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 |
作者:李里峰 时间:2007-12-03 来源:《南京大学学报》 |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幸或烦恼的人,会有一种向他人倾诉的愿望,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苦”。但是曾几何时,诉苦并非在私领域单独发生的个体行为,而是在革命政党的宣传和组织下,由千百万贫苦农民共同参与的全国性、仪式化政治行为。在半个多世纪前的土地改革运动中,诉苦是绝大多数中国人耳熟能详的词汇,但其用法远不如今天这么宽泛,而是具有特定的政治内涵:“诉说自己被阶级敌人迫害、剥削的历史,因而激起别人的阶级仇恨,同时也坚定了自己的阶级立场,就叫做‘诉苦’。”(注:陈北鸥:《人民学习辞典》,上海:广益书局,1952年,第331页。)这种被纳入阶级话语体系的特定“诉说”行为,有效地激发起广大农民对国民党的恨和对共产党的爱,使之在不知不觉间融入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框架与乡村治理轨道。 作为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土地改革运动已在中外学界的普遍关注下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文献。早期研究成果多为通论性著作,侧重于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演变以及在各地实施的总体情形,而较少关注基层的微观土改实践。但近年来随着社会学和政治学研究者的介入,土地改革研究开始从国家层面、制度层面深入到村庄层面、实践层面,涉及土改运动中的权力运作、民众动员、行为机制、集体记忆等诸多内容,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细节性认知。(注: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张鸣:《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3年6月号);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本》(《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李放春:《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溯考》(《中国乡村研究》第三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李里峰:《华北“土改”运动中的贫农团》(《福建论坛》2006年第9期)等,以及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基于一项口述史研究计划而形成的多篇博士、硕士论文,如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博士论文,1999年);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硕士论文,1997年);李放春:《历史、命运与分化的心灵:陕北骥村土改的大众记忆》(硕士论文,2000年);任道远:《革命形势下的阶级斗争——从农民行动的角度看土改时期的阶级斗争》(硕士论文,2002年)等。)其中有三篇论文对“诉苦”做了专门探讨,皆以单个村庄为考察对象,以口述调查为资料来源,颇具社会学理论色彩。(注:程秀英的《诉苦、认同与社会重构——对“忆苦思甜”的一项心态史研究》(硕士论文,北京大学,1999年)分析了诉苦对于“社会主义新人”塑造的重要作用,认为诉苦使农民在自己切身体验的基础上通过话语形成了抽象的阶级观念,使之具备了成为新政权成员的基本能力。郭金华的《有差异的诉苦与土改目标的实现——作为一种社会主义运作机制的公共表达》(硕士论文,北京大学,2001年)强调诉苦帮助农民获得辨识公共场合和进行公共表达的能力,这种能力掩盖了农民参与土改的程度性差异,使土改运动得以实现。郭于华、孙立平的《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的形成机制》(《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考察了诉苦对于重构农民与国家关系的重要意义,将其视为转变人们思想观念的治理技术和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与之相比,本文主要将诉苦视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民众动员技术,试图在大量搜集原始档案资料的基础上,以山东、河北等省份为中心,对诉苦过程中采用的种种策略和技巧进行细致的历史学考察,藉以从微观视角揭示中国共产革命进程中政治运作的一个侧面。需要说明的是,诉苦能够成为一种普遍性政治行为并取得巨大成效,无疑是建立在广大农民遭受剥削和压迫、生活艰难困苦这一客观现实之上的。事实上,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形成,总是普通民众需要与革命精英动员交互作用的产物,而非任何单一原因所能促成。就诉苦本身而言,其意义亦决不仅限于民众动员之一端,其内涵更非“技术”或“策略”所能一语道尽。惟考虑到现有研究成果中宏观论述较多而微观描述不足、政策梳理较多而策略(技术)分析不足,本文乃不避矫枉过正之嫌,专从“技术”角度对土改中的诉苦略作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作为民众动员技术的诉苦 对于将农民作为自己统治根基和力量源泉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注:关于战时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构成和社会基础,参见李里峰:《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形态研究:以山东抗日根据地为中心》(博士论文,南京大学,2002年)第一章。)