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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亮程的还乡之书:读刘亮程散文《在新疆》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1-2 10:20
标题: 刘亮程的还乡之书:读刘亮程散文《在新疆》
刘亮程的还乡之书:读刘亮程散文《在新疆》2012年03月28日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作者:陈克海




《在新疆》 刘亮程著 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

有那么几年,我尽可能搜寻关于新疆的消息,想搞明白那块土地上的人和事。而透过刘亮程对新疆的家常书写,我看到了一个和想象更加接近的地方,那里气候干燥,易于保存梦境。
和《一个人的村庄》一样,《在新疆》仍然只是刘亮程的新疆。但这次作家把笔触溢出了沙湾,你能看到一个作家对现实的观察,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关于城乡差别人们谈得已经够多了,刘亮程专心摹写大地的做法似乎也谈不上有多新鲜,但透过那些明亮干净的文字,可以嗅出,出身乡野的他,并没有因为到了城市,就对原有的一切漠不关心,他始终在关心,在为人们的处境担忧。
我说的可不是所谓对底层人物命运的书写,尽管看起来刘亮程写的也是那么一些不起眼的人。那些普通的买买提,他们活得如此朴实,又如此恣意。那个理发匠,有着新疆大学法律系文凭的买买提,毕业三年都没找到工作,就做开了剃头生意,“只是为了不让自己闲下来”。(《生意》)他哪儿都没去过,守着一个理发摊,却知道城里的许多事。“人得有件事情在手上,大事小事都行。没钱花穷一点可以过去,没肉吃啃干馕嘛,没事情做这一天可咋过去。”你看,这就是他的哲学。可不是他一个人这么想,刘亮程逛万人巴扎,集市上所见到的一切都是证明,他们似乎总能找到打发时间的东西。而时间,应该是进入刘亮程散文世界的一道门帘。在《牙子》中他写文物贩子:“能看懂老,就是看懂时间了。”“在文物贩子托乎提眼里,这个地方的生活,一直就没变过。生活本身是一个更大的文物,那些被老城人过了千百年没有变化的生活,没人来收藏,这样的文物变不成钱,但更有价值。”“时间在这里不走了,好多老东西都在,或者说许多东西老在了这里,那些几千年的老东西,都能在龟兹桥头等到。等待本身也是古老的,这里的人,一直在过着一种叫等待的生活。”
等待,应该就是当地人的一种普遍表情吧。因了自然条件的恶劣,人们的生活过得实在是捉襟见肘。但就是在这种随处可见的困境中,作家仍然发现了哲学:人们把日子过成了一种坚忍。那个守护在克孜尕哈千佛洞的阿木提,不光得给自己找水喝,还得给洞口的两棵榆树浇水,而这两棵榆树是之前的守护者留下的。“我们养活了它几十年,就跟我们的家人一样了”。(《一棵枯井和两棵榆树》)
刘亮程似乎总能在常见的事物中抖出令人震撼的现实。还有什么比学会过日子更重要?还有什么比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更激动人心?
事情也似乎真像他声称的那样,因为对这片土地过于熟悉,“几乎没有办法说出它”。(《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但他还是以一种近乎写意的笔触皴染出来了。正是在他娓娓道来的叙述中,我们认识了新疆,那些点点滴滴的画面不能说有多接近真实,至少有印象了。
读完《在新疆》,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这么一句话,那是《树的命运》的结尾:“我原想把它买下来。可是,我在乌鲁木齐没有一块私有地方能放得下它。这样的大东西,也许只属于大地。”如果引申联想一下,《在新疆》这本集子里的文字,也是大地的产物。他写地里的一株青玉米,写老魏家的三十多只羊,写在别人收过的地里捡东西的孤老头,写库车城,写最后的铁匠,写那些小本生意人,还有尘土、黑狗、龟兹驴、大杨树、托包克游戏,写充满木头气味的阿格村夜晚,写两个古币商、偷东西的贼,也写夏尔希里的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甚至是沙湾县的一百六十五条沟……他看起来是写玉米写羊,但因了他捕捉的意象、看取的角度,原本寻常的东西就显得特别了,人与自然的相处、人与人的相处、人在历史中的命运,“无边无际的冥想”,就这么被定格了。
如果仅仅作原生态的概括,那就处理得太简单,也太粗糙了。早在近十年前,刘亮程就以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引人关注,也有评论家专文解读,得出的标签就是“乡村哲学”。但形而上的东西太艰深了,我还是喜欢未被总结的那些细节,它们令人恍惚,让人眩晕,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家在故意制造一场声势浩大的梦境。在《向梦学习》中,刘亮程曾提及他的梦,“文字的意味向虚幻、恍惚和不可捉摸的真实飘移”,他说他时而入梦,时而醒来说梦。那种让人恍惚的感觉显然是作家故意营造的一种氛围,他把新疆大地上的事物抹上了一层水汽。
然而梦境只是作家涂抹的一种幻象,我们终究得醒过来积极生活。不过怎么说呢,在经受了现实的种种失落之后,偶尔翻读刘亮程的还乡之书,似乎也能在那块人为加工过的土地上,找到疲惫生活之余的英雄梦想,做梦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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