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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同林:胡风事件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4-1-5 12:03
标题: 万同林:胡风事件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影响
万同林:胡风事件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影响
作者:万同林      时间:2013-04-24   来源:《海南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 要:胡风事件为20世纪中期以后主流意识形态的整合提供了标准的运动范式,并在其后数十年间的流变中作为元典与之同构;而对于胡风全面平反的一再推延及淡化处理,则呈现出事件消解的迟滞,表明其主流意识形态解构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在这期间,对于中国几代知识分子人格、心态及其命运都造成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胡风事件 共时性 历时性 主流意识形态 现代知识分子 影响

  分类号:G05[著者标引]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23X(2007)-01-0025-05


  胡风事件的共时性或它的生成

  1954年7月22日,时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协理事的文艺思想家胡风,通过中央文教委员会主任习仲勋向党中央、毛泽东提交了一份《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即“三十万言书”)。在这份报告中,胡风痛陈文艺管理体制的诸种时弊,他把片面强调作家的世界观、工农兵生活、思想改造、民族形式和题材决定论概括为“在读者和作家头上就被放下了五把‘理论’刀子”;认为“30多年以来,新文艺在战斗过程中所积蓄起来的一点有生力量,被闷得枯萎了”,“教条主义不过是一种表现,骨子里是恶毒的军阀主义在统治着,或者说,在争取巩固统治权”,预言“文艺上将出现一个灰色时期”。

  这份报告引起毛泽东及其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55年1月,毛泽东决定把胡风的“三十万言书”公开发表,并亲自指示周扬等中宣部领导展开对他的批判。1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党中央提出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认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彻头彻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是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他的活动是宗派主义小集团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为他的资产阶级文艺思想争取领导地位,反对和抵制党的文艺思想和党所领导的文艺运动,企图按照他自己的面貌来改造社会和我们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

  1955年1月24日,毛泽东签发《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演讲工作的通知》,指出: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错误思想的批判已告一段落,对胡适派思想的批判已经初步展开,对胡风及其一派的文艺思想的批判亦将展开。这些思想斗争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在大约五百万有阅读能力的党内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中认真地进行教育,通过他们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以[55]018号文件批转了中宣部的报告,并在“通知”中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资产阶级唯心论的错误思想,他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在长时期内进行着反党反人民的斗争,对一部分作家和读者发生欺骗作用,因此必须加以彻底批判。各级党委必须重视这一思想斗争,把它作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一个重要斗争来看待。”

  同年4月前后,胡风给舒芜的一批书信受到注意,被整理成一份材料,发表于5月13日《人民日报》,标题为《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毛泽东亲自撰写编者按,提出“胡风和他所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老早就敌对、仇视和痛恨中国共产党和非党的进步作家”。5月24日、6月10日,《人民日报》先后又发表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第二批材料》和《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1955年6月将这三批材料编印成书,题为《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毛泽东再度加写了序言。

  1955年5月16日,胡风被公安部逮捕。5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取消胡风人大代表资格。中央成立处理“胡风反革命案”5人小组,中宣部部长陆定一任组长,副组长为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毛泽东直接过问。胡风同仁陆续被捕。

  1955年6月1日,毛泽东在指示转发《北京市委关于查处胡风分子的报告》时,致函陆定一:“请考虑用中央名义将此件通报各地党委及中央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各党组,要他们注意在所属机关、学校、人民团体和部队中调查和研究有无胡风分子,并按情况做适当的处理。凡有胡风分子较多的省市均应指定几个可靠同志(例如5人)组织胡风问题小组,专门注意此事。”

  1955年6月3日,陆定一将组织起草的《中央关于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指示稿》呈送毛泽东。其中第5条为各省市委一律成立5人小组来领导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工作,毛泽东在后面批示:“党委书记和常委对此事应积极注意抓紧领导。”同时,毛泽东还加写了第6条全文:“各省市委和党组必须认识这一斗争的目的,不但在于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主要地是借着这一斗争提高广大群众(主要是知识分子和干部)的觉悟,揭露各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国民党特务分子,帝国主义的特务分子,托派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进一步纯洁革命队伍。因此,当斗争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时,就要公开号召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反动分子进行自我坦白,向小组会向大会负责人去做或写书面材料都可以。但在中学学生和小学生中不要去进行这种坦白的号召。”

