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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史铁生散文名作:《我与地坛》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8-5 19:25
标题: 史铁生散文名作:《我与地坛》
史铁生散文名作:《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一)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座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枚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竟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的是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我与地坛(二)



  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跟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现在我可以断定,以她的聪慧和坚忍,在那些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她思来想去最后准是对自己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长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有一次与一个作家朋友聊天,我问他学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他想了一会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心里一惊,良久无言。回想自己最初写小说的动机,虽不似这位朋友的那般单纯,但如他一样的愿望我也有,且一经细想,发现这愿望也在全部动机中占了很大比重。这位朋友说:“我的动机太低俗了吧?”我光是摇头,心想低俗并不见得低俗,只怕是这愿望过于天真了。他又说:“我那时真就是想出名,出了名让别人羡慕我母亲。”我想,他比我坦率。我想,他又比我幸福,因为他的母亲还活着。而且我想,他的母亲也比我的母亲运气好,他的母亲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否则事情就不这么简单。
  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便又不能在家里呆了,又整天整天独自跑到地坛去,心里是没头没尾的沉郁和哀怨,走遍整个园子却怎么也想不通: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为什么在她儿子就快要碰撞开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她匆匆离我去时才只有四十九呀!有那么一会,我甚至对世界对上帝充满了仇恨和厌恶。后来我在一篇题为“合欢树”的文章中写道:“我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小公园,指的也是地坛。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彻。上帝的考虑,也许是对的。
  摇着轮椅在园中慢慢走,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我只想着一件事:母亲已经不在了。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我心里只默念着一句话: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我单是无法知道有多少回她没有找到我。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只留给我痛侮,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是太真实了,以致使“想出名”这一声名狼藉的念头也多少改变了一点形象。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且不去管它了罢。随着小说获奖的激动逐日暗淡,我开始相信,至少有一点我是想错了: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我与地坛(三)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扬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我与地坛(四)



  现在让我想想,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
  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他们总是在薄暮时分来园中散步,我不大弄得清他们是从哪边的园门进来,一般来说他们是逆时针绕这园子走。男人个子很高,肩宽腿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胯以上直至脖颈挺直不动;他的妻子攀了他一条胳膊走,也不能使他的上身稍有松懈。女人个子却矮,也不算漂亮,我无端地相信她必出身于家道中衰的名门富族;她攀在丈夫胳膊上像个娇弱的孩子,她向四周观望似总含着恐惧,她轻声与丈夫谈话,见有人走近就立刻怯怯地收住话头。我有时因为他们而想起冉阿让与柯赛特,但这想法并不巩固,他们一望即知是老夫老妻。两个人的穿着都算得上考究,但由于时代的演进,他们的服饰又可以称为古朴了。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来唱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他的年纪与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来,唱半小时或整整唱一个上午,估计在另外的时间里他还得上班。我们经常在祭坛东侧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东南角的高墙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东北角的树林里做什么。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几口烟,便听见他谨慎地整理歌喉了。他反反复复唱那么几首歌。文化革命没过去的时侯,他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老也记不住这歌的名字。文革后,他唱《货郎与小姐》中那首最为流传的咏叹调。“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我记得这开头的一句他唱得很有声势,在早晨清澈的空气中,货郎跑遍园中的每一个角落去恭维小姐。“我交了好运气,我交了好运气,我为幸福唱歌曲……”然后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让货郎的激情稍减。依我听来,他的技术不算精到,在关键的地方常出差错,但他的嗓子是相当不坏的,而且唱一个上午也听不出一点疲惫。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将近中午,我们又在祭坛东侧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他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他说:“那就再见吧。”我说:“好,再见。”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也许他考上了哪家专业文工团或歌舞团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样,交了好运气。
