心儿子在异国他乡结交外国女子自由结婚,因此在家书中常有道及。胡适为解母忧,胡适在致母信中说:“儿对于此事,从无一毫怨望之心。盖儿深知吾母对于儿子之婚事,实已尽心竭力,为儿谋一美满家庭。儿如有一毫怨望之心,则真成不明时势,不通人情,不识好歹之妄人矣。”他向母亲保证履行自己的诺言。在谣言惑起之下,为了安定母亲、岳母和江冬秀,曾驳斥谣言生事者。他在1915年10月3日的《胡适致母信》中说道:“一,儿若别娶何必瞒人?不早日告知岳氏,令其另为其女择婿?何必瞒人以贻误冬秀之终身乎?二,儿若有别娶之心,宜早令江氏退婚。今江氏之婚,久为儿所承认。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三,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认自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为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胡适愤怒之下,怀疑“风说从何处得来?”斥之为市井讹言,“一犬吠影,百犬吠影”。事实胜于雄辩,在1917年8月24日去江村探询冬秀病状,化解了一次危机,博得母亲的同情和宽心。在1917年12月30日胡适履行前言,张灯结彩迎娶了冬秀,胡母蹙眉舒展。 这场婚姻完全是遵母之命媒约之言,是为了讨好母亲的欢心。无疑,他也有自己的委屈,他认识到中国旧式婚姻制是导致千万男女青年婚姻悲剧的恶源,主编《竞业旬报》时曾发表多篇文章,探讨女子与婚姻问题,改革这种夫妻不相爱的恶果。但是,在他身上重蹈这场“悲剧”,由于他对母亲的孝道和自己“容忍”的人生信仰而妥协,委屈自己,接受这场旧式婚姻。他曾向叔父近仁吐露心曲:“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已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已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胡母一手炮制的婚姻得到了圆满,护士全为讨好母亲欢心以表孝道之心。从某个意义上说,这或许是胡适先生对于母亲慈爱的报答和对母亲“伟大的孝道”。 胡适与妻子江冬秀结婚后,对妻子忠贞不贰,始终没有抛弃妻子。蜜月刚过,胡适因公事匆匆北上。结婚之前未晤其面的名分夫妻感情的距离拉近,“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今宵别后,便觉这窗前明月,/格外清圆,格外亲切!” 在他们的婚姻家庭生活中,胡适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大爱”,尽管他曾有过一次婚外恋,但始终没有越轨,抛弃糟糠之妻,后来夫妻恩爱有加。对于这位小脚的村姑,胡适在婚后也很满意,心里还生敬佩。这就源于冬秀的吸引力。 冬秀婚后对丈夫生活细微体贴。赴京团聚后,对胡适的生活起居倍切关心,担起监督之责,帮他养成有规律的生活。抗日战争时期,当胡适再过自己照管自己的生活时,曾在给冬秀的信中感叹:“结婚之后,有你照管我,我舒服多了。”给祖父母以及父母造坟修墓,全由冬秀安排,胡适为表感谢,特意在墓铭正文下,附上两行小字:“两世先茔,于今始就。/谁成此功,吾妇冬秀。”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胡适对于妻子的感激, 二三十年代的胡适,名震宇内,每日来客不断,待客事务,孩子的管教和住家里人的安排,都有妻子操劳主持。有句话说,“每个成功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位伟大的女人”,冬秀的能干体贴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胡适事业成功的基础。 冬秀不仅是好后勤,在胡适立身大事上也有决断魄力,这是作为一位女性很难做到的,而妻子做到了。胡适晚年,在政府高官厚禄的引诱面前“富贵不能淫”,坚持在学术领域奋斗终身,始终保持学者的身份,其精神支柱就是妻子冬秀。胡适留美归来之初,曾发誓二十年不谈政治,不干政治,这主要得宜于妻子的提醒。妻子不但不允许丈夫涉足政治,更反对他做官干政治,多次写信告诉先生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学术上去,回到安静的书房中,以教书卖文为生,脱离政治的漩涡。对此,胡适先生很感动,他在给妻子的信中说:“你劝我不要走上政治的路上去,这是你的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不作这样想,所以我们一同过苦日子。所以我给新兴的信上说,我颇愧对老妻,这是我的真心话。”冬秀不仅反对他做官,就是大学校长也不让他做。 值得一提的是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爆发后,北平告急,妻子在携儿子思杜匆促南下中,不忘把胡适心爱的图书以及一批珍贵的“先人手稿”等带到天津,免遭劫难。胡适对此心存万分感激。 江胡的婚姻一直走到青丝白发,胡适对于妻子的人格格外尊重,丝毫没有轻视之意,晚年还把“久而敬之”作为夫妇相处的格言,凝结了其家庭生活中多少心酸和甘苦,也闪耀着胡适伟大的人格和生活理念的闪光。对于他对妻子的大爱和婚姻,生前好友梁实秋先生曾在《怀念胡适先生》中说:“没有人的婚姻是木瑕疵的,夫妻片半 和,相与容忍,这婚姻便可维持于长久。五四以来,社会上有很多知名人士,视糟糠如敝屣,而胡适先生没有走上这条路。”斯言极矣,使人们在佩服先生的学识之余,不得不佩服其为人。 胡适先生作为一位由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的承传者和启蒙者,在家庭细致入微的生活中也闪耀着魅力无比的光环,把孝与爱做得绝妙绝伦,人格魅力将永垂千古。 |
