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教版七上语文教材为例 陈晓涛 老舍年轻的时候,文稿常被编辑改动,深感头疼,某次,他把书稿送出版社后,在旁标明:“改我一字,男盗女娼。”可能现代社会的人们对 “男盗女娼”这四个字都已经麻木了,更有甚者引以为荣。但在老舍的那个时代,这可是最恶毒的诅咒! 一九二四年八月七日《民国日报》有这样一条新闻: 九江日前江水急流中,突由上流漂来一方木板,上面有人。义渡局急放救生船上前捞救。近视之,则板上仰卧一活着的少年妇人。上半截裸体,下半截仅守一单裤,手足被人用铁钉钉住,不能伸缩,两腿间放一男子之头,鲜血模糊,并树一木标,上书“救者男盗女娼”字样。救生船见其情形奇怪,遂置不理。该妇人叫曰:“请你们将我之板翻转,俾得速死”。驾救生船者亦不加询问,遂将船驶回,而以听见情形告之。众谓此必奸杀案。 年轻时候的老舍绝对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的文稿会被大特改,他甚至会像自己小说中的主人翁一样“自绝于人民”。 在讲授老舍的《济南的冬天》一课时,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篇文章肯定被编者篡改过。我从超星数字图书馆下载了课文出处的《老舍文集》(第十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仔细一对照,果然改了不少,特别是将“好像小日本看护妇”一词改为“好像日本看护妇”,一幅汉奸嘴脸。殊不知到,“小日本”是过去北方老百姓的口头弹,老舍作为擅长采用民间口语及大众语创作的语言大师在这里用“小日本”,其实更是饱含了深厚的民族感情(此文写作与抗战时期)! 在提倡保护知识产权的今天,不加按语地删改作者的文稿,在事先没有与作者商洽的情况下篡改作者的文本,然后编入语文教材,这不仅仅是对原作者极其的不尊重,更是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的漠视与践踏! 经典课文《散步》的作者莫怀戚当初也并不知道自己的散文被编入初中语文教材,更令人气愤的是,编者不仅删改了原文,还不加考证地把作者错编为“莫怀成”。莫怀戚在谈到删改时说:“又对某些文字做了删减,我认为使文章减色一些!”(《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2006年04期) 仅以人教版新课标七年级(上)教材为例,我可以确定删改过的课文居然有十篇:《童趣》、《人生寓言》、《我的信念》、《春》、《济南的冬天》、《看云识天气》、《绿色蝈蝈》、《散步》、《皇帝的新装》、《郭沫若诗歌两首》,足足占这册教材的三分之一! 下面我就挑一些篇目来分析一下这些愚蠢的删改,还有比删改更可怕的谬误! 《童趣》选自《浮生六记》卷二的“闲情记趣”一章,课文删除了与之相关的几句话: 年长思之,二虫之斗,盖图奸不从也,古语云“奸近杀”,虫亦然耶?贪此生涯,卵为蚯蚓所哈(吴俗称阳曰卵),肿不能便,捉鸭开口哈之,婢妪偶释手,鸭颠其颈作吞噬状,惊而大哭,传为语柄。此皆幼时闲情也。 这段话放入课文并不难理解,也许是“心怀鬼胎”,亦或是“做贼心虚”吧,语文教材的编者们删去了这段话。 我认为,这段文字真的没有什么可避讳的,现在的学生在性方面不一定比老师懂得少。只是缺少道德的束缚,缺少如何用理性来解释它的知识。老师和学生们摊开了,讲明白了就可以了,为什么非得要在编写课本的时候删掉它?联想起下学期的《口技》一文,我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怀疑宾客们如何有耐性来听这么无聊的声音,现在做了老师,查了原文才知道:语文教材的编者们删去了口技者模仿夫妻床第之欢的段落。 于是,当教委的大人们看到这种避讳所带来的危险时,各大高校才兴起了“性科学概论”或者美其名曰“青春期健康教育”的课程。如今,充满戏剧化色彩的是,高校周围已被同居的大学生所包围!其实,对于这种切身却形式化的东西,学生们缺乏的仅仅是理性。我觉得,这种理性的灌输应该是在语文课之类的一点一滴,而不是在特地开一门尴尬却又严肃的课程。可是,人们就是转不过这个弯来。 《我的信念》一文本就是译自居里夫人文稿的英文版,居里夫人的“信念”早已被篡改了一遍(甚至是几遍),可我们的编者在把此文编入教材时又是大做改动,其尚且不谈“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类的话,我们能肯定的是:编入教材的《我的信念》早已不是居里夫妇人的“信念”了。由于篇幅有限,我只举一处改动: 原文: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一件事情是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情完成。(《现代人的智慧》,科学普及出版社1999年第1版) 课文: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是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情完成。 这一段话的改动其实很微小,编者们只是加了一个“每”,强调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是有天赋的才能。