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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说“孝”是一个伪概念?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0-2 00:40
标题: 为什么说“孝”是一个伪概念?
为什么说“孝”是一个伪概念?


许锡良




  1、孝字在甲骨文中原意为一个孩子跪在一个老人面前。如果孝是专指亲人之间这种以下对上的屈服,以上对下的威压,或者以幼对老的驯服,以老对幼的施压,则这种状况存在有何积极意义?

  2、如果解释为亲情之间的尊老爱幼,则是人之自然感情,为何要以如此大德大义去推进?显然,以人之亲情而言,虎毒尚且不食子,作为动物的母性,为生命的延续,保护幼小实在是再自然不过了。而幼小动物对母之依赖,也是天然的。为何到人这里就变得一种需要教育的道德,而且是首要的道德呢?

  3、显然,中国人提出的孝,是有违人之本性的。中国传统的《二十四孝图》,其实都是变态的故事,是完全扭曲人性的。那些关于孝的故事,几乎是没有一个可以真正去做的。倘若真做了,则是严重违背人性的。比如《郭巨埋儿》的故事,为了省点粮食供给年迈的母亲,竟然亲手埋掉自己的年仅三岁的儿子。即使真的省出了粮食,作为母亲能够吃得下吗?即使再贪婪好吃的母亲,也不会忍心看着自己未成年的儿子去卧在零下几十度的冰上融出窟窿来捕鱼给生病的母亲吃。如果真能够这样做,那么,真能够吃得下这样的鱼吗?因为违背人性,自然是不容易的。因为不容易,因此,才需要用这种极端的办法去鼓励。还因为有难度,才使得这种高难度的变态行为具有升官发财的诱惑力。

  4、为什么中国孝道唱了数千年,但是家庭暴力不断?那是因为孝的后面其实掩盖的就是将家庭暴力与虐待行为的合法化。所谓的《二十四孝图》其实就是充满家庭暴力的虐待。但是,这显然是被美化了的故事。这种被美化了的故事,常常让中国的父母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自己在子女面前,可以为所欲为。事实上也是这样,孝的权威发展到“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时候,家庭暴力与虐杀就不仅合法化了,而且成为固定的道德模式。因此,中国传统式的父母,常常就是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

  5、既然父母可以这样做,那么为子女的又能够怎样呢?只能够一边表演孝道,一边虐待自己的双亲。我们可以看看晚清小说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中的描写:“往里面偷看:原来符老爷和符太太对坐在上面,那一个到我们家里讨饭的老头儿坐在下面,两口子正骂那老头子呢。那老头子低着头哭,只不做声。符太太骂得最出奇,说道,‘一个人活到五六十岁,就应该死的了,从来没有见过八十多岁人还活着的。’符老爷道,‘活着倒也罢了,无论是粥是饭,有得吃吃点,安分守已也罢了;今天嫌粥了,明天嫌饭了,你可知道要吃的好,喝的好,穿的好,是要自己本事挣来的呢。’那老头子道,‘可怜我并不求好吃好喝,只求一点儿咸菜罢了。’符老爷听了,便直跳起来,说道,‘今日要咸菜,明日便要咸肉,后日便要鸡鹅鱼鸭,再过些时,便燕窝鱼翅都要起来了。我是个没有补缺的穷官儿,供应不起!’说到那里,拍桌子打板凳的大骂。......骂够了一回,老妈子开上酒菜来,摆在当中一张独脚圆桌上。符老爷两口子对坐着喝酒,却是有说有笑的。那老头子坐在底下,只管抽抽咽咽的哭。符老爷喝两杯,骂两句;符太太只管拿骨头来逗叭儿狗玩。那老头子哭丧着脸,不知说了一句甚么话,符老爷登时大发雷霆,把那独脚桌子一掀,匉訇一声,桌上的东西翻了满地,大声喝道,‘你便吃去!’那老头子也太不要脸,认真地爬在地下拾来吃。符老爷忽的站了起来,提起坐的凳子,对准了那老头摔去。幸亏站着的老妈子抢着过来接了一接,虽然接不住,却挡去势子不少。那凳子虽然还摔在那老头子的头上,却只摔破了一点头皮。倘不是那一挡,只怕脑子也磕出来了。(第七十四回)。”我在中学时第一次读到这部小说,就感觉那孝道文化实在是虚伪而血腥。

  6、有一次与某高僧谈及中国人的一个奇怪现象,即在中国数千年来,人们一边大谈孝道,一边殴打双亲或者虐待孩子的恶性事件不断在中国上演。高僧说,这都是孝文化惹的祸。孝文化不仅将家庭暴力合法化,而且将家庭暴力大大地美化。但凡孩子打父母,都有该打之因。事情都常常出在父母本身,而不是孩子的过错。那些被自己孩子殴打的父母,如果从因果报应来说都是该打的。因为,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以暴易暴,小时候,父母打孩子,孩子长大了反过来打父母;二是溺爱成性,对孩子百依百顺,过度保护或者无情剥夺孩子的成长机会。那些与孩子一起健康成长,分享生命的快乐,平等对话,协商处理问题,互相尊重,充满温馨与爱意的家庭,怎么可能出现家庭暴力?

  7、佛家以慈悲之心,基督以博爱胸怀,都不可能演绎出如此频繁、持久而恶劣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许在各种文化中都是存在的,但是像中国孝文化中如此普遍,如此严重的确实还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孝文化有多变态,家庭暴力就有多猛烈。佛家的慈,即给人以幸福与快乐,悲,即帮助人脱离痛苦。小慈悲即以家庭为中心的有缘人为限,大慈悲即以无缘之天下人为对象,即普度众生。以佛家理念来说,做到父慈子爱,以小慈悲的情怀就足够了。以基督的博爱而言,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自由、平等、博爱。家庭成员不是上下级的等级关系,更不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每个家庭成员都是上帝面前的一员。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不仅有血肉之亲的人要如此,即使是天下之人,也是兄弟姐妹。基督文化里,孩子从小获得自由与自主活动的空间与机会。孩子的成长是快乐的、自由的,他的生命自出生之日起就属于他自己。作为父母帮助孩子获得自由、幸福与快乐,帮助孩子去找到自己的生命价值与人生意义,是其责无傍贷的神圣职责。只有中国的家庭,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就成为父母的私有财产。成为家庭中接宗接代,光宗耀祖的工具。孩子成为父母可以任意暴打、虐杀与买卖的对象。中国文化中,人的生命不能够得到尊重、敬畏与保护,中国文化中没有被毁弃的东西,唯一被废弃的只是人的生命,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孝,在现代商业文明与普世价值中,不仅是一个伪概念,而且简直就是一个邪恶的观念。中国人脱离不了苦海,万恶之源在于孝。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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