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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风》堪称性关系指南 大部是男女野合浪歌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2-12-23 10:28
标题: 《国风》堪称性关系指南 大部是男女野合浪歌
《国风》堪称性关系指南 大部是男女野合浪歌2012年12月21日

来源:人民网











本文摘自《爱情就在桑间濮上》,黛琪 著,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
国风:大旨谈性
正如曹雪芹自叙:《红楼梦》“大旨谈情”,诗经之《十五国风》其实是“大旨谈性”。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小问题,便是诗经时代,性情不分;所有的情诗,都是情欲的表白与呐喊,没打算“发乎情止乎礼”。
从《周南·关雎》开始,爱情便意味着性的结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喜欢淑女,接下来要做的事便是为将来两人的婚礼做筹备。这意味着,爱悦等于婚姻的建立,这是君子与淑女建立合乎礼法的性关系的蕴藉说法。表现更鲜明的是《召南·草虫》,这种因有情而求欢的势头便喷薄而出。
《草虫》是以女子的口吻,谈两人同心而离居的思念之苦;于是一得到相遇的机会,便行男欢女爱之事,痛苦方得稍稍解脱平服。诗曰:“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我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搁今天这样的开放社会,也不免要赞一声“豪放女”,但是,当时,不过是平常叙事耳。爱悦求欢,身心满足,毫无惺惺作态,坦白自然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令人震惊。这只能说明,在当时,人们并不认为“情欲”是可耻的。爱人便意味着身体的爱悦,并非后人唧唧歪歪胡诌的“我爱你沧桑的老灵魂”。男女之情,就是身体情欲这回事,不是灵魂沧桑那么回事。
著名淫诗《野有蔓草》,是以男子的口味,写陌生男女邂逅相遇,彼此爱慕,野合同居的故事。诗曰:“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婉兮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诗人坚定地认为:“我爱你,我便需要得到你的慰藉;我爱你,你便肩负着给予的义务。肉体的结合才使灵魂安妥,你我的结合才是人间的幸福。”而另一方呢?不消说,那自然是“同情地给予”了,并且双双成家去也。
《野有死麕》说得更直白。诗曰:“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男子的猎物与聘礼,和女子的如玉肉体相呼应。一方面写出了对性关系的渴望,一方面也写出了对女子的爱慕。你能说他只为了得到她的肉体,才去打猎送礼的吗?你能说他的爱只是肉欲的渴望而非情的深挚吗?古人恐怕理解不了这种冬烘责备。得到和给予幸福的实质内涵,就是对两人间性关系的追求,统统是肉体性的欢乐,绝非后世的精神恋爱。
《桑中》是以男子的口吻,讲述姑娘们如何多情对待自己的情人。见而悦之,约会上宫,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想彼时的两情缱绻。当然,人生自古伤离别。如果有情,身体的物理距离,自无法割断感情的联系。《伯兮》仿女子口吻言曰:“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分离使得感情更加坚贞,连形象都顾不上了,因为一切的花容月貌精心打扮,都是为了讨心上人的欢喜。而心上人远别天边,这女子情愿得相思病,“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爱情不能持久,男子喜新厌旧,女子固然也有薄情寡义之时;彼时的男女,也各有怨言。如《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感情的疏离,带来的是性关系的断绝。性关系与感情的不可分割,在《江有汜》中,男子薄幸,结果是男主人与小妾性关系的断裂。思妇孤影相吊的悲伤,到了《金瓶梅》时代,便是潘金莲式的偷情。大雅之书《红楼梦》中小红贾芸简单的密约赠帕,被偷听的薛宝钗搞得意味深长,其实没有实质性接触,却搞得很严重的样子,颇令读者失望。
本来,社会越发达,人应该越有自主性,但是,不。越到后来,人类越发性情无法统一,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性情不分,也许正是黄金时代的投影,情爱与肉欲统一,爱的渴望夹缠着性的需索,性生活必然连带着感情投注,感情的滋润使得性趣盎然,性的结合填充了感情的苍白。非仅《国风》,通部《诗经》中亦然。我们约略知道了《诗经》时代的性情不分;至于情性分离,灵肉相悖,那是让古人瞠目结舌之外难以理解的现代病,除了思想和言谈的时髦,另有一种让世间男女更加昏迷沉醉的魔力。
