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雎鸠 第一个在《诗经》里出场的既不是什么显赫的人物,也不是什么悦目的植物,而是一个身份不明的动物——雎鸠。 汤显祖《牡丹亭》第七出,那位家庭教师一开课,就叫女弟子杜丽娘念起书来: 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然后,他老先生讲道:“雎鸠是个鸟,关关,鸟声也。”究竟是个什么鸟呢?在下文中,汤显祖通过杜小姐的陪读丫环的插话点明是“斑鸠”。 年长于汤氏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却不敢苟同,他认为雎鸠即“鹗”,又名“王雎”、“下窟乌”、“沸波”、“鱼鹰”等,并逐一进行解说: 鹗状可愕,故谓之鹗;其视雎健,故谓之雎;能入穴取食,故谓之下窟乌;翱翔水上,扇鱼令出,故曰沸波。《禽经》云:“王雎,鱼鹰也。”……似鹰而土黄色,深目好峙。雄雌相得,挚而有别,交则双翔,别则异处。能翱翔水上捕鱼食,……亦啖蛇。《诗》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即此。其肉腥恶,不可食。(《本草纲目》禽部第四十九卷) 用现代术语严格地讲,这种肉食猛禽属鸟纲、鹗科,趾尖生着锐爪,适宜于捕捉油滑的鱼、蛇。 从李氏的描述看来,雎鸠是如此地“可愕”可怕,那么先秦的诗人又为何要以它来兴起淑女与君子的情事呢?原来,关键在于“雄雌相得,挚而有别,交则双翔,别则异处”云云。这些自然习性被儒家吹捧为美德,正如朱熹朱夫子《诗集传》所谓:“生有定耦而不相乱,耦常并游而不相狎。”这等于是说,雎鸠的配偶是命运注定的,而非相亲相出来的。它们在谈恋爱的时候,可以“关关”地一唱一和,但绝不轻佻地动手动脚,只“骂俏”,不“打情”。于是,诗人由此联想到了具有相同德行的淑女与君子。不仅如此,“关关”的鸟鸣声还跟《关雎》后文的“琴瑟”、“钟鼓”之音遥相呼应,达成了一种虚实互补、人禽共处的和谐情境,使人们对雎鸠行为所作的那些“移情”式诠释显得不再牵强而突兀,仿佛它和淑女、君子一样生来就是“挚而有别”(原出《毛传》)这类懿行美德的载体,而非后天人为所附加。 |
千百年来,马一直以其擅长奔跑而被人乘骑,同时也能拉车、驮物以致远。商周时期,用于行路、狩猎和作战的车一般都是用马牵引,因此先秦文献如《唐风·山有枢》等常以“车马”连言,说到马就意味着车,说到车也就包括着马。在近代机动车辆产生之前,马可算是交通运输活动中最重要的畜力了,以至于《易经》第二篇、《诗经》第三篇就出现了“马”字和“马”事。 《诗经》第三篇名为《卷耳》,其实“卷耳”只是道具之一,而“马”却成了除男女主人公外上镜率最高的配角。诗的第二、三、四章以咏叹马病来委婉道出征夫旅途的劳瘁,烘托并加深了他的相思之愁。到了《汉广》里面,男主人公却要喂饱马、“驹”准备迎娶恋人,还是相思,但多了几许激情与愉悦。《鹊巢》内出现了三个“百两”,实即百辆马车,恰是“说到车也就包括着马”的最佳例证。 《击鼓》第三章云: 爰居爰处 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 于林之下 李汝珍《镜花缘》第十七回借“紫衣女子”之口对此作出了一段胜解—— 上文言“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军士因不得归,所以心中忧郁。至于“爰居爰处”四句,细绎经文,倒象承著上文不归之意复又述他忧郁不宁、精神恍惚之状,意谓:偶于居处之地忽然丧失其马,以为其马必定不见了,于是各处找求,谁知仍在树林之下。这总是军士忧郁不宁、精神恍惚,所以那马明明近在咫尺,却误为丧失不见,就如“心不在焉,视而不见”之意。 马再次成了诗意的“客观对应物”(参看拙文《中外小诗之初步比较》),寄托并表达着复杂的人情。 李杜无疑是欣赏《车攻》“萧萧马鸣/悠悠旆旌”这两句绝妙好辞的,所以他们在自己的诗中遂有“萧萧班马鸣”、“马鸣风萧萧”之类的挪用与点化。钱锺书更是特别关注这两句所蕴含的文心,不惮烦地征引若干中外诗文及心理学原理来证明:“寂静之幽深者,每以得声音衬託而愈觉其深”(详见《管锥编·周易正义、毛诗正义》)。看来,马鸣虽不见得有鸟鸣那样动听,却举足轻重,不容小觑! |
