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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美女”的威力及局限性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8 16:41
标题: 论“美女”的威力及局限性
论“美女”的威力及局限性                                              孙绍振

                   (一)美女的威力
     绝世美女,究竞是对人类是作出了贡献,还是带来了灾难,至今仍是千古之谜。
    从西方人的眼光来看,美女绝对是上帝送给男人的精致花朵。没有女人,按照弗洛依德的说法,男人就没有了创造力。据西方人统计,办公室里,如果没有女性,都是清一色的和尚、天主教神甫,工作效率远不如有女性同在,有了女性,哪怕相貌平庸,经不起欣赏,但是,工作效率会提高许多百分点。
男人从本性来说,是比较贱的。林语堂一语中的,几个月不见女人,看见老母猪都觉得秀气。
其实,女人本身也许并没有多大本领,但是她有一种鼓舞男人不要命的力量,还有一种左右男人去干蠢事的神通。这在游泳的时候,最为明显。中学时代看到一大堆男人,在河边上练习跳水,突然出现一个女性,马上几个男人勇气倍增,跑到桥上去作冒险表演,其中一个。为了在美女面前潇洒跳一回,就永远告别上帝创造的世界。
     美女是精彩的,其威力是更加精彩的。
    三十六计,最主要的是美人计。反间计、拖刀计,苦肉计,有了美人更容易成功。英雄最忌迷上美人。这一点在《水浒传》中最为鲜明:凡是英雄,都是光棍,鲁智深、武松、李适毫无例外。就是有了家眷的,像林冲那样,在老婆没有上吊之前,他总是窝窝囊囊,连老婆让上司的儿子调戏了,也不敢反抗。一定要让他老婆上了吊,他才显出大英雄本色,先是火拼王伦,后来和李逵一起反对招安,至今在中国人心目中不减当年光辉。要是像矮脚虎王英那样,见了启三娘就腿软,就流口水,就只有当俘虏,留下千古笑话的份了。
     英雄总是崇拜美人的,要是头胆和美人对抗,绝对是未战先溃,一败涂地。
     英雄为何总是败北:因为武器不如。
     英雄有青龙堰月刀.有丈八蛇矛,有禅杖,有狼牙棒,有青虹剑,但是美人却根本用不上《封神演义》上女将的法宝——浑元金斗(其实就是马桶):她们和老子所见略同:“兵者为凶器,圣人(应该是圣女)不得己而用之。”她们的武器,就是带电的目光,尤其是带笑,带磁性的目光,无形、无声,如带巧克力水果味的x光,能给英雄带来幸福的感觉,如痴如醉,欲仙欲死。就连屈原那样胸怀大志的政治家,都夸耀过如此这般秘密的、摄人心魄的体会:“满堂今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那么多人在一个大厅里,她仅仅把眼神用来和鄙人调情。至于后果是什么,是亡国还是掉脑袋,是做主人还是做奴隶,男人是不屑一顾的。陈后主皇帝当得可算窝囊了,到了南京城破之日,他还舍不得自己的小蜜张丽华,和她一起跳了井。到隋朝大兵把绳子、筐子丢下去,从井里住上拉,觉得特别重,原来是两个人一起坐在筐子里上来了。孟子曰:民为贵,君为轻,社程次之。在孟子那里是老百姓最重,社程也重,不过比较轻一点就是了。可是在隋朝大兵那里,什么都没有张丽华重。昏庸皇帝如此,文人又何尝能免俗:一个小丫环向大知识分子唐伯虎笑了“三笑”,唐解元就追踪而去,不惜卖身为奴,最后如愿以偿。故事流传大江南北,几百年不衰,为男性机会主义提供了经典心理档案。
      男性爱神丘比特是盲目的,拣到篮里就是菜,就是像阿Q那样誓死如归的男于汉,在吴妈面前,也不惜下跪。女人就不同了,她们的爱神维纳斯的眼睛是雪亮的,往往能表现出战略远见,她的目光即使射向叫花子,也拿准了对方将要中状元,甚至像薛平贵那样将来要贵为天子的。
     她们的“目击”(请读者注意“击”这个字眼,不是一般的眼角一膘,而是正面射击,要联想到子弹,闻到火药味才到位)越是情意绵绵,毁灭性越是彻底。就算你城池固若金汤,她只要掉转目光,回头一看,城墙就自动崩溃了。这种规律,早在汉朝,就有一个比较接近皇帝的、一本正经的诗人,把它写成诗:这叫做“一顾倾人城”。当然,如果城墙比较坚固,不像古代中国土木结构的,而是像古罗马的,全是用石头砌成的;一顾不行,她再“顾”这么一下,城墙连同社稷就肯定松松垮垮地塌下来无疑。这就叫“再顾倾人国”。
     威力的奥秘在于,她的目光有一种麻醉的功能,能让你感觉迷糊,神经一时错乱。本来比较有作为的君主,如李隆基,也在数难逃。他第一眼看到杨玉环,白居易有诗为证:“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篱无颜色。”看过了杨玉环,再看其后宫的美人,错觉就来了,就一个个面色苍白了。
     女人造成了这样大的灾难,男性会不会觉悟起来,后悔一番呢?否!理由是:“宁不知倾城与倾国”(哪里是不知道倾城与倾国的严重性),不顾一切的原因是:“佳人难再得”。怜香惜玉的气魄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其奥秘何在?是中国盛产最大气度的色鬼,还是古人有极端女权主义倾向,这个问题恐怕到了地球毁灭也难以找到答案。过去我总以为,弗洛依德之所以出在西欧,而没有出在中国,是因为欧洲人比较好色,欧美男人一天没有女人,就活不成,那危害是不出个人范围的,和中国好色之徒,置国家社程、宗庙香火于不顾这样的气魄相比,实在是可怜得臣。

                             (二)美女的工具性
      “天生丽质难自弃”,这是白居易发现的规律。意思就是大凡美女都有一个缺点,就是不能把握自己。美貌和自制的矛盾,就是悲剧的普遍根源。
      男人好色,这是没有例外的,不分阶级、种族、贫富、文化背景,自古皆然,举世无别,莫不以一享美人香泽、肌肤相接为生命之最高奖赏。造物主的设计,总是很不美满:好色的男人多,自己长得漂亮的却凤毛麟角。自古至今还没有找到秦皇、汉武、成吉思汗能和西施、海伦比美的历史文献!好色的程度常常和男人的长相成反比c丑人多作怪,是一更加深邃的规律。
      男性好色者众,而女性美艳者稀,而且美色与政权一样是以独享为原则的。皇帝、总统的宝座上和新婚的卧榻上一样,很难容得下两个男主人公共享。正因为此,争夺美女和政权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刀光剑影,血溅宫帐,反反复复,无休无止。而在民间,君不见,多少靓丽的小蜜,陈尸五星级饭店豪华套房之中,多少小家碧玉,血溅鸳鸯池畔,一缕香魂,飘游不散。君不见,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为了争夺美女海伦、两个国家打仗,死了十万人,一旦海伦出现在特洛那城头,那元老院里一个个看直了眼睛:禁不住赞叹:真是女神啊,为她打上十年的仗是完全值得的。
      古语云:英雄难逃美人关,这说得不到位,应该说,老头欲逃美人关,更比英雄难。
      不要说西施、杨贵纪、王昭君那样国家级的,海伦、维纳斯那样世界级的美人大腕儿,是危险的,就是罗敷那样地区级的小美人,也弄得耕田的忘了耕田,锄地的耽误了锄地,回得家来,互相埋怨,造成破坏安定团结的严重后果。古语云:女人是祸水,如果除去其中的封建意识,其深邃的睿智不能不令人击节赞叹。
      也许女权主义者要抗议,说,这乃汝等自作孽,岂能怪俺们!
      请女权主义看官息怒,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第一,男人为什么好色?是因为你们长得太美。如果女人都是东施、无盐,也只能把男人吓走,李白诗曰: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第二,男人好女色,如果你们也好男色,非潘安、宋玉、大卫和顾影自怜的那赛塞斯,眼皮不抬,不把躯体和感情交给他们,世界历史上的好多灾难也就不会发生了。美女悲剧的根源就是不好色,不计较男人的相貌,什么老瓢子,虾螟肚子、乌龟眼都投怀送抱。丑八怪男人之所以被你们接受,是因为在政治经济方面能有所补偿,这就把你们娇小的血肉之躯送进了争夺的齿轮。
说到底,美女的悲剧来自于一种残酷的专制体制。
     《韩非子》开宗明义第一篇,就讲这个道理,君主最大的敌人,不在外部,“赫鲁晓夫”(不过,是女的,应该叫“赫鲁晓娃”——从俄语语法意义来说,就”为赫鲁晓夫所有的”)就睡在自己的床上,天天和他一个枕头,一个被窝,干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能知道的事。
      人主好色是上帝赋于的本性,也许正是男人的光荣。如果不好色,就是生理上有缺陷,和太监差不多,钱钟书先生在《写在人生边上》中深深为太监叹息,身居如云美女之中,机会大大的,能力却小小的;比干脆没有机会的穷光棍更为可羞、可悲。(当然这最后一点,不是韩非子讲的,而是我补充的。)但是,女人过了四十岁,就要色衰,这可是铁的规律。妙龄美女,和年迈的皇后相比,自然是一面是鲜花带露,一面是枯木如囊。有道是,造化不老,所以无欲,人生易老,因而多情。皇帝老公春秋日理,驾鹤西游指日可待,太子即位之时,屈指可数。小妃子虽然眼前得宠,但是前景暗淡;日月如梭,命运如丝,不知要织出一幅什么样的未来。那积怨毒于心的皇后,枯树根里早已吸取了老女人所特有的仇恨的毒汗。皇后一旦成了皇太后,嫔妃不成为她猫爪子下玩弄的一只小老鼠才怪。
与其坐等来日死无葬身之地,不如先下手为强,乘着皇帝还没有昏馈龙钟,枕头边做足工夫,让老瓢子把太子废黜掉算了。
在这种形势下,皇后最大的希望就是老头子赶快死,让儿子早早即位,而年青的纪子却把宝押在搞掉太子上。但是,接班人是国之根本,本动则枝摇,破坏政治力量的平衡,引起宫廷政变,军阀混战,安定团结的局面的崩溃。其结果,美女不知不觉之间,就拿自己的生命作了政治的赌注。
政治的赌博,是冰冷的铁与血红的铁的对抗,这和恋爱不同,恋爱是带电波的目光与带磁性的笑的较量。因而在政治赌博中,磁性和电波不堪一击。最明显的例子,是汉高祖刘邦的小老婆,枕头边上反反复复工夫做足:刘邦何其英明,不是没有看到未来的政治舞台上的腥风血雨,但是,仔细一推敲,太子已经“羽冀丰满”;连自己请不到的道德兼学术权威——“商山四皓”,都投靠了他的门下。他的政治路线已经有了强大的组织力量做保证,难以动摇了,只吟了一首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诗,不了了之,甩甩袖子,十分潇洒地去见了上帝:
      到了太子即位,吕后成了皇太后,终于把这个没有成精的小狐狸精以最违反人权的办法收拾了一番。先把她的四肢割掉,然后把她放在一个坛子里,慢慢地这个小美女的细腰、三围消失了,整个人就长成了满满一坛子的肉,叫做“人猪”还让当了皇帝的儿子去看,这就产生了一种翻肠倒肚的感觉,把吃的喝的,牛黄狗宝一点不剩地呕了出来。
      美女的悲剧根源在哪里?第一,因为的长得太美,如果不是那么美丽,能得到有权有势的主子的宠幸吗?第二,在许多人看来,美女的敌人,就是那些色鬼。其实,她们的敌人,不是别的,就是她们那张风情万种的脸。这张脸有一千条好处,用古话说:“千娇百媚”,但是,也有一条坏处:美貌是暂时的。罗丹甚至说,女人一生最美的时候,只有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从海伦到西施,风神各异,仪态万方,其结局却绝对相同:成为老太婆。法国象征主义鼻祖波德莱尔在他的《恶之花》中,对此有非常精辟的想象,所有的美人总归要变成骨骸,从鼻子、眼眶里长出青草来。
     说句笑话,要避免如此煞风景的结局,唯一法门,就是在光彩照人之际,突然地、主动地制造某种事故,或者得了癌症,香消玉殒。在一本西方小说中,一个绝色美女,在临终的时候,非但不悲哀,反而因为早逝,在人们印象中,可保永恒青春的形象而欣慰不己。如果美女的容貌是永恒的。皇后就不会色衰。皇帝老儿的感情,就不会转移,一切血腥的事情就无由发生了.
