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过去的故事,兴许,油然而生一丝温暖,兴许,散落心底一丝惆怅。也许,过去的事情总是这样,一丝温暖,一丝惆怅,缠啊缠,就这么进了人们的心底,就如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样。
也许《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丝丝都是温暖与惆怅吧,两篇文章都并不是大起大落,一下子温暖得人血沸腾,一下子又惆怅得哀声满天,且似乎全都是双关,一句是温暖的外衣,却是惆怅的真心——这是《城南旧事》的风格;或是句句惆怅,但带给读者的,却是如春风般的温暖——就像《我与地坛》那样。
其实,不止这些主旨,选材和语句都截然不同。
比如《城南旧事》的《惠安馆》中,主人公初识秀贞那几段的内容,几乎全是嘻喜哈哈快快乐乐的词藻摞起来的“‘小南蛮子!’疯子的妈妈笑了起来,轻轻指点着我的脑门。”“‘小桂子他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来的小桂子他妈呀?’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他妈呀!”但这些快乐只是在除了“疯子”秀贞以外的人身上发生,而秀贞自己身上,只有“低着头一直发愣”或“她忽然背转身子,伏着树大哭了起来,她说:‘小桂子,你怎么不要妈了呢?’那声音多委屈,多么可怜啊。”诚然,秀贞失去了男友和孩子,心理有点不正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家对她,要不就像她爸对她那样半句话不说,要不就更多人那样,无所谓的笑。这种笑是一种什么笑啊,说不清楚啊。人心总被语言包裹得严严实实。当然主人翁英子的笑除外。儿童的心是最纯的,作者选用最纯的心来看外面的这个世界,才能看到最真切的一面,童言无忌啊。就像有时我们教室突发一阵笑声,而许多同学根本不知道大家在笑什么一个道理,但也就因为主人翁一切都是那么入骨的纯真,从而真正的了解了秀贞,从而“我替秀贞难过,也想念我并不认识的小桂子,我的眼泪掉下来了”。但是,一个孩子社会没有影响她,她又怎能影响改变这个社会呢?在大人的眼里,孩子的话只是戏言罢了。其实,主人翁在自己对秀贞的了解的基础上,再加上秀贞家人的帮助完全能解开秀贞心里那个思念的结。但是,大家只看到“年年开了春,就得闹些日子,这两天就是哭一阵子笑一阵子的,可怎么好?”是需要看医生吧。心理医生应是最了解她的人,而最了解她的人却手无缚鸡之力,有能力的人却不了解她。啊,但是我们追根究底,发现整件事情的起因,只是爱人一去不回,孩子被家人遗弃,是啊这个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危机四伏,一去不回是常有的事;而遗弃那个孩子,家人也是为了她着想,那年代,单亲家庭的孩子,会被众人冷落。但秀贞不能忍受这一切,或说不能面对这个社会现实,一心为了爱而伤透脑筋,但那个社会太无情了,只有“闯练,闯练”的人才能真正成才。《城南旧事》这些快乐的语句下,只是这些旧社会的无情爬满字里行间。
而《我与地坛》与之完全相反,文章一开始,作者是怀着落魄的心情走进地坛的“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多么一副苍桑的境色啊!与作者当时的心情相当。确实,“两条腿残废后……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嗯,其实这与秀贞一开始的情况比较相似。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走进了地坛。这不能叫逃避现实,,而是去寻找心灵的寄托,向园子倾述自己的内心,从而排走那丝丝惆怅,让信心和力量回到自己身上。本文作者成功的这样做了,但秀贞不行,那个社会不是这个社会,那个人不是这个人啊。也许,两篇文章的不同之处,完全源于时代不同,一个二三十年代,一个八九十年代,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就算是同一个家庭的同一个人,也会有莫大的差别。不然,怎么会秀贞疯了而本文作者却“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而且“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我在想那快乐的身影,似乎是作者的背影。曾经看到过一组漫画,前台的人在做这般事,而他的背影却在做那般事——即是指心里想着那般事。或许走上山岗的是一位包经苍桑的老人,但他的背影却是那位快快乐乐的小男孩,那才最完美。全文给了大家很多启示很多,最核心的一份——珍惜生命。因为,在落难的时候,只有珍惜生命才会珍惜自己的余生。当然,我不是就这样就否定秀贞不珍惜生命,也许他想两全其美吧,但那不是太难了。作者在第一章就提出“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其实就是怎样去珍惜生命的问题。也许全文就是围绕着这么一个问题进行的吧。
两篇文章的主旨,我只是各具一点进行对比,他们共有的对母爱的赞美,对生活的热情等等,都丝丝入扣。这就是我发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主旨的异同。