《诗经》的注家往往将螽斯、蝗、莎鸡、蟋蟀这几类直翅目的昆虫相提并论,说明古人早已具备了一定的分类知识,例如李樗等《毛诗集解》“或言螽斯(高亨《诗经今注》:“螽,蝗虫。斯,之也”——赶秋按),或言斯螽,其义一也。螽斯,蝗虫之类”、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莎鸡居莎草间,蟋蟀之类,似蝗而斑”。严粲《诗缉》干脆称之为“螽蝗”—— 螽蝗生子最多,信宿即群飞。因飞而见其多,故以“羽”言之。 诗人采取这种习性来比附和祝福人们(王安石《诗义》等认为是“后妃”)多子多孙,于是就成就了《周南·螽斯》这么一篇工整而铿锵的欢乐颂。 《春秋》载:桓公五年(公元前707年),“螽”。学者认为这是蝗灾的最早纪录。《农书》的作者王桢曾根据《春秋》统计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书‘大有年’仅二,而水、旱、螽蝗,屡书不绝”,我想《螽斯》等篇也从旁间接证明了《诗经》时代(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螽蝗为数也不少吧。好在“比喻有两柄而复具多边”(钱锺书语),诗人可以避开灾害不提,只拿“螽斯羽”的众多譬况“子孙”的济济——“振振兮”、“绳绳兮”、“蛰蛰兮”。 |
有道是“飞禽莫如鴣,走兽莫如兔”,但在《兔罝》一诗中,“兔”并未正式露面,它只是作为定语来修饰后面的名词——“罝”。罝就是网,兔罝就是猎人用来捕兔的网: 凡网取禽兽,必筑橛于地,而以捕器网之。罝兔亦如是也。(陈奂《诗毛氏传疏》) “橛”(木桩)实则是兔罝的木质部分,就像书画挂轴的天杆和地杆,橛应该也位于网的两头,便于人们布网于地、收网于手。 在童年的山居岁月中,我曾目睹捕鱼者傍晚布网于溪底,网的两端四角或用木桩或用石块固定于河床的两岸,然后就回家等鱼儿从上游下来落网了,“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则是描写在林中岔路上敲桩布网待兔的情形。捕没捕到兔并不重要,诗人主要是以肃肃(闻一多《诗经新义》:“肃,当读为缩,缩犹密也”)的兔网比拟和赞美“赳赳武夫”是“公侯干城”,是他们严实的挡箭牌、血肉长城。 为什么用兔不用其他动物来兴起公侯云云呢?年湮代远,我们不妨胡思乱想一通。在《周礼》“庖人”一职所掌理的野味之中,兔与鹿、野猪等同属“六兽”之列,早早就作为宫廷食品供公侯君子之流大快朵颐了。故《瓠叶》诗云:“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顾炎武《日知录》也说:“宾客之设不过兔首炰鳖之类”。现代营养学证明,兔肉鲜嫩,瘦肉多,脂肪低,易消化,所含蛋白质比牛、羊、猪肉皆高,确属“食品之上味”(苏东坡语)。如此这般,自然有人捕来孝敬公侯咯。 中国人食兔渊源有自,而西方国家多少有所顾忌,因为《圣经·旧约》曾谆谆告诫耶和华的子民:兔、骆驼等“倒嚼而不分蹄”的动物的“肉不可以吃,死的不可以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恐怕也由于这个缘故,西方经典内就缺失了《兔罝》、《瓠叶》之类的兔文学。与西人截然相反,我们的先民不但不觉得兔“不洁净”,而且还赞扬“其性怀仁”,能“彰吾君之德馨”(蒋防《白兔赋》),难怪冰清的月神嫦娥要养一只玉洁的兔子当自己的宠物了。 |
