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梁炜)昨日(27日)从湖北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稿已经出炉,目前正在进行专家讨论以及意见征集。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据悉,我省制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对合理收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界定,并制定对幼儿园违规收费的处罚办法。 据统计,我省现有合格幼儿园6000多所。去年,我省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668所,新增入园幼儿9.7万名。 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表示,我省今年会制定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包括建设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清理。 据介绍,我省正在探索以省级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园为龙头,以集团化管理为模式,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学前教育发展新思路。今年,我省将选定20所左右集团化管理、连锁化办园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给予支持。 同时,我省还将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今年将对3000名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尤其是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省级集中培训。 |
湖北省实施细则已出炉 正在进行专家讨论及意见征集 本报讯(记者黎清 通讯员梁炜)昨天(27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透露,《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出炉,正在进行专家讨论及意见征集,将对合理收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界定。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 省教育厅表示,今年要制定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包括建设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出台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同时建立学前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今年起,各县合格幼儿园名单在每年第四季度由省集中公布,并将延伸公布每所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积极探索扶持民办幼儿园和城市学前教育工作机制,探索以省级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园为龙头,以集团化管理为模式,今年选定20所左右集团化管理、连锁式办园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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