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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特长生报考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20 18:48
标题: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特长生报考细则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特长生报考细则


 2012年12月19日  作者:王晶 沈考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晶、通讯员沈考)昨日(18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3年我省高校测试艺术特长生细则。艺术特长生报名初审在本月26日前,测试在明年3月10日。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应符合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参加市(州)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等奖者。社会音乐、舞蹈等专业等级考试证书不属于获奖范围。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于2013年元月下旬开始公示艺术特长生信息。
  艺术特长生测试设有声乐(不含通俗唱法)、器乐(包括弦乐及键盘乐、管乐、民乐及打击乐)、舞蹈、综艺(含戏曲和节目主持)4大类项目(6个小项目)。每位考生限报一项。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艺术特长生测试资格或被高校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考或录取资格;考生在艺术特长生测试中作弊的,会取消其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对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测试等严重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测试成绩,并暂停一至三年高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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