如果雎鸠真是鱼鹰,那么《关雎》一篇就隐隐然有一“鱼”在,好比弦外之音。活鱼真鱼有名有样地正式亮相,则要等到《汝坟》末章: 鲂鱼赪尾 王室如毁 虽则如毁 父母孔迩 鲂鱼又叫鳊鱼,《本草纲目》鳞部第四十四卷载: 鲂,方也;鳊,扁也;其状方,其身扁也。……鲂鱼处处有之,汉沔尤多。小头缩项,穹脊阔腹,扁身细鳞,其色青白。腹内有肪,味最腴美,其性宜活水,故《诗》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鲂”(见《陈风·衡门》——赶秋按)、俚语云“伊洛鲤鲂,美如牛羊”。又有一种火烧鳊,头尾俱似鲂,而脊骨更隆,上有赤鬣连尾,如蝙蝠之翼,黑质赤章,色如烟熏,故名。其大有至二三十斤者。 诗人在汝水(位于今河南临汝至新蔡一带)畔所见到的红尾鲂莫非就是这种火烧鳊? 《毛传》:“赪,赤也,鱼劳则尾赤。”认为是普通的青白鲂劳累后,尾巴就变红了,恰似汽车防盗灯遇到情况。这不过是臆测之词,不足取信。其实尾红是鲂发情时的正常表现,形容“未见君子”的妻子的性“饥”渴。“王”者大也,“毁”者火也,欲火焚身犹如大房子烧着了,兼喻鱼与人。虽然情热委实难以自控,但父母就在近旁需要照顾,也只好强忍着不去寻找爱人。作为一首先秦的性爱诗,《汝坟》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但这绝对离不开那尾小小的鲂鱼对诗人的启发。 |
马、兔是“十二生肖”家族的成员,麟则为“四灵”之一,灵有神明、祥瑞诸义,但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却是麟的“仁”。据说在所有动物之中,只有它不用足、额、角去伤害其他动物或者植物,拿今天的话说,就是“走路都深怕踩死了蚂蚁”,更甭说用足踢人、用额抵人、用角触人了。拿仁兽与仁人一配合,就诞生了《拾遗记》孔子“生之夕有麟吐玉书于阙里人家”、《公羊传》孔子遇麟“涕沾袍”的奇美故事。而故事的寓意总不外乎“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道则现,无时不出”之类,麟俨然成了世道的晴雨表。 在《麟之趾》一诗中,麟的仁厚则直接被借来比况、歌颂“公子”、“公姓”、“公族”的仁厚。后世以“麟趾呈祥”为祝辞,即源出于此。值得注意的是“麟之趾”、“麟之定”“麟之角”这种句法,与前面的“螽斯羽”如出一辙,这也反过来证明读螽斯羽若“螽之羽”确乎不错。 问世间麟为何物?《说文解字》答曰:“大牝鹿也。”牝者母也,仁厚、慈祥正是十足的母性。在古人的心目中,她既是“灵”,其配偶也应该不是凡兽,所以便用“麋身,牛尾,一角”这种怪模样来描述它,最终于《宋书·符瑞志》内合为一物:“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这些都是后话。《诗经》时代所谓麟虽已被附会为仁兽,但它毕竟还是凡间真实存在的生灵。 |
英国考古学家Mortimer Wheeler曾经指出:“我们正在发掘的不是物,而是人。”我们梳理《诗经》里的动物,窥见的又何尝不是当时与这些动物共处的人物呢?当然,离我们最近的要数记下这些动物的无名或有名的先秦诗人了。 创作《鹊巢》的诗人看见:喜鹊在树上筑好了巢,八哥(释“鸠”为八哥,详见焦循《毛诗补疏》)却飞来居住;便想到:男方准备好新房,用百辆马车去迎娶新娘来入住。这种联想很自然,既可以是先后关系,所谓“鹊噪则喜生”(《禽经》旧题张华注),先睹喜鹊,后出喜事;也可以是同时并进的场景,树上鸠占鹊巢、叽叽喳喳,地上男婚女嫁、热热闹闹。 郭沫若散文《杜鹃》告诉大家: 杜鹃是不营巢的,也不孵卵哺雏。到了生殖季节,产卵在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卵哺雏。雏鹃比雏莺大,到将长成时,甚至比母莺还大。鹃雏孵化出来之后,每将莺雏挤出巢外,任它啼饥号寒而死,它自己独霸着母莺的哺育。莺受鹃欺而不自知,辛辛苦苦地哺育着比自己还大的鹃雏,真是一件令人不平、令人流泪的情景。 相形之下,“八哥占鹊巢”则要文明得多。据焦循观察,每年农历十月之后,喜鹊要“迁移”到其他地方去“避岁”,八哥见其留下空巢,便搬了进去,好像主要也是为了产“卵”。由此观之,《晋书》“乌鹊争巢,鹊为乌杀”、《隋书》“乌鹊通巢”都只不过是些空穴来风似的喻辞罢了。要不然,就是乌鸦替八哥背了黑锅,真真比窦娥还冤! 小时候,我也曾好奇地眺望过那高树桠间的鹊巢,但喜鹊究竟会不会盲目地帮八哥带孩子,却不得而知。恐怕等它度假回家,小八哥的翅膀已经硬了。虽然《庄子》、《荀子》都说每当盛世人们可以“攀援”上树“俯而窥”鹊巢,而鹊还不会被惊飞,但我终究没有足够的胆量与臂力去效仿此举。 |