      第三,最为重要的,美女虽然美丽。但是,美丽对于美人是不没有任何用处的。她专门等着男人去欣赏,去利用。上面已经说过了,美女往往不好男色。如果她也以男人好女色一半的劲头去挑选男人,全世界美女的历史就可能要改写了。如果每一个美女一定要选上个漂亮的、年青的、风流的、潇洒的,那就不可能和任何老瓢子打得火热,也就对于老女人构不成威胁。她满可以选个小白脸,就算不会炒股票发横财,至少也能贩贩盗版书,弄个小康之家,过上红红火火的小日子。
     有自我选择的美女才是真正的美女。不但外貌姣好,而且内心也美好。美在独立的人格。这一点我国古典诗学早就有了发现:汉代权威诗人李延年诗曰:“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这就是“绝代佳人”典故的来历,之所以叫“绝代佳人”,而不叫“绝世佳人”,据说是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不管当时人怎么理解独立这两个字,我只能认为,有独立的人格才叫真美,没有独立的人格,充其量不过是外表漂亮而已。有几个男人,能洞察漂亮和美的根本区别呢?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通常所说的美女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美女,而是外貌漂亮的女人,其内心呢,没有独立之感,有的只是对色鬼的依附性。
     与其把对于色鬼的依附性当作美,还不如把它当作丑。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8 16:42
论美女的美学逻辑
      尽管我对于逻辑有过研究,钻研过穆勒的《名学》。黑格尔的《小逻辑》。佛教的因明,但是在家里。我绝对不敢和太太辩论任问问题。我所奉行邓小平先生所提倡的“不争论”。当然,这种智慧不是先天的。不是遗传基因的作用,而是一种后天的、经过一番修炼,终于得到的禅宗式的顿悟。
      本来我根本不相信“好男不跟女斗”的说法、觉得那是自欺欺人,阿Q。我信奉的是孟夫子的话:“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己也”,“余养余浩然之气也”。我还写过几本辩论赛的畅销书和论文,做过上百场关于辩论术的报告,获得过海祷般的掌声,先队员献上的鲜花,如果有科学方法保鲜,可以开一家花店。但是,经过反复实践,我终于大彻大悟,跟太大不能辩论。辩论的结果无非是两种:第一。她赢了,男人输给女人,极其丢脸,还不如节省一点唾沫水;第二,我赢了,这更没有好处,立竿见影的效果是,下班马上就没有现成饭吃。   
     其实,我从心眼里十分尊重女性,由衷地相信,女性的美大大地超越了男性,我完全认同贾宝玉的至理名言,女性是透明的水做的,男性则是恶浊的泥做的,女性是珍珠,男性是鱼眼睛。英国哲学家罗索的诡辩实在可笑。他居然说,在英国几乎所有的男性和女性都以为自己的性别优于对方。男性可以举出论据,说。几乎所有的大军事家、大数学家、大哲学家、大政治家、大经济学家,都是男性;而女性则可以举出几乎所有的大贪污犯、大强盗、大刽子手、大法西斯、大混蛋都是男性。在罗索看来可能是女性和男胜是半斤对八两。其实不管罗索多么诡辩,我对于女性,都有一种郭沫若式的崇拜;他写在他的成名作诗集《女神》扉页上的一句话:“永恒的女性引导我们向前”,是我的座右铭。我对于女性有一肚子的美好语言,常常有赞美一番的冲动但是,我只能隐忍着,不敢贸然表达。
     在女性面前不要随便讲话,此乃和女性和平共处的根本。

                             一、不敢辩论,也不敢奉承
     读过钱钟钟书先生《围城》的人一定对方鸿渐那样的辩才印象根深,可是和她的太太孙柔嘉辩论起来,常常惨败。他们订婚不久,方鸿渐随便乱发议论说:“吃葡萄有两种人,一种是挑最好的,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多少好?”
     这不过是随便耍耍嘴皮子,显示自己在逻辑上多么自由而且富有创造力。
     本来这种男性肤浅的创造力弄到女性面前,简直是关公门前舞大刀。孙柔嘉在逻辑上发动反攻:“照你这么说,你希望的好葡萄在后面呢,我们是坏葡萄,别倒了你的胃口”急得方鸿渐直跳脚,不得不学贾宝玉的样子,赔礼。道歉、认输拉倒。
     由于逻辑上的软弱,男人在女性面前,就是说奉承的话,也不可造次。
     我们没有孙中山的气魄,他能当着许多人的面,公然宣称:世界上如果没有女人,就失去了百分之五十的真,百分之八十的善,百分之百的美。孙中山是伟大人物,他说任何出格的话,女性都会洗耳恭听,不会引起任何怀疑。我等小民就不同了,就是真诚地说女人是生活中的花朵,都有风险。
      首先声明,我完全懂得说话要看场合,同样的话,在不同的场合,效果是绝对不同的。罗密欧第一次见到在阳台上的朱丽叶可以用诗的语言嚷嚷,“啊,我的太阳!”如果我这样去奉承任何一个陌生女性,得到的回报只能是一个白眼或者一记耳光,甚至被当成神经病,报110。我不会那么冒失。我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中说的,只是对自己的异性同仁在喝茶的时候随便说的。
     这样小心谨慎,还是好心没有好报.
    先不说这样奉承女同胞,会得罪男同事。我不怕男人反话:唤,女人是花朵,难道男人是不起眼的叶子,命中注定是花朵的陪衬?我更不怕人家说我一看到女性骨头就软,是男性的叛徒。男人在逻辑上,往往比较迟钝、麻木,没有女人那样有全面演绎的习惯。用最高级的形容词奉承女人,并不立即引起男人贬低自己级别的联想,更不会影响他们的自尊。男人在逻辑上比较外行,没有女性那样的想象力,精致入微的推理的能耐不强,女性的逻辑思考能力在物理学、数学、哲学、军事学、政治学等等领域,可能不一定超过男人,但是在和男性拾杠的时候,她们的天才绝对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我最怕的是碰到女权主义者(最近改名为女性主义者),她们的逻辑威力向来所向披靡。
     即使我说女性都是花朵,她们也不会给我一点好颜色,反而指责我一脑瓜子的封建余毒。女性生命的价值难道就在于给男性提供视觉的愉快吗?给你们眼睛解馋,还不够,还要让一个叫做豫让的家伙出来发明一种“女为悦己者容”的荒谬定律,这还不够,又公然把女人叫做“解语花”——会说话的花。不但听你们的话,而且要心领神会,你们的心思想到哪里,我们就得配合到哪里。叫做“善解人意”。
     你们视觉是痛快了,我们就惨了。弄出个西施来作我们的样板,西施有胃溃疡,胃里泛酸,你们就把人家的痛苦拿来取乐子。楚王喜欢细腰,又让我们束腰,弄得“楚腰肠细掌中轻”,三围的比例是扩大了,可健康也就完蛋了。又说三寸金莲,小脚很漂亮,走起路来像跳芭蕾舞,更是让我仍都残废了上千年……
     当然,天底下的女性并不都如女权主义者一样雄辩;但是,不管是不是女权主义者,其逻辑是一样的精彩绝伦,十步一楼,五步—阁,令男性不能不自卑到无地自容。
     在所有的女性之中,最伟大的逻辑学大师要算林黛玉了。贾宝玉说坏话当然是该死,说好话呢,也是该死。总是落得个打躬作揖,赔礼道歉的下场。林黛玉的推理能力实在精彩,不管是正面演绎,还是反面导谬,都像沙家沃里的阿庆嫂说话——滴水不漏。
     贾宝玉被她逼得没有办法,硬是冒着风险,把长期闷在心里的话捅了出来:“你死了,我当和尚去。”这本是林妹妹长期以来期待着的表白,是她梦寐以求的,是最为醉人的梵天音乐。如果是一个处在恋爱状态中的男性,听到异性这样的语言,那还不快乐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三佛又飘飘欲仙地落在地上,报之以最大幅度的西洋式的动作(如单腿下跪,张开双臂作拥抱准备动作之类)。可是林妹妹却大为恼火起来,大哭大闹,嚷嚷说、贾宝玉“欺侮”了她,贾宝玉除了瞪着大眼看自己的逻辑碎片以外,还有什么话说呢?
      看官别以为林黛玉的逻辑太荒谬了。
      几乎所有的美女都有一种共通的特点,就是以荒谬为生命。
      越是她动感情的地方,她的逻辑就越是荒谬,她越是爱你。她就越不跟你讲理,跟你胡搅蛮缠:越是胡搅蛮缠,就越是表明她对你有特殊的情意;张洁在《沉重的翅膀》,写一个女孩子爱上了一个男孩子,她问自己说、爱他吗?不知道,只是想支使他,想看到他的服从:这个女孩子是很受了一点西方文明的黛陶的,很讲究尊重一切人的人格的,但是,对自己所爱的人则是绝对地例外,只要求他服从,驯顺,狗一样的驯服,猫一样的听话。只许他规规矩矩,不许他乱说乱动:
      这不但是对你的尊重,而且是对你的特殊爱怜,用钱钟书夫生的话来说,就是对男人的“训练”,这是孙柔嘉在订婚以后对付方鸿渐的经验:
      有一天她不来“训练”(应该叫做磨炼才对)你了,不用荒谬逻辑来修理你了,你驯顺不驯顺,她无所谓了,那就说明她根本不爱你了,当然也就不会恨你。如果能够恨得起来,说明她还要修理你,弄不好,有一天,又爱得昏天黑地。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为什么薛宝钗不和贾宝玉闹别扭呢?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爱。

                               二、谁是东方第一美女
      美人的心是神秘的,捉摸不透的,要解读也很简单。完全可以用科学指标来测算爱情的浓度和深度,这就是她的挑剔,她的指责,她的折磨,她的刁钻,她的古怪、她的蛮横,她的无赖,她的颠颠倒倒,她的疯疯颠颠,她的哭哭闹闹:一句话,她的逻辑的荒谬。
      什么时候,她对你彬彬有礼了,说话很讲究语法修辞了,推理很符合从亚里斯多德以来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了,甚至于很符合辩证法,很全面,很得一分为二的精髓了,那你的爱情也就差不多进入收拾残局的地步了。
      从男性方面来说,什么时候,你突然感到对你心仪的对象,不怀着恐怖,和她在一起失去了封建皇朝大臣那种“伴君如伴虎”的、战战惊惊的感觉了,那就表明爱情之火开始熄灭了。
      爱情的外行也许会担心,美女以极端的荒谬的逻辑来对待男性,不是折磨自己的所爱吗?不是包含着相当严重的风险吗?把人家吓得缩回去了,不是坏了大事,导致爱情覆灭,不是自我折磨,自我摧残吗?林黛玉难道是完全凭一时性起,一点战略战术都没有考虑?
      是邪? 非邪?