  还有一些人,我还能想起一些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人。有一个老头,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你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态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迷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视角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平心静气地想一会什么,便走下一个五六十米去。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那岁月园中人少,鸟却多,他在西北角的树丛中拉一张网,鸟撞在上面,羽毛戗在网眼里便不能自拔。他单等一种过去很多而现在非常罕见的鸟,其它的鸟撞在网上他就把它们摘下来放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没等到那种罕见的鸟,他说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还有没有那种鸟,结果他又等了好多年。早晨和傍晚,在这园子里可以看见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佛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没有见过那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想象过却想象不出,后来忽然懂了想象不出才好,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她走出北门回家去。我竟有点担心,担心她会落入厨房,不过,也许她在厨房里劳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当然不能再是《献给艾丽丝》,是个什么曲子呢?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他因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已。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平静地向我叙说一遍。不见他已有好几年了,现在他和妻子和儿子住在很远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都不到园子里来了,园子里差不多完全换了—批新人。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定,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具这两个意思的字。




我与地坛(五)



  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那儿有几棵大梨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而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了一个还要捡一个。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着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蜒,来取悦他的妹妹。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梨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中见到他们,肯定就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不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我刚刚把车停下,就见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戏耍一个少女,作出怪样子来吓她,又喊又笑地追逐她拦截她,少女在几棵大树间惊惶地东跑西躲,却不松手揪卷在怀里的裙裾,两条腿袒露着也似毫无察觉。我看出少女的智力是有些缺陷,却还没看出她是谁。我正要驱车上前为少女解围,就见远处飞快地骑车来了个小伙子,于是那几个戏耍少女的家伙望风而逃。小伙子把自行车支在少女近旁,怒目望着那几个四散逃窜的家伙,一声不吭喘着粗气。脸色如暴雨前的天空一样一会比一会苍白。这时我认出了他们,小伙子和少女就是当年那对小兄妹。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小伙子向他的妹妹走去。少女松开了手,裙裾随之垂落了下来,很多很多她捡的小灯笼便洒落了一地,铺散在她脚下。她仍然算得漂亮,但双眸迟滞没有光彩。她呆呆地望着那群跑散的家伙,望着极目之处的空寂,凭她的智力绝不可能把这个世界想明白吧?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风把遍地的小灯笼吹得滚动,仿佛暗哑地响着无数小铃挡。哥哥把妹妹扶上自行车后座,带着她无言地回家去了。
  无言是对的。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人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像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设若智慧的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我与地坛(六)



  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恓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而且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吗要写作?
  现在让我看看,它们迄今都是怎样编织在一起的吧。
  你说,你看穿了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便决定活下去试试”?是的,至少这是很关健的因素。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我说过,这一来我轻松多了,自由多了。为什么要写作呢?作家是两个被人看重的字,这谁都知道。为了让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有朝一日在别人眼里也稍微有点光彩,在众人眼里也能有个位置,哪怕那时再去死呢也就多少说得过去了,开始的时候就是这样想,这不用保密,这些现在不用保密了。
  我带着本子和笔,到园中找一个最不为人打扰的角落,偷偷地写。那个爱唱歌的小伙子在不远的地方一直唱。要是有人走过来,我就把本子合上把笔叼在嘴里。我怕写不成反落得尴尬。我很要面子。可是你写成了,而且发表了。人家说我写的还不坏,他们甚至说:真没想到你写得这么好。我心说你们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我确实有整整一宿高兴得没合眼。我很想让那个唱歌的小伙子知道,因为他的歌也毕竟是唱得不错。我告诉我的长跑家朋友的时候,那个中年女工程师正优雅地在园中穿行;长跑家很激动,他说好吧,我玩命跑,你玩命写。这一来你中了魔了,整天都在想哪一件事可以写,哪一个人可以让你写成小说。是中了魔了,我走到哪儿想到哪儿,在人山人海里只寻找小说,要是有一种小说试剂就好了,见人就滴两滴看他是不是一篇小说,要是有一种小说显影液就好了,把它泼满全世界看看都是哪儿有小说,中了魔了,那时我完全是为了写作活着。结果你又发表了几篇,并且出了一点小名,可这时你越来越感到恐慌。我忽然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质,刚刚有点像个人了却又过了头,像个人质,被一个什么阴谋抓了来当人质,不走哪天被处决,不定哪天就完蛋。你担心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文思枯竭,那样你就又完了。凭什么我总能写出小说来呢?凭什么那些适合作小说的生活素材就总能送到一个截瘫者跟前来呢?人家满世界跑都有枯竭的危险,而我坐在这园子里凭什么可以一篇接一篇地写呢?你又想到死了。我想见好就收吧。当一名人质实在是太累了太紧张了,太朝不保夕了。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要是写作到底不是我应该干的事,我想我再活下去是不是太冒傻气了?