  1955年7月,从揭批“胡风反革命集团”发展到“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两个运动合二为一,中央5人小组扩大为中央10人小组。

  1955年7月14日《中国作协关于对“胡风反革命集团”及其他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的报告》中说,作协对“胡风反革命集团”及其他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从5月13日第一批材料公布到5月29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反复阅读、座谈两批材料,批判右倾思想。从5月30日召开第一次动员大会开始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展开尖锐的揭发批判和思想交锋,并做了初步排队。6月10日第三批材料公布后,立即召开第二次动员大会,把运动引到普遍暴露问题的第三阶段。具体做法是:一、认真阅读“材料”,展开同各种反动的、错误的思想的斗争。二、反复动员,掌握资料,进行排队,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造成一个强大的围攻局面。三、放手发动群众,支持尖锐激烈的思想批判,结合个别谈话,促使反革命分子交代问题。四、培养积极分子,扩大战斗队伍,丰富材料,坚决查清反革命问题。

  毛泽东圈阅这个报告后批示“此件很好”,并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转发各省市委,指示“各单位仿行”。

  根据1980年7月21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在全国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共触及了2100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到1956年底,绝大部分都作为受胡风思想影响予以解脱,正式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78人(内有党员32人),其中划为骨干分子的23人。”事实上,胡风事件中受株连的人数是无法得到确切统计的。例如,仅胡风家乡湖北蕲春县所有的语文教师都停职反省一年,而胡风本人只认识他的侄子张恩。胡风同仁何满子就说:“朋友中一交谈,几乎所有的家庭、亲友、学生乃至有屁大一点瓜葛的人都遭到了或重或轻的株连;而且辐射开去,受波及的难以统计。”(《我与胡风》)

  从毛泽东对于胡风事件的高度关注程度,尤其是他对同时期有关中央文件所作的批示和按语中显示,在定性胡风及其同仁为“反革命”的背后,隐含着毛泽东对于意识形态取向的整体设计和通盘考虑。而胡风被选作祭旗也不是偶然的。胡风理论文本的张力,或者说“三十万言书”问题的焦点,不在于它!是否在整个理论体系上与毛泽东的文艺思想构成绝对化的对立,而是在客观实际上所呈现出来的独立表达见解的意志与意向,是其所潜在隐藏的价值判断,已经对于毛泽东文艺思想构成了威胁和对抗,构成了带有否定性的批判指向。所以,理所当然地要被视为异端予以整肃。胡风所固守的知识分子人格及其话语权的独立性,恰恰触碰了意识形态取向的中心环节,从而引发直接的冲突(万同林<<殉道者__胡风及其同仁们>>)。

  胡风事件的历时性或它的后续追溯

  批判胡风运动,胡风及其同仁被作为“反革命集团”加以处置发生在1955年。而作为胡风事件,其余波影响则历时久远。

  1955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一书撰写的“序言”中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所以十分重视胡风事件,就是要用这个事件向广大人民群众,首先是向具有阅读能力的工作干部和知识分子进行教育,向他们推荐这个‘材料’,借以提高他们的觉悟程度。”据戴知贤《文坛三公案》介绍,《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在当时印行了726。9万册。而收录毛泽东对这个批判材料加写“序言”与“按语”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在1977年出版时其印行数则远不止于此。由是不难理解,为什么胡风与“胡风分子”总是被陪绑于历次批判运动,被强行与50-70年代几乎所有的批判对象为伍。

  例如,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一大批“右派”分子的罪名就是为胡风翻案或宣传胡风思想。

  例如,1967年,张春桥更把胡风事件牵强附会地引入“文革”中的政治斗争:“55年、56年搞肃反结果没有搞多少,有的查出来也不处理,现在才懂得那是陆定一、罗瑞卿领导肃反的,他们本身就是反革命,怎么能行呢?55年、56年反胡风集团也没有搞下去……”

