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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学书法教育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0-29 19:19
标题: 小学书法教育之我见


小学书法教育之我见
  书法是中国所特有的一门视觉艺术。它具有语言文字所具有的实用价值,同时也具有审美的艺术价值。两者构成了书法艺术的两重特性,即实用性和艺术性。作为同属造型艺术的一种,书法和绘画的关系最为紧密,“书画同源”、“书为心画”都说明了这一点。小学书法教育的内容宜采取“放——收——放”三段式安排低、中、高各年级的书法教学内容。技能技巧、基础知识、欣赏三位一体。

1、篆、隶适合于低段学生的书法入门教学。

心理学告诉我们,7至8岁儿童的知觉经验是运动感,运动感越强越能吸引儿童,激发他们的好奇心,培养书法学习的兴趣。篆、隶与传统唐楷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另外,篆、隶比之唐楷技法简单,儿童易于掌握,“写得像”易满足儿童“成就感”。在这一起始阶段,教学宜“放”,引导学生“放得开”,“放开写去”。颇类似于美术教学中的“儿童画”。发挥想象力,激发创造力,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2、对中段学生可进行严格的楷书技法训练。
中段学生的自我意识感逐渐增强,并能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体的动作,如腕的运动,手指的配合等。通过低段的书法练习,学生对运笔的体验(如提按、使转等)更进了一步。能较稳定地悬腕书写,并且随着识字增多,学生很想书写“语文课上我们已经学过了”的字。进行严格而正规的楷书训练已成为可能而且适时。经过教学实验,我曾经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小学一年级(甚至可提早到幼儿园)就开始楷书练习,到了三、四年级与其他学生(低年级进行篆、隶练习,到三、四年级才开始楷书练习)水平持平。而且,学习的兴趣、思维比不上后者开放、上进。《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对写字教学作了总的规定,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对毛笔字的“仿影”(即摹写)是在三年级时提出的。这应是教学中“收”的阶段。

3、尊重学生的主体选择,确定高年级的书法教学内容。
  五、六年级学生的自主性更加强,经过四年的书法学习,学生对进一步学习书法的趋向已能根据自己的喜好作出自主性的选择。有的学生偏重楷书,教师就可以引导学生在习楷书的基础上学习行楷,向行书过渡,学生表现出浓烈的兴趣,形成了小学阶段学习书法的第二兴奋期(第一兴奋期为一年级的入门阶段)。如果学生仍喜好篆、隶,则引导他们学习篆、隶一系。高年级的书法课氛围是宽松和谐的。学生已体验到了书写的情趣,享受到了精神的愉悦,书法的怡情性功能、审美功能得到了完全的展示。

4、技能技巧、理论、欣赏三位一体。

书法是一门技巧性较强的艺术,但如果对书法的学习只顾技巧而不及其余,总非学艺之道。所以,我们在小学阶段一开始应十分注重学生书法艺术素质的全面培养。如低年段的书法理论与欣赏以提高学习兴趣,激发求知欲为目的,应以故事性描述为主。中高年级则逐渐指向书法艺术的本质,使学生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修养中提高整体的素质。

另外,小学书法教学要注意学以致用。可以教学生进行书法创作,以激发学习兴趣。当然小学生的书法创作与成人特别是书法家的创作不能相提并论。指导学生进行书法创作要以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锻炼学生的创作思新为主要目的,教师亦多加采用。具体而论,小学的书法创作练习可采用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临写创作。即临写原帖,改变、重新安排原贴的章法。如改横幅为直幅,改横幅为斗方等。其次,半创作。即所谓的集字创作。这是小学书法创作教学中较常用的方法。集字,顾名思义,根据书写内容将字帖中出现过的字集起来,统一到一幅作品。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学生将字帖中的字和谐统一起来成一幅作品,另一方面,又要求学生根据字帖上的范例,“集”出字帖上没有的字,为以后的全创作作准备。创作练飞的最高形式即为全创作,即不看字帖直接进行书写创作。这需要学生更高的能力,如记忆力、变通力、独创性等,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收益甚多。

                                                       作者:梁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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