你这么想着你却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写。我好歹又拧出点水来,从一条快要晒干的毛巾上。恐慌日甚一日,随时可能完蛋的感觉比完蛋本身可怕多了,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想人不如死了好,不如不出生的好,不如压根儿没有这个世界的好。可你并没有去死。我又想到那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可是不必着急的事并不证明是一件必要拖延的事呀?你总是决定活下来,这说明什么?是的,我还是想活。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作:欲望。可我不怕死,有时候我真的不怕死。有时候,——说对了。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有时候不怕死的人是有的,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人是没有的。我有时候倒是怕活。可是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呀?可我为什么还想活呢?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这不对吗?我不该得到点什么吗?没说不该。可我为什么活得恐慌,就像个人质?后来你明白了,你明白你错了,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你明白了这一点是在一个挺滑稽的时刻。那天你又说你不如死了好,你的一个朋友劝你:你不能死,你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这时候你忽然明白了,你说: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或者说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下去,你才不得不写作。是的,这样说过之后我竟然不那么恐慌了。就像你看穿了死之后所得的那份轻松?一个人质报复一场阴谋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自己杀死。我看出我得先把我杀死在市场上,那样我就不用参加抢购题材的风潮了。你还写吗?还写。你真的不得不写吗?人都忍不住要为生存找一些牢靠的理由。你不担心你会枯竭了?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活着的问题在死之前是完不了的。这下好了,您不再恐慌了不再是个人质了,您自由了。算了吧你,我怎么可能自由呢?别忘了人真正的名字是:欲望。所以您得知道,消灭恐慌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消灭欲望。可是我还知道,消灭人性的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消灭欲望。那么,是消灭欲望同时也消灭恐慌呢?还是保留欲望同时也保留人性?我在这园子里坐着,我听见园神告诉我,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我在这园子里坐着,园神成年累月地对我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我与地坛(七)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天我整理我的旧像册,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一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唯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面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象—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象是一个老人,无可质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在宇宙欲望里度化的生命
——赏析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

  如果说任何一篇好的作品都可以载你进入作者精心营造的世界,那么,当我读完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后,便是在被度化后的生命里经历了一遭。这一遭,在现实生活里可以是短短的几十分钟,在精神生活里,却可以是千年、万年,甚至永恒!在说《我与地坛》之前,我们不能回避史铁生高位截瘫的躯体,否则,我们就无法仰视他宗教式的灵魂!
  文章用了七段来写“我”在地坛中长达十几年的生活,时间静静的流淌,地坛依稀如昨,地坛里的“我”却经历了世事变迁,从青年到中年,从最初在地坛里“我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生。这样想了好几年”,到后来“我”终于明白“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至此,作者完成了宇宙的受戒,对生与死都有了虔诚的信仰。而这种信仰的降临,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地坛这座“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园子”,譬如“祭坛古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对于“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这样的事实,我们看到的,不是作者挣扎中的呐喊,而是挣扎中的微笑与坦然,是和尚打坐时的大彻大悟,是对自己命远的救赎!
  在这样一种心如明镜、净无瑕秽的精神世界的背景里,“我”眼里的时间、时间笼罩下的地坛、地坛里行走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清晰透明起来!于是,作者用诗一般的语言、哲人的思想、普通人的情感,向读者讲述了三者之间偶然中成就的必然。十五年中,那些与“我”处在同一场景里的人,都被同一张大手操纵着——命运;都被同一种力量剥蚀着——时间!当“我”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当每天清晨唱《货郎与小姐》的小伙子再也没有出现……当那个晴朗的日子让“我”知道漂亮的小姑娘是弱智孩子,当那个喝酒的老头、来去匆匆的女工程师都成为“我”生活中的牵挂时,读者和作者不约而同地产生了心灵的共鸣:“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是众生度化了佛祖”。在这些人当中,给予“我”最深触动的是“我”母亲!当“我”终于懂得“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加倍的……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时,读者分明听见了“我”由于深深的憾疚共振出的心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
  既然选择了活着,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就想有一朝一日能在别人的眼里稍微有点光彩,在众人眼里能有个位置,于是“我”玩命的写,“我”为写作而活下来,写作是“我”全部的欲望。在这里,作者重新在穹天下铺陈了生与死,并明确地告诉读者:其实人真正惧怕的不是死,而是活!但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
  作者对地坛这座门壁淡褪了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的园子,充满了感恩!在他的心里,地坛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可以容纳它的,只有心与坟墓!即使有一天听到了死亡的召唤,“我”与地坛,也会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不早了!”但是“我”的灵魂还会在太阳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还会在生命重生之际,回来!
