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友网
标题: 周国平与周氏兄弟谈艺录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12-14 15:31
标题: 周国平与周氏兄弟谈艺录
周国平与周氏兄弟谈艺录2013-12-06
来源:南方周末
哥哥周氏山作,弟弟周氏大荒,周氏兄弟从广西的一个小县城走到了白宫,美国的艺术批评家第一次将周氏兄弟的绘画命名为“感觉主义”。2011年胡锦涛访问美国,奥巴马送给胡锦涛一个国礼,就是周氏兄弟的作品,白宫还专门安排了一个四人的晚宴,胡锦涛、奥巴马和周氏兄弟。
懂不懂和喜欢不喜欢周国平:我想问这样一个问题,现在抽象绘画和我们看到的世界上那些具体的形象越来越没关系了,而且好像艺术家也努力去避免让人发现自己的作品和客观对象的联系。可能很多普通人面对抽象绘画,经常就会发生这样的问题:看不懂。曾经有人向毕加索说你的画我看不懂。毕加索就问他,难道你是需要看懂吗?他这个太高妙了。实际上不是你懂不懂,就好像你面对大海,面对高山,你看懂了吗?你对着大海是会产生一种感觉,心潮澎湃,浮想联翩就行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站在你们的画前面问过这样的问题,如果问的话你们是怎么回答的?
周氏大荒:为什么从写实到抽象?因为这种写实到一定程度以后已经不能够再满足艺术的发展规律了。因为艺术有很多更激动人心,更能够表达一个人无法说出来特殊情感的东西。绘画已经越过了要说一个故事,要表达一个场景,要说明一个真实的东西的阶段,艺术已经在设法去解释和表现那种无法解释的东西。东方人对于很多抽象绘画,会出现看懂、看不懂的问题,但是西方很少提出这种问题,他不会说看不懂,可能说他喜欢不喜欢。
周氏山作:我说一个小例子。我们在广西美术馆有一个展览,当地的宣传部长去看画,他进去之前看到我们的画册说,周氏兄弟的画太抽象了,我看不懂。后来他进去了三个多小时还不出来,出来以后只说了一句:看了周氏兄弟的画,再看别的画就不过瘾了。他悟到那个精髓了。我想他不必要完全看懂。他是带着一种感觉跟作品交流,他知道了怎么去欣赏这个抽象艺术:它不是说一个故事,不是说这个人在干什么,这是一个杯子还是一个苹果,而是主要跟作品的感觉的交流。生活中的这种经历,比如说你看到一片朦胧的荷花池,你看不清楚,但可能引起一种感觉;你看到一些荒漠时的那种抽象的感觉,你说不清楚它是什么,那就是作品。
艺术最重要的就是独创性周国平:现在艺术不光是从写实到抽象,而且好像有一种趋势,就是从架上到架下,包括当代艺术、行为艺术,我不知道你们对这一块怎么理解?
周氏大荒:据说一个很著名的奥地利的艺术家,他的作品就是杀牛,一个队伍帮他杀牛,最后把那个牛扛出来,血淋淋的。艺术是一个最自由的形式。我个人不喜欢,但是艺术的价值不能说用喜欢和不喜欢去评价。我不喜欢是我个人的事情。艺术不是为人们欣赏而出现的,艺术是一种人类的精神创造。
周氏山作:是一种独创性,在艺术上的价值非常重要。比如像美国的杰克逊·波洛克,他从年轻的时候绘画开始,评论家就说他走不出欧洲绘画这样那样流派的影子,最后他一气之下把颜色踩在画布上。这就出现了波洛克的抽象表现主义艺术。在那个时代也许会有很多人不理解、不喜欢,但现在美国的邮票上都有他的绘画。他走到非常极端,并不能用喜欢来形容。
周氏大荒:一个观念艺术家著名的作品就是“我爱美国,美国也爱我”:他从德国到了纽约,一下飞机就被像绑架一样,放在一个笼子里,跟狼住了三天。艺术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自己独特的东西,或者打乱传统,或者是尽量破坏,或者是变成没有规律,或者是走到极端。
艺术不要太严肃、太认真了周国平:你们的创作方式是很特殊的,长期以来你们一直是两个人共同创作。你们有没有个人的作品?
周氏大荒:有一些,但是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别人认为周氏兄弟已经变成了一个名字,所以别人看到我们作品的时候,哪怕是一个人的画,他们都会觉得是两个人的作品。这跟合作没有关系,但跟出现这个形式有关系。共同创作有很多难处,两个人很难统一,很难做好一件事情,所以在创作阶段的最早十年几乎是解决这个问题,最痛苦的是两个人怎么解决这种矛盾。第二个阶段的时候发现,其实矛盾的东西变成价值所在了,要是没有这些矛盾,我们已经不必要在一起创作了。
周氏山作:实际上破坏就是最好的创造。说一个小故事:1990年代中期,德国最大的印刷博物馆看中我们的12幅作品,要出一本挂历。馆长飞到芝加哥,想在印刷之前再看一次原作。画是摆在地上的,突然有一幅不见了,发现一只狗蹲在角落里咬什么。原来它正在把这幅画咬来咬去。当时我们非常恼火,好不容易创作的作品被它破坏了。正打算揍它一顿的时候,再细细一看,竟然比原来好了。所以后来就慰劳了这个狗一番,它也不知道为什么。
周国平:签上它的名字没有?
周氏山作:没有签上。
周氏大荒:没有签上名字,但是那个狗在上面有脚印。艺术不要太严肃了,不要太认真了。因为认真是一个层次,不认真的层次更高一点。
欢迎光临 教师之友网 (http://jszywz.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