  例如,1971年,《红旗》杂志发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写作小组”的专文《记住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重读〈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的序言和按语〉》,文中写到:“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又在捣鬼,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这就是胡风集团和一切反革命两面派的活动策略。反革命两面派周扬,以及刘少奇一类骗子,都采用过这种策略。”

  例如,1977年4月20日,《人民日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上海人民出版社批判组的文章《“四人帮”与胡风集团同异论》,比较的结果是:“他们和胡风集团骨干分子一样,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历史反革命到现行反革命,这就是他们走过的全部道路。”

  ……

  很显然,胡风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知识分子阶层,它被无限放大后甚至进入历次政治运动的核心,至少在话语性质上造成了严重的混淆与混乱。

  胡风事件被无限放大,肇始之端自然可以追溯到毛泽东。他在发动运动、发表批判胡风材料时就曾致信陆定一和周扬:“我以为应当借此机会做一点文章进去。”(《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至于这“一点文章”到底是什么,如果不是实指,只能指他的斗争哲学和斗争思想。在他的斗争指向当中,隐藏着对于未来意识形态取向的整体设计。其中心主旨,首先和重要的当是取消知识分子的独立话语权。这一点,可以从他在1958年3月22日在成都会议上的一次讲话中折射出:“有许多同志在资产阶级面前精神不振,没有设想消灭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算什么?要灭掉你的。几次运动,思想战线上的斗争,相当多的人无动于衷。如批判胡适、梁漱溟、《武训传》、《红楼梦》、丁玲、胡风等。本来,消灭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基本观点,在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中已经有了。在过去民主革命时期,就经常讲革命分两个阶段,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前者为后者的准备。我们是不断革命论者……”(李锐《“大跃进”亲历记》)

  利用“不断革命论”以求“消灭”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及其话语权,就不能不上升到政治运动的高度,运用国家机器进行打击斗争的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根据这种思维,毛泽东在给“胡风集团”定性时,认为这是一个“反革命地下王国”,“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分子,反动军官,托洛茨基分子,革命叛徒,自首变节分子,就是这个集团的基本骨干”。按照这种界定,此后所谓“右派”分子、修正主义分子、以及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所涵盖的各种“专政对象”,如果进行细化也无非作上述“胡风集团”的分类,与“胡风分子”如出一辙。
  然而,所谓“胡风集团”成员的基本构成,主要还是一批文化从业者,或者说基本上都是知识分子。他们的受难与“文革”中的政治迫害斗争(比如刘少奇冤案),性质是不相同的。由于胡风事件的核心之一是知识分子的独立话语权问题,1957年的反“右”运动则可以看成它的进一步延展和全面扩散。在意识形态转换中,所谓“右派”分子像两年前的胡风分子一样面临着相似的困扰,独立话语权的固守与失落成为一个时代的抉择。胡风事件在“早春”天气里变成“鸣放”的重要话题之一,也说明了两者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和内在的逻辑延伸。例如,仅以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7年编辑的《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为例,其中就收录了几十名教职员工为胡风事件鸣不平的历史资料。林希翎甚至宣称胡风向党中央提的意见书“基本上都是正确的”,“现在的‘鸣、放’都是从胡风处抄来的。如反对宗派主义,反对庸俗社会学皆是。”(《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

  1957年7月18日《人民日报》公布过一个数字,在“胡风集团”案发后,接着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肃反”运动,一共查出8。1万多名“反革命分子”,有130多万人交代了各种“政治问题”。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说:“在1959年、1960年两批摘掉约99000人的‘右派分子’帽子的基础上,又分批摘掉了一部分‘右派分子’的帽子。到1964年,已先后5批共摘掉约30万人(其中主要是知识分子)的右派帽子。”1978年9月17日发布《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到1980年5月8日止,大约55万“右派分子”被摘掉帽子。