  作者用细腻笔触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沧桑古园,实则是他的精神家园!既是他梦开始的地方,也是他接受度化的地方;更是他将时间物化了的地方……此时,我们隐约听见了在宇宙欲望下辗转的生命,在春天的树尖上呼喊!

古园里的生命哲学——史铁生《我与地坛》赏析  
作者: 老夫聊发   出自:精华文章 浏览/评论:3,656/3   日期:2006年12月10日 20:26

        古园里的生命哲学——史铁生《我与地坛》赏析
   生和死,是永恒的哲学命题。有人谈生因之苦恼,有人论死为之色变,也有人三缄其口不置可否。叔本华在他的《悲观论集卷》中开篇就指出,人生来只以受苦为目的,因此死亡似乎是脱离悲惨世界的一种不错的方式,苦难“直至死亡才结束”,这与卢梭的“当我呱呱落地的时候就已进入竞技场,直到身死时才能离开”①的观点无二。但美国哲人诺尔曼.布朗则不能接受死亡,他认为“生本能与死本能的重新统一只能被设想为历史过程的终结”②。更多的人则是顺生顺死,把握现时生活,不去追究死亡,更遑论谈及二者了。
   但中国文人的生死观则大多居于豁达,所谓“民不畏死”,死当然难以奈何他们。东晋葛洪知道“有始者必有卒,有存者必有亡”,“死者,人理之常然,必至之大端”③,这点与汉代扬雄“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④的看法相同。而孟子虽然提出“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但他生不苟且死不躲避,能够为义而慨然舍生凛然赴死,并没有失其本心。再者如庄子所言的“死生为昼夜”,则将之视为瞬息间的交接,“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一念之间就可能与死神打上交道,存亡之理要在达观。
   生渺渺,死茫茫,捉摸不透,猜测不清,而正是由于这种难以解释的朦朦胧胧之情景,才催发了古今中外的学者们不断探索的欲望。于是,史铁生便又拿起笔,在字里行间诉说对生命的真切感悟,对生死的哲学思考,所以就有了这篇被誉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十大经典作品之一的《我与地坛》。
   地坛是明清帝王祭祀“皇地祗神”的所在,过去每年夏至便是她的沸腾之期。然而时过境迁,当年热闹场景而今云散烟消,曾经圣地却成了“一座废弃的古园”,以至荒芜冷落如同野地,忍受着被人遗忘后的孤独和寂寥。或许可以说,地坛也经历了一番生死的轮回,而且最终大彻大悟。她以静物的身份聆听了死神的宣示,又以思想者的姿态进入了无余之涅槃。她不张扬已有过的繁华,任凭人们从记忆中洗去那些于今看来似乎多余的影像。
   可是园子荒芜但不衰败,她虽然让风雨带走了浮夸的琉璃,剥去了炫耀的朱红,却还留下有素朴的殿阁、苍幽的老柏和坦荡的野草供人凭吊任人感慨。不过确切地说,地坛之所以如此,应该是在叫人悟道,叫人感悟生死之道。她里面的一草一木众鸟众花,朝晖夕荫晚景凉天,都是颔首不语的哲学家,为前来悟道的人沐以甘霖施之醴泉,解脱他们所遭受的创伤和痛楚,促使他们获得心灵上的洗礼。
   双腿残废的史铁生便是地坛里的悟道者之一。搬家几次却离地坛愈来愈近,与其说是他主动来到地坛,毋宁说是地坛在召唤他。地坛等了四百年,等着为史铁生传授自己的思想,而他也倾心于地坛的观瞻,就这样,两位并非哲人的哲人不谋而合地在以后流转的时光中碰撞出了思考的火花。当他开着轮椅踏足这方静穆的土地时,地坛便竭尽所能地为这位年轻人提供一个宁静的去处,超脱生死的她用草木竞相生长所奏出的窸窣之音,让处在绝望中的史铁生感受到了生命的律动。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常与宁静为伴与思考为伍,那么他总会有交谈的对象,这个对象不是别的,正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的灵魂。史铁生跟着灵魂谈论了许多年,也悟到了许多事,于是他不再一味的沉郁苦闷恓惶落寞,他也能轻松快乐,也能优哉游哉,这不能不说是地坛的恩赐,所以“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我的命运”。
   地坛这座古园肃穆幽深,似一位饱经沧桑历览世情的老人,她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化做哲理,为史铁生解答生死的意义。这位年轻人也以高超的智慧接受了这一似乎宿命的安排,他也明白了,生命虽然混沌不清,但死亡也不是没边没沿,人既生则必死,“死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它像一个节日,必然会降临。的确,死神对人的窥视从不曾停止过,但他也从不曾在时候未到的一天拿走人的生命。既然他这样公正,为何不活下去试试呢?超然于物外的人几乎没有,但泰然于心中的君子比比皆是,那么何不泰然一番,不去与死亡计较争辩;何不坦直真诚地面对人世间的风云变幻,心平气和地作伴人生路上的沧桑浮沉呢?