      其实,林黛玉那小心眼可真的玲拢透剔,逻辑严密异常,荒谬中有智慧。她拿准了这点子小闹子,也是一点小乐子,不会把贾宝玉这个“情痴”吓回去。再说,这一闹,至少有三种功能,第一,保护自己和贾宝玉,让人家看着,这不是真的,而是小孩子闹着玩的,没有冒犯天条;第二,暗示宝玉,到此为止,不要再“傻帽”,不能这样没心没肺地嚷嚷,心里有数就是了。第三,掩饰自己的惊慌,以委屈的眼泪来埋藏无限的欢欣。这不是在相互折磨,更不是自我折磨,而是活学活用韩信兵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要说林黛玉在逻辑的运用上有两下子,并不为过分,但是要说她在逻辑上有创造的天才,在中国恋爱史第一个发明了这样的逻辑,就有点不学无术了。
      无庸讳言,这种闹法,本来,是有一点把人家吓走风险的。
      然而她的杰出之处,在于充分总结了前辈女郎的历史教训,在爱情策略和战术上,把女性的荒谬逻辑提高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在她以前《西厢记》中的崔驾茸也曾在逻辑上和她的意中人玩过捉迷藏的,不过玩得“左”了一点,付出的代价比较大,最后是自己下不了台,只好梳装打扮送上门去。这不怪别人,谁让她先写了诗让张拱来幽会的: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不但请人家来,而且教人家怎么来(跳墙)。
      这当然不算什么新花样,而是继承了古老的逻辑谭式,早在《诗经》上就有叫人家跳墙的传统:
      “将仲于今,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
      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求求你,小二哥啊,不要跳我家的墙啊,不要弄断了我家的桑啊。嘴里说,不要过来,实际上是教唆,怎样爬墙更隐秘、更稳妥:不要把树枝弄断了,不要弄出声音来。从《诗经》到《西厢》上千年过去了,到了崔莺莺,在爱情逻辑方面并没有什么新花样,还是跳墙,老一套,不过有了花的影子,小二哥变成了“玉人”,算是在美化上有一点进步,从恋爱的战术来说,几乎是踏步不前,中国古典的自由恋爱,如果要说有什么流派,到那里只有千年一贯制的“跳墙派”。中国的武侠都是跳墙派的后代,怪不得几乎所有的武侠都能飞檐走壁。
       不过历史毕竟是进步了,逻辑也更加曲折了。
      可能是因为《西厢记》到底是文人写的,有成就的文人,如范进的老丈人胡屠户所说,都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的。文人之所以成为星,就是因为他比较“曲”,不像当今的影视明星那样直统统的地要出场费,文曲星的逻辑比一般人要多拐几个弯。文人笔下美女的逻辑,拐弯就更多。等到人家张生来了,莺莺却一本正经地用孔夫子的道理把人家训了个瘟头瘟脑。
      这真是太左倾了。第一,她在分寸上有点过分。张生这个大书呆子,太笨,真正的银样构缎枪头,没行进化到贾宝玉那样的老练的程度,在解读女性逻辑上是个草包。不理解轰你回去的意思就是要弥再来的逻辑。一吓回去就软了,不但不敢再来了,而且还生起了相思病,奄奄一息。
      总结历史经验,既不能太右,如诗经上那个女孩子,以至于以后,落在孟夫子手里。肠墙相望”成了个话柄,也不像崔莺莺那样左倾,把人家弄病了,也不是个事儿。
      男人在逻辑上纠缠不过女性就失去耐心,就发生了许多家庭暴力,就连美国,据九十年代初期统计,每年的家庭暴力也达到两百万以上。美国《当代心理学》一篇文章说。这是由于在争执时,女性急于当场取胜,其实是胡说,是男性陷入女性逻辑的迷宫而思想混乱。
      女性不但在逻辑上,而且在概念上,和男性的区别是很大的,她们说“是”的时候,往往那意思是:不!而说“不”的时候,常常是:是!这事不但在中国,而且在美国也是一样。
      在美国大学校园里,时常有一种“听证会”(hearing),要解决的是某种校园内部的纠纷。有一种叫做“约会强奸”的事情,常常纠缠不休。女方控诉男方强奸了她。男方说,不是强奸,你同意的。女方说,我一开始就说了“no”,男方说,你们即使同意,也先说:“no”。
     在词义的颠倒上,真是古今同调,中外皆然。小学的时候,当时有一种日用药品,叫做“仁丹”,每一包上都有一个笑话。我至今还记得其中的一则:一个小学教师在课堂上解释“老公”两个字,学生怎么也不明白。不得己,她问小学生:那你妈妈怎样叫你爸爸?学生想了一下道:“杀千刀!”
     当你所心仪对象突然喊你“杀千刀”的时候,那你此生的幸福就已经百分之百地兑现了,当她觉得你这个人杀一刀还不够。杀一千刀才过瘾的时候,其中的意味绝对不是无限的恨,而是无限的爱、极端的亲。在鲁迅的小说《风波》中,七斤嫂看见丈夫从城里回来,头上没有了辫子,心里很着急,他不说:“啊,亲爱的,辫子没有了,可怎么过日子啊!”而是说:“你这个流尸流到哪去了?”
      美女,美女,古今中外多少人为之神魂颠倒,为之倾家荡产,为之丧权辱国,可是有谁能够回答真正的美女的美在哪里呢?
      车尔尼雪夫斯基曰:美在生活,朱光潜先生曰:美在想象,高尔泰曰:美在自由。美学家吵吵嚷嚷许多年,都是文不对题。在我看来,很简单:美女之美,美在逻辑荒谬。因为越是逻辑荒谬,才越有感情。越有感情才越美。
     一般男人的逻辑都俗,可以说,俗不可耐,俗就俗在他老爱站直了看美女,不懂得拿大顶,颠倒看问题,从女性的颠倒荒谬的逻辑里欣赏女性的美,按男性直线的、僵化的逻辑去观察,往往把美看成了丑。
真正的美女,如林篱玉,其逻辑不是理性的逻辑,而是情感的逻辑,她们的感情越强烈,就越不讲理,她们的理,是歪理,歪到把逻辑扭曲成麻花一样。感情的歪理是她们的生命为了感情不要命,为了歪曲逻辑不要命。正因为这样,安娜·卡列尼娜,为了惩罚心不在焉的伏隆斯基,就去自杀,目的是让他后悔。当杜十娘得知李甲为了三百两银子,出卖了她,她就价值连城的百宝箱都不要了,命也不要了。杜十娘、安娜、林黛玉素不相识,可是要情不要命的逻辑是一样的。
     这才是真正的美女。
     漂亮并不是美,那些徒有漂亮脸蛋的女人,情感处于空壳状态的,缺乏不要命的逻辑的,实在不配称作美人。相反那些脸蛋子不那么水灵的,只要在情感上了高档次,就不愧美人的称号。从这个意义上讲,薛宝钗虽然漂亮,但是并不美,简·爱虽然并不漂亮,但是她应该是个美人。梅里美笔下的卡尔曼,又漂亮,又美;而繁满也许并不太漂亮,但是她是美的。
     把这个标准拿到现实中来选美,公布美人排行榜就易如反掌。
     我的朋友舒婷不太漂亮的,但是凭她的诗《致橡树》、《会唱歌的鸢尾花》中的情感,完全可以将她排在德艺双馨的宋祖英之前,授于东方第一美人的金奖,小宋只能屈居亚军。张爱玲当然是不漂亮的,但是,她那古里古怪的情感逻辑,无疑可以进入东方美人的第三名。而刘晓庆、韦唯、毛阿敏也许是漂亮的,但是她们的逻辑是只讲实用,不讲情感,不但是不美的,而且是丑陋的,应该在第一轮就把她们淘汰,是不是要并列为东方第一流丑女,待有关方面慎重研究再定。
      我这里绝对不是胡说八道,而是有美学理论的权威根据的。审美判断不同于通常的理性判断它是“非逻辑的”、“超功利的”。要在学术上追究我的后台,请查康德《判断力批判》,宗白华译,中华书局出版,1987年版,第39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8 16:42
论美女难逃英雄关
                     孙绍振
                                    一、花木兰是英雄吗?
    我这个人生来老实巴交的,舌头大,嘴巴笨,什么都敢,就是不敢辩论,虽然很羡慕人家吹得如佛祖讲学的最佳效果——“天花乱坠”,顽石点关,很想体验一下辩论胜利万人仰望的滋润,但是临场话到舌尖,打了九个转弯,又吞了回去。我相信古人的智慧:满招损,谦受益,更信奉毛泽东主席的格言: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所以虚度许多年华,至今不敢狂枉,自以为是。
    但是,我也反对用过分的谦虚掩盖自己的窝囊。平时爱好照镜子,反复调查研究,结论都一样:长相平常,在异性面前没有什么太强的吸引力。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在街上看到残废人跪在地上乞讨,就觉得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优越感。比起他们来,我长得唇红齿白,横有眼睛竖有鼻子,会跳华尔兹、探戈,也可踱方步进人掌声四起的会场,如果有人不赞许,我可用《水浒传》上的话形容自己:端的是一表人才,我就敢和他辩论,不怕他说我“狂”。“狂而不妄”,是我个性中最光辉的亮点。
    然而身居书斋,残疾人难得一见,享受狂而不妄的欢乐的机遇实在太少,也没有什么人热爱和我就这个论题进行辩论。我常常因此陷于情绪沮丧。幸而天无绝人之路,如今出了一批女权主义者,而且其中不乏有一些“美女”,一个个性格泼辣,用美国话来说,就是aggressive,用中国活来说,则是有侵略性,特别爱好和男人辩论。说也奇怪,本来很笨的嘴巴,很沉重的舌头,一旦有美女与我抬扛,对方越是美丽,我越有了特异功能,妙语连珠,孟夫子之“浩然之气”与本人自豪之感像如王勃所喻:如落霞,如孤骛,身与心有比翼齐飞之感。
     说起来也真叫人笑话。我们的辩论竟是从一个最简单的常识开始的。
     花木兰是不是英雄?
    女权主义的小姐和老姐们说,当然是。
    我说,不但绝对不是,而且荒谬得很。
     她们的理由是早已说滥了的那一套:身为女子,代父从军。朔气金柝,寒光铁衣,出入燕山胡骑,驰骋黑水大漠,明堂策勋,衣锦还乡,岂非真正名牌之盖世英雄?
