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的教学经历是复杂的,但从“实证”的视角看却是有四大主要环节,即备课、上课、作业、评价。备课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备课应该是充分的、细致的,笔者曾写过《语文教师如何备课才称得上“充分”》一文,其中“脑中有标”、“眼中有生”、“手中有本”、“心中有法”、“胸中有案”等是其根本,但做起来确实不容易,就说“脑中有标”吧,也是需要在具体课文中落到实处的,很多语文教师也注意到“标”的重要性,于是在教学目标的确定上就不厌其烦,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视角逐一写来,结果怎样?纯粹是做形式,多是不着边际的。如果能把自己定的教学目标真正与课程标准的要求一一对照一下,可能就会发现很多问题, “目标”不是“标目”,更不是“标签”,是教学的指导方针,不能随意,更不能盲目,目标的确定既要体现“课标”要求,更要体现“本”的特殊地位,如果把“标”只视为抽象的教条,只看作是必要的摆设,就一定会备不好课,也就不可能做到有底气地去上好课。一一对照、验证的过程不能少,而这个环节就是“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