《召南·草虫》诗云: 喓喓草虫 趯趯阜螽 未见君子 忧心忡忡 有的注家认为“草虫”是蝈蝈,“阜螽”是蚱蜢,显然忽视了那两句的互文见义之法。其实,草虫就是阜螽,阜螽就是草虫,“喓喓”拟其叫声,“趯趯”写其跳貌,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李时珍说“蚱蜢”有若干种,阜螽是它们的“总名”:“在草上者曰草螽,在土中者曰土螽,似草螽而大者曰螽斯”。而“江东呼为蚱蜢,谓其瘦长善跳,窄而猛也”(详见《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一卷)。李氏训蚱为窄,训蜢为猛,依然用的是音训释名这个老法子,我们尽管姑妄听之、姑妄信之。 害了相思病的女子爬上“南山”采摘“蕨”菜、“薇”菜,阜螽在草丛中又叫又跳,叫得愈起劲,女人心里就愈忧愁、愈“伤悲”。虽然“未见君子”才是症结所在,但阜螽的叫声也给她添了不少乱,因为这种大幅度、高频率的叫声不是乐音,而是噪音,自然会干扰人的情绪,李清照《行香子》词“草际鸣蛩/惊落梧桐/正人间天上愁浓”即为最恰切的旁证。并且螽叫还有个副作用,就是跟蕨、薇一道暗示出季节已到了“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哀蟋蟀之宵征”(《楚辞·九辩》)的秋天。因为蕨菜秋、冬可采,而阜螽“冬有大雪,则入土而死”(《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一卷)。 |
《行露》那些“穿我屋”的“雀”显然跟《小雅·黄鸟》那些“啄我粟”的黄雀是一丘之貉,此处可以略去不提,我们只说说“穿我墉”的大坏蛋——鼠。从表面看,鼠是离我们最近的动物,常常和人同处一室;从内层看,鼠基因的排列组合绝大部分都与人类相同,以致于有科学家论断人类起源于美国的老鼠。基于此,《行露》、《相鼠》、《硕鼠》等诗篇以鼠起兴并讽刺人事就毫不奇怪了。 《行露》问“谁谓鼠无牙”,即罗隐《蟋蟀诗》所谓“鼠岂无牙”,《相鼠》答“鼠有齿”,牙者齿也。诗人认为人有“礼”、“仪”应像鼠有牙齿一样正常,然而却偏偏有人逼娶民女,私欲不能得逞,便反咬一口,要诉“讼”该女子,这种“无止(耻)”之徒“不死何为”?而那些贪残统治者尸位素餐、不劳而获,也是一种无耻的表现,他们被诗人骂为“硕鼠”。硕者大也,鼠大欺主,我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逝将去女 适彼乐土 乐土乐土 爰得我所 我们不干了,不再为你们卖命了,誓要另找出路、另谋职业。这颇有点今人所谓“炒老板鱿鱼”的意味,好不痛快! 如果讲《行露》之鼠、《相鼠》之鼠所携带的感情色彩尚处于中性的话,那么《硕鼠》之鼠则彻彻底底是个贬义符号。《诗经》以降,雅俗文艺中的鼠的形象与性质就始终在这两者之间摆荡,让人既恨又爱。 |
正如兔在《兔罝》中是个画外音、到了《兔爰》、《巧言》里才正式曝光一样,《羔羊》、《羔裘》(《郑风》、《唐风》、《桧风》各有一篇)内的羔羊也只是个死板的定语,它的正面出场则要等到《君子于役》。 “羔羊之皮”用“素丝”缝制,再加上“豹饰”,便做成了“如濡”、“如膏”的“羔裘”,这是“公”务员或贵族(“邦之彦兮”)才能享用的奢侈品。诗人用“逍遥”、“翱翔”等词来形容他们在“朝”、“堂”之上穿着羔裘游逛的闲逸,其中“翔”字殊堪玩味。《说文解字》“翔,回飞也”,原本是鸟类的行为。曹植《梁甫行》诗“狐兔翔我宇”、毛泽东《沁园春·长沙》词“鱼翔浅底”等又以之写走兽与水产。不管是水、陆、空哪一栖,这些总还不离动物。《桧风·羔裘》倒好,竟别出心裁以之写人。我想这多半出于押韵的考虑,还有就是裘白如羽,穿上它来来往往,很容易让人想起那“回飞”的白色鸟儿。不过以“翔”写人最成功的句子应该算《穆天子传》卷三“六师之人翔畋于旷原”,英姿飒爽的军人骑着骏马在旷野上来回追猎着走兽,多像盘旋高空的猛禽啊!曹植乐府歌辞“白马饰金羁/连翩(参看《说文解文》“翩,疾飞也”、《泮水》“翩彼飞鴞”等——赶秋按)西北驰”略微似之,气势却大为逊色。 