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6卷第4号,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写就的第二篇白话小说。长期以来人们的目光多集中在小说的社会思想意义上,认为它表现了下层社会的不幸,如孙伏园就说“《孔乙己》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1〕这也一直是中学语文教学进行课文分析的重点。但作者自己却在《〈孔乙己〉文末附记》中写了这样一句话:“那时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2〕真的是作者别无深意、读者偏有此心吗?
对此,蓝棣之认为:对文学作品的分析是可以在好几个层面上进行的。作者说出了什么样的意思,是一个层面;作者到底想说什么,又是一个层面;作品在实际上具有什么样的含义,它象征或暗示着什么,是一个层面;作者没有明确觉察到他想说什么或说了些什么,也是一个层面。这个没有明确觉察的意向,看来是在很深的地方左右着作家的创作,甚至成为作家创作的潜在动因。文学批评家的任务就是考查、探索那些作家不明确但又确实左右他创作的心理过程,探寻他虚构人物的潜在动因,以及他的作品与读者的无意识联系。总之,是考查作家创作中的无意识趋向,把作家没有明确察觉的东西阐发出来。〔3〕本文希望通过对孔乙己话语的重新回顾与分析,探寻潜藏在作品里的另一个“深意”,即作品人物语言所表现并记录下的时代特征和社会演变。
《孔乙己》里对孔乙己的话语进行概括性总结的有这么一句话:“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然而,在生活中孔乙己说话真的叫人半懂不懂吗?让我们再来重新审读原文。文中孔乙己在咸亨酒店一共出现过四次,每次都与人作了简短的对话,这里摘录如下:
第一次是向喝酒的“短衣帮们”申辩窃书不能算偷: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第二次是与温酒的小伙计之间的对话:
“你读过书么?”
“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对呀对呀!……回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么?”
第三次是对贪吃的小孩子说的:
“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第四次是与酒店掌柜的对话:
“温一碗酒。”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
从孔乙己这些简短的话语里可以看出,他也并不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尽管孔乙己选择了说“污人清白”而不说“冤枉好人”,尽管他宁可承认文言的“窃”,而决不认可白话的“偷”,甚至情急之下不看话语对象,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论语·子罕》中的句子“多乎哉?不多也”,但是从整体上看,其话语主要还是当时在普通大众生活里占据了主流地位的现代白话。从孔乙己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人们语言使用的一个缩影,即语言使用上的“双言制”状况。
所谓双言制,是指在一些言语社区里存在着两种功能完全不同的语码,一种语码用于一套环境,而另一种语码则用于另一套环境。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语言学的兴起,对双言制的研究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最早对这一现象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的是美国语言学家查尔斯·弗格森(CharlesA.Ferguson),他指出:双言制是一种在比较长的时期内相对稳定的社会语言环境,在这一社会语言背景下,除了主要的语言变体(如标准语和一些地区方言)外,还存在一种十分不同的、高度语码化的变体,它是早期的或另一个语言社区的丰富历史文献的载体,使用范围主要限于书面语和极其正式的场合,在一般的日常谈话中,这个言语共同体的人都不使用它,掌握这种语言变体一般都要通过较长时间的正规教育。弗格森把这种语言变体称为高层语体;而与之相对的白话口语、地域方言等则被称为低层语体。两种语言变体在某一言语共同体内同时并存,有不同的语言特征及特定的社会功能,它们的差别不仅表现在语言系统上,也表现在使用场合、社会声望、文学遗产、语言习得等方面。在语言特征上,以词汇为例,高层变体和低层变体之间只有一部分词语是共享的,很多时候一个事物在高层变体和低层变体中存在着不同的表达形式,正如孔乙己所辩解的:“窃”和“偷”怎么能是一样的呢?此外,语言的高层变体中还包含了更多的、低层变体中所没有(或极少)的历史典故或专业术语等,因为其书面记载中保存了大量的、为该言语社会的人所推崇的传统文献。而低层变体常常用在与家人好友的交谈、游戏、购物等非正式场合,用于书写时也多为家书、日记、随想等不太严肃的文章样式,会使用许多独特的口语词汇,还有在高层变体中罕用的村井俚语。一般情况下二者的社会功能、使用场合是不会混同的,尽管在这一语言社会中生活的多数人都相信高层变体比低层变体更加文雅优美、符合逻辑。由此来看,孔乙己总是教人半懂不懂的“满口之乎者也”引起短衫工们的哄笑,并不在于其话语的语法逻辑问题,而是他不看对象、不分场合的语用之误。
关于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语言生活的复杂情形,赵元任先生曾作过精辟而简明的描述。他指出:文言相当于高层变体,而口头说的官话则是标准的低层变体,此外还有各种地域性的底层变体。它们之间的差别很大,甚至大到完全可以把它们称为不同的语言。赵元任先生还对当时中国社会的语言发展趋势作出了自己的预测,他认为20世纪初期中国的汉语好像正在从“双言制”状况向“标准语—方言”的状况发展,因为作为汉语低层语言的标准变体正越来越多地用于各种书写中,也就是说,正在成为一种真正的标准语;而与之同时,文言的使用范围则日益狭小,其声誉也在不断下滑。〔4〕总的来看,20世纪中后期以来,汉语的发展进程基本上验证了赵元任先生的观察和预测,尽管还有学者对于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语言状况是否应归于典型的双言制持保留意见。以往人们对孔乙己话语进行分析时,总关注他“窃书、偷书”“多乎哉?不多也”等“之乎者也”型的语句以及“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等表层语言形式,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其背后的社会语言状况和演变进程,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对个人的话语言说方式的限制。
鲁迅先生是否真的“没有别的深意”,“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呢?1926年作者在《无声的中国》演讲中说:“之乎者也,只有几个人懂,——其实是不知道可真懂,而大多数的人们却不懂得,结果也等于无声。文明人和野蛮人的分别,其一,是文明人有文字,能够把他们的思想,感情,藉此传给大众,传给将来。中国虽然有文字,现在却已经和大家不相干,用的是难懂的古文,讲的是陈旧的古意思,所有的声音,都是过去的,都就是只等于零的。所以,大家不能互相了解,正像一大盘散沙。……我们此后实在只有两条路:一是抱着古文而死掉,一是舍掉古文而生存。”〔5〕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在五四运动的大背景下,在白话文和文言文的论争中,鲁迅先生精准地感悟并把握住了当时中国社会语言发展的双言制状况及其最终的历史趋向,而其作品《孔乙己》则具象地记录下了当时汉语变化的历史进程以及普通中国百姓的语言生活状况。后来,他在《门外文谈》里又写道:“我的臆测,是以为中国的语文,一向就并不一致的,大原因便是字难写,只好节省些。……中国的言语,各处很不同,单是一个粗枝大叶的区别,就有北方话、江浙话、两湖川贵话、福建话、广东话这五种,而这五种中,还有小区别。……但我想,中国究竟还是讲北方话(不是北京话)的人们多,将来如果真有一种到处通行的大众语,那主力也恐怕还是北方话吧。”〔6〕重读这些文字,我们不禁想起李长之先生的评论:“不意识的中间,他已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了,他已呼吸着时代的气息了。”〔7〕
〔1〕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见《鲁迅回忆录》(上),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84页。
〔2〕《新青年》1919年4月15日,第6卷第4号。
〔3〕蓝棣之《现代文学经典:症候式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4页。
〔4〕祝畹瑾《社会语言学译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8~238页。
〔5〕鲁迅《无声的中国》,见《鲁迅杂文经典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6〕鲁迅《门外文谈》,见《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4~110页。
〔7〕李长之《鲁迅批判》,北京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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