   史铁生说有三个问题始终困扰着他,前两个都是关于生死的。其一便是“要不要去死”,这与莎士比亚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问题”(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the question.)如出一辙,不过他已经解答了,“破帽多情却恋头”,即便生存有多痛,终究得活下去,他不会选择提早把自己送给死神的这条路。第二是“为什么活”,这个问题之所以能像藤蔓一样一直萦绕在他的心中,他在《写作之事》中已提到:“如果求生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本能,那么人比其他生物已然又多了一种本能了,那就是不单要活还要活得明白。”于是,为了活明白,他必须要清楚生活的目的。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可他呢?他只知道自己活着不是为了写作,但写作是为了活着。尽管零二年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杰出成就奖授奖词这样评价史铁生:“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但是这也并不能说明写作是史铁生人生的目的,连他自己最终都不明其果,只得说“活着的问题在死前是完不了的”,他不知这是否是在搪塞自己敷衍自己,可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过人到底又该怎样活呢?这个问题似乎比长期困扰史铁生的那两个更加棘手更难以诠释。孔子曾言“未知生,焉知死”,可他并没有告诉后人应当如何去“知生”。史铁生也知道其问之难,“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于是他仍然到地坛中去,希望这位静邃渊沉的老人能够指点一二,使其最终醍醐灌顶。然而在这一点上,地坛没有明确回答,园里的古柏依旧镇静地站在原处,园中的四季仍然循着自己的轨道不慌不忙不惊不怖地走着,它们似乎对所有的都不闻不问,倒有点“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的味道。
   其实地坛在以处变不惊的态度暗喻着一切,她安排了众多的人出现在史铁生那时的生命之中,虽然都是过客,却隐含着问题的答案。一对十五年后步入老年的中年情侣,他们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不知是否在后来交上了好运;一位喝酒的老人,姿态随意放浪不羁;一位捕鸟的汉子,痴等着一种可能再也捉不到的飞鸟;还有素朴优雅的女工程师,被埋没了的长跑健将,以及弱智姑娘和她的哥哥。这些人的生活或喜或悲,或平静或跌宕,或有激动的际遇,或有遗憾的叹息,但他们都坦然地应对,过去的一笑了之,只在地坛里享受一时半刻的宁静清幽,最后就像雪泥鸿雁一般杳无踪影,只为史铁生增添了一份记忆的盛筵。
   他们虽然消失在无涯的时间荒野之中,但终究还活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他们活的方式,他们活出了他们的滋味,诚如史铁生自己所说的“人之为人在于多一个毛病,除了活着还得知道究竟活的什么劲儿”⑤,他们至少品出了这股子“劲儿”。那么是什么“劲儿”呢?智慧的悟性引领他找到了救赎的道路,这便是史铁生至少在十五年中所悟出的“该怎样活”的答案:“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是的,自觉生活与己无关,当然无法进入生活;而过于进入生活之中,则像佛语所说的“住色生心”一般,难以逃脱心中的罣碍。与生活保持若即若离的姿势,这,就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与生活保持距离,也就与生活的苦难保持了距离。叔本华曾言“生命本身就是满布暗礁和漩涡的海洋”⑥,那么我们在海岸上徘徊,不仅不会遭受大海上的巨浪,而且还能拾到鲜艳的贝壳,不是吗?当然这并非是说逃避苦难,苦难之多让人无法逃避,这只是解决苦难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方式。因为世界上苦难永存,缺少困苦的世界不为世界,苦难一消失,人间的戏剧便将收场。史铁生经受了无穷的痛楚的磨砺,他在二十岁便因病截了双腿,又被命运击昏了头,到后来失去了母亲。