    我的理由,很简单:孔子云,名不正则言不顺,必先正名乎。用当今流行的西方话语学说,首先要从话语的表面揭示出潜在的、隐秘的、深层的文化荒谬来。
    “英雄”之“英”,花之谓也。伟大诗人屈原天天晚餐就吃这种东西,这是他在《离骚》里公开宣布了的:“朝饮木兰之坠露今,夕餐秋菊之落英”,这个“英”,(读yang),就是花瓣,当然这不是减肥秘方。相信美女和我一样都景仰屈原,只是,这个偏方,大概美女不敢贸然一试。光是早上喝一点饮料,晚上吃一点花瓣,不但可能导致厌食症,形容憔悴,而且可能饿丢了小命,饥饿对男人和女人是公平的。“英”字也一样,男人是花瓣,女人也是花瓣。但是,“雄”就不然了,雄,具有男人的性别的象征,男人能够“雄起”,女人就缺乏雄起的条件了。
     英雄,英雄,大前提不言而喻:必须是雄性。谁能证明,花木兰实行了变性手术呢?如果要保卫她的女权,她的雌性的尊严,就不该称为“英雄”,而应该称之为“英雌”。可是,在我们伟大的汉语里,“英雄”,令人联想到楚霸王,“力拔山今,气盖世”,令人想到张翼德,在曹操追兵面前,手执长矛,长饭坡,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而“英雌”,能令人联想起什么呢?是“英雄”的变性,像泰国的“人妖”,不男不女,半男半女,上海话来说,叫做:“雌半雄”、是骂人的话。
英,作为花,是植物中最美的,英作为人物,就是最杰出的。英雄,英雄,英杰之士是雄的,花木兰是雌的、所以她不是英雄。如果对这样的三段论推理,还有什么怀疑,智商和我就不在一个档次上,请找逻辑学的鼻祖亚里斯多德去辩论。
    伟大的命名中显示了隐蔽的成规:英雄和雌性是水火不相容的。   
    就是男性英雄,一旦和雌性有太密切的关系,其英雄的指数就可能贬值了。楚霸王是英雄,他和那个虞姬,情感上如何如胶似漆,司马迁是有意回避的。只有在自杀的时候,才让虞姬亮了一下相。年纪轻轻,美貌绝伦,居然自杀得那么轻松,还带一点舞蹈的潇洒,一点没哀哀欲绝意味。不是司马迁太残忍,而是他缺乏胆略。如果让她和项羽缠绵悱恻一番,像希特勒和爱娃一样来临终前的婚礼,那项羽英雄的霸气就煞风景了。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二者的因果关系昭然若揭。英雄难逃美人关,美人是英雄的关卡。过得了这个关卡的是英雄,过不了的呢?中了美人计的呢?成为狗熊,成为汉奸、贪污犯、车匪路霸,不齿于人类的的狗屎堆,在历史上,在公安局的档案里,已经堆成了山。  
     正是因为这样,第一代圣人才把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抬举为旷世的英雄。
     更英雄的,则是为了伟大的事业,恢宏的理念,先把坐在怀里的美人给宰了。
     有一出戏叫做《吴汉杀妻》,说的是,刘秀为了把王位夺回来,去挖王莽的大将吴汉。而吴汉的妻子是王莽的女儿。作为公主的她,天天在佛堂里求菩萨保佑忙于公务的丈夫平安归来,而吴汉为了表现他忠于刘家王朝正统的决心,一回来就把老婆给杀了。杀人的现场就在经堂里,所以又叫《斩经堂》,血溅慈悲的佛象才够刺激。如果不杀,吴汉会成为流传千古的戏剧的主人公,或者英雄吗?这一点英国人和美国人比我们理解得更深。主人公和英雄,在英语里是同一个字:hero。
     中国古典小说和西方不同,没有一个是凭着和女孩子谈恋爱而成为英雄的。没有《当代英雄》中的皮巧林,没有《红与黑》中的于连。像贾宝玉那样,虽然也是国家级恋爱专家,大不了“混世魔王”而已,但是,要说英雄气概,只能是等于零。拿他和水济传上的真正的英雄比,十八般武艺没有一样有及格的水平。到忠义堂上去排座次,恐怕第一百零九位都排不上。

                              二、杀虎不算英雄,杀美女才是英雄
      就是那些排上座次的英雄,对美女常常是并不崇拜的,不但不崇拜,相反是敌视的。
武松算是英雄了罢,连女权主义者和美女主义者,在这一点上和我没有争论。但是他成为英雄,是因为杀死了一条老虎吗?
      未必。
      从整个打虎过程来看,他在绝大部分时间,谈不上英雄。
      首先,施耐淹强调,他的英雄之处,就在于他的大吃大喝。人家喝三碗就要“倒也”的酒,他一口气喝了十八碗。如果是公款吃喝,或者为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还有一点意思,可是武松当时还没有当上阳谷县的公安局长,无处报销,又没有人和他比赛,可在我们祖传的观念中,仍然充满了理想主义的色彩:水泊梁山上有断金亭,这是柏拉图式的理想国:大块分金银,大碗吃酒肉。法国人拉伯雷《巨人传》中的高康大也是能够海吃海喝的。但是,那是虚拟的,而且喝到最后,他的所谓“喝罢”。实际上,所指的是文化知识。
      中国人口膨胀太快,土地又太少,吃饱肚子是个问题.所以有民以食为天的信条,连毛泽东青年时代在《湘江评论》.都说,什么问题最大?吃饭的问题最大。
      孔夫子比较全面一些:食色,性也。这是人生的两大要素。但是食比色重要。连鲁迅都说,一要生存,二要发展,也就是繁衍生命,没有美色,除了个别的登徒子,三天五天.十天八天都能活得下去,不过是看见异性心里有点乱而已。只有胸怀特别宽广的大人物,才偶尔想到小尼姑骂阿Q时的“断子绝孙”的危机。没饭吃的感觉比没有女人的感觉要难以坚持得多,据科学统计,不吃不喝,生命不会超过一万四千四百分钟,也就是240小时。所以古语云,饥寒起盗心。一到饿得发慌,就不要脸,什么坏事都敢于了。
    吃得饱,是一种理想。在中国英雄传奇中,吃得多,就是力气大,志气豪。吃牛肉的胃口和打考虎的精神胆略成正比:
    但是,吃有一个缺点,肚子的容量非常有限,超过了肚皮的弹性限度,有爆裂的危险。所以谁能吃得多,肚皮的弹性没有限度,就很了不起,很值得祟拜。
    武松的英雄气概和吃喝的程度成正比。尤其是喝醉了,能醉打吊睛白额大虎,能醉打蒋门神,如果不醉,头脑清醒,其了不起的程度,就要差一些。
     当然,这一切充满了中国式的肚皮理想主义的天真烂漫:如果纯客观地琢磨一番,海吃海喝并没有增加武松多少的精神能量和聪明才智。
    首先,武松打虎的方法就很不科学。施耐庵描写,武松是一只手按住了老虎的头部,用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把老虎打死的。这简直是开玩笑。用这种傻办法,只配送死。老虎属于猫科椎骨特别长。不像狗,你按住它的头,它的后腿就无所作为了我曾经按住猫头试验过,它的前爪确是无所作为了,可是猫的身是长,它的后腿就翻过来乱抓。按住老虎脑袋的武松,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另外一只手按住考虎的屁股。如果武松有第三只手。这场战斗必胜无疑。很可惜,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并没有考到人中英杰有时会遇到猫科动物,也许,上帝还有顾虑,给人类第三只手,私有财产的神圣性就没有保障了。正是因为没有罕三早手,武松就只能两只手按着和老虎僵持下去,直到筋疲力尽为止。如果真是这样,武松就化为老虎的营养,不但是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等等的营养,而且是武松的气概也可能化老虎精神,如果真是这样,盖世英雄就不是武松而是老虎了,那就不是中国小说史要改写的问题了。
    当然,说话不能太刻薄,平心而论,本着毛泽东一分为二的教导,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武松勉强还能算是英雄,不过是一犯了错误的英雄。
    充其量,他不过有半小时左右的时间爆发出超人的神力和勇敢。可以说是真正的英雄,其它时间,平凡得很,卑微得很,一个接着一个地犯错误。
    店家好心好意,告诉他山上有老虎,让他住下,他偏不相信。以为是人家要贼他的住宿费。后来证明,他错了,从错误的性上来说,是不相信群众。
    等到了山神庙,发现阳谷县政府的红头文件贴在那里:近日景阳岗有吊睛白额大虎伤人,行路客商人等须等于“巳、午、未三时结伴过岗”(上午十时到下午二时)。当时已经是落日酉时(六点)。如果他实事求是,就该哲回去。可是他想,这面子上太难堪——“须吃店家耻笑”。这就犯了第二个错误,用上海话来说,死要面子活受罪。走了一段路,并没有发现什么老虎,酒气又涌起来,干脆就在一块青石板呼呼大睡起来。这就是他的第三个错误了,叫做麻痹大意。等到真的老虎来了,他在一切方面,都处于劣势,唯一的优势是他手中有哨棒。按马克思的说法,劳动工具,是手的延长,这是人和动物唯一的区别。但是,他又犯了第四错误:违背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的原则,叫做“慎重初战”,他仓皇之间举起哨棒猛地打过去,克察一声,老虎安然无恙,原来是打松树上,把松树老大一截树枝订折了不算,自己惟一的武器也打断了,没有足够的长度了。从心理上来说,这就是第五个错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麻痹大意变成了惊惶失措。
    可是恰恰到了这个最不英雄的极限上,黑格尔——毛泽东对立面转化的哲学起了作用,他却突然爆发出一种超常的神力。居然用非常不科学的方法,三下五除二地把老虎打死。应该承认,在这不超过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是真正的英雄。当然,不排除其中有某种偶然性。例如,当时老虎得了感冒什么的,发烧到四十二三度,也许,用今天奥林匹克运动员的行话说,由于麻痹轻敌,而不在状态。
    历史决定论可以休矣,人世间充满了偶然性。武松半小时的英雄超常发挥,转化为永恒不朽的英名。
虽然如此,武松心理气质的软弱性并没有因此而有所改变。
    那时,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卖老虎皮、老虎肉、老虎骨头,没有今天这样坐牢乃至掉脑袋的风险。他想把死老虎拖下山去,多少也可以卖几两银子。可是他活老虎可以打死,死老虎却拖不动了。这更可以证明,武松在体力方面,也有我们小百姓的局限。更加好笑的是,他无可奈何地放弃了死老虎,独自一个人“挣扎下岗子”去,恰恰又碰到枯草中两只老虎,这个千古英雄居然绝望起来:“今番罢了”(这下子完蛋了):幸而,这两只老虎是假的,是猎户扮的。
     这算什么英雄呢?比起我们样板戏的英雄,在牺牲生命关头,面不改色,心不跳,真是要惭愧死了,这样的货色充其量不过如文革中大人物陈伯达先生所说,小小老百姓。
    但是,武松头上还是数百年来不改其神圣的光辉。
    连聪明绝顶的金圣叹都称赞他为“神人”、“天人”。
    毫无疑问,光是杀虎,是不够资格成为天人、神人的。施耐庵写杀虎花了整整一回,觉得不过瘾,又让他去杀了一个送上门来的漂亮女人,也花了整整一回。这不是偶然的。用俞平伯评论《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的话说,是“遥遥相对,息息相通”。
     武松之所以英雄,更主要是因为他在老虎面前心里七上八下,在美人的勾引面前却无动于衷,端的是面不改色,本来应该“心不跳”,但是,我想心如果真的不跳了,也就很难成为英雄了,所以用科学的语言来说,应该是:血压、脉搏,一概正常。
     不管潘金莲如何勾引,就是没感觉。甚至任潘金莲将“酥胸微露,云鬟半散”,将自己喝了半杯的残酒连同自己的身体一起投怀送抱的时候,他不但没有男人的内心骚动,而且产生一种厌恶,突然严词痛斥:“不识羞耻”!
     英雄就英雄在特异感觉系统的伟大和坚强——能不能把他叫做“反男性感觉”呢?持有暇到图书馆去向弗洛依德先生请教。
     正是在这种“反男性感觉”的驱使下,他“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去胸前只一剂,口里衔着刀,双手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这个手伸到女性胸脯中去,口里还衔着刀的武松,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
     杨雄杀老婆,用的方法和武松是一样的,他先“挖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起初,我不太明白,杨雄这个家伙有什么资格配称英雄,太太偷和尚,戴了绿帽子,被女人灌了迷魂汤,冤枉了义弟石秀,这样的窝囊废还偏偏名叫杨“雄”,他雄个什么?枉了雄字的光彩。应该叫做杨“熊”才对。看到杨雄杀女人的利索,我才明白了,传统英雄主义的真话。
      这种杀女人的办法大概是施耐庵的好戏,他不由自主地重复着使用。就连比较文雅的卢俊义,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置了他的老婆:“卢俊义手拿尖刀,自下堂来,大骂泼妇贱奴,就将二人剖腹剜心,凌迟处死。”
     年青的读者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做“凌迟”。要直接详细说明是相当野蛮的,大体上相当于生炒鱼片——把活鱼一片一片削下来,直到它不挣扎为止。不过要在想象中把鱼改为美女。
     凡是英雄,都是雄的,打老虎倒在其次。关键在于对付美女时,以“口里衔刀”的姿态,进行“切美女片”的操作,才叫真好汉。
     怪不得中国人把厉害的女人叫做“母老虎”,(上海话叫做“雌老虎”),不然杀女人的成就怎么能超过杀老虎?