作者:真正易水寒 |
读《四十自述》——兼谈胡适对传记文学的吁求 |
张 洁 |
本文着眼史学和文学两个方面阐说了胡适《四十自述》文本的学术价值。并且介绍了胡适对传记文学的一贯重视和倡导。 |
1933年胡适的《四十自述》出版,由题目即可知,这是胡适先生为自己写下的“自传”。《四十自述》颇具可读性,它出自20多岁即“暴得大名”的胡适之手,本身就是深为人们关注的理由。一方面我们可以见识这位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将童年生活的真实片断,特别是感受胡适先生与自己的过去“对话”时所独具的文化眼光,在他对久远历史的重温中把摸那一颗不寻常心灵的律动;另一方面,《四十自述》能让人了解胡适对传记文学的一贯倡导,从而以史学兼文学的眼光审视他的躬身实践。 胡适眼里的中国传记文学 在胡适看来,传记文学绝不可以小觑,它不仅可以使人看到活的历史,还“可以帮助人格教育”。胡适审视中国的传记文学后,得出如下见解:“我觉得二千五百年来,中国文学最缺乏最不发达的是传记文学。中国的正史,可以说大部分是集合传记而成的;可惜所有的传记多是短篇的。”①因而使得中国的传记文学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体裁发展、壮大起来,文人贤士也鲜有人投身其中。胡适认为,中国的史传文学“一开头就作兴短传记的体裁,是最不幸的事。”②这是一个很富价值的观点。传记由短篇承载,只能提供历史长河中的某些点,难以勾连成线,整体透视。即使有的短篇勉为其难涂抹成线,也多虚泛不清,难以托付应有的史学和文化内涵。说起来,对中国传记文学缺失的审视,在文学革命发生后不久就甚为胡适重视了,这可以看作是他担负文化使命,传播新文化诉求的一个行动标识:即不停地发现已有文化的缺失,以自身的激情推动“再造文明”的伟业。他曾大张旗鼓地劝勉各路人杰投身传记文学的写作,“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四十自述》中他写到“我在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地感受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③其中他尤为老辈朋友中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三位口头应允未及成先后作古而扼腕痛惜。林长民“他那富于浪漫意味的一生就成了一部人间永不能读的逸书④;而梁启超那五十多年生龙活虎般的生活,谁能有他那样“笔锋常带感情”的述著呢?“中国近世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就都因此受了一桩无法补救的绝大损失了”⑤。梁士,这位在中国政治与财政史上都扮演过很重要角色的人物,胡适一针见血地论道“我也知道他写的自传也许是要替他自己洗刷他的罪过;但这是不妨事的,有训练的史家自有防弊的法;最要紧的是要他自己写他心理上的动机,黑幕里的线索,和他站在特殊地位的观察”以求“替将来的史家留下一点史料”。⑥ 注意,这里最可见胡适鼓吹传记文学的立足之点,也是他的超越之处:摒弃俗常作传的树碑目的,全部热情旨在让历史告诉未来。胡适于1953年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所作的一次演讲中,他于多年的搜求中,得到了“两部古代了不得,值得提倡的传记。一、《罗壮勇公年谱》;二、《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及《梦痕余录》”⑦在具体论到汪辉祖传记的价值所在时,胡适强调“不但可以晓得司法制度在当时是怎样实行的,法律在当时是怎样用的,还可以从这部自传中,了解当时的宗教信仰和经济生活,所以后来我的朋友卫挺生要写中国经济史,问我到哪里去找材料,我就以汪辉祖的书告诉他。”⑧这里尤可见史学家独到的眼光和追求,正所谓“给历史添些材料”;胡适同时关切作传者当事人的特殊视点和内心感受,即“自己做事的立场和动机”,因为带有个性标识和生命印迹的记录自然会给“历史”与“未来”的对话注入鲜活的基因,从而有别于他人所谓客观的记录,这该是胡适作为文学家的心灵冀望。 研究胡适的学者们倾向性地以为,在学术研究层面上,胡适深得美国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的真传。1935年胡适在其《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确认,自己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杜威,另一个是赫胥黎。赫胥黎教他怎样怀疑,教他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而杜威则教他把一切学说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他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和思想的结果。两人加起来就使胡适学会了他自己归结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科学方法”。