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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续教育独立意识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6-25 14:49
标题: 重续教育独立意识
重续教育独立意识
吴合众

 1930年代,正是多事之秋。国难当头,风雨飘摇,教育本已经落于所谓的穷途末路。但奇怪的是,那个时期,对中国教育而言,却是一个到今天提起来还让人无限神往的辉煌时代。一方面名士风流,大师云集;另一方面教育思潮多出,兼容并蓄,形成了一个多元、自由的教育氛围。在那一个时代的1939年,时为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陈立夫,三度训令西南联大必须遵守教育部新规定:核定应设课程,统一全国院校教材,举行统一考试等。这在今天开来从内容到形式都委实稀松平常的训令,却招致了时为文学院院长冯友兰代表西南联大教授委员会的一封抗辩信。

  纵观冯友兰先生的信,以“同人不敏,窃有未喻”开篇,然后是“未喻者一也……二也……”及至到五,不卑不亢,绵里藏针,却高扬教育独立的旗帜,将教育部欲将教育版图整齐划一的意图阻挡于校园之外。着名学者资中筠先生在自选集的多篇文章中,提到过冯友兰的这封信,赞叹有加,并将之归结为代表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士”的精神。诚然这封信字里行间有“士”之嶙峋傲骨,但更多的,应该是和彼时方兴未艾的教育独立思潮一脉相承的。

  教育独立思潮,萌发于“五四”之前,发展兴盛于20世纪20年代。所谓教育独立,大体上是指教育经费独立,教育行政独立,教育学术和内容独立,教育脱离宗教而独立。到1922年3月,蔡元培发表了《教育独立议》,则提出中国需要“超然于各派政党”的教育。为了实现教育的真正独立,蔡元培甚至设计了教育经费独立、教育行政独立、教育独立于宗教的具体措施。胡适也在其时提出了 “政府对于教育应负之责任,为教育经费之维持,教育人才之选任与撤换,对教育进行之方针,则应委之教育人员,政府不应过问”的观点。在抗战爆发后举行的庐山谈话会上,胡适还明确强调,教育独立应做到,不许政治势力和官吏干涉教育,干涉学校。可以说,正是在这样的思潮引领下,冯友兰的抗辩信字里行间所体现的那种“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的期望,正是当时绝大多数有良知的教育者的理想所系。

  前人风采已矣。傲骨峥嵘,抗颜直谏,都属于一个时代的背影,今日教育属于国家大政之一,欲脱离行政而存在本不啻于痴人说梦。但教育本身有着自身固有的规律,需要有独立的思路和方法,有一个阶段性甚至长期性的评价标准,如果过分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员“政绩”意志影响,如果学校管理必须首先对上级官员负责,必须迎合上级官员追求“升学率”、“名牌大学上线率”等政绩标准,那么应试教育的阴魂自然不散,素质教育自然也就难以落到实处。有学者就指出,当代中国教育的根本症结在于两个字:独立。因此,梳理诸先贤为教育独立的鼓与呼,重续教育独立意识,追求有限度的独立,也是当前教育者的职责所在吧。

  何为有限度的独立?在当前时期,应该就是不能指望教育完全独立于公权力之外,完全独立于意识形态之外,而是尽量排除行政权力对教育自身固有规律的干涉,让学校教育有相对的独立性。

  具体而言,学校首先当有独立的长期的教育目的,以及符合这一目的的办学特色。教育不应把人培养成“特别的器具,给那些怀有其他目的的人去使用”(蔡元培语)。而应该是“帮助受教育者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自己的人格,能对人类文化发展尽到一份责任,做出一份贡献”(蔡元培语),应该是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使每一个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性和批评精神,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获得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其核心价值当是着眼于个体真正自我价值的实现和发展上。在这样的教育目的引领下,学校教育当有所取舍,探求适合本学校教师及学生实际情况的发展路子,逐渐形成办学特色,做到有意识地将教育行政部门事无巨细的家长式管理政令消化吸收进学校的固有教育模式中。

  其次学校当有相对独立的教师评价机制。对教师的评价,会从根本上决定学校教育的走向和具体策略。建立一套符合学生的要求和利益,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让学生最终实现自我价值的教师评价机制,将教师的管理归为教育的内部管理中,可以有效消除不符合教育规律的行政评价手段,使行政部门九龙治水式的今天安全,明天廉政,后天禁毒等等所谓硬指标的评价标准,对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行动产生不了影响。

  当然,诸如相对独立的教育评价团队,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力等等,都会是“有限的独立”的题中之意,考验学校教育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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