     武松后来血溅鸳鸯楼,杀了人家一大家子,刀口都杀卷了。他在墙上用布酿着血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端的是英雄。   
     我时常感到还不够全面。多年教师的职业习惯,使我时常有一种冲动,想去替他改成:“杀人者打虎并杀嫂武松也”。现在看来,毕竟是施耐庵老到,“打虎武松”,中的“虎”,并不简单是指景阳岗上的吊睛白额大虎,而且包括潘金莲那样的美丽的母老虎也。
     如果只会打山上的老虎,却杀不了美丽的母老虎,就和英雄无缘了。《水济》上,矮脚虎王英虽然号称“虎”,但是个色鬼,见了美丽的母老虎,就流口水,就只有受嘲弄的分。最后当了“一丈青”(是一丈长的蟒蛇吗?)的俘虏。
     万恶淫为首,女人是祸水,所以对她们不能心慈手软。但是在《水济传》中对于女人也并非一味残忍,有时也宽容到让她们杀人放火,如菜园子张青的老婆母夜叉孙二娘,以杀害饭馆里的客做人肉包子为生,还有以母大虫为绰号的顾大嫂,都可以列入梁山英雄的正式谱系之中。但是,对于好男色的则不断重复着残杀的老套。
     毛宗岗在评论《三国》时说过罗贯中,写了许多次火攻,容易重复、甚至雷同,这在艺术上叫做“犯”。但是,火烧新野、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淄阳、火烧盘陀谷等等,都各有特点,没有雷同、这就叫做“同枝异花,同花异果”。而《水浒》杀潘金莲、杀潘巧云、杀贾氏,实在是基本雷同,可以说是“同枝同叶,同花同果”,但是为了突出英雄本色,施耐庵也就顾不了许多了。
食色,性也,对于好吃鬼可以宽容,甚至可以给他一个“美食家”的头衔,对于好色的按构词法类推,本该给好色者一个“美色家”的称号,但是,不但不把他当成什么“家”,而且不把他当人,干脆把他当成鬼,创造了一个“(好)色鬼”的称号。在这方面,闽南人比较幽默,他们把色鬼叫做“猪哥”,表面上是很客气,当作自己的亲兄弟,但是,“猪哥”同时也指专门用来配种的猪。
色欲是诱惑力最强大的,英雄难逃美人关,人性使然,《水浒》英雄不管多么纯洁,与色欲有所沾染是很难避免的。
宋江不是包了一个年青的二奶吗?施耐淹就处处回护他,反复强调他是被动的,不是为了色欲难熬,而为了解救二奶阎惜娇的经济困难:这样写总是有点勉强,有点骗鬼的嫌疑,为了维护天下英雄都无条件崇拜的宋江的光辉形象,最后还是让宋江把她给宰了。
     本来是英雄难逃美人关,可是弄到了头,常常是相反,美人难逃英雄关:
    想想武松的榜样是最为典型的:嘴巴里咬着刀。
    金圣叹在评语中说:本来武松杀虎,是赤手空拳,杀一个小女子,“举手之劳焉耳”,应该是没有什么写头的。但是,施耐庵却写得淋漓尽致,手伸到漂亮女人胸脯中去两次。性的刺激本来应该比之饥饿的刺激本来是更为强烈的,更疯狂的,更不要脸的。武松和中国古典小说中之许多英雄,之所以是超越凡人的“天人”、“神人”,就是因为他是无性的。
    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古典小说的根本,西方中世纪骑土小说,把为女人献出生命作为光荣,享到中国来,不是渺小、可羞之极,就是神经病,热昏了头。
《水浒》英雄如此、《西游》、《三国》莫不如是。
     《西游》中的英雄都是无性的,见了漂亮女性,从唐僧,孙悟空到沙和尚,都没有雄性的感觉,不会有雄起的危险。而惟一感到性诱惑感的猪八戒,则像矮脚虎王英一样,受到反复嘲笑,弄得洋相百出。《三国》中关公犯了那么多错误,先是投降曹操,后是破坏和孙权的统一战线。这一切作者都原谅了。浓墨重笔强调的是,他陪着义兄刘备的两位太太,长夜漫漫,夜观《春秋》。什么书不好读,为什么偏偏要读《春秋》呢?因为这是孔夫子编的书,要不然他的心就会乱,血压脉搏就不会正常,长年征战积压下来的性苦闷就压抑不住。
     把关公写得没有性感,不是失去人性,是不是有艺术上失败的危险呢?非也。这是为了他在结束了为人的历史以后,不变成鬼,而是供奉到神龛里去作铺垫。
     作为人,他下岗了,但是,“下”到了比人高的岗位上。
     也许,这不仅仅是中国特别的国情,苏联小说《这儿黎明静悄悄》中说得很明白:军人是中性的。这是因为人性大脆弱,在战场上,性的诱惑太危险,可能压倒对敌人的仇恨。在果戈里的小说《塔拉斯·布尔巴》中,英雄的儿子在攻城的时候居然与敌人——一个波兰贵族小姐谈起恋爱来了。英雄塔拉斯,就大义灭亲,把他给宰了。拉甫列涅夫的《第四十一》,最仇恨白军的红军女战士玛柳特加,一旦到了荒岛上,只剩下两个人,就忘记了阶级仇恨,和那个年青的白军军官,谈起恋爱来了。
     性别感觉的还有一个特点是,胆子特别大,中国人所谓“色胆包天”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和希腊神话中小爱神丘必特是盲目的,相比起来,异曲同工。
     本来是,英雄,英雄,都是男性,就是因为男性有“雄起”的本钱;弄到最高境界,变成不灭掉性的感觉,英雄就“雄”不起来。
     伟大革命要求有伟大英雄。伟大英雄就必须无性。
     也正是因为这样,到了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到了最高潮,才产生了样板戏现象:所有的男英雄都没有老婆,所有的女英雌,都没有老公。所有的母亲都没有儿子。《红灯记》中,李玉和没有老婆,李铁梅没有妈妈,李奶奶并不是李玉和的亲生妈妈!有了血缘关系,有什么危险呢?血缘关系是性交的铁证。性的诱惑,前面说过了,是最强烈的、最危险的,它随时随地有可能超越革命豪情。好在革命英雄们对于这一点都无所谓。阿庆嫂一个人住在沙家浜,做地下工作,这是违反地下工作的起码常识的。周恩来指出了这个漏洞,编剧就让胡传魁问一声,阿庆呢?阿庆嫂说,和我拌了几句嘴,到上海去跑单帮了,说是不混出个人样不回来。
      从《水浒传》时代到二十世纪。中国的文艺毕竟有了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的伟大创造,为了保持英雄的纯洁,不但是不能有性感(有性的叫做“淫”),而且不能有血缘关系。
     但是,善良的读者们不要有中国人会断子绝孙的忧虑。
     生物学上的天性繁殖应运而生:革命越是发展,无性繁殖必然越是繁荣昌盛。
     再说,最近又发明了克隆技术。

                          三、英雄难逃美人关,还是美人难逃英雄关
      这个问题,有相当严峻的现实意义。因为,让英雄无性,是不可能的。
      毛泽东善于用兵,在抗日解放战争期间,军纪规定,士兵不许谈恋爱,尤其是不能和驻地的小姑娘谈恋爱,违者军法从事。的确,对于英雄的纯洁性来说,女人是个坏东西,一旦迷上了,就不顾一切,不要性命,不要革命。往往是一点小感觉,就造成一场大事故。所以他在亲自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特别规定“洗澡避女人”:因为那时,战士没有澡堂,只能在小河、小  溪这样的公共场所凑合。双方只要对看一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把革命的伟大事业烧毁。爱情的力量太大了,用契柯夫小说中一个人物的话来说,就是“用大炮也攻不破”。我要补充一点,大炮有时要被它攻破。毛泽东早就指出糖衣炮弹的危险,夸张一点说,女人、美女,是原子弹。可惜我们没有遵照他老人家的教导,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以至于如晚报上天天都有大批干部纷纷阵亡的消息。
      贪污腐败,技艺高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风险成本极低,破案率也极低,胡长清、成克杰等等,技艺高超,痕迹不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出将出相,一呼百诺,气宇轩昂,旁若无人。可是,一旦有了任性的小蜜,就海船翻到了阴沟里。中国古语:“万恶淫为首,女人是祸水,”实在是天经地义的真理。
     究竟是英雄难逃美人关,还是美人难逃英雄关呢?
      让英雄无性,是不可能的吗?是可能的吗?
     这是人性学上的歌德巴赫猜想,陈景润已经故去了;让我们稍微有点耐心,等待他转世投胎来解答这个难题。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8 16:43
论美女之婚不可证
                     孙绍振
     证婚人演说词
     朋友的孩子结婚,请我当证婚人,要求发表演说,要有趣,还要深刻。绝对禁止讲空话、套话。要讲真话,讲出学者的水平来。
    苦思冥想数小时,终于理清了在现场的氛围中作即兴发挥的思路如下:
    这么热烈的掌声把我捧到台上来,我实在禁不住有点惶恐。承蒙抬举,让我担当这么个荣耀的角色,但是,我觉得,证婚人这个角色完全是浪费!都这么明媒正娶的了,又不是抢亲,更不是包二奶,大张旗鼓地隆重庆祝,来了上百的亲朋好友,要证明婚姻的确实,不是多此一举?在公元二千零一年的一天晚上七时三十分零一秒,新郎新娘在这个酒店里合法地结婚。经过省级医院著名医生检查,男方没有爱滋病,女方也持有居民委员会的权威的文件,日后绝对不存在重婚罪的可能。
    如果这样明白的事,还要证明,就说明主办婚事的家长,怀疑诸位来宾有夜盲症。
   文革虽然一去不复返,但伟大格言仍然在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难道这么多英雄的雪亮的眼睛都不算数,都不能信任?只有我说了,才能算数?
    这就不是抬举我,而是把我孤立起来,放在众人怒火的炉子上烤。
    谢谢你们的鼓掌,谢谢你们由衷的笑,你们笑得越开心,我却越沉重。和这么多人眼睛相比,我的眼睛不过是多了一副眼镜,有几百度的近视,有几百度的老花,再加几百度的散光。不戴眼镜的时候,我的眼睛充满了诗意,有蜜蜂的复眼的功能,能把月牙儿看成复瓣的松子花,把一头的蛇看成多头蛇,颤抖的;血红的舌头像失了火窗子里火焰纷飞。现在我就看见在新郎身边站着五六个新娘。
     请诸位不要笑,我是非常严肃地怀疑着我这个职位的必要。
     但是,谦虚不是我的特长,我记得伟大的格言,谦虚使人进步,但是,在眼下可能是个例外。
     证婚人的职责是“证”,就是提供证据。或者是人证,或者是物证。人证,还用我来提供吗?在场的这么多人,还缺一个我吗?至于物证,将来生了孩子,就是证明。英国人说,手里拿着食品布丁,从理论上证明它就是布丁是很困难的,他们发明了一个经验主义的方法,说是“布丁的证明就是吃”。我们推演一下:结婚的证明就是孩子。有时孩子还不行,现在赖帐的太多,就有了亲子鉴定的科学。但是,这也有十万分之几的误差。
     科学不完全可靠,因为有些是间接证明,最可靠的是直接证明。
    但是,什么都可以直接证明,只有结婚是例外,结婚与第三方无关,不允许参观。允许参观的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和婚姻。比如说,影视屏幕和戏曲舞台上,明明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可是装得很像是堕入爱河,神魂颠倒的样子,能装上五分钟,至多两个小时,让你看了流眼泪,要给个文华奖或者奥斯卡奖什么的。但是,这是艺术。爱情如果成了艺术,成了演戏,允许人参观,就是假的了。真正结婚,不欢迎直接参观,它是秘密的,一切动作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隐私范畴。
     据说有一种毛病叫叫做偷窥癖,专门偷偷看人隐秘的行为。你们不至于就指派我干这个吧?