中国有句古语叫“人贵有自知之明”,文革期间也有一句流行的口号叫“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到”。我想,居里夫人的成功不是坚信自己对于“每一件”都由天赋的才能,而是找准了自己对于“一件”事情——放射性元素研究——具有天赋的才能!我们一方面在宣扬唯心主义的危害,一方面又在贯彻唯心主义的理论,这也许是中国整个教育界的最大的悲哀! 关于朱自清的《春》一文,我可能要多谈一点。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朱自清的大名和散文名篇《荷塘月色》了。大约是五年级的暑假,母亲拿出一份八十年代的钢笔字贴让我练字,字帖中就有朱自清的小传和散文名篇《荷塘月色》。那时的我刚刚步入青春期,读书时和王朔那小子一样,专拣“黄”的地方看,一眼就看到了令我怦然心跳的句子,朱自清竟然形容荷花为“刚出浴的美人”。后来,到了高中,在课本上读到了《荷塘月色》,奇怪的是课文居然删去了这个我以为妙绝的比喻,并且没有加任何说明,于是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学的课文是要经过阉割的! 再后来,我鬼使神差地上了中文系,毕业时又别无选择地成了一名初中语文教师。等到讲朱自清的散文名篇《春》的时候,我几乎肯定教材上的这篇课文也是篡改过后的产品。凭着大学“古代文献学”课堂上几丝关于校勘的模糊记忆,我开始在浩瀚的资料中收集《春》的版本。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超星数字图书馆找到了一本朱自清的作品集(朱乔森编. 《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朱自清》.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6月北京第1版),其中收录的《春》与课文出入较大。再后来,我在1988年第5期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上找到了一篇朱金顺先生的文章——《关于〈春〉的版本》,朱先生的文章严密地论证了:“这书中(指《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朱自清》一书)收人的《春》,使用的是作者的原文,没有改动过文字。据我所见,解放以来国内所印的《春》,只有它是原文,这是弥足珍贵的。我说这篇《春》的文字为原文,是有充足依据的。……” 结合朱先生的校勘,我又详细比较了原文与课文的差异。(确切改动请参见拙作《还〈春〉本来的面目》,《现代语文•文学研究版》2006年第19期) 在一篇不足千字的短文中,如此的任意改窜,而且未加任何说明,这种行径是极其恶劣的。特别是诸如“花丛”、“农夫”、“草屋”等的篡改,已足以让这篇《春》失去朱自清散文的个性和文学创作的时代印记。 我觉得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向我的学生详细分析这些愚蠢的篡改! [原文] 水长起来了 [改句] 水涨起来了 若让如今的小学生来修改病句,怕是也会做如此的改动。中国文字所特有的语言魅力,早就被一些外文语法的条条框框所破坏殆尽。按所谓的现代汉语语法看,似乎“水涨”不错,因为“涨”意味着水位升高。可是,当你完整地读一读原文第一、二自然段时,就会有所感悟:“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原来这五个短句全是用的拟人手法,“长”是人格化,而“涨”只不过是写实而已。“涨”虽符合现代汉语语法,但它破坏了排比的几个短句在修辞手法上的一致性,所以修改的“涨”较之原文的“长”,逊色多了。 [原文] 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象眼睛,象星星,还眨呀眨的。 [改句] 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象眼睛,象星星,还眨呀泛的。 “花丛里”被改为了“草丛里”。这句话是讲“野花”的, “花丛里”、:“草丛里”似乎都可以。但这第四自然段整段不都是讲的“春花”吗? “花丛里”是容不得改动的,这一改岂不弄巧成拙? [原文] 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 [改句]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 这句话有两处改动,删掉一个“窠”字,把“与”换成了“跟”。“窠”字删去有必要吗? 恐怕是删改者觉得国民文化水平太低,怕不认识这个字罢了。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我倒是觉得窠巢这个词更符合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白话刚刚盛行的语言风貌,虽然白话文已全面取代文言文,但仍不乏文白交杂的语句。 把“与”字换成“跟”也没有这个必要。在这句话里,“与”、“跟”虽同为介词,但“跟”字使鸟儿的曲子与清风流水有了一种主次之分;“与”字则更能表现出“平等”、“共同”的意思,与全文和谐的意境相吻合,“与”字更显贴切。 [原文] 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 [改句] 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 这句不太长的话居然被改动了五六处。在读者的视野里,原文文字优美,意境深远,极富有诗情画意,一经改动,顿失灵气。“乡下去”改为“在乡下”,已失却了原文的灵动;又添上一个“有”字,视角迥异——这些人好像突然冒出,破坏了原文和谐的画面。 本来先看到“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然后看到“地里工作的农夫”,在“人”与“农夫”之间用“还有”连起来的,是一种顺连的关系。若改为“地里还有”,岂不是把“撑伞的人”也归到“地里”去了吗?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农夫”一词在30年代的作品里也是常见的,这儿用得很贴切,且有时代气息。“披着蓑、戴着笠的”原是刻划“农夫”的形象,为一“的字结构”,作“农夫”的同位语;删去“的”字,则为“农夫”的谓语,这不仅仅是句式的变换,而且失掉了朱自清散文的语言风格。 在讲授我的观点的时候,我的学生还突发奇想:那时候农民比较穷,原文写“披着蓑、戴着笠的”是说有的农民披着蓑 ,有的农民戴着笠,只有条件比较好的才能披着蓑戴着笠,我不由得惊讶学生的想象力。 《看云识天气》一文几经改动,在我看来依然是废话连篇,索然无味!按编者说明文力求语言的准确,所以常用“往往”、“常常”的荒谬逻辑,我看还可以改的地方还真不少,如文中的“云就像是天气的‘招牌’:天上挂什么云,就将出现什么样的天气。”就应该改成“云就往往像是天气的‘招牌’:天上挂什么云,就常常将出现什么样的天气。” 《绿色蝈蝈》一文的失败不在于编者们删除了文章最后一段关于蝈蝈交配的文字,也不在于编者们对个别字句的删改,而在于愚蠢的他们根本没有搞清楚“绿色蝈蝈”为何物。 显然,教材的编者把课文中的这种“绿色蝈蝈”当成了人们常见到的那种会鸣叫的蝈蝈,可教材中的彩色插图居然是一只肥胖的绿色蝗虫。就课文所作的说明和介绍来看,我们觉得“绿色蝈蝈”就是典型的四不像: 一、像螳螂 从外形看。文章对绿色蝈蝈的形体是这样描写的:“这种昆虫非常漂壳,浑身嫩绿,侧面有两条淡白色的丝带,身材优美,苗条匀称,两片大翼轻盈如纱”教材中描写的这种形体,绝非是教材插图中的那只肥胖蝗虫,而更像螳螂。 从习性和食物上看。蝈蝈一般生活在庄稼地、草丛以及比较矮小的灌木丛中,而蝉螂却经常生活在较高大的树木上,并且能捕食蝉和其它昆虫。蝈蝈则主要以植物的花、叶等为食。 人们常说的一个成语是“蝉螂捕蝉,黄雀在后”,却没听说过“蝈蝈捕蝉”。 二、像蝈蝈 现代汉语辞典(第五版)对蝈蝈的解释是:[蝈蝈儿]昆虫,身体绿色或褐色,腹部大,翅膀短,善于跳跃,吃植物的嫩叶和花。雄的前翅有发音器,能发出清脆的声音。 按照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恐怕课文只有描写“绿色蝈蝈”叫声的段落才与“蝈蝈”吻合吧。 三、像蝗虫 看看教材中的彩色插图就知道那是一只肥硕的蝗虫了。 四、像螽斯 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螽斯]昆虫,身体绿色或褐色,触角曾丝状,有的种类无翅,雄的前翅有发音器,雌虫尾端有健壮的产卵管。善于跳跃,一般吃其它小动物,有的也吃植物,是农业害虫。 教材说描述的“绿色蝈蝈”:吃肉喝血之后,也吃水果的甜浆,有时候没好吃的,甚至还吃一点青草。可见“绿色蝈蝈”的食性正好与螽斯吻合。 教材对于《郭沫若诗歌两首》有一条注释:经作者同意,略有改动!我想,这改动一定很重大吧,不然怎么会惊动郭老。我立即找来《郭沫若全集 文学篇》(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与课文对照,发现课文居然只是改了一个词:把“市街”改为“街市”;删了一个词:“哪怕是他们提着灯笼再走”改为“是他们提着灯笼再走”;添了一个字:“那隔河的牛郎织女”改为“隔着河的牛郎织女”。 这么无关痛痒的改动,为什么还要郑重其事地加一条:“经作者同意,略有改动!”呢?我想,这正体现了编者们的奴颜媚骨。郭沫若的人格不佳,但官做得很大,又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三面红旗”之一,所以编者认为郭老可不比其他的作者,他的文字哪怕只改一个字,也要征得他的同意!以后要是想再改,恐怕得下地狱去征得他的同意了吧! 分析至此,内心突然涌起一丝酸楚与悲凉: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我的发现,我的见解,除了在自己的课堂上讲讲,还会有谁在意?况且,更为糟糕的是,这些讲解甚至会“误导”我的学生,他们可得参加标准答案的考试。每逢教师节,我都要拷问自己的灵魂——“你是不是误人子弟又一年?”。 但不管怎么样,我都得怒吼一声:还语文课文本来的面目,还国文教育本来的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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