孔颖达疏“羔羊之皮”云: 小羔大羊,对文而异。此说大夫之裘,宜直言羔而已,兼言羊者,以羔亦是羊,故连言以协句。 此处的“羊”是虚字,是为凑够四言而添加的,所以后面的诗径直称作“羔裘”。《七月》“曰杀羔羊”则反之,“跻彼公堂”用来“祭”祀的应该是“大羊”,连言“羔”也是为了“协句”。 日之夕矣 羊牛下来 君子于役 如之何勿思 日落崦嵫,羊呀牛呀也从山上下来了,君子出差在外,却“不知”归“期”,教我如何不想他呀?拿羊之类的家畜来写景抒情,这显然出自最得本地风光三昧的民间诗人之手。像陶渊明那种士大夫诗人虽已归田在乡,依然喜欢弹“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鸟倦飞而知还”之类的雅调,羊们很难插足他们的字里行间。 |
“麕,獐也,鹿属。”中国古代法定教材《诗集传》的作者如是说,《野有死麕》第二章的“鹿”就是指的这种“麕”。首章是两组特写镜头: 野有死麕 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 吉士诱之 一、 郊外躺着一只死獐子,有人怕它被弄脏了,便用白茅草包了起来;二、怀春的男女正在 幽会。周围的环境则留在第二章和尾章交代,这是离人家户不远的野外(即“林”,《毛传》:“郊外曰野,野外曰林”)如果“吉士”对“如玉”的美女“诱之”不足又继之以粗手大脚,极易引起“尨也吠”。 《毛传》认为“尨,狗也”,而男女“非礼相侵则狗吠”。从《野有死麕》始作俑而后,历代诗文描写儿女私情仿佛总离不开狗,例如李商隐《戏赠任秀才》中那只“卧锦裀”的“乌龙”、裴铏《传奇》中那头“漕州孟海”猛犬。贾岱宗甚至专门写赋赞美大狗“昼则无窥窬之客,夜则无奸淫之宾”,它既能防盗盗物,也能防人偷人。稍微世故一点:外贼来了才吠,获取主人的宠爱;外遇来了就不作声,博得主妇的欢心。“有女怀春”虽然乐意“吉士诱之”,但她极怕“尨也吠”,因为她要么不是它的主人,要么是,它却并不世故、识趣。 |
钱锺书小说《围城》引书称“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而我们的古人好像并不觉得在姓名内采用猪字很“贱”,例如被贾谊《新书》频频提及的汉朝功臣陈豨(扬雄《方言》:“南楚曰豨,吴扬曰猪”;何承天《纂文》:“渔阳以大猪为豝,齐徐以小猪为豨),竟以猪作为大名,再如《西游记》里鼎鼎大名的猪八戒,“猪”俨然成了他的尊姓。 在“驺虞”(《新书·礼》:“驺,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眼里,猪可不是什么美名,而是天子盘中的美餐。在诗人眼里,能够一箭双雕、一石三鸟的猎人并不值得赞叹(“于嗟乎”),只有那“壹发五豝”(我不同意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那样释壹为“发语词”,全句意思应该是:连续五次都以一箭射毙一猪。《小雅·吉日》称这种壹发而死为“殪”)的虞人才是最棒的。 天子之家崇尚黄色,兔以“皎如霜辉”(蒋防《白兔赋》)最为人所喜闻乐见,猪则以乌黑者为贵。所以,它曾被人冠以“乌羊”、“乌将军”、“黑面郎”等称号;今人常呼煤炭为“乌金”,而“唐拱州人畜猪致富,号猪为乌金”(张鷟《朝野佥载》)。俗语云“穷不丢猪,富不丢书”,书中有“黄金”(当然也有“乌金”,如《诗经·驺虞》),但要人去读去找,而猪全身是宝,不管你吃不吃它,它活生生就是一大块金子。 |
