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希:书评之"痒" |
胡伟希(书评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
后来我终于开始写书评。若干年前的事了,一家书评报纸约我写书评。有时白天书评编辑送书来,说第二天要用,于是只好连夜赶写。很快发表以后,自己从心底有一种满足的感觉:没想到,自己读书本是一种精神享受,竟然还有稿费作为物质的回报。看来,写书评是好事! 再后来,我不仅写书评,还被邀作《中华读书报》“书评周刊”的“本报书评人”,这不就是我当初梦寐以求的“书评家”么?虽然一字之差:一为人,一为家。不过,管他呢!反正一样是读书的事,而且有稿费,精神物质收获两不误啊! 可偏偏在这时候,我写书评的感觉却开始改变。一天,《中华读书报》的编辑问我最近有什么书可以写书评的。我随口答:“好像找不到什么书可评。”说完后,我发现自己失言了。每年出版界出版那么多书,各个书店进那么多书,各个图书馆藏了那么多书,怎能说“无书可评”呢?但事后想想,我当时之所以有这种感觉,并不是因为我对书太过挑剔——天底下书有的是,天底下好书也有的是——而是我受到最初我写书评的那种感觉的影响。最开始写书评的感觉,就如同“初恋”一样。初恋的人对于爱的对象相当地投入,简直是一种“痴迷”。我当初写书评就是这种感觉啊。难怪我不累,一个晚上写一篇,而且写起来相当地“爽”。那么,现在为什么我没有这种感觉了呢?原来,一旦我将自己定位为“书评人”以后,我发现,我就不得不写,否则有愧于这“称号”啊。于是,我有时甚至到书店里去找“书”(书评报刊一般都要求所评图书是“新出”的)。这种情况下,我不仅没有了初写书评时的激情,有时甚至有一种“不胜负担”的感觉。 假如把写书评比作恋爱,那么,真正的恋爱是不能作为一种“任务”来完成的。唯其如此,也许,只能有“书评人”,而不应有“书评家”。书评人与书评家的区别,依我看,就是业余人与职业人的区分。我们每个人都会恋爱,但我们很少听说将恋爱作为一种职业的。 不过,最近,我写书评的兴致又有了。尽管“书评人”的“帽子”还在,但我写书评时,又开始用自己的感觉。发现有好书的时候,我就多写;假如找不到好书的时候,我就不写。我发现我自由了,我可以重新写书评了。 奇怪,一旦有了如此的感觉,我忽然间发现:天底下的“好书”又多了起来。最近,我偶尔到附近的书店随意浏览一下,发现值得评介的书可真不少!挑选我爱看的书来介绍与评论一番,与大家共享,这种共享的快乐,有时是远远胜过一个人独自读书的享受的——作为“书评人”的这种感觉,可真好!当然,我更愿意有更多的人来当“书评人”。因为假如书评人太少,我们忙不过来,好书不能及时介绍给读者,容易埋没掉啊,就好像“红颜易老”。 青原惟信禅师云:“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我发现:我现在写书评的乐趣一如当初:重拾“恋爱”的感觉真好! | |
来源:《中华读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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