   谈及母亲,史铁生用明净细腻的文字把母亲对他的爱写得淋漓尽致,让人感动万分。在他看来,他所罹患的苦,与母亲所遭受的,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母亲无言地帮儿子坐上轮椅,又目送他远去,还因为不放心而经常去园中寻找他,但母亲最终在四十九岁时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往事历历在目,当史铁生明白了对母亲曾出过的一个难题后,他只能在雾气弥漫的早晨,抑或骄阳高悬的白昼里,整理歉疚和遗憾的心情。“子欲孝而亲不在”,母亲是苦难的承担者,却未能享受到儿子成功的喜悦,史铁生“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其实,母亲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是对史铁生命运的启示,启示他面对苦难应该作出怎样的抉择。“因不失其亲”,如今母亲去了,所能够依靠的只有他本人,但他毕竟学到了,学到了如何对待生活的残酷,如何处理生命的落差——“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老子》就曾指出“天下皆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尼采干脆说“恶原本也是善”,这世上,浅浮与美丽并在,高尚与丑陋同存,这就是生活,人必须毫无保留地接受。
   《我与地坛》用蘸满了苦难的墨水,在史铁生好思的头脑中转换成了宇宙的哲学,含情沉挚,意蕴隽永,聆之似闻韶乐,读之如沐春风,使人感动至深,受益匪浅。这当然与史铁生的思考不无关系。有人说他爱好悟道玄思,并且擅长此种。玄思是什么?老子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他所指的当然是他孜孜以求的“道”。青城山有副对联写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史铁生所思的道是什么呢?是万物?是自然?庄子提出过“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⑦,意思是说天地万物都有本质上的相似点,这相似点又是什么?我想,难脱一个生死之观,轮椅上的史铁生经历了生的痛苦和死的淬炼,终于想到了人面对脆弱的生命应该何为。他以澄澈的思想,高深的悟性,明朗的眼界,睿智的言辞,必将使这篇作品“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一丝温暖 一丝惆怅
——赏析《城南旧事》与《我与地坛》(老文新改)
2009-07-27

回忆起过去的故事,兴许,油然而生一丝温暖,兴许,散落心底一丝惆怅。也许,过去的事情总是这样,一丝温暖,一丝惆怅,缠啊缠,就这么进了人们的心底,就如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样。

也许《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丝丝都是温暖与惆怅吧,两篇文章都并不是大起大落,一下子温暖得人血沸腾,一下子又惆怅得哀声满天,且似乎全都是双关,一句是温暖的外衣,却是惆怅的真心——这是《城南旧事》的风格;或是句句惆怅,但带给读者的,却是如春风般的温暖——就像《我与地坛》那样。

其实,不止这些主旨,选材和语句都截然不同。

主旨的异同
比如《城南旧事》的《惠安馆》中,主人公初识秀贞那几段的内容,几乎全是嘻喜哈哈快快乐乐的词藻摞起来的“‘小南蛮子!’疯子的妈妈笑了起来,轻轻指点着我的脑门。”“‘小桂子他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来的小桂子他妈呀?’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他妈呀!”但这些快乐只是在除了“疯子”秀贞以外的人身上发生,而秀贞自己身上,只有“低着头一直发愣”或“她忽然背转身子,伏着树大哭了起来,她说:‘小桂子,你怎么不要妈了呢?’那声音多委屈,多么可怜啊。”诚然,秀贞失去了男友和孩子,心理有点不正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家对她,要不就像她爸对她那样半句话不说,要不就更多人那样,无所谓的笑。这种笑是一种什么笑啊,说不清楚啊。人心总被语言包裹得严严实实。当然主人翁英子的笑除外。儿童的心是最纯的,作者选用最纯的心来看外面的这个世界,才能看到最真切的一面,童言无忌啊。就像有时我们教室突发一阵笑声,而许多同学根本不知道大家在笑什么一个道理,但也就因为主人翁一切都是那么入骨的纯真,从而真正的了解了秀贞,从而“我替秀贞难过,也想念我并不认识的小桂子,我的眼泪掉下来了”。但是,一个孩子社会没有影响她,她又怎能影响改变这个社会呢?在大人的眼里,孩子的话只是戏言罢了。