《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初》里有一则美女与燕子的故事: 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隘隘。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二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飞”,实始作为北音。(原文据毕沅校正有所改动) “帝令燕”用《商颂》的话说,就是“天命玄鸟”,燕“色黑,故谓之玄鸟”(严粲《诗缉》引“李氏曰”)。《邶风·燕燕》只写“下上其音”,此篇则已模拟出了它的叫声——“隘隘”。这两个女子极喜爱那只玄鸟,舍不得它飞走,可最后还是飞了,只遗留下两枚小蛋,后人因此敷演出了一段大传奇:在《诗经》里还很含蓄,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有娀方将/立子生商”;到了《史记·殷本纪》就直言不讳了——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 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燕子向北飞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两位美女依依不舍,便谱了一首只有“燕燕往飞”这一句歌词的歌,《吕氏春秋》写作班子视之为北国音乐的开山之作。《燕燕》抒发的也是“我”送妹妹出嫁时的难舍之情,“燕燕于飞”实即“燕燕往飞”,燕燕就是燕,复言之既为了凑字协句,也洋溢着亲昵的味道,并非当代注家所谓“双双对对的燕儿”。“差池其羽”、“颉之颃之”、“下上其音”都是在描写同一只燕子,句句皆饱含着送嫁者与出嫁者(“之子”)之间依依惜别的深情。二女不愿“燕燕往飞”,“我”难舍“之子于归”—— 远送于野 瞻望弗及 泣涕如雨 …… 伫立以泣 …… 实劳我心 让我不由联想到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三十六回那个感人的场面: 玄德不忍相离,送了一程,又送一程。庶辞曰:“不劳使君远送,庶就此告别。”玄得就马上执庶之手曰:“先生此去,天各一方,未知相会却在何日!”说罢,泪如雨下。庶亦涕泣而别。玄德立马于林畔,看徐庶乘马与从者匆匆而去。玄德哭曰:“元直去矣!吾将奈何?”凝泪而望,却被一树林隔断。玄德以鞭指曰:“吾欲尽伐此处数木!”众问何故,玄德曰:“因阻吾望徐元直之目也。” |
众所周知,阳性动物的羽毛总比阴性动物的漂亮,就如《雄雉》里这只“泄泄其羽”的“雄雉”(《清人》里用其羽毛来装饰“矛”的“乔”也应该是一种雄雉)吧,它无疑就是《匏有苦叶》中那只雌雉想要追“求”的“牡”,正像“怀”念“君子”的“我”与等在“济”水渡口旁的“卬”都渴望着成为“士”之“妻”一样。 深秋的清晨,“旭日”初升,一个女子焦急地徘徊于岸边,惦记着住在河那边的未婚夫,心想:他倘若没忘了结婚的事,就该趁河水还不曾结“冰”,赶快过来迎娶才是。眼下这济水虽然涨高,还不过半车轮深浅,那迎亲的车子该不难渡过吧?此时,雉、雁“求其牡”的“鸣”声又响起在耳畔,更加触动了她的“心”事。 有异性追求的雉是幸福的,一旦误落罗网就惨了,所以《兔爰》以“雉离于罗”形容人“生”不“逢”时。等待是漫长的,男女共同生活则是快乐的,仿佛那“将翱将翔”的“雁”随时都可能变成“与子宜之/宜言饮酒”的下饭菜(详见《女曰鸡鸣》)。 《易经·渐》虞翻注:“鸿,大雁也”;《诗经·鸿雁》朱熹传:“大曰鸿,小曰雁”。然而闻一多说《新台》之鸿为虾蟆,似乎更合乎该诗的讽刺用意。《鸿雁》那只“肃肃其羽”、“哀鸣嗷嗷”的鸿雁也一反《匏有苦叶》“鸣雁”的欢欣,成了“劬劳于野”的孤苦劳人的象征。 |
《诗经·匏有苦叶》“济盈不濡轨”,是因为车轴比较高;《易经·未济》“小狐汔济,濡其尾”,是因为狐个子小加上不小心而功亏一篑。《未济》的集解者引干宝的话说:“狐,野兽之妖者。”这与《诗经》作者的态度差不多,试看:《北风》“莫赤匪狐”是讲天下狐狸一般赤,“喻卫之君臣皆恶”(孔颖达《毛诗正义》),也因为狐是妖淫之兽;《有狐》“有狐绥绥”是比喻妖淫的奴隶主,他有霸占奴隶的妻子的权利;《南山》“雄狐绥绥”与前句相似,是影射私通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文姜的齐襄公。 在诗人的法眼中,狐似乎只有被制作成“狐裘”来暗示冬季降临和君王身份的好处(详见《旄丘》、《终南》、《七月》等)。狐裘的制作工艺甚至形式恐怕都与《羔羊》所描述的羔裘相仿,所以《桧风·羔裘》“羔裘逍遥”跟“狐裘以朝”不但并提,而且是相得益彰的互文。 拟人化后的狐不仅妖淫,而且狡诈,最显著的例子莫如《战国策》那则狐假虎威的寓言:“狐曰:‘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巧的是《诗经》也多以雄狐指代君王,君王不也常自诩为奉天承运的天使、天子吗? |