     站在证婚人的位置上,我就只有以下几种选择:
    第一,对于此项职责持吊而郎当的”态度,其结果,说文雅一点,就是渎职,等着我的是撤消职务的处分;第二,硬着头皮执行任务,免不了要被当成心理不健全的偷窥癖的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第三,由于偷窥,而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例如民事拘留数天之类;第四,为了避免上述尴尬局面,主动申请充当有职无权的傀儡:日后离婚诉讼,让我出庭作证,我本着邓小平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只说一句话: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结婚是两个人的自由,自由是不须要任何人来证明的。这是五四先驱所追求的恋爱婚姻自主的理想。这一点自由虽然看来真是微不足道,可要真正实现,却花了上千年的时间,以无数的梁山伯、祝英台和罗密欧朱丽叶的悲剧为代价,至今还没有彻底实现。
     有人说,也许,原始婚姻是自由的,只要两情相悦,爬到树枝上,躲到山洞里、草堆里都成,连个塑料席子也不用。但是,我看过一本苏联人写的《印度史话》,说是早期的印度人是从伏尔加河迁移过去的(有他们的印欧语系共同的词根为证)。那时很原始,很自由,但是也很野蛮,就在佛法无边的印度河、或者恒河里,做母亲的看到自己的“对象”被自己年青的女儿吸引了,就毫无痛苦地把自己的女儿扼杀了。她倒是充分地行使了自己的自由权,她的女儿的自由就化为乌有了。
本来,我们的祖先,青春期一到,就自由一番,所以连孔夫子都是“野合而生”(当然,孔夫子家乡的人,也许有其它的解释),耶稣似乎也是私生子。人跟人在这个问题上,从来就不是很讲理的,今天年青人不是常说一句话吗?叫做“爱你没商量。”有商量,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再见。但是,常常是你有兴,而我没有兴,就要来点强迫。“结婚”的“结”字,就是我自由地把你“结”起来,或者捆起来,剥夺你的自由。这个“婚”字就更有文章。女字偏旁是表意的,与妇女有关。光有女的,还不能结婚。原来,这是站在男性立场上的。这个字的另外一半是表音的,与黄昏有关。为什么?且看甲骨文上的描写:
                 屯如,tan如
                 乘马,班如,
                 非寇,婚媾。
                 乘马,班如。
                 泣血,涟如。
     威风凛凛地一大队马队来了,好像是强盗来抢劫,把姑娘弄走了,其实不是抢劫是来娶亲的。女孩子还伤心地哭泣了。
     这种早期的诗歌被巫师记诵,在甲骨上刻了下来,成了最早的文献,记载了最早的仪式,证明当时婚姻一点也不自由,和强盗抢劫差不多。抢劫妇女和抢劫财产;样,不适合在大白天进行,黄昏时间,较为合适,这就给最初造词的先民一个启示,在黄昏时间把你捆起来,这就叫做“结婚”,这就是办喜事的由来。
    结婚成为一种仪式,就是从不自由开始的。不能让你太自由,仪式就是不自由。抢婚本来是野蛮的,但是成为一种仪式,用诗化的语言,有节奏的语言来表现,就美化了。再来点抬轿子吹喇叭的,不自由情感就成了美好的仪式。
    仪式能把不自由化为神圣的自由。这事有一点煞风景,不管我们多么以文明而自豪,大讲其五讲四美三热爱,却不能否认自己就是野蛮的婚姻之树上的结出来的果子。证据就是我们至今仍然要把两个人灵魂和肉体的同盟,叫做“结婚”,为什么很少叫做“结亲”,或者“结合”呢?因为,“结亲”是结婚的结果——繁衍了后代,就有了亲戚关系。“结合”则是更为“文明”,一方面是暗示肉体上的沟通,一方面又暗示精神的交融。虽然,现代当代青年的“结合”,常常是在大白天在宾馆里、大学生宿舍里乃至公园里的树荫下,兴之所至,等不及到傍晚,是常有的事。至于一些美国式的婚礼,时常是在中午开始,在游艇上操办的,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把它叫做结婚,如果有人自作聪明地把中午的婚礼,按照福柯的理论,反抗现成的权威话语,改成个人话语,叫做“结午”,就没有人知道你说什么,也就没有人来参加你的婚礼了。
      在老祖宗的时候,婚姻是不自由的,在现代社会,婚姻仍然不能大自由,这就有了证婚和证书的问题。
     证婚入尽管站在新郎和新娘的中间,也不是主角,你是第六个手指,无用的摆饰,但是,到了悲剧演出的时候,双方吵了起来,一方狡辩的时候,你就能派上用场。这样的用场,是悲剧性的,我看不如没有。
      细细想想看,是不是有点滑稽?自己结婚,却要别人来证明!
     人也实在是无奈,什么都能干,上天下地,连月球上都留下了脚印。但是,人就是不能证明自己,社会越是现代化,人越是不能证明自己。法庭辩论,控方、辩方的证词互相抵消,都等于,零,白白让空气快活地震动了一番。最好是有人证、物证。说你杀人了,还不行,还得找到你杀人的刀子,刀子上的血迹和你血里的DNA相同。克林顿说,他和那个“来吻死鸡”小姐没有关系,他之所以狼狈,是因为从留存“来吻死鸡”小姐裙子上的纪念品,查出了克林顿的DNA密码。萨特说,他人是地狱,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别人的裙子上的精斑却有了上帝的权威。
   人类越是进步,人对人越是不能放心,因为人本狡猾了,荀子说,人性恶,别的方面,我不知道,在婚姻方面,比之人性善要深刻得多。在涉及到人的情感中最为强烈的方面的时候,人最会说谎,连测谎器都无能为力。“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原意是说,话说出口就很难反悔,去掉这个意思,就是:说话等于打水漂,连个影儿也没有。结果是,人对人的不相信成了一种宗教,一种制度,一种民俗,具体表现就是证婚啊,证书啊,婚礼啊等等。你会赖帐吗?有婚礼为证。
     为什么要拜天地,就是请天地为证。
     为什么要上礼拜堂?就是请上帝为证。
     天地无言,这是圣人讲的,上帝也是不讲话的。鄙人什么都不如上帝,但是,有一点上帝不如鄙人,他不会讲话。这个证人,就轮到了鄙人这儿。
    就是不能让你自己为证。
   可怜的新郎新娘哪,你可不能相信你所爱的人。
    在婚姻上相信对方的人,心灵不设防的人,善良的人,纯洁的人,到头来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七十年代初期,我下放在福建省德化一个白云深处的山村,叫做西溪村。那里的妇女价格昂贵,小伙子结婚要付出一笔巨大的财礼。从男孩子一出世,整个家庭就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为积累这笔财礼而奋斗二十多年。
    邻居老头子,一不小心,多生了几个男孩,大的一个长到了二十几岁,还在打光棍,把老头于弄得夜不能寐。他毕竟有乡巴佬的狡猾,看到附近镇子上,出现了一个寡妇,长得又老又丑,却带着两个年青的姑娘。大的已经二十来岁。老头子就非常勇敢的地托人到镇上,向寡妇成功地求了婚。办了喜酒以后,老太婆就说,新事新办,到公社去办个手续。老头子就说了,七老八十,丢人现眼的,办什么手续?反正我们是一家人,你的女儿和我的儿子,也就一家了,不如把他们,的亲事也办了。老太婆觉得也是,就让女儿和老头子的孩子拜了天地。
     老头子就这样没有花一分钱完成了孔夫子交代下来的人生大业。  
     把这两件事办妥了以后不多久,老头子就宣布感情不合,和老太婆分手。
     老太婆告状到法院,法官问,有没有登记呀?没有。那法律不予保护。
     老太婆就说,不是有那么多的乡亲吃我们的喜酒,他们不能证明吗?
     不行。人再多也顶不上一张纸。
    人是这样不顶用,不但不能证明别人,甚至证明自己都无效。
    一个人出差到外地,忘记了带身份证。让家里把它挂号寄来。他到邮电局去拿,不行,要有身份证才能拿,又让家里把身份证寄来,到邮电局拿身份证,不行,要有身份证才能拿身份证。他说,我就是这个人,不行,你用什么来证明呢?我还不能证明我吗?你怎么能证明你呢?要有身份证。
    找一个人来证明,行不行呢?不行,他的身份证不能为你作证明。
    身份证不过是一张照片和一组数字,不是人做的吗?是的。一旦做出来以后,人就不如自己的照片和代表自己的数字可靠了。
     这就造成了一个尴尬局面,人不如一张纸,不如一组号码。
     所以北村就写了一篇小说,叫做《张生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在大学里研究哲学的年青人,要和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结婚,两情相悦,就去领结婚证,说得好好的。可是走到半路上,却决定不结婚了。
     这个情节令我莫名其妙,问北村,为什么?他说,这很简单,人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为什么就相信那一张纸?
     发明身份证是为了方便,也表明信息社会符号化的进步,方便、进步的结果,却变成了和自己作对。
人生的许多麻烦都产生于人不能证明自己,虽然如此,人并不自卑,对自己,尤其是情感,是充满了自信的。在爱情方面,可以说是自信到无以复加。正是因为这样,浪漫主义的、疯疯颠颠的诗人,才横跨了那么多的历史时期,被目为天之骄子。
     莎士比亚说,情人、诗人和疯子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苏格兰诗人罗勃特·彭斯,这样描述一见钟情始终不渝:
                      To see her is love her,
                    And love but her for ever
              (看见她,就爱上她,就爱上她一个,一爱就爱到死。)
      诗人总是比较浪漫的,把爱情说成是永恒的,不变的。欧洲诗人如此,中国诗人也一样。白居易写李隆基、杨玉环的爱情和罗勃特·彭斯异曲同工:
                    在天愿为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
                  此恨绵绵无尽期。
     在天,在地,说的是爱情是超越空间的,不以地点为转移的,永恒不变的,我在美国南俄勒冈大学英文系、用这几句诗向美国大学生解释说,中国古典诗人相信爱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管你到了撒哈拉大沙漠,还是到了北冰洋,爱情都是不会有任何的折扣的。
     由于六十年代开始的性解放,美国大学生,早已很少有生死不渝的爱情观念。在美国大学校园,拿浪漫这个英语词形容美国大学生,多少带着嘲弄的意味。他们还为在大学生时代没有性经验的人发明了一个词,对于美国女大学生来说,绝对是充满了可疑的意味的。中国诗歌中有如此绝对的爱情观念,使得他们大为感动,一个个欢呼起来:great!(棒)我说,其实,中国古典诗人和欧洲古典诗人的爱情价值观是一样的:你们那个彭斯,他就说,爱情要爱到天荒地老,到石头和沙子熔化。这和白居易说的爱情的遗憾超越宇宙(天长地久)的时间限制,是一样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是好了。也就不用什么结婚仪式了,也就不用登记了。但是人的感情是多变的:今天我爱上你,是真诚的,明天或者后天,我一看见你就恶心,也是真诚的。今天你说,爱上你就爱到天荒地老,是真的,明天你去包二奶也是真的。
     人的感情不是永恒的,而是瞬息万变的,不但不是终生不变的,相反是不断变幻的,不但是随着岁月变化的,而且是瞬息万变的,用我们家乡俗语来说,就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用英文来表述,就是:changing with passing second,用物理学语言来表述:就像分子勃朗运动一样,不可捉摸。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作为美和纯洁的化身的娜塔莎,一见了安德烈公爵,爱得不得了,可是安德烈公爵离开才不久,就几乎跟着一个花花公子军官私奔。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中那个阿克西尼亚,也是个美的典型,她为了爱葛里高利,连家,连丈夫都不要了,但是,在葛里高利不在的时候,她居然也顶不住军官李斯特尼斯基的引诱。鲁迅说贾府上的焦大不爱林妹妹,这可说得太绝了,苏联作家拉甫烈涅夫的《第四十一》,写的是一个绝对仇恨白军的红军女战士,当她在航海的过程中,和她看守的白军俘虏军官,经历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暴以后,来到一荒岛上。他们两个就谈起恋爱来了。如果可以设想,把林妹妹和焦大一起放到荒岛上,世界就只剩下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林妹妹变得非常热烈地爱上焦大,也说不定。你想想,林妹妹要吃,不靠焦大行吗?冷了,除了焦大滚热的躯体能够给她温暖,她能指望谁呢?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有了缘故,就可以天经地义地爱起来,焦大是那么强壮,连出汗都比贾宝玉更性感,林妹妹如果后悔当年爱上那没有男子汉气概的贾宝玉,也不是没有可能。
     人就是这么善变。人的本性就在变。当然也有往好里和坏里变的分别,但是男人,除了唐僧那样无性的,大多数有点像猪八戒,变坏比变好要快得多。在美国一本心理学杂志上,我看到一篇文章说,男人本性就有多恋的倾向,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婚变,婚外恋,家庭暴力,等等。
     有一个色鬼男诗人,终生没有写什么让人记得住的诗句,只有一句诗是真正的例外:“女人是个好东西”,这未免太形而下了,而一个很了解她丈夫的女人,说了一句话:“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句话很土,但是形而上的哲学意味很强。
     在我看来,在坏和贱方面,男人和女人是差不多的。因为光是一个男人是坏不起来的。每一个坏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坏女人。
     人毕竟是人,并不愿自己这么贱,就想出办法来控制自己,所以就有了结婚仪式,拜天地,由天地的永恒来加强保证的权威,在神父面前盟誓,把什么坏的可能都说在了前头,不管是健康还是病痛,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都要让你表态。
     就拿准了你哪怕是在天地、上帝面前说话都不一定算数,才设计了结婚仪式。
     所以要证婚,就是因为准备离婚。
     这里有一个悖论,一个两难推理: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也就不用请什么证婚人3如果有充分的把握,永远也不会有离婚的可能,那就同样不用什么征婚人。
    我的想法是:堂而皇之的请了证婚人的,就说明他们心怀鬼胎,大张旗鼓地操办婚事的,肯定是盘算着日后离婚的战略和策略。
     但是,我相信,我们这个厅堂里的新郎新娘,我们面前的新郎新娘,与众不同,他们是我朋友的精心杰作,禀承着孔夫子的伟大传统,他们的血管里汹涌着白居易浪漫情怀,莎士比亚式的纯洁、永恒的情感正在他们心灵里流淌。
    你们的掌声说明,这毫无疑问。
    既然在这;点上,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我建议,取消我这个证婚人资格。
    谁不同意,就说明他对新人的未来缺乏信心。
    (我把思路整理到这里,觉得很是兴奋,总是有点揣揣,这样的演说,尽管句句是真话,但是,仍然显得有点煞风景。也许是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而在大庭广众之间,不能没有伪装,或者包装。想来想去,不禁心虚起来。到了婚礼上,一看那欢乐的场景,我就胆怯了,当机立断把准备好的一切完全放弃,临时按着流行的老一套,说了些祝新郎新娘白头偕老,永结同心的废话。)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8 16:44
美女危险论
孙绍振
     1996年4月的一天,我在福州大学科学报告厅作完演讲,照例留下一点时间回答问题。递上来的问题足有一公斤,我只能随机挑选一点作答。那一天我印象最深的一张字条上字体绢秀,这样写着:“读书使人变得充实,这好象并不中肯。生活中好象缺少了什么,你对大学生的谈恋爱有什么看法?”