其实,主人翁在自己对秀贞的了解的基础上,再加上秀贞家人的帮助完全能解开秀贞心里那个思念的结。但是,大家只看到“年年开了春,就得闹些日子,这两天就是哭一阵子笑一阵子的,可怎么好?”是需要看医生吧。心理医生应是最了解她的人,而最了解她的人却手无缚鸡之力,有能力的人却不了解她。啊,但是我们追根究底,发现整件事情的起因,只是爱人一去不回,孩子被家人遗弃,是啊这个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危机四伏,一去不回是常有的事;而遗弃那个孩子,家人也是为了她着想,那年代,单亲家庭的孩子,会被众人冷落。但秀贞不能忍受这一切,或说不能面对这个社会现实,一心为了爱而伤透脑筋,但那个社会太无情了,只有“闯练,闯练”的人才能真正成才。《城南旧事》这些快乐的语句下,只是这些旧社会的无情爬满字里行间。
而《我与地坛》与之完全相反,文章一开始,作者是怀着落魄的心情走进地坛的“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多么一副苍桑的境色啊!与作者当时的心情相当。确实,“两条腿残废后……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嗯,其实这与秀贞一开始的情况比较相似。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走进了地坛。这不能叫逃避现实,,而是去寻找心灵的寄托,向园子倾述自己的内心,从而排走那丝丝惆怅,让信心和力量回到自己身上。本文作者成功的这样做了,但秀贞不行,那个社会不是这个社会,那个人不是这个人啊。也许,两篇文章的不同之处,完全源于时代不同,一个二三十年代,一个八九十年代,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就算是同一个家庭的同一个人,也会有莫大的差别。不然,怎么会秀贞疯了而本文作者却“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而且“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我在想那快乐的身影,似乎是作者的背影。曾经看到过一组漫画,前台的人在做这般事,而他的背影却在做那般事——即是指心里想着那般事。或许走上山岗的是一位包经苍桑的老人,但他的背影却是那位快快乐乐的小男孩,那才最完美。全文给了大家很多启示很多,最核心的一份——珍惜生命。因为,在落难的时候,只有珍惜生命才会珍惜自己的余生。当然,我不是就这样就否定秀贞不珍惜生命,也许他想两全其美吧,但那不是太难了。作者在第一章就提出“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其实就是怎样去珍惜生命的问题。也许全文就是围绕着这么一个问题进行的吧。
两篇文章的主旨,我只是各具一点进行对比,他们共有的对母爱的赞美,对生活的热情等等,都丝丝入扣。这就是我发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主旨的异同。

选材的异同
《城南旧事》中,由于作者打算“把他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且这篇小说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小姑娘。所以,作者根本是从一位小孩的心灵的角度来选材的——不管大人眼中那是对那是错,反正是对于小孩而言,真正感兴趣的,能记下来写下来的东西。说普通点,就是从小见大。如“‘乱数!’妈妈瞪了我一眼,‘听我给你算,二俗,二俗一,二俗二,二俗三,二俗素,二俗五,……’”那英子妈妈教英子数数,口音却让大家嘲笑那段,虽只有短短百来字,但讲得甚是精细。本来这一段内容与上下文并无直接关系,不想大部分小说,第三段出现这个东西是为第十二段的那个东西作铺垫,他完完全全是独立的,突出的。那为什么我们读起来又不显得突出呢?还是选材恰当啊!由于这是一篇小说,他的选材也更加传奇化,因而更多的故事不像上面那个故事那样独立而是环环相扣。又说《惠安馆》中,开始读时,似乎看到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秀贞失去爱人儿子发疯的故事,一个是妞儿和自己快乐玩耍的故事。看上去这两件事风马牛不相及,但谁能想到,故事发展到后来,渐渐发现,妞儿竟就是秀贞那个小桂子——好个传奇。但这个传奇也如满天的泡沫,一触即碎,于是到了后来“‘那么……’有些事情我实在想不起来了”“这只金镯子不是不就是我给一个人的那只吗?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金镯子回来了,金表回来了,但过去发生的那些事就像没发生过似的,所有的材料一下子消失了。这不是一种传奇么?而且,请大家注意,全文中的主要人物,除了父亲,那便衣,德先叔,宋妈的丈夫,就全都是女性了。我这本书序认为,林海音是一位女性主义者。也许是的,作者选材时肯定向这边倾斜了的。而那篇书评认为,文中的小英子是代表者一位兰姨娘那样的先进女性,因而才会选这些材——但我不赞成,因为这些选材不止是先进化,而且很儿童化,也许更多的是先进的东西,但这不能说明问题。所以,总的来说,《城南旧事》的选材是以略儿童化的先进的东西加上些幻想而成的一些简单而真切的故事。
