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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评价标尺(节选)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3-28 06:05
标题: 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评价标尺(节选)
任何一个评价范围均需要从课程开发发生发展过程所涉及的“背景”、“课程(方案)”、“过程”、“结果”四方面提出相应的具体问题,透过具体问题的“程度”或“水平”科学合理把握,可以判断出课程开发的价值和水平。
重在课程开发的情景(条件、现实资源等)评估、学生学习需求评估、教师及学校发展基础与需要评估:(1) 师生发展现实水平的把握程度。 (2) 学生兴趣把握程度。 (3) 学生课程需求把握程度。 (4) 课程资源分析的合理性。 (5) 政策限度的领会度。 (6) 社区课程期望值的把握度。 (7) 现有课程优势与劣势特征的把握程度。 (8) 现有教学材料质量把握程度。
注重分析课程(方案)选择、目标调适、材料重构与学生学习基础和需要的适宜程度:(1) 课程(选择)与学校培养目标的一致性。 (2) 课程目标(调适)合理性。(3) 材料(增删)与课程目标的一致性。 (4) 课程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5) 课程内容(拓展)的广度。 (6) 课程内容(延伸)深度。(7) 课程材料组织进程的合理性。 (8) 课程材料对学生感知的适应性。
对于新编教材,除上述八条标尺外,还需要关注下述标尺。(1) 教材内容:新颖、准确、综合;适应学生需要兴趣和能力;反映本土(学校)资源;有助于增强学校所追求的办学理念。(2) 教材组织:逻辑与心理顺序统一;知识与经验的联系;主题、单元与教学过程的关联。 (3)物质结构:篇幅恰当;装订正确;纸质良好;有适合学生水平的足够的图画图表;价格合理。
对课程实施中的优点和缺陷进行诊断:(1) 课程实施方式与学校教育理念的适切性。(2) 课程实施程序的明晰性。(3) 学生采用课程的兴致。(4) 参与实施课程的教师人数变化情况。(5) 教师讨论实施课程的频度。(6) 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的坚持性。(7) 地方教育当局对课程的成功感。(8) 家长对课程实施的兴趣。(9) 资源配置的合理性。(10) 学校外部人士参与课程实施的频率。(11) 对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关照度。
把握课程对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效果:(1)学生达到预期课程目标的程度。(2) 教师课程理解能力改善程度。(3) 教师协同课程教学能力改善程度。(4) 教师驾驭教学材料能力提高程度。(5) 学校凝聚力改善程度。(6) 学校反思力提高程度。(7) 学校特色显现程度。(8) 学生个性发展程度。(9) 比较单纯(直接)使用国编/地编课程,学生学习任务完成程度。(10) 比较单纯(直接)使用国编/地编课程,学生个别差异获得照顾的程度。(11) 比较单纯(直接)使用国编/地编课程,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水平高低。 (12) 比较单纯(直接)使用国编/地编课程,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变化状况。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标尺只是从三大评价范围延伸出来的四方面的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不是每一方面的全面罗列,是列举,列举问题在实际评价过程中仍然需要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具体化。
(节选自:校本课程开发评价:取向与实做[J].课程·教材·教法,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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