《城南旧事》中,由于作者打算“把他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且这篇小说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小姑娘。所以,作者根本是从一位小孩的心灵的角度来选材的——不管大人眼中那是对那是错,反正是对于小孩而言,真正感兴趣的,能记下来写下来的东西。说普通点,就是从小见大。如“‘乱数!’妈妈瞪了我一眼,‘听我给你算,二俗,二俗一,二俗二,二俗三,二俗素,二俗五,……’”那英子妈妈教英子数数,口音却让大家嘲笑那段,虽只有短短百来字,但讲得甚是精细。本来这一段内容与上下文并无直接关系,不想大部分小说,第三段出现这个东西是为第十二段的那个东西作铺垫,他完完全全是独立的,突出的。那为什么我们读起来又不显得突出呢?还是选材恰当啊!由于这是一篇小说,他的选材也更加传奇化,因而更多的故事不像上面那个故事那样独立而是环环相扣。又说《惠安馆》中,开始读时,似乎看到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秀贞失去爱人儿子发疯的故事,一个是妞儿和自己快乐玩耍的故事。看上去这两件事风马牛不相及,但谁能想到,故事发展到后来,渐渐发现,妞儿竟就是秀贞那个小桂子——好个传奇。但这个传奇也如满天的泡沫,一触即碎,于是到了后来“‘那么……’有些事情我实在想不起来了”“这只金镯子不是不就是我给一个人的那只吗?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金镯子回来了,金表回来了,但过去发生的那些事就像没发生过似的,所有的材料一下子消失了。这不是一种传奇么?而且,请大家注意,全文中的主要人物,除了父亲,那便衣,德先叔,宋妈的丈夫,就全都是女性了。我这本书序认为,林海音是一位女性主义者。也许是的,作者选材时肯定向这边倾斜了的。而那篇书评认为,文中的小英子是代表者一位兰姨娘那样的先进女性,因而才会选这些材——但我不赞成,因为这些选材不止是先进化,而且很儿童化,也许更多的是先进的东西,但这不能说明问题。所以,总的来说,《城南旧事》的选材是以略儿童化的先进的东西加上些幻想而成的一些简单而真切的故事。
而对于《我与地坛》来说,由于它是一篇长点的散文而不是小说,因而它在选材上比《城南旧事》更加真实,亲切。曾在《读者》上读到一篇名为《一堂特殊的课》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来得贴切:“最真实的通常最枯燥”。真实就是这样。有很多同学在抱怨买不到《我与地坛》“这本小说”。也许大家没在网上先看看这儿篇文章,也许老师出这个选题出乎大家的意料,也许在大家眼里只有小说与小说有对比性。都猜想《我与地坛》是本有趣的小说吧,没想到他的选材比《城南旧事》枯燥得多。但就算他枯燥得多,也依然惹人喜欢——至少我是。为什么?因为他的选材能带给人幸福感,能让人被感动。比如文章第五章讲到“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姑娘本不幸,但在已看破生死的作者眼里,笔下,她与哥哥在一起的场景总是显得那么幸福,不管是十五年前还是十五年后。而这又与《城南旧事》的选材方式不同。说过《城南旧事》有许多内容与上下文无关,而这篇文章完全不是这样,比如上面这个例子,紧接着下面就是作者从这个例子看出的对生命的理解——然后进入全文的核心:珍惜生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也是这材选得精啊——要是我以“生命”为题来写作文,定会落入俗套,写些大人物,小动物之类的。而作者直接从自己下手,来诠释生命,亲身体会还是最好啊!这样的选材也算富有创新精神了吧,让《我与地坛》这本就真实亲切且使人深感幸福,感动的选材灿烂生辉。
其实总的来看,《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的选材的方向完全一样嘛,都是讲身边的小事,但从小处看,不同之处也多。这就是我看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选材的异同。
也许是作者想表现英子的活泼天真,或好动的一面吧,《城南旧事》只要是小英子出场的地方,准会有成堆的短句出现,也有像《端午的鸭蛋》那段那样精彩的。“但我只想喝水,不想吃饭,灌下几杯凉开水,坐到饭桌上,喘着气,拿起筷子……”是的,四五个字,一连串的动词,灌、坐、喘、拿,不算用得匠心独运,也生动过人。这么精细的描写,具体生动的刻画了主人翁当时磨磨蹭蹭的样子。但我个人认为,尽是匠心独运的华丽辞藻感觉不到是从一个小女孩的眼睛来看的外界,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总的来看,其实短句也没那么多,速度挺合适的,用词也有些家常化,贴近人们生活啊,更似是一篇生活情景剧。
但《我与地坛》也不正是个生活情景剧,用词这么相似,不过字面上带有更重的感情色彩,且主要是惆怅。所以,长句多了许多,我那本书,一般一排两标点,读起来缓缓的,动人。而在用词上,本文就精巧得多了——大量恰当的修辞,一句连一句,有时还将很有文学味的词绕来绕去:“我常觉得这中间有宿命的味道”。有时,也来句时下最流行的,郭敬明那种绕昏读者的话,“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事实上,作者这样不太朴实的句子不算多(相对于《城南旧事》),所以这些语句读起来还是给人以真实美。
总的来看,语句上《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确实各有各的美,从不同角度,不同读者能看到不同的美——这就是我感觉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语句的异同。
语句,选材,主旨,三方面,我来读了《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也不知道是否理解有误。但也不能这么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吧,怎能有标准答案呢?所以我相信我的第一感觉——两篇文章,过去的故事,都是一丝温暖,一丝惆怅,流进了人们的心底,流进每一个人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