⑨我们在他对传记文学的呼吁和造势中也自然地注意到了这种“科学方法”的影子。请看他对中国传记文学缺失的诊断:“第一个重大缺点是材料太少,保存的原材料太少,对于被作传的人的人格、状貌、公私生活行为,多不知道。”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缺乏保存史料的公共机关。从前我们没有很多的图书馆——公家保存文献的机关,一旦遇到变化的时候,许多材料都不免毁去。”10胡适痛惜“这是中国历史记载最大的损失”。为了说明史料的重要,胡适特举出美国人为其已故总统威尔逊作传的例子,仅威尔逊太太提供的材料,就需陆军部长下令派七辆大卡车才得以装下。材料的丰盈,自然是证据的充实,直接作用于传记的结果是令其血肉丰满。史传绝非小说,须臾离不开“拿证据来”的材料。于是胡适呼吁“我希望大家就各人范围之内来写传记,养成搜集传记材料和爱读传记材料的习惯”。也是基于这个理由,胡适极为推崇言行录之《论语》,说它“是一部了不得的书”,“应该把《论语》当作一部开山的传记读”。《论语》可以让人知道“好的传记文字,就是用白话把一言一行老老实实写下来的。”11这里已不止于对材料证据的要求,而是跃升到“怎样写”的层面。 胡适怎样实践自己的作传主张 对“怎样写”的回答,似乎胡适特别钟情“赤裸裸”。譬如《四十自述》中“自序”的尾端胡适写道,我们这些三四十岁的人“赤裸裸地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地记载他们的生活”。如此青睐“赤裸裸”,完全可以看作是胡适渴求传记文学“真实”的心愿的极端描述,也是他对中国历史上传记文学最大弊端——忌讳、伪饰——的一个反拨。胡适以为推究中国传记文学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他领会首要的弊端之一是“忌讳太多,顾虑太多,就没有法子写可靠的生动的传记了。”12为帝王讳,为圣人讳,为自家的先祖讳……,讳来讳去,就没有了鲜活的生命气息,用死的文笔写死了的人,双料的没血没肉,何谈传记文学的发达!为此他特举了自己对照曾国藩日记(据说印出来的日记已经删掉了一部分)读其学生为曾国藩写的传记“才知道这本传记,并没有把曾国藩这个人写成活的人物。”13那么,应该回过头来审视一下胡适的自传实践。《四十自述》全书六章,从父母的婚姻缘起下笔,止于胡适19岁考取官费出洋留学之时。按胡适的构想,拟把自己四十年的生活分为三个阶段写出,问世的六章,只是三个阶段中的第一段。结集出书的这一年(1933年)胡适又要出国,且“归期还不能确定”,以至连书的“自序”也是完成于太平洋上之行程的,这也是胡适所以接受友人建议先印行六章作为《四十自述》的原因。《四十自述》的文学成就我们且放下不论,只盯住胡适怎样躬身实践其“不忌讳”,“无顾虑”、“赤裸裸”等写人叙事的作传主张。 开篇,读者就会为胡适父母失衡的婚姻震撼:47岁的父亲迎娶17岁的母亲的情景是“我母亲结婚后三天,我的大哥嗣稼也娶亲了。那时我的大姊已出嫁生了儿子。大姊比我母亲大七岁。大哥比她大两岁。二姊是从小抱给人家的。三姊比我母亲小三岁,二哥三哥(孪生的)比她小四岁。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17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苦痛。”14更不幸的是,胡适三岁零八个月丧父,“我父亲死时,我母亲只有23岁”。母亲前半生的不幸与艰辛,胡适用真情的文字做了真实的记录,貌似平静的字里行间,流露着沐浴过西洋文化和文学革命洗礼的作者对封建主义造成的种种违反人性的生活境遇的指斥和批判。周旋于大家庭中的年轻母亲压抑至极的失声痛哭;岁岁年关,大哥欠下的鸦片烟、赌博债的债主群坐厅堂向母亲催逼讨钱的一幕幕,使作者沉重的道出“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15封建主义带给旧中国妇女沉重而苦痛的人生命运,我们在鲁迅的小说中多有窥见,如祥林嫂、单四嫂子等人物,胡适却用他“赤裸裸”的追忆让我们结识了他的母亲。于是读者从别一个侧面洞悉了胡适何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有如此那般的反封建礼教,主张个性解放、妇女解放的激情奉献。 写自己的十九年成长是《四十自述》当然的主体,某些章节(如乡村启蒙教育一章)至今仍是台湾语文课本和某些外国大学中文系必选的课文,足以说明其价值。本文想特别指出的是第六章“我怎样到外国去”的若干内容。当时18岁的胡适面对着少年人的理想遭受打击,家事败坏到不可收拾,母亲病倒,赖以栖身的新公学解散等一系列变故,茫然忧愁之际,他结识了一班浪漫的朋友,“我就跟着他们堕落了”。胡适真实描述了自己学会“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16的经历。直到有一天喝得酩酊大醉 ,闹出乱子来,不但摔破了脸,丢了马褂和一只鞋,还在雨中与巡捕动手被关进了巡捕房。入木三分地写出了少年人精神不堪打击与诱惑的脆弱,揭示了人生成长中予人以历炼的挫折,人物因之真切实在地走出了文字,直接化入了生活的情景之中。 《四十自述》力行了作者对传记文学最根本的主张,没有忌讳,更没有掩饰,交予同辈及后世一个血肉逼真的“活”胡适。想必作者自己是满意的(这从作者后来在台湾欣然同意重新排印出版可知),它让人想起了胡适早年文章中的一句话“尽一分力便有一分的满意,无穷的进境上,步步都可以给努力的人充分的愉快。”17写作《四十自述》的胡适当是这样的愉快者。 |
(审稿:陈明兆 责编:陈明兆 校对:张洁) |
