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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里:“拍脑袋”项目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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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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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3-2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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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里:“拍脑袋”项目要不得
名人故里:“拍脑袋”项目要不得
近年来的一些名人故里之争。
耗资巨大的河南汝南“梁祝故里”半途而废,剩下一片荒凉;闹腾了两年的山西娄烦“孙大圣故里”只建起一座招待中心。曾几何时,为了一个名人故里商标,几个地方争得面红耳赤,打得“头破血流”。盲目上马,空洞的内容和单一的开发模式等等,却让名人故里在不能收到很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名人故里争夺战不休
名人故里既是一种浓缩了历史情感记忆的乡邦文化符号,也是一种可以亲临其境、观赏体验的文化地理空间。近几年不乏成功开发的例子,像“黄帝故里”之一的陕西黄陵县,“十一五”期间,黄陵县旅游业年均递增27.2%,远超过当地其他产业(工业年增7.7%,农业年增9.3%)。这些都刺激着名人故里的争夺进入白热化,各地蜂拥而起,无数历史名人被“瓜分”,甚至连观音、女娲、孙悟空这些虚幻的神话人物也都有了故里。在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刘士林教授看来,这样的名人故里开发“大跃进”有其内在原因:
“随着注意力经济的勃兴,文化活动变成最优质的生产资料和先进的生产力代表,往往能创造出比传统产业更可观的经济效益。而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两个国家级振兴计划的刺激下,特别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体经济困难较大的背景下,很多城市都选择了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捷径。”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近年的名人故里争夺、开发会集中于“大省小城”,这些省份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然而城市本身没有名气,自身工农业基础较为薄弱,没有很好的自然旅游资源,因此就想借助名人来吸引游客或者投资。从河北唐山、辽宁辽阳、辽宁铁岭和江西南昌武阳四地争夺曹雪芹,再到河北正定、临城与四川元氏夺赵云,甘肃康乐、陕西米脂、山西忻市抢貂蝉,湖北嘉鱼、河南商丘、湖南岳阳、浙江义乌,以及安徽潜山、庐江、南陵三县争“二乔”等等无不如是,名人故里一时遍地开花。
然而名人故里的开发并不只是抢一个名字这么简单,君不见,多少是拿钱砸的无法收回效益,又有多少是投资无以为继,逐步滑向劳民伤财的深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过分争夺名人故里会误导历史,是对名人的不尊重,容易形成混乱局面,不利于保护文化遗产、不利于发展经济。刘士林则认为现在的许多城市把主要精力放在名人归属权的争抢上,都颠倒了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过度重视物质形态的打造会忽略了历史名人的真精神,完全遗忘了先贤朴素的民生与民本理念。
“拍脑袋”项目要不得
刘士林认为我国目前的名人故里开发,基本上都是政府主导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意志是最重要的,某些地方政府决策中特有的“一把手项目”痼疾,已从过去的经济领域蔓延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上。这种缺乏深入调研和民众参与的“一把手项目”,多是“拍脑袋”的产物,其危害性已是众所周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地方政府的“一把手项目”同样感到忧心。他认为地方政府缺乏严格的权力行使的监督,而且陷入唯GDP的错误政绩观。开发名人故里就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合作”,开发商要的是经济利益,而政府要的是政绩和GDP。“地方政府考虑的依靠这样的名人故里开发来换取GDP而忽视甚至破坏了名人故里的文化精神。”竹立家说。
在各地的故里文化建设中,有不少地方都是没有经过任何科学论证和民意听证,由地方领导“拍脑袋”后直接启动项目建设的,无论是动用地方财政还是向银行举债,最终都是让当地百姓承担建设失败的风险。像某个城市的主要领导只做了几个月的调研,就决定要投资上千亿重建仿古新城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
而没有经过科学验证的盲目开发,不但投资巨大,而且动摇民本。2003年到2008年之间,河北巩义为了打造“杜甫故里”,强迫当地村民四次搬迁。河南中牟的“官渡古战场”景区,于1993年投资1680万元建成,1999年景区收入为38981元,2000年跌到10616元,2004年后,门票收入平均每天不足30元,游客不到两人。
科学论证、民意听证是必须的
刘士林认为名人故里开发的失败是对文化产业发展形势的误判,导致因投资过大、战线过长,而很难在短期内获得预期的效益,资金链中断造成开发工程的烂尾,陕西娄烦县的“孙大圣故里”的烂尾便是一例。他还认为名人故里的成功开发关键在于要有内容和创意,而不是相互模仿、抄袭和同质竞争。名人故里因其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人物的密切关系,内容越独特,就越能产生创意和创造消费机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和保护已有的自然和社会条件,通过最少的投资和最少的工程体量,使名人故里特有的人文价值和精神完整真实地表现出来,以其深厚的思想和人文内涵吸引当代人文化消费。
现在很多名人故里项目之所以成为“烂尾楼”,就在于把主要精力放在投资规模、造势甚至是恶性竞争上,以为只要有了钱或者是抢到一个名义,就可以打造出成功的文化产业品牌。很多名人故居,房子很漂亮,但就是没有人气,因为里面没有什么内容可消费。在刘士林眼里,这种不可持续的文化产业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烂尾”工程。
王珏林则认为国家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统一管理,各地提出的申请要严格把关、科学论证。实际上,针对名人故里开发存在的乱象,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就曾经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合理适度地开发利用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
竹立家则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过度的盲目的破坏性的名人故里开发,首先针对地方政府太多的“拍脑袋”决定,必须要有人大的立法对其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在干部考核上要跳出唯GDP的怪圈,其次要确定的是开发必须以保护为主。
因此,专家呼吁名人故里开发回归理性,找到可凭依的良性路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应该和当地历史积淀、风土人情、自然风光等相结合。不但要尊重史实,要有翔实丰富的证据支撑,更要考虑投入产出比。
“名人故里开发项目启动时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科学规划,严防变成政府领导的‘拍脑袋’工程。同时,在形成开发方案后,应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征求当地居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刘士林建议说。
本报记者 柳 霞 本报通讯员 许剑峰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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