     我的感觉是字里行间充满了爱情的渴望。的确,对于这些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把生命奉献给无休无止的考试的青年学生来说,缤纷的梦幻和单调的现实之间反差太大,残忍的考试使得许多孩子没有童年,很多青年失去了青春的风采。对这样的问题,我难以圆满地回答,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轻松一点、幽默一点,用笑声来沟通陷于困境的心灵就行了。于是我就信口胡柴起来。
     我说,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何其芳先生在《夜歌与白天的歌》中所写的诗句:没有爱情的人,为没有爱情而苦闷,有了爱情的人,又为有了爱情而苦闷。他忍不住要喊出一句口号:“打倒爱情!”我的话显然有一点耸人听闻,有些小伙子开始鼓掌了。我说,这些鼓掌的人显然都是吃了爱情的苦头的。下面活跃起来,那些没有鼓掌的人幸灾乐祸地笑了。我说,你们不要笑,那些鼓掌的因为吃的苦不大,所以还能从痛苦中解放出来;而没有鼓掌的,其中就包含着一些苦头吃得太大,以至于有永远失去笑容的可能。
鼓掌的继续鼓掌,没有鼓掌的也有一些开始鼓掌。
      我说,我不知道你们这些新加入鼓掌派的人,究竟是为了我的演讲艺术还是为了你们的心灵得到解放,但是我注意到还二些同学,特别是那些漂亮的,漂亮得耀眼的姑娘,根本就是按兵不动。于是小伙子们不但更热烈地鼓掌,而且像美国.大学生那样欢呼、尖叫起来。
我请他们平静一下,然后说,我认为这些美丽的姑娘按兵不动是完全正确的。她们的策略不但证明她们是漂亮的,而且是成熟的。做一个美丽的少女的起码的自卫能力就是不为掌声和奉承所动,哪怕痴情的、讨好的、狗一样驯顺的目光都一概要硬着头皮顶住。
     这下子轮到女孩子热烈地鼓掌了。
      我说,谢谢你们,但是你们的鼓掌说明你们还不够成熟;还顶不住奉承。越是美丽的女孩子,越是不能轻易为人所打动,不管你内心如何,在外表上,都要绝对冷若冰霜。在金庸的小说里,这叫“冷艳”,要冷到大政治家一样,喜怒不形于色。你们不但不能随便鼓掌,而且不能随便微笑。实在憋不住,也只能抿着双唇。绝对不能笑得很灿烂,你这么一灿烂,有些小伙子做梦就更灿烂了。(鼓掌)《女儿经》上说,“笑勿露齿”,其深刻的历史经验和传统的智慧至今还没有被我们理解。现代中国女性的智商,至少在这一点上,不如古人。也许你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对什么人灿烂过,可那个什么人老是没完没了的对你灿烂,那对你说来就是灾难了,这时,你只能用满脸的冰霜去残忍地扑灭他的灿烂。这将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不能心慈手软,不能有半点人道主义的同情心,面对他那可怜相,不管他是真的,还是装出来的,都要有战略家的果断,就像蒋介石炸毁黄河大堤所说的一样:不可有“妇人之仁”。   
      美丽的少女必须心狠手辣,快刀斩乱麻,一刀子下去,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面不改色,心不跳。这才不愧是巾帼英雄。(女生鼓掌)这可以说是美女最理想的性格。如果你拖泥带水,看他太可怜了,形容憔悴了,就赏他;个微笑,突破一下《女儿经》上的规范,把你锦贝灿然的牙齿露一下,这只能导致他更大的空想,本来已经熄灭了的火、已经只剩下一堆冰冷的灰烬了,又可能重新燃烧起来。(笑)
     这样你就不但毁了他,而且可能毁了你自己,(鼓掌)首先你就被动了。你既然给了他一点颜色,他就更加厚脸皮,更加不要脸,更加耍花招了(鼓掌)更加摸准你软弱的穴位,(笑)。其结果不是你重新变得心狠手辣起来,就是你不得不和他灿烂来,灿烂去,最后,造成既成事实,一面吃着后悔药,;面却不能不笑着和他一起去领结婚证。(笑)
     正因为这样,美丽的姑娘是危险的,(鼓掌)越是美丽,越是危险。(笑)张洁在《方舟》中说过:女人长得丑陋是不幸的,长得美丽也是不幸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红颜薄命”,还有“巧妇常伴拙夫眠”,看来有点宿命论的色彩,其实很深刻的。
     根据法国雕塑家罗丹的说法,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是很短的,短到只有几分钟,几小时,这话说得有点过分挑剔。但女性的美最易凋零,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女孩子的青春期是最美的,但少女又是最单纯、最幼稚,最没有头脑,心理防线也是最容易攻破的。(掌声四起)四面倾慕的目光的包围,更可能使他们失去正常的智商,甚至人格。
      就是智商正常,人格健全的女性也很难抵挡住曲意逢迎,何况还有狗一样驯顺的目光。自然,这些家伙并不都是花花公子、色狼、草包、绣花枕头,其中也有好样的。但好样的,常常自尊心较强,他们往往不会演戏,不会作多情科,不屑于到十九世纪作家那里去抄形容词,写情书,更不习惯于作奴才状。他们是金子,常常被沙埋住了,即是拿水来冲,也是沉在底下,哪怕拿火来烧,也是积在炉底。而被鲜花和掌声,倾慕的笑容和驯顺的目光宠得没了心眼的女孩子,他们最大的缺点就是弄不清多情种子和花花公子的区别。她们怎么会有杜十娘那样饱经风月的老练,保留一个百宝箱,选择死亡的自由呢?
     美女是危险的。西施因为美而被当作政治工具,而那个丑陋的东施却活得好好的。美是可以害死人的,海伦因为美而引起了特洛埃之战,死了十万人,那个打开了邪恶盒子的潘朵拉,把全世界的精神都污染了一下,反而没事。王昭君因为美而被弄到内蒙古插队,那些因为不够漂亮而落选的宫娥却能终老故乡。林黛玉的美毁了她的生命,而傻大姐却活得十分滋润。
     我这样讲,本来是开开玩笑,信口开河,歪理歪推,是我的拿手好戏。可没想到,越讲越感到歪理正在变成正理。我的思路突然从古老的故事向我亲身的经历过渡。我联想起一个入。
      那个华侨大学中文系的女生,是1960年印尼尼排华时期回国的。那可是我们的系花。黑油油的眼睛里充满天真无邪的光彩,像童话中的白雪公主一样,只是比白雪公主多了两个酒涡。现在想来,她笑起来不但比眼下的那些女影星灿烂,而且比她们高贵、纯洁。六十年代是禁止大学生谈恋爱的,华侨大学禁令尤烈。校党委书记伍治之每次做报告都要警告恋爱“不得转入地下”。然而,还是暗潮汹涌。这位校花就被包围在汹涌的暗潮之中。羊一样,甚至狗一样的驯顺的目光像乱箭一样射来,她小小年纪,不可能身如磐石,心如枯井;也许春心不能自持,也许只是觉得好玩,她并不十分认真地、软弱地招架。她知道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同时拥有多个。但是她又感到。以一个为主,多一两个作辅助,也挺好玩的。她满园里拣瓜,拣得眼花,选择的标准绝对混乱,不管是羊一样的、狗一样的、还是狐狸一样的驯顺她都接受。在她看来,这真是一场有趣的游戏。小伙子们不期而然地展开了;驯顺的锦标赛,冠军就不断更迭。当然,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地下进行的。
      到了文化革命开始以后,地下的河流迅速泛滥到了地上。偷偷的游戏是有趣的,公开的游戏却失去了惊险的刺激。她有点厌倦了,想结束这种幼稚的调皮,终于她和我的一个朋友定情了。那时他们在福州华侨大厦参加武斗,两人各拿着一个手榴弹,对着月光发誓,日后谁变心,就用手榴弹把对方炸死。
他们秘密交换了手榴弹。
     虽然这还有点游戏性的残余,但却是走向成熟的一个契机,然而,克服顽皮的稚气是需要时间的。可在浩劫期间,道德的无政府状态却不可能给他们时间。带着灿烂的笑容,摄人心魄的魅力,她走出了校门,自然招来更淫邪的目光。出于轻信和无知,她和同派的一个有妇之夫去了漳州。回来以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没法说清了。少女的羞愧使她终日闭门不出,而另一个追求者又来安慰她,把她带回他的故乡,一个小镇,“休息了一个月”。等我的朋友回来时,她就更是无法说清了。
    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回避。
     然而,在华侨大学那样一个小校园,她怎么可能和他不打照面。终于有一天,下午四点多钟,校园里惊天动地一声轰响,两个人同归于尽了。他使用了他们盟誓时的手榴弹。我是在两天以后才去现场的。为了入硷,必须为他们穿上较为整齐的衣服。
     那白雪公主腹部炸空了,可眼睛却还睁着,只留下一片蓝膜,一只金头苍蝇从容地在上面爬来爬去。我可以想象得出,当那导火线嘶嘶作响时,她可能第一次体验到紧张和绝望。她手举过双肩,作投降状,手心朝天。
     正是七八月毒热天气。我一蹲下来,苍蝇一轰而起,一股腐肉的恶臭薰得我的肠胃翻江倒海,我的任务是把她的手扳回,平放到两侧。那手彻骨冰凉,而且带着阴湿的地狱气息。我的手还是第一次触到这种死亡的冰凉,不免心头一颤,多少有点退缩的想法,然而又不愿失去大男子的自尊,楞是硬着头皮坚持着。
      她的双手已经僵硬了,我用足了力气扳动她的手臂,关节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我也不管她那里的筋或纫带断了,用尽全力,以便另一个朋友替她把衣服穿好。
      就在这时,两头苍蝇忽然飞上我的嘴唇,苍蝇口部的吸盘还足湿湿的,我的神经猛的一震,双手不由得一缩,她那僵直的双手倏地反弹起来,冰凉的手掌击在我的脸上。恐怖的痉挛使浑身的神经和肠子一起纽成一团,喉咙一下像冒出烟来。我立即想起童年时代听过的僵尸复活的故事,全身毛孔一根根肃立起来,每根都带着透入骨髓的冷气,那可真是不折不扣魂飞魄散。
     在我记忆中,那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一刹那。
     至今,我还不明白那么美丽的女郎怎么会造成这么恐怖的震惊。从那以后,每当我回忆起这样的时刻,都不禁要想,如果那个女孩子不是那么美丽,也许我当时的恐怖就不至于强烈了。人们都习惯于认定美是幸福的,然而却闭眼不看美的悲剧。物质文明越是进步,有些人,尤其是一些女性,越是追求外表的美。每当我走过发廊,看着那些浓妆艳抹的女郎,每当我立在女性化妆品的广告牌下,都不禁为世间男女对容貌美的迷信而感到悲凉。
      当我把这个故事对着报告厅里的大学生讲完了以后,那些平时很爱激动的青年男女全都怔住了,一个个都陷入了沉思。甚至在我宣布“我的报告完了”以后,他们还是没有反应,连礼貌性的鼓掌都没有。为了提醒他们,我加了一句:“谢谢大家!”