“传记热”与《四十自述》(1) | |||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新浪读书 | |||
连载:胡适传 作者:易竹贤 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 |||
1930年,是胡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40个年头。按中国的传统算法,他可以说是40岁的人了。这年6月,他便开始写自传《四十自述》。①这是他的“传记热”的一个小小的表现。 胡适从小喜欢记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儿时读朱熹的《小学》,那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人物,如汲黯、陶渊明等,使他数十年而不忘,并且从中悟出了传记文学有重要的教育意义。他后来说: ② 青年时代,尚在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便开始试作传记文章,《竞业旬报》上曾发表过他最早写的《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和《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立意文字都是少年人所难得的。留美时写过《康南尔君传》。倡文学革命以后,更写了不少今人古人的传记和年谱。刚到40岁便动手作自述。后来逃亡美国,又有半部“口述自传”,③还写了一本十余万字的《丁文江的传记》。④这后两项自然是后话了。胡适不仅自己写过许多传记,还常常劝别人写自传,⑤足见他是一个“传记热”。 胡适之所以重视传记文学,主要是着眼于它的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叹中国传记文学太不发达,也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曾分析过我国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六种缺陷,其中的一项便是—— 传记文学太贫乏了,虽偶有伟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风范皆不能成为多数人的读物。⑥ 他对比西洋教育的长处,也是六种,其中的一项便正是“传记文学特别发达”,而且多能写生传神,又纤细详尽,能够成为后人学习效法的榜样。因此,胡适下决心大力提倡传记文学。 1929年,张孝若为他的父亲张謇先生编文集,撰年谱,作传记,便得到胡适的热情支持。这位张謇先生,字季直,是清光绪甲午科状元,随后投身实业和教育,成为我国近代一位著名的实业家和教育家。虽然他后来政治上趋于保守反动,企业也因负债过多而破产了;但胡适仍称赞他是“失败的英雄”。他的儿子要做先人传记,胡适自然积极支持,鼓励,还慨然答允给孝若的先传作了一篇序。 这篇《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⑦事实上可以算作是胡适提倡传记文学的一篇专论。他首先分析了中国传记文学为何不发达,原因有三:第一是缺乏崇拜伟大人物的风气,第二是忌讳太多,第三是古文难以传神写生。都很有见地,特别是第二点分析,深中我国传记文章的痼疾。他指出: 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后代的谀墓小儒呢!……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失于谀颂,便失于诋诬,同为忌讳,同是不能纪实传信。 这里,胡适正面提出了传记文学“纪实传真”的原则与要求。他认为,真实性是传记文学最重要的条件,一定要说老实话,既不可谀颂,亦绝不应诋诬,而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 对于近代中国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胡适认为都应该写传记,而且—— 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 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对于文学,往往是“提倡有心而创作无力”;但传记的创作倒还是不错的。 他曾到处劝老辈的朋友们写自传,却都是口头上答应,笔头上不实行。他便自己动笔,开始写自传。他原来打算“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颇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小说式的写法,走上了正道。他说: 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⑧ 这一变,虽然“颇使志摩失望”,但毕竟变得对;否则,《四十自述》会是另一种样子,不成其为自述,也就很难说有史料的价值了。 历史的叙述,只要剪裁得当,描写传神生动,也能得好的效果。即如《四十自述》,在《新月》上登出前3章以后,刘大杰曾写信给胡适,评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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