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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句容市实验小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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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季超0712
时间:
2013-2-12 08:38
标题:
句容市实验小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句容市实验小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一、指导思想
1、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研究,是实验小学的主要任务之一。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积极作用,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的备课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
3、学校教科处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见教科处工作职责)
4、学校成立语文、数学、其它学科三个评审小组,负责课题的论证评审、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评价、研究成果的评选工作。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 设组长一人, 组成人员中小学高级教师不少于80%, 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应相对稳定,评审小组由教科处领导。
三、选题原则。
5、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要根据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要求,根据小学教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小学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6、教科处根据学校教科研规划,每学年发布一次课题指南。
7、教师可从本人的教育实践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8、从学校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或学校承担的县、市、省级课题的子课题中选题研究。
9、少数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下达课题,指令有关教师进行研究。
10、每个教师每学期或学年必须确定一个课题进行研究。
四、课题申报。
11、课题申报人确立课题前必须做好前期工作,并认真填写《句容市实验小学教科研课题申请审定书》(课题计划)一式两份,在开学两周内交学校教科处。
12、每一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
13、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负责研究工作。
五、评审立项。
14、教科处必须在教师申报课题后两周内,组织评审小组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评审。
15、评审小组在集体论证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并批准课题为校级课题,并经教科处审批后公布。
16、对质量较高的课题由学校组织推荐向上级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争取得到立项和资助。
六、经费资助。
17、校级批准的重点课题及市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学校酌情给予经费资助。课题研究经费开支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必须的调查、资料、印刷、出版或小型鉴定会议费等,由学校统一开支。
18、对于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的课题组(或个人)取得较大成果,结题后给予一定补助。
19、资助承担校重点课题和市级以上课题的教师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或培训。
七、课题管理。
20、校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处负责,教研组协助教科处进行管理,其余课题由教研组负责管理。
21、教科室和教研组要加强对课题的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研究者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22、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校级课题结题,递交论文、研究报告和相关资料于教科处。
23、学科教学或班队工作方面的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反映研究的情况。
24、学校对教师的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八、成果鉴定。
25、凡批准的校级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评价。
26、鉴定由教科处负责,由评审小组进行。
27、市级以上课题成果鉴定由学校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验收。
28、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并附相关材料。
九、奖励表彰。
29、学校教科处每学期举行一次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见“评选办法”)
30、获奖成果按《句容市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标准给予奖励。
31、对确有价值的成果,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对获县级一、二等奖,市级等级奖和省级参评的论文报销评审费。
32、对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学校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学校提供差旅费、会务费等。
33、对有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如需公开出版,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34、对取得高质量教科研成果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晋升方面给予优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奖励。
35、经过鉴定、证明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在校内外交流,推广和应用,对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成果,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进行大面积推广。
十、办法附注。
3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一九九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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