老祖宗性关系指南
诗经时代的男女关系比较自由。虽然受制于物质的匮乏,环境的压迫,但是在精神和感情上,相当轻松而且奔放;他们的感情和伦理虽然不是一张白纸那么简单,但是后世道德和道德感形成的压力,彼时基本乌有。当然,国家已经诞生,在人民的自由与秩序之间,圣人制定了游戏规则。在初期,这游戏规则还是很松散的,很简单的,圣人们想要达到的境界,也并不敢期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绝对关系。我们读诗,可以明显看出彼时的男女关系,便在自由与管制之间的游移。
《国风》“大旨谈性”,大部是当年男女的情洽野合的浪歌。孔子删诗而后曰“诗无邪”,乃是如孔子注《春秋》之微言大义笔法,进行价值观的嵌入式改造,将男女风情之诗,重铸为一部蕴含着礼教劝诫风化的教化经典。简言之,《国风》就是一部老祖宗性关系指南,遵圣人之意,指导男女结合之时,不必如禽兽般发之以情,实应“成之以礼”;其根本的价值观便是“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从而为自己找到真正的归宿。
“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这不是道德律,而是价值律。
人们会把夫妻之事戏称“周公之礼”,其来有自。须知人类最重要的教育,从古及今,便是性教育,一则需要养成正常的伦理,二则需要养成优美的感情。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远古洪荒时代,人民野生土长,女不知有夫,子不知有父。男女成年,性生活与生育不可避免;而以一种礼制的形式来规范性生活,确定其权利与责任,生儿育女,男有妇,女有夫,子子孙孙知父知母,脱离远古洪荒梦寐野蛮,这能不说是一件极大极大的功德,也是觉悟的先民最重要的一件事业。
周公乃彼时这个民族文化和一切自然法的集大成者。周公制礼,最主要制的便是“风化”,就是这个“性关系”礼。其实“风化”一词的本意,很直接,就是以性关系性生活来训化教育人民,而不是后来说的那么蕴藉。今人更诧异的是,性生活如何还能化育人民呢?
“周公制礼”,所制之礼便是后世被推崇普及的礼教,即圣人制度。《礼记》所载诸种礼制,乃是围绕此婚姻制度为核心的家庭观念、道德观念以及诸种维护此婚姻制度的礼仪法度。我们可以看到随之确立的其实是家庭制度,和个人、家庭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有礼成婚姻,而后才算有婚姻制度。与这婚姻制度配套的社会制度成长起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确定了雏形,以人伦为道德基石的传统中华文明也随之自我发展、成熟起来。这当然是人类史的文明飞跃。
周公之礼的核心就是建立被约束的“性关系”和性道德,将“性关系”以男婚女嫁的婚姻形式立法规范,而不是随机野合,上不知君父羞耻,下不知家庭父母。夫妇为人伦之本,乃天地间人类生命所自出者。以“周公之礼”来喻夫妇人道,大义自在其中。而男婚女嫁、男娶女嫁这种家庭婚姻制度的确立,实在不是天然自然发生,实是远古圣人的创设,至周公而集其大成,遂得以凝固其形式而在全社会做普遍的推广。
如此“风化”,便是以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道路伦理规范教育人民,性关系不再是含蓄蕴藉的“阴阳调和”、“天地交泰”的虚无缥缈之说,还其实是“名教”的核心价值所在。《诗经》之《风》部,其主旨便类似于“性生活考察报告及指南”,或可称为中国的“爱经”。“风俗”便指各地嫁娶习俗,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自然法。不过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性生活”乃是礼教的基本点,反而将其他的听起来更高尚的忠孝节义之类,作为“礼法礼教”的核心价值观。同时,固定不变的男娶女嫁也客观上造成了女子地位逐渐低落的现实,《鄘风?蝃蝀》诗中所谓“蝃蝀在东,莫之敢指”的怨叹,便也不无理由。
周公之礼教就是以人的性生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会道德伦理制度。《国风》,就是各国以性生活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教育大法。在周时,《诗经》是被雕刻在玉版上,传赐天下,以行风化之教。此谓“诗教”,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高妙最伟大的传统之一。中国古语云:“法不外乎人情”。诗教其中,既有事务性的技术提醒,也有人情心理的精微经验,将外在的伦理道德,内化为文化的传承,和审美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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