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和英文最早接触的时候,很多英文字在中文中没有现成的词来表达。民国初年,梁启超写社论,写到了“民主”(democracy),他不晓得该用什么词来表达,干脆用音译“德谟克拉西”。欧洲各国,凡是受了拉丁文影响的,都有这个字:动词是inspire,意即“把生命力灌注到一个东西里面”;名词是inspiration,就是“灵感”。可是梁任公没有现成的翻译,所以他只好说“彦斯皮里存”。这是中文跟西文、英文最早接触的时候一种过渡的现象,这种现象还保留了若干痕迹,一直到今日。比如说我们要“抵制”某一国家的货品,有个“杯葛”的说法。这个“杯葛”就是从“boycott”音译过来的。此外,像“坦克”、“吉普”、“迷你”、“密斯”、“巴士”,都是音译而来的外来词。胶卷有叫“菲林”的,煤气叫“瓦斯”,发动机叫“引擎”。还有“作秀”。我们中文的词是很有意思的,比如“演讲”,英文是give a speech,动词speak或者talk,都是没有什么表情的字眼,就是“说”而已。而中文的“演讲”,可见你不但要“讲”,而且要“演”,要有点演员的本领,这就是“作秀”了。香港受了英国多年统治的影响,英文当然很流行,香港人讲广东话时就夹英文,所以香港的语言是非常复杂有趣的。你到小店去买饮料,小店叫“士多”,就是store;你去邮局买邮票,邮票叫“喜单”,就是stamp。香港最有趣的字眼,就是你去买草莓,或者在咖啡馆点一客草莓冰淇淋,怎么说呢?是“喜朵蓓蕾”。就是strawb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