  不过,对于胡风的平反却表现出相当大的迟滞性,历经三次才得以完成。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以第76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出平反通知,认为:“‘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团的一件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同时又称:“胡风等少数同志的结合带有小集团性质,进行过抵制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损害革命文艺界团结的宗派活动。”1986年6月8日胡风于北京逝世,由于其家属对文化部拟定的悼词表示异议,追悼会不得不无限期推延。同年11月,经中央书记处批准,公安部发出〖85〗公二字50号文件,正式撤消了1980年第一次平反时对胡风“历史问题”的保留结论。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第6号文件,作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指出:1980年的76号中央《通知》文件,“对胡风同志文艺思想等方面的问题,当时还未来得及仔细复查研究,以致《通知》中仍沿用了过去的一些提法。对其政治历史问题的结论,也遗留了几个问题。1985年,公安部对其政治历史中遗留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复查,予以平反撤消,经中央书记处同意,向有关部门作了为其进一步平反的通报。最近,有关部门又对胡风同志文艺思想等方面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复查,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同意……对于胡风同志的文艺思想和主张,应该按照宪法关于学术自由、批判自由的规定和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由文艺界和广大读者通过科学的文艺批评和讨论,求得正确解决,不必在中央文件中作出决断。”

  对于胡风平反的迟滞性,正表明了这一事件的敏感度。换言之,胡风事件在主流意识形态整合中所起到的同构与消解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既复杂又十分具有典型意义。作为政治运动,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冲击面远不及后来的反“右”斗争和“文革”;但作为个案,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中,对于文化人的整肃与清洗,胡风事件作为“文字狱”案,其株连规模、讨伐声势和打击程度,均超过了反“右”和“文革”中的任何一宗同类冤案,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在主流意识形态整合中的同构与消解

  胡风同仁绿原,总结发生在1955年的这场悲剧时说:“在不正常的情况下,正常的积极的思想分歧和争鸣要求竟然成为政治问题的引爆线,不仅使一个人和一群人丧失了几十年的创作时间,尤其痛心的是,由此开创了万马齐喑的到‘四人帮’时期登峰造极的文化专制局面。这就是历史,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前期的一节精神文明史。”(《胡风与我》)

  刘再复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反思座谈会”上也评价说:胡风问题不是他个人的问题,而是我国社会主义文艺运动的一个重大问题。仅就心理影响来说,至少影响了我国两代作家,也影响了两代知识分子的文化心态(1988年7月16日《文汇报》)。

  在20世纪中期意识形态转换过程中,1955年的胡风事件正是其中关键的一环。由此到1957年的反“右”斗争,基本上形成了意识形态的完整蜕变。这段链接,也可以看成历史的分水岭。

  在毛泽东看来,“胡风及集团”是意识形态新取向中的一股异己力量,非予剿灭不可。他甚至认为,胡风“不是没有可杀之罪”(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无疑,在三四十年代胡风及其同仁都是积极追求进步的左翼知识分子,但他本人却“群而不党”,尤其在历次文艺思想论争中(如“两个口号”、“民族形式”、“论主观”等等),与中共主流意识形态的意见基本上都是“合而不同”,一直保持自己的独立见解。这些,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都可以被看成左翼意识形态中的复调现象。但伴随着新政权的建立,“复调”的存在对于双方而言则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故此,毛泽东对于胡风才会给予不同寻常的关注。一如胡乔木所言,胡风“对世界对历史的看法和共产党不同,而且这还不是‘庸众’的意见”;也一如周扬所言,胡风代表的是“社会民主党最危险”(潜台词是这种危险上升到政治高度近似于托洛茨基或布哈林之于斯大林)。事实上,胡风及其同仁不过是代表了另外一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他们所使用的话语基本上也都是主流意识形态的词汇;但同样很明确的是,他们于话语之中潜藏着另外一种不同乃至相反的价值文本结构和批判指向。用周扬的概括来说就是,胡风说的话“九十九句”对,但如果有“一句”在致命的地方错了,那就全部皆推翻了。关于两者之间的话语冲突,曾被毛泽东极端化地理解成“反话”。他在批判胡风时就写下这样一段“按语”:“所谓‘那些封建潜力正在疯狂的杀人’乃是胡风反革命集团对于我国人民力量镇压反革命的伟大斗争感觉恐惧的表现,这种感觉代表了一切反革命的阶级、集团和个人……只是‘封建潜力’几个字说错了,这是‘无产阶级和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一语的反话,如同他们所说的‘机械论’是‘辨证唯物论’的反话一样。”