虎的前额有似“王”字形的斑纹,在猎手眼里却并非“长百兽”之“山君”(《骈雅》),正所谓“一猪二熊三老虎”,发怒的野猪才是最猛的。然而颇具反讽意味的是,有些虎在夜间竟敢于捕食野猪。看来,虎无疑还是“孔武”(《韩奕》)有力的,《简兮》便以“有力如虎”来歌赞英俊的“舞”师。而《山海经·海内北经》“林氏国有珍兽,大若虎,五采毕具,尾长于身,名曰驺虞”莫不就是那“壹发五豝”的驺虞的拟物化?甚至有学者继《方言》“虎……江淮、南楚之间谓之李耳”之后宣称道家始祖老聃、李耳的彝语意义即为虎首、母虎(详见刘尧汉《中国文明源头新探》)。诸如此类,虎与人可谓太有缘了! 《论语·述而》记载了一则关于勇与谋的对话—— 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 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孔子化用《小雅·小旻》中的成语“暴虎冯河”形容面临战事有勇无谋之军人,《小旻》本义却是说:如果贤人只有临渊履冰之惧,“不敢暴虎/不敢冯河”,那么国事就不可为了。徒手搏虎叫作“暴虎”(又见《大叔于田》),就像《水浒全传》“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大虫)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那样,不仅需要手劲,更需要胆量,甚至离不开酒精的催化与激发。 《红楼梦》贾宝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其实人人体内都富含水份。人要打虎是因为虎要吃人,虎要吃人是因为解渴;对虎而言,人是再美不过的“水果”或“矿泉”了。而对于“谮人”,“寺人孟人”恨不能将其喂虎,结果那人坏透了,连老虎都嫌弃“不食”(详见《巷伯》)。猛虎不吃坏人,天下可没这本书卖,这只不过是诗人的一厢情愿罢了,呵呵! |
今人口头禅有所谓“老鸹嫌猪黑,自己不觉得”、“天下乌鸦一般黑”(《红楼梦》作“天下老鸹一般黑”,《冷眼观》作“天下老鸦一般黑”), 《北风》只用“莫黑匪乌”四字就道尽了这些意思。老鸹是乌鸦的俗称,按照《唐雅》、《小尔雅》等词典的说法,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者谓之鸦。然则古代却不常连言“乌鸦”,而惯于并提“乌鹊”来偏指“鹊”,如杜甫“浪传乌鹊喜”、黄庭坚“慈母每占乌鹊喜”等诗句,不过“乌”与“鸦”却可以等义互换,如《易林·师》“鸦鸣庭中”云云《大过》篇只改一字作“乌鸣庭中”云云。 万事万物皆有例外,“乌鹊”也有偏指“乌”而言的时候,最知名的例子就是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该诗不但引用了《诗经·子衿、鹿鸣》里的原句,还化用了《正月》“瞻乌爰止/于谁之屋”(请比较成语“爱屋及乌”)之义。此两句说瞧那乌鸦不知将停降在何家屋顶,比喻“我”怀才不遇、无处栖身,这刚好符合曹氏赤壁战败后写此诗的心境(一说诗以乌鹊绕树无依比喻人民流离,一说乌鸦绕树无枝可依是比喻乱世中人才的漂泊无所依托,亦通)。但曹操毕竟是曹操,不像《正月》的抒情主人公那样一味地“忧伤”到底,他在曲终处用“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一转,表达了一种近乎自负的自信。注意这“转”中还有“承”,以吐哺的周公承接反哺的乌,以乌的反哺比拟周公的吐哺。钱歌川认为这个“乌鹊”的“乌”字是个形容词,因为鹊本属乌族而羽毛也黑,不啻是强作解人。英国汉学家Herbert H. Giles将这个“乌鹊”译成raven非常准确,却被钱氏斥为“大错特错”(详见钱著《英文疑难详解续篇》),其愚不可医也!《正月》又云“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请比较《木兰辞》“安能辨我是雄雌”),挖苦的正是钱氏这类自以为是的人。《三国演义》第四十八回也释“乌鹊”为“鸦”,文人果然心细若发,往往比学士更易见道而为读者揭示事实的真相。 |