而对于《我与地坛》来说,由于它是一篇长点的散文而不是小说,因而它在选材上比《城南旧事》更加真实,亲切。曾在《读者》上读到一篇名为《一堂特殊的课》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来得贴切:“最真实的通常最枯燥”。真实就是这样。有很多同学在抱怨买不到《我与地坛》“这本小说”。也许大家没在网上先看看这儿篇文章,也许老师出这个选题出乎大家的意料,也许在大家眼里只有小说与小说有对比性。都猜想《我与地坛》是本有趣的小说吧,没想到他的选材比《城南旧事》枯燥得多。但就算他枯燥得多,也依然惹人喜欢——至少我是。为什么?因为他的选材能带给人幸福感,能让人被感动。比如文章第五章讲到“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姑娘本不幸,但在已看破生死的作者眼里,笔下,她与哥哥在一起的场景总是显得那么幸福,不管是十五年前还是十五年后。而这又与《城南旧事》的选材方式不同。说过《城南旧事》有许多内容与上下文无关,而这篇文章完全不是这样,比如上面这个例子,紧接着下面就是作者从这个例子看出的对生命的理解——然后进入全文的核心:珍惜生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也是这材选得精啊——要是我以“生命”为题来写作文,定会落入俗套,写些大人物,小动物之类的。而作者直接从自己下手,来诠释生命,亲身体会还是最好啊!这样的选材也算富有创新精神了吧,让《我与地坛》这本就真实亲切且使人深感幸福,感动的选材灿烂生辉。
其实总的来看,《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的选材的方向完全一样嘛,都是讲身边的小事,但从小处看,不同之处也多。这就是我看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选材的异同。
语句的异同
也许是作者想表现英子的活泼天真,或好动的一面吧,《城南旧事》只要是小英子出场的地方,准会有成堆的短句出现,也有像《端午的鸭蛋》那段那样精彩的。“但我只想喝水,不想吃饭,灌下几杯凉开水,坐到饭桌上,喘着气,拿起筷子……”是的,四五个字,一连串的动词,灌、坐、喘、拿,不算用得匠心独运,也生动过人。这么精细的描写,具体生动的刻画了主人翁当时磨磨蹭蹭的样子。但我个人认为,尽是匠心独运的华丽辞藻感觉不到是从一个小女孩的眼睛来看的外界,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总的来看,其实短句也没那么多,速度挺合适的,用词也有些家常化,贴近人们生活啊,更似是一篇生活情景剧。
《我与地坛》也不正是个生活情景剧,用词这么相似,不过字面上带有更重的感情色彩,且主要是惆怅。所以,长句多了许多,我那本书,一般一排两标点,读起来缓缓的,动人。而在用词上,本文就精巧得多了——大量恰当的修辞,一句连一句,有时还将很有文学味的词绕来绕去:“我常觉得这中间有宿命的味道”。有时,也来句时下最流行的,郭敬明那种绕昏读者的话,“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事实上,作者这样不太朴实的句子不算多(相对于《城南旧事》),所以这些语句读起来还是给人以真实美。
总的来看,语句上《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确实各有各的美,从不同角度,不同读者能看到不同的美——这就是我感觉到的《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语句的异同。
语句,选材,主旨,三方面,我来读了《城南旧事》和《我与地坛》,也不知道是否理解有误。但也不能这么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吧,怎能有标准答案呢?所以我相信我的第一感觉——两篇文章,过去的故事,都是一丝温暖,一丝惆怅,流进了人们的心底,流进每一个人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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