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STPI教师能力标准(一) |
国际培训、绩效、教学标准委员会 |
专业基础 能力1:有效地交流沟通 (1)根据受众、情境及文化背景,采用合适的语言。 (2)使用合适的语言及非语言符号 (3)寻求并吸收多样的观点。 (4)根据不同的情境采取积极有效的倾听技巧。 (5)运用适当的技术进行交流。 能力2:更新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拓展有关学习原理和教学策略的知识。 (2)不断更新技术知识和技能。 (3)建立并保持专业联系 (4)参加专业发展活动。 (5)建立个人工作文档备用。 能力3:遵守已有的道德和法律条文 (1)认识教学实践中潜在的道德和法律问题。 (2)遵循组织和职业道德规范。 (3)确保公平对待所有学习者。 (4)尊重保密及匿名请示。 (5)避免冲突。 (6)尊重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 能力4:树立和维护职业声誉 (1)示范职业操守。 (2)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和见解。 (3)具备学科专业知识。 (4)对变革和改进持开放态度。 (5)将教学与组织背景及目标相联系。 摘自《教师能力标准》译者 顾小清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国际培训、绩效、教学标准委员会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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