“文革”中,竺可桢先生在其名著《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内转述1944年胡厚宣发表的论文《气候变迁与殷代气候之检讨》道: 在武丁时代(公元前1324?—1365?)的一个甲骨上的刻文说,打猎时获得一象。表明在殷墟发现的亚化石象必定是土产的,不是象德日进(P. Teilharde Chardin——赶秋按)所主张的,认为都是从南方引进来的。河南省原来称为豫州,这个“豫”字就是一个人牵了大象的标志,这是有意义的。 近几十年来,广汉三星堆、成都金沙等蜀文化遗址发掘出土了大量象牙,我认为也是中国“温和气候时代”的土产,而非进口货、舶来品。 象牙除被古人用来搞祭祀活动以外,还被制成各种日用品,例如《诗经·君子偕老》“象之揥也”、《葛屦》“佩其象揥”,就是贵族(“邦之媛”、“好人”等)的发饰。这二句中的“象”和《采薇》“象弭”之“象”皆为“象齿”的省称,用法等于《楚辞·离骚》“杂瑶象以为车”,瑶者玉也,《君子偕老》与“象”并提的也是“玉之瑱也”,《泮水》则径称“象齿”为“琛”,可见象牙自古至今都是好东西。对象这个陆地上现存最大的哺乳动物而言,那一对伸出口外的又长又白的门牙则不是什么好货,常常因它丧命,诚如《左传》所谓:“象有齿以焚身”。 |
Doctor李描述说: 鹑性淳,窜伏浅草,无常居而有常匹,随地而安,《庄子》所谓“圣人鹑居”(请比较《论语》“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赶秋按)是矣。其行遇小草即旋避之,亦可谓淳矣。(《本草纲目》禽部第四十八卷) 俨然也有仁兽之风,而《鹑之奔奔》的作者就是拿它“有常匹”的淳美品德讽刺其“兄”(卫宣公庶子顽)和其父之妻宣姜勾搭成奸—— 鹑之奔奔 鹊之彊彊 人之无良 我以为兄 奔奔是鹌鹑双双跳行之貌,彊彊是喜鹊双双飞翔之貌,诗以鹑、鹊均有固定的配偶(雎鸠亦然)反比顽与宣姜乱伦姘居,“我”恨啊,恨自己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偏偏跟这个“无良”的人成了兄弟。 圣人鹑居,贤人鹑服,《荀子》曰“子夏贫,衣若县鹑(二字出自《魏风·伐檀》——赶秋按)”,李端《暮春寻终南柳处士》诗云“庞眉一居士/鹑服隐尧时”,这个妙喻直接来源于鹌鹑毛斑尾秃的经典形象。 |
芸芸万物,各有各的形象与性能,而且每一物又不仅仅只有一种形象、一种性能,这些多样性让谙熟审美的诗人也应接不暇,以至于眼花缭乱。但大家不必担心,会审美就得会取舍,诗人一旦取某物作为喻体,自然要针对本体的一两种特征来拈出该物与之相近或相似的一两种形象或性能,舍去其余,化繁为简,这样才能方便读者通过联想领会到该喻辞的“情感价值”及寓意。而在领会的过程中,切记不要扭着喻辞的“观感价值”不放。例如《硕人》: 领如蝤蛴 齿如瓠犀 螓首蛾眉 诗人选用色白体长的蝤蛴比喻硕人颈项的白而长,用宽广方正的螓额比喻硕人头面的广而方,用细长弯曲的蛾须比喻硕人眉毛的细而弯。如果读者惯于绘画思维、雕塑思维,追求文字的画面感、立体感,认为其领、其首、其眉等同蝤蛴、螓、蛾之全貌,那还成个什么人样! 蝤蛴实即天牛的幼虫,“其在腐柳中者内外洁白”(苏恭《唐本草》);螓是蜻蜻,蝉的一种,其“颡广而方”(《毛传》);蛾实即蚕蛾,“其触须细长而弯”(高亨《诗经今注》)。《硕人》创作者可谓善于体物取譬,是阅读者的福音、阐释者的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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