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为幸福而生的,而不是为不幸而生,就“什么是幸福”的话题我们讨论过多次,我也乐得与他(王浩)交流,乃至成为彼此交流中的一种癖好。他几次谈到,幸福不应该是pleasure,而应该是happiness,pleasure指官能的或物质的享受,而幸福归根到底还包括精神上的,或思想意识上的一种状态。我说,幸福应该是blessedness(赐福),《圣经》上有云:“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可见“福”的内涵是一种道义的,而非物质性的东西。他说,那么宗教的虔诚应该是一种幸福了。我说,简单的信仰也不能等同于幸福,因为它没有经历批判的洗练,不免流入一种盲目或自欺,只能是沦为愚夫愚妇的说法。一切必须从怀疑入手。于是我引了不久前看到的艾略特的一段话:“There is a higher level of doubt,it is a daily battle.The only end to it,if we live to the end,is holiness. The only escape is stupidity.(有一种更高层次的怀疑,它每天都在不断地[与自我]战斗。如果我们能活到有结果的那一天,它唯一的归宿就是圣洁,唯一的逃脱办法就是愚蠢。)”他听了非常欣赏。幸福是圣洁,是日高日远的觉悟,是不断地拷问与扬弃,是一种“dunch leiden,freude(通过苦恼的欢欣)”,而不是简单的信仰。
对国家(不是政府)的忠诚,对政治(不是政党)的疏离,看起来冲突,实际上统一,我相信这就是那一代中国有立场的知识分子。并不是有专业的人就是知识分子,什么是知识分子,什么是知识分子的立场?关于这一话题,现在讨论的著作已经很多了,不过书本常常只是一些理论,并不好拿它来截长续短、按图索骥。特别是像何先生那一代中国读书人,身处万方多难的社会中,成为一个有立场的知识分子,好像并不如书本上说的那么简单。我以前读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看到里面说,知识分子的公共角色应当是“局外人”(outsider),认为他需要的是“反对的精神(a spirit in opposition),而不是调适(accommodation)的精神”。在中国现实中,这话也许只对一半,因为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急的时候”那种精神紧张和生存危机中,人们无法不向往一个光明的未来和富强的国家,他们无法成为“局外人”,也不可能仅仅是“反对”。何先生那一代人,追随着“五四”时代的精神,把民主、自由和科学当作矢志不渝的追求,把国家整体的富强当作永恒的理想,这是超越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的基础。
我常常在想,人怎样才能像何先生那样有修养,“修养”这个词,其实翻过来说就是“文明”。按照一种说法,文明就是人们越来越懂得遵照一种规则生活,因为这种规则,人对自我和欲望有所节制,对他人和社会有所尊重。但是,仅仅懂规矩是不够的,他又必须有超越此上的精神和乐趣,使他表现出一种不落俗套的气质。《上学记》里面有一段话我很同意,他说,“一个人的精神生活,不仅仅是逻辑的、理智的,不仅仅是科学的,还有另外一个天地,同样给人以精神和思想上的满足”。可是,我近来越来越感到,这种精神生活需要从小开始,让它成为心底的基石,而不是到了成年以后,再经由一阵风似的恶补,贴在脸面上挂作招牌。尽管他自己很谦虚地说,他这一代人国学的基础都非常差,没有背过四书五经,但是,他从中学起就读《开明青年丛书》、读冰心的散文和徐志摩的新诗、读顾颉刚和朱光潜、读《神秘的宇宙》和《物理世界真诠》,也看西洋电影和武侠小说,高中时还念Tales From Shakespeare(《莎氏乐府本事》)。肚子里面积攒了东方和西方的好多文化知识,他也曾看了《英文一百零一名歌集》(The One Hundred and One Best Songs)后,学唱英文歌曲,他回忆那个时候听的古诺的《小夜曲》、舒曼的《梦幻曲》、舒伯特的《小夜曲》和《圣母颂》,觉得“回肠荡气,简直令人销魂……觉得美极了,灵魂都像上了天一样”。
爱德华•席尔斯(Edward Albert Shils)在《传统》里面曾经说道,“何谓传统?凡是代代相传的事物、信念、形象、行为和制度都是传统,自觉性的高低是次要问题,但必须通过三代(时间的长短不拘),也就是通过两传才能成为传统”。我不知道那种从容、自省和乐观的气质,是不是也需要两三代家庭的熏陶和从小浸染才能够获得,但是这种近乎贵族气质的传统,在现在这个变动不居、关系万千重的社会中,似乎是越来越难以见到了。古代中国经常的改朝换代,近代中国太多的底层革命,使得气度好像成了虚伪,风度可能是无能的别名。非得“幸分一杯羹”才能成为胜者,不顾孤儿寡母才能黄袍加身,“我是流氓我怕谁”才无往不利,“千万别把我当人”倒成了可夸耀的名言。世事对何先生这样的人未必公平,社会对有修养的传统也不见得接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人心中是绝对政治正确的口号,这是很可悲的。席尔斯说,英文字tradition的拉丁语根是traditio,在罗马法中意指一种继承私有财产的方式,但今天英文中的tradition则指一切在传承中能维持不变或重新呈现的东西,但是,不仅在“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古代没法延续,在“你方唱罢我登场”、“天翻地覆慨而慷”的现代,我总担心,那份从容和宽厚,还能够不受世事的冲击而继承下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