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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的时候~学这种汉字【853个】 [打印本页]

作者: 鲁林涛    时间: 2008-4-9 19:21
标题: 小的时候~学这种汉字【8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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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林涛    时间: 2008-4-9 19:22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发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注2]《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收简化字248个,第二表收简化字605个。
  12月21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次年3月2日教育部发出《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解释》说,原则上,“广大群众对汉字进行的简化,充分显示了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丰富的智慧。从事汉字简化工作,就是要总结群众创造简化字的规律,应用群众简化汉字的方法,在广泛搜集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的基础上,对汉字进行整理和简化。”采用的主要是“各省、市、自治区和部队推荐的群众中流行的新简化字材料”、“群众来信中提供的新简化字材料”、“1972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向各省、市、自治区征集的新简化字材料”。简化的具体方法为:主要选用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简化汉字形体的同时精简了汉字的数量;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读错和写错的字;使一部分汉字的偏旁和笔画结构变成了常用字;减少了一部分汉字的偏旁。
  如,“龄”简为“令”, “帮”简为“邦”, “副”、“傅”、“腐”简为“付”,“街”简为“亍”,“停”简为“仃”,“舞”简为“午”, “部”简为“卩”;偏旁“豸”被“犭”合并,“廴”被“辶”合并。
  1978年7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停止试用这批简化字。公开解释是《草案》是“试用”,“试用并不等于正式推行”,“现在,《草案》已进入修订阶段,大规模的试用可以告一段落,所以在报刊上就停止试用了。”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停止使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并强调“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批评者说,直观地看,这些简化字缺胳膊少腿难看至极。专家指出,“二简”方案放弃了原来取得成功的以“简化偏旁”和“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为简化的主要方式,而是缺乏规律地甚至是大量地简化字形;一些字只在个别行业或某个地区使用,普遍性不强。有的为简而简,是人为新造的,缺乏约定俗成基础,所以难以推行。而且方案拟订和公布过程十分仓促,事先既未召开文字改革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也未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像“一简”方案那样慎重地事先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并修订。被批评为“这种做法既缺乏群众基础,又很不成熟,发表以后”。一些稀奇古怪的字流行于大字报,文字简化受到了造反派的压力。并上升到“破坏汉字结构”、“破坏中国文化”的高度。这一过失,还被与当时主政者华国锋联系起来。





  汉语拼音方案(修订稿)在原方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完善。本次修订着眼于下列三个原则:

  1、提高汉语拼音拼式的识读性,同时使拼音形式进一步美观
  2、适当压缩拼式长度,提高拼音的综合效率
  3、不再引入任何非通用性符号,以进一步符合信息化处理的要求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字母 V 除用于代替 ü 之外,还可代替双字母 ng 。

  如:ceng--cev
  ling--liv

  2、本次修订对双字母的替代规则(w、m)作了以下规定:

  ①zh sh ch ng 在下列情况下以 z s c w 代替:

  当一个音节是由双字母 zh sh ch 和韵尾双字母 ng 构成时,则 zh sh ch 写成单字母 z s c ;ng 以 w 代替。

  如:shang--saw
  zhuang--zuaw

  ②zh sh ch n 在下列情况下以 z s c m 代替:

  当一个音节是由双字母 zh sh ch 和韵尾单字母 n 构成时,则 zh sh ch 写成单字母 z s c ;n 以 m代替。

  如:chan--cam
  zhuan--zuam

  3、本次方案对字母 i 的省略作出了规定:

  当一个音节中,i 前面是 j q x 和 zh sh ch 时,i 可以省略。

  如:xing--xv zhi--zh
  qian--qan shi--sh
  jin--jn chi--ch

  4、本次修订稿对许多人提出的字母 e 的省略提案不予采纳。


  拼写例句: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

  旧方案:Shanghai shi Zhongguo Gongchandang de danshengdi.
  修订稿:Sawhai sh Zowguo Govcamdav de dansewdi.

  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之一。

  旧方案:Hanyu shi shijie shang zui youmei de yuyan zhi yi.
  修订稿:Hanyu sh shje saw zui youmei de yuyan zh yi.

  你看过《荒凉山庄》这本书吗?

  旧方案:Ni kan-guo <Huangliang Shanzhuang> zhe ben shu ma?
  修订稿:Ni kan-guo <Huavliav Samzuaw> zhe ben shu ma?

  我今天的心情很愉快,这是有根据的。

  旧方案:Wo jintian de xinqing hen yukuai, zheshi you genju de.
  修订稿:Wo jntian de xnqv hen yukuai, zhesh you genju de.

  5、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汉语拼音方案,提高汉语拼音效率。汉语拼音的原有用途不作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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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的时候~学这种汉字【853个】说是“广大群众对汉字进行的简化,充分显示了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丰富的智慧。从事汉字简化工作,就是要总结群众创造简化字的规律,应用群众简化汉字的方法,在广泛搜集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的基础上,对汉字进行整理和简化。”后来——

  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请示的通知
  (1986年6月24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发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使用。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国务院责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逐步消除社会用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为便利人们正确使用简化字,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其他有关报刊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
  在今年一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与会同志对《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长期未作定论和当前社会用字的严重混乱现象,提出了批评和建议,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尽快加以解决。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由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国务院批准,于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报纸上发表,在全国征求意见,其中第一表的简化字在出版物上试用。由于这批简化字不够成熟,所以一九七八年四月和七月,原教育部和中宣部分别发出通知,在课本、教科书和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试用第一表的简化字。但是,这个草案并未废止。几年来,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并对这个草案进行了多次修订。但在这个过程中,无论社会上或学术界,对要不要正式公布、使用这批新简化字,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
  我们认为,一九五六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一九六四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已经使用多年,但有些字至今仍不能被人们准确使用,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消化和巩固。同时,考虑到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需要保持相对稳定,这对社会应用和纠正当前社会用字的混乱现象较为有利。此外,当前规模最大的《汉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其它多卷本工具书已经或即将出版;电子计算机的汉字库已采用固定掩膜体芯片存储,如现在再增加新简化字,将会造成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浪费。因此,我们建议国务院批准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为便利人们使用规范的简化字,建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其它有关报刊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我委所属的语文出版社也将重印《简化字总表》,以供社会各方面需要。
  二、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和乱造简化字的现象比较严重,使用汉语拼音也存在不准确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各方面人士的关注,纷纷提出批评意见。万里同志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干预和纠正”。为此,我们建议对社会用字作如下规定:翻印和整理出版古籍,可以使用繁体字;姓氏用字可以使用被淘汰的异体字。除上述情况及某些特殊需要者外,其他方面应当严格遵循文字的规范,不能随便使用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也不能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
  三、使用简化字,以一九六四年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具体要求如下:(一)报纸、杂志、图书、大中小学教材,应当严格使用规范的简化字;(二)文件、布告、通知、标语、商标、广告、招牌、路名牌、站名牌、街道胡同名牌等,要使用规范的简化字;(三)电影电视的片名、演员职员表和说明字幕要使用规范的简化字;(四)汉字信息处理要使用规范的简化字;(五)提倡书法家书写规范的简化字;(六)凡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应当准确。
  我们拟根据以上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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