民众动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艾森斯塔得指出,农民“通常是最为消极、最无精致目标、最少组织性的阶层”,很少在政治上表现出积极的态度。(注:艾森斯塔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21页。)许多学者注意到,中国农民对革命和政治缺乏热情,只有共产党的动员才能将其激发出来。苏联学者杰柳辛等人认为,中国农民“没有成为能够全面认识、提出和捍卫自己利益的、独立的、有活动能力的政治力量。他们的利益的代表是共产党。”(注:梅利克谢托夫:《苏联学者对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研究的新阶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局编译处编:《国外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研究译文集》(第一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比昂科则断言,“如果没有共产党人,农民决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注:比昂科:《农民运动》,费正清等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09页。) 在土改运动中,诉苦正是帮助中共实现民众动员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诉苦最直接的必要性在于,共产党试图确立的阶级框架与乡村社会的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共产党发动土改的基本依据和合法性,来自高层领导人对乡村阶级结构和土地分配状况的权威性估计,即8%的地主、富农占有全部土地的70-80%,92%的雇农、贫农、中农、手工工人及其他贫民只拥有20-30%的土地。(注: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一卷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1147页。)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已经借助统计数据对此提出了质疑,指出中国乡村的土地集中程度远没有那么严重,而是自耕农(即党的阶级分类体系中所称的“中农”)占据了大多数的人口和土地。(注:参见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乌廷玉等:《现代中国农村经济的演变》(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苑书义等:《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笔者根据这些统计数据估计,土改前夕华北的土地占有状况大致是20%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50%左右的土地(参见李里峰:《经济的土改与政治的土改——关于土地改革历史意义的再思考》,《安徽史学》即刊)。)相应地,华北乡村的主要剥削方式不是地租剥削,而是捐税剥削;主要社会矛盾不在地主与农民之间,而在国家与农民之间。(注:马若孟:《土地制度》,《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292-308页。)加上传统乡村固有道德观念和宗族意识的深刻影响,中共在阶级框架下进行的民众动员工作,最初进展并不顺利。例如获鹿县农民“种地主的地,生活不十分苦,因此斗地主不积极,但对汉奸恶霸仇恨很深”。(注:《获鹿县委土改初步总结》(1948/04/12),河北省档案馆藏,档号520-1-597-3.(以下简称“河北档案”))桓台县后七里庄土改时,工作队员命令农会主任宗恒度领导斗争,宗无奈之下买礼物请他人出面斗争,并到地主家去道歉说,“不是俺要斗你,是八路逼着要斗的。”有的贫农分到土地后苦恼不已,称“八路没来我也没饿死,现在硬分给地”,觉得备受折磨。(注:《桓台县索镇区六个村初步调查材料》(1948/07),山东省档案馆藏,档号G026-01-0037-001.(以下简称“山东档案”))即东县西演堤村因较大的地主都住在城里,只能斗争村里的“二吊绊子”,结果“群众对他不仇恨,发言不积极,连敌人进攻时被杀的村农会长家都没说话,被斗地主也不说话,群众都想回家吃饭就算了”。东演堤村处决一名地主,引起了许多党员和群众的不满,认为“不如留着罚劳役好”。(注:《即东县南渠乡(收复区)结束土改检查报告》(1951/03/01),山东档案,A001-02-0070-004.) 由于土地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乡村社会阶级矛盾激化的自然产物,而是外力嵌入和政治动员的结果,所以土改领导者们往往发现,发动农民斗争地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必须借助诉苦、算帐等手段才能逐步实现目标。就党的动员目标而言,通过土地再分配使农民“翻身”并不是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启发群众“翻心”,即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贫穷的根源在于受剥削,进而激发其对地主的复仇心理。要达到这一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发动群众诉苦吐苦水”,“诉苦越诉的苦,斗争亦好发动,群众越能翻心,否则群众即是翻了身亦不能翻心”。(注:冀中区党委:《第十一队第三组土地改革整组材料汇集》(1947/03/31),河北档案,3-1-102-3.关于诉苦的民众动员功能,土改文件中大量层层递进式的表述,说得非常清楚。