  在胡风事件中,胡风及其同仁由进步作家到被定性为“小资产阶级观点”,到“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以致被罗纳为“反党集团”和“反革命集团”,中间的演绎过程曲折复杂,其中包括舒芜交出胡风信件充当批判材料诱发事态的急剧恶化。但在这背后,却存在一个一以贯之的逻辑:独立思想即犯罪,即反党、反人民、反革命,思想等于行动。这实质上是一种没有法律条文却是法律事实的“思想罪”。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不但舆论一律,而且法律也一律”。意思是,如果思想和舆论不一律,最后就要采用法律来解决最终求得一律。这或许可以被看成胡风事件所遗留下的重大悲剧之一,即利用国家机器和法律手段保障意识形态的“舆论一律”,从此成为明确的政治措施,并形成为一种体制模式。

  显然,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宪法的。胡风事件的整个处理过程违宪贯穿始终,例如1955年5月18日,胡风被捕两天后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取消他的人大代表资格;《人民日报》发表第三批材料正式定性“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前两天,即6月8日,此时多数“胡风分子”已被公安机关拘捕收审,毛泽东在撰写“编者按”的这一天才向陆定一提出要求:“请定一务于今天下午4时前将胡风分子简历送交我为盼!”此后,由于那些材料并不足以真正构成对所谓“胡风集团”的治罪,所以比用“舆论一律”说服更困难的是用“法律一律”说服。于是,公安部长罗瑞卿遇到了难题,尽管毛泽东多次催促,胡风一案应迅速判决,不能老是这样关着,可是此案却一直拖了10年,直到“文革”全面爆发的前一年----1965年才做出结案。至于“文革”中罗瑞卿本人也锒铛入狱、胡风被加判无期,已是另一个话题。

  胡风事件,为后来历史遗留下来的另外一个巨大悲剧是,伴随着“舆论一律”的人文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广泛形成,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独立人格被迫丧失与自我迷失,独立话语权迫近消亡。从“批判的武器”代之以“武器的批判”,改造知识分子由理论批判或一般性的思想教育,升级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政治斗争和刑事打击,批判胡风开启了意识形态整合的运动式范本。胡风事件中寄寓者着知识分子独立人格及其话语权消亡的双重性:被迫丧失与自我迷失。也就是说,在“舆论一律”条件下,知识分子独立人格及其话语权的消亡,既有因权力剥夺被迫丧失的一面,也有自动放弃乃至政治工具化的一面。批判胡风运动,造成知识分子群体人格的政治化,充当政治斗争的工具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例如,在“文革”中呼风唤雨的姚文元最初就崛起于“反胡风”斗争,在这场运动中他一连发表了十多篇批判文章,从此“崭露头角”。更巧合的事例是,张春桥从“胡风分子”彭柏山身后窃据了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的职位;而经反“右”运动后,姚文元则紧步其后尘接续了张的原职;张春桥跃进为“中央文革”副组长后,姚作为小组成员则直接掌管全国的意识形态。所谓“姚文元现象”,其本质是:20世纪50年代所开启的政治运动培养出一茬茬文痞,他们以一种政客化行为专事摧残他人来满足个人攫取权利的私欲,尤以屠杀富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为目的,并通常以所谓“文化革命”即由意识形态批判转化为政治斗争进行人身打击与迫害。知识分子人格的政治化、工具化,弊害在此。

  由政治运动的群众性所决定,置身其外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1955年的胡风事件,对于整个知识界构成了全面的冲击,从当时所公开发表的批判材料看,几乎囊括了科、教、文、卫、工、商等各个不同的行业,而且大都是各界知名人士。巴金在《怀念胡风》中反思那段历史,有一段比较有代表性的文字:“50年代我常说做一个中国作家是我的骄傲。可是想到那些‘斗争’,那些‘运动’,我对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已而为之吧),都感到恶心,感到羞耻。今天翻看30年前写的那些话,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也不想要求后人原谅我。”