    还是没有人鼓掌。
    向来,我的演讲富有轰动效应,以结束时的掌声达到高潮。这是唯一的一次,没有任何一个人鼓掌。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8 16:44
美女怀疑论
孙绍振
                                  一、关于“祸水”论
      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做《美女危险论》,其实这不是论文,而是二篇散文。
     在那篇文章中,我的意思似乎还没有说透,我要补充的是,美女肯定是危险的。首先不是对于别人而是对于她们自己因为美女并不是永远美丽的,众多美人风华各异,仪态万方,但是,其结局只有一个:成为老太婆,满脸荷包皱,行为乖张,喜怒无常,说话罗苏,颠三倒四,自私偏执,首鼠两端,病而不重,老而不死。这不是我的发现,而是有文学大师的经典作品为证的。1924年,当徐志摩浪漫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在鲁迅主办的《语丝》第三期上发表波特来尔《恶之花》中《死尸》的翻译:这是一具美女的溃烂的死尸,发出恶腥粘味,苍蝇在飞舞,蛆虫在蠕动,野狗在等待撕咬烂肉。彼特来尔对他的爱人说,不管你现在多么纯洁温柔,将来都免不了要变成腐烂的肉体为蛆虫所吞噬,发出腐臭。徐志摩认为这是《恶之花》中“最奇艳的花”。
     人仍都习惯于女性的美,这主要是西方艺术家的功劳。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有那么多的艺术家把女人身体反反复复地加以美化。其实,女性的躯体是隐秘的,就是向所爱的人显示的时候,有几个人能够远距离地,超越生理冲动去作欣赏呢?所有对于女性美的观念,其实并不一定是事实,而是看维纳斯看多了,想象的定势,也就是自动化效应。这种效应,其实有一点自我蒙蔽的性质,但是这是一种舒舒服服自我的蒙蔽。
     罗丹有一幅雕塑,雕的就是一个老女人的躯体。松弛的皮肤包着骨头,什么曲线、三围统统的没有,所有的线条都是下垂线,精神萎靡,死亡的阴影笼罩着来日无多的残余的生命。真是丑不忍睹。
     世界之所以精彩固然有女性的美的一份功劳,这一点已经得到全体男性的认同,但是人们忽略了另一个方面:世界之所以不够精彩,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太婆太多,而且命很长,比之老头子长得多,在这个充满老太婆的世界上,人们视而不见,只看到美女如云,风情万种。
     这不能怪老太婆,而应该怪我们不争气的男性同胞。在丑不忍睹的老女人面前患有视觉瘫痪症,见了美女则改患视觉美化症。这是男人的通病。这不仅仅是登徒于、西门庆、贾宝玉那样的色鬼如此:就是奔伦爵士还有《十日谈》中的教士,也都患有这种不可救药的贱病。
    不要说西施、杨贵妃、王昭君那样国家级的,海伦、维纳斯那样世界级的美人大腕儿,对男人是危险的,就是罗敷那样地区级的小美人,也会引发耕田的忘记了耕田,锄地的忘记了锄地,回得家来,互相埋怨,造成不团结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对于美人的崇拜,实在是破坏安定团结的一大祸根,看来,古语云:女人是祸水,如果除去其间的封建意识,祸水论的深遂的睿智不能不令人击节赞叹。直到今日,报纸上一些贪官,如成克杰之流,之所以身败名裂,常常是由于小蜜,露了馅。
      不过,理论与实际脱节,很难避免。祸水论者,多少有点虚伪。最好的检验就是:在他们物色太太之际,一面摆上如花玉人,一面推出巡海母夜叉,看他们眼睛往哪边溜,口水往哪边流。实际上许多祸水论者,在面对祸水的时候,往往把这当作福水。不为了争夺海伦,古希腊为什么有为时十年的特洛耶战争呢?不为了杨玉环,李隆基怎么敢做出把自己儿子的小老婆抢来的丑事呢?要害在于,在男性感觉里,不但有见美不见丑的视觉瘫痪症,而且有见福不见祸的视觉选择症。在开头,百分之百是福气。可是到出了乱子,见福不见祸,就向对立面转化为:见祸不见福,福气就被说成是祸根了。
     还是老子说得全面而且深刻:“祸今,福所伏,福今,祸所倚”。

                                   二,关于水做的和土做的
     念中学的时候看《红楼梦》,许多地方不懂,最讨厌的是贾宝玉这个浑小子。那时许多权威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都说贾宝玉是“新人”,代表着新兴的民主主义的萌芽,可是,我就不觉得他有多少平等意识。袭人待他那么好,真是如王夫人所说,服待贾宝玉,心里就只有贾宝玉。可是,他只要恼火起来,一样窝心给她一脚,弄得她吐血,也并没有考虑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赔偿。这完全是地主阶级公子哥儿的流氓习气。更令我恼火的是,他那著名的流氓话:女人是水做的,男人则是土做的,龌龊得不得了。
      我幼年时期,曾在大主教会学校念过书,知道男人是上帝用泥土做的;在这一点上,中国老祖宗和外国老祖宗,没有什么争论。中国的神话里,也是说,人是女蜗用泥土做的。泥土是人类生命之根,不论是大米馒头,还是烧酒、人参,都是从泥土里获得生命的,有什么不干净?难道水做的就一定纯洁。物理老师早就告诉我,水里面的细菌多得吓死人,连合格的自来水一立方厘米就有几百个。你说,它干净透明,没有细菌,为什么喝水要加热到一百度,滚上三分钟才能喝?不然就要闹肚子疼。大河里挑来的,水塘里打来的,井里吊起来的,还这样;大海里的、阴沟里的、马桶里的就不用说了。
     这么说,就算美女不是用阴沟里水做的,是自来水的,你要吃她,也得放在火上煮三分钟才保险。
当然,这有点赌气。退一万步讲,贾宝玉的这个看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的确,女人在道德品质上,似乎比男人要强一些,君不见世界上的坏人,大都是男人。例如,最喜新厌旧的色鬼、最恶劣的贪污犯、最不要脸的24奸、最叫人恶心的男妓、最大的刽子手、最贪婪的战争贩子、最大的法西斯,莫不都是男人。
     而女人在这方面,作为就比较有限了。
    但是,这些色鬼、贪污犯、法西斯、刽子手,都不是独身主义者。他们为什么会获得成功?有一句俗话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这些女人,并不是他们的审判官,而是他们的结发妻子,太太、情人、情妇、小蜜、相好的、崇拜者、同床共枕者、穿一条裤子的。她们和这些色鬼、贪污犯、汉奸、混蛋、刽子手、法西斯情投意合,患难与共,不但是他们肉体的而且是灵魂的同盟者。她们和他们在一起并不感到恶心,一点也不觉得难受,她们从心里就爱着这样的货色。连张爱玲那样的旷代才女都未能免俗。她心甘情愿地做汪伪政权的宣传部次长胡兰成的二奶,在抗战胜利以后,胡兰成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为国人所不齿,她还要跑到浙江去看他,接济他。
     这么说来,和坏男人情投意合的女人,比男人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她们是水做的。水做的,就一定是好的吗?这是闭关自守的时代的陈腐观念。现代中国人脑袋早就开窍了。作为当代人的观念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谁不知道水做的,没有什么好货。所以把来路不正的,走私的,假冒伪劣的,叫做“水货”。而土货,正宗的土产,倒是声誉日隆:从闽西老鼠干到上海臭豆腐,莫不令遍及世界各地的中餐馆大发利市。
    在土货股市节节飚升的时候,“水货”则根本上不了市,什么东西一和水货联系起来就当场掉价。就是娶老婆,若是来个水货,如花似玉,或者用时髦的话说,性感异常,送给贾宝玉这样的女性祟拜者,我看他也会害怕。不是他胆子太小,而是,外国走私来的新娘,就是验了血,HIV,阴性,也不保险。爱滋病有四月的潜伏期呀。我的老天!

                               三、关于“女人是个好东西”
    我有一个学生在文化浩劫革命期间毕业,此人后来做了诗人,因为是诗人,也就有些骇世惊俗的想法和说法。我向她请教,究竟男女两性,究竟哪一种性别比较优越,尤其是,中国古来  的俗语:女人是祸水,是否过时。他问我有何高见。我答曰:别的难说,但是英国哲学家,曾经在《如何避免自我迷误》一文中说过,在英国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以为自己的性别优于对方。男人可以举出一系列的大政治家、大哲学家、大军事家、大厨师、大裁缝为例;但是,女人也可以举出一系列的大贪污犯、大强奸犯;大强盗、大淫棍、大色鬼为例都是男人。
     他笑而不答,说是要用诗的语言回答。正好,我们聚会为一个资深的老诗人作庆。请了些幼儿师范的小女生来会上朗诵老诗人的作品,同时,也请出席者,自己朗诵新作。
     他的诗是叙事的:是用朴素的语言营造一种氛围——在烈日烤炙之下,四川民工,正在把一块大石头注脚手架上抬。他们气喘像拉风箱,黄豆大的汗珠挂在鼻尖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准备由衷地呼吁:休息一下。话都到了嘴边,突然缩了回去。原来,这时,从围墙的一角,两个妙龄女郎姗姗而来,从容不迫,烈日把她们的青春的光彩幅射到工地的每一个角落,而和风又把她们身上的青春的气息,豪爽地播撒到每一个男性的鼻端。拾石头的民工,一个个都被这样的美的气息所陶醉了,从他们心里都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同样的声音:女人是个好东西:
     他的朗诵还没有结束,就引起了女性的与会者的抗议,这是绝对必然的:没有想到的是,男性与会者也纷纷提出异议。
    男性的主要论点是:女人与女人不同,有美若天仙者,有丑若巡海母夜叉者,难道连母夜叉也是好东西吗?君不见,苏格拉底的太太,林肯太大,其丑无比,但是,折磨起他先生来,一样出神入化,妙绝人环。
    诗人答曰:站在女权主义者立场上说,只要能制服男人就是美女,也就是好东西。
    双方正辩得不可开交,正好诗人的太太走进来,庄严宣布:
   “女人是个好东西,这是真理,但是,只是真理的一半,还有一半是: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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