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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书使我在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绝望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10-28 13:33
标题: 读书使我在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绝望
读书使我在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绝望 作者: 王朔   



    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惟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摸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

  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

  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顾中也有机会心情暗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

  这就是我的阅读趣味,从小说中汲取堕落的勇气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话说得有点大,似乎又拿小说当先生当武器了,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要不是这情绪来得太突然,眼睛没准备,来不及反应,也就哭了

  《莺莺传》我读的比较早,大约是十岁左右,这是我父亲书架上的一本唐传奇选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没怎么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稍后看的,正值青春期,听说“三言二拍”中很多淫秽描写,当色情读物跳着看的,因此,两个小说都给误读了。

  我鼓捣电影的时候还想把这故事拍成现代城市版,情色暴力都有了,批判性也挺强,也曾大发过感慨:我们的古人那时就对人性看得如此深刻,观念很前卫呢。这次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种种美丽全是后来戏曲《白蛇传》的溢美。原小说中白娘子动辄“圆睁怪眼”,与许仙的情分也不过是见面就办事儿,“放出迷人声态——喜得许仙如遇神仙”。非但如此,还是一小偷,送许仙的银子都是偷国库和别人家的,连累得许小乙一出门就吃官司。

  这样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女人,作者何曾在她身上寄托过什么美好理想,只当她是妖,法海把她收了,也就如同警察关起来一个女流氓,大家松一口气。变成四大爱情传说之一,起名白素贞,倒叫人怀疑这一居心不在宣传自由恋爱,还是教妇女守节。

  《莺莺传》更是无耻,那唐朝诗人玩弄完妇女,还胡说些好男儿当不被美色所诱,进的去出的来,不堕凌云志的便宜话。这厮倒也不全说谎,也承认四个字:始乱终弃。由此可见,唐朝的文人流氓还算老实,基本事实还认账。再后世的文人连这样的老实话都不讲了,胡扯些反封建之类大道理倒也罢了,只是不该把男人美化成痴情种子,《西厢记》文辞的确很美,只怕莺莺看了要落泪。

  《驿站长》既甜蜜又伤感,意境近于今天的流行歌曲,正适合青春期少年阅读。当年这小说以及一批同类俄国伤感小说奠定了我的小布尔乔亚情调,信仰遭遗弃被背叛的情感,能够被自己所爱的人伤害觉得很幸福呢,独自一人郁郁寡欢,死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很牛逼啊!

  《献给爱丝美的故事》正如副标题 “——怀着爱和凄楚”。读的时候我也刚从部队复员,也没打过仗,也没崩溃过,精神清醒正常得自己都腻歪,但不知为什么感到委屈,受了亏待,想得到安慰,情感脆弱得一塌糊涂,读的时候没感觉,三个月后冷不丁想起,大受感动,要不是这情绪来得太突然,眼睛没准备,来不及反应,也就哭了。那是一股柔情啊,像冷天看见一支烛光,心灵受到温暖也就够了。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小男孩的谜语:墙和墙说什么——在拐弯那儿碰头。

  三岛由纪夫的《忧国》比较特别,这个作家早就知道,一直也认为此人是个狂热分子,生活方式超过文学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赠一套“三岛系列”,才开始认真读他。《忧国》可说是作者用文字演习了—遍切腹的过程,感官刺激极为强烈,使人既厌恶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变得像鲜血一样触目惊心也是登峰造极的能力了吧。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着拿别人的血去喂。

 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

  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毛姆的《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侦探小说集里看到的,也不能算严格的侦探小说,还是写人,活画了一个狂妄的杀手嘴脸。我是狂热喜欢英国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他们用词极其讲究,翻译过来也很精当,几乎无一例外地喜欢调侃,以至荒诞,那种冷酷的笔法常使我感到,英国人谁也不喜欢,包括他们自己。

  鲁迅,谁都知道那是我们的愤怒大师,关于他,每个中国人都乐意把他说成是自己一伙的,我就别跟大伙抢他了。我想饶一点舌的是,鲁老师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可为现如今影视古装戏编创人员所借鉴,既不是完全戏说的,又不是顶礼膜拜的,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毕露且妙趣横生了。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同样是直指重大历史问题的若干结论的。这问题大约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风趣,仅仅提出商榷,态度就很不严肃,很调侃了。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个小说,更像是抄资料,但其骇人听闻令读者手脚冰凉足可与最好的惊险小说一比。初读之下,我只有一个反应:太反动了!那可真是把我们的很多观念颠倒了一个儿。

  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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