  胡风事件所制造出的舆论妖魔化现象也值得关注,它既为后来的历次运动开启了先河,也构成了斗争性意识形态的重要特征,这种话语的妖魔化更严重扭曲了参与者与被参与者的人格和心态。从政治品质到思想道德,从理论见解到人格形象,胡风和他的友人们在事件中都被极尽歪曲、丑化、谩骂,遭到非人化的指控。“阴险”、“卑鄙”、“毒蛇”、“毒瘤”、“狼心狗肺”、“狐群狗党”、“喽罗”、“流氓”、“匪帮”、“豺狼”、“猛兽”、“耗子”、“白蚁”……充斥着当时的批判文字,其语言用词污秽的程度,令人不忍卒读。胡风事件,掘开了大批判话语的源头,以其规模之大、标准形态之完备、原创性之丰富及辐射面和流传性之广,均达到了不可回避的全社会性、全民性的程度,并成为1957年反“右”运动、1966-1976年“文革”的样板。单单从语言上,就为后两者提供了基本的语词概念、句法结构和文本模式。由此所开启的各种批判语言和话语范式,在很长一个时期被竞相仿效、传播流布,被当作原始样本并加以扩大再生产。对于这种谩骂式的批判话语,作为语言事实,在当时即已受到关注。黎之在《回忆与思考》中就说:“我是三批材料公布后到公安部参加整理有关胡风材料的……社会上的‘声讨’、‘批判’愈演愈烈。没有可靠的材料,报刊上的那些‘声讨’、‘批判’文字大都空空洞洞,望风扑影,主观臆测。当时我们这些翻阅、整理材料的人也看不下去。”为此,1955年10月5日中宣部还专门下发了一个《关于纠正揭露胡风分子的文章中的缺点的通报》,这个文件一方面提出在批判运动中要防止发生谩骂现象,另一方面却要求对已出现的毛病“不要公开的更正”;更由于“这个‘通报’因为是在确定‘胡风集团’是反革命的前提下提出的,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作用不大”(林默涵《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

  在这些大批判话语的深层,是一个时代的“斗争”哲学、政治理念、思维方式和文化心态。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整合当中,1955年的胡风事件对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影响是极其深广的。对此,笔者在《殉道者----胡风及其同仁们》中总结认为:50年代的批判胡风运动,致使文化领域或知识界首当其冲发生精神蜕变,形成一种牺牲文化、葬送现代文明的整体社会氛围、集体意识和时代人文环境,并至少留下三个后遗症:(一)制造了覆盖全社会的流行性批判话语,此后历经反“右”,在“文革”中再度全面扩散,或成为明确的口号,或与其他斗争语汇同化。(二)制造了群众运动必须或赖以发动的表演性人格面具,在政治浩劫或“阶级斗争”中继续加以演化、流布,被借以充当打倒、砸烂“专政对象”或至少是用来自我保护的精神盾牌;人人表态成为运动的“过关”程序,出现了所谓既没有说话的自由,又没有不说话的自由,以至众口一词地再撒出一代弥天大谎,如把国家主席刘少奇说成“叛徒内奸”,让“真实的谎言”变成流行的誓词。(三)制造了思想意识罪案的政治化处置模式,以及利用运动形式予以体制性、全民性解决或统一制裁的极权主义。从此,众多知识者将不但丧失行动的自由,甚至失去内心思想的自由,他们将被剥夺去说什么和不说什么甚至于想什么和不想什么的自由。发展到“文革”期间的“灵魂深处闹革命”,实际上是一种进入集体无意识的灵魂互相虐杀。

  综上所述,胡风事件为20世纪中期以后主流意识形态的整合提供了标准的运动范式,并在其后数十年间的流变中作为元典与之同构;而对于胡风全面平反的一再推延及淡化处理,则呈现出事件消解的迟滞,表明其主流意识形态解构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在这期间,对于中国几代知识分子人格、心态及其命运都造成了极为深刻影响。(本文为谢泳主编<<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史>>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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