如:“越诉越痛、越痛越伤、越伤越气、越气越起火、越起火劲越大”(《中共冀中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第一阶段几个问题的经验介绍》,河北省档案馆编:《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22页):“越诉越苦,越苦越冤,越冤越恨,越恨越有气,越有气越有劲斗地主”(唐县县委:《两个村诉苦、比苦、比光景的初步经验》,河北档案,520-1-274-2)等。群众斗争从温和走向激烈,往往也以诉苦为转折点,例如垣曲三区查减运动中,对斗争对象“过去只是上板凳戴高帽等,自诉苦复仇后,多动手以打解决”(《垣曲三区的群运工作》,河北档案,27-1-7-2)。)曾以工作队员身份参加土改的美国人韩丁,对张庄第一次诉苦会的场景做了生动的描述:诉苦会因无人发言而陷入僵局时,新上任的副村长打了被斗的地主村长一巴掌,“这一掌惊动了衣衫褴褛的人群,好像一股电流使每块肌肉都收缩了似的。村里人还没有见过农民打村长,大伙不由得吸一口冷气,其中一个老汉甚至还清楚地尖叫了一声。……场上的人就象看戏似的都出神了,但他们还是没有意识到,若想把戏演下去,他们自己也得上台,要把心里话讲出来。”(注: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倞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126-127页。)面对面的斗争使农民们感到陌生和恐惧,但它正是构成群众运动的基本要素,只有当广大农民从观众转变成演员时,群众运动才能真正开展起来。组织农民诉苦,即是促使他们参加面对面斗争、“对地主撕破脸”的必要手段,(注:《中共怀县县委关于发动群众实行土地改革的结论》(1946/08/24),河北档案,224-1-17-4.另一份文件指出,至于搜集斗争对象的材料、准备控诉的理由,“那只是它的副作用,不能轻重倒置”[参见冀晋区党委:《平山灵寿八个村土地改革检查报告(草案)》(1947/05/04),河北档案,108-1-16-2]。)是引发“群众翻身运动的导火线”(注:《中共冀中九地委关于九分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初步经验》(1946/10/23),《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98页。)。在面对面的诉苦斗争中,“每一次行动都使下一次行动更容易,并且断绝了退路。一个佃户由于害怕报复或者为了保持社会融洽,可能一时偷偷地付给地主原先未减的租金。但是,一旦他在斗争会上大声训斥了这个地主之后,他或许再也没有退路了。”(注:范斯莱克:《中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共产主义运动,1937-1945》,《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746页。)华东局组织部注意到,凡与地主撕破脸者,均感到“不分地,地主也饶不了咱”;凡未与地主撕破脸者,则“一般情绪不高,准备与地主妥协磕头,以顾念身家”。(注:《中共华东中央局组织部给各地组织部的信》(1946/11/21),山东省档案馆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十八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页。) 所以在土改期间,各级领导机构对诉苦的发动和成效都极为重视。“领导上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执行决议,不把贫农会开好不散,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不把诉苦算帐形成运动不算完事。”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往都被归结为对农民阶级觉悟的启发不够,而从思想上发动农民的关键就是诉苦算帐。“只有经过诉苦算帐,农民才能在思想上觉悟起来,包办代替不行。”未经诉苦动员即进行土改,虽然也能完成土地再分配的任务,却无助于塑造农民的阶级意识和阶级立场,因而常被批评为“生摘瓜”。(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山东档案,G026-01-0228-001.)许多地方明确要求,即便“在分地后”或者“斗争已结束之村”,“仍要组织诉苦和斗争”。(注:参见中共冀察地委:《新区土改初步总结》(1949/03/07),河北档案,758-3-96-1;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有意味的是,在土改结束多年之后,一些地方仍把各种农村问题归因于当年的“和平土改”,认为正是未经诉苦、斗争不彻底的和平土改,导致了乡村阶级阵营的混乱、反动阶级的嚣张和破坏[参见河北隆化工作队:《关于和平土改地区特点的调查材料》(1964/07/15),河北档案,893-1-320-1]。) 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主要由农民子弟组成,他们一样存在各种“糊涂观念”,如“穷是命苦”、“善财主不当分”、“血汗祖传地主不当分”、“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中农不受剥削”、“财主是识字挣来的,穷人是扎烟针扎穷的”、“现在地主也够苦了”等等,必须加以清除。所以在解放区乡村进行土改诉苦的同时,前方部队也广泛开展了诉苦运动。部队诉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官兵以其特殊身份支持自己的家属在村中谋求私利,妨碍土改的进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强部队的战斗力,“那(哪)个部队诉得好,那(哪)个部队就勇猛顽强”。诉苦一般以连为单位进行,和村庄诉苦一样要经过“酝酿”、“倒苦水”、“挖苦根”等基本步骤,不过多了“复仇立功宣誓”这一环节,以将诉苦中激发起来的阶级仇恨直接转化为战场上英勇杀敌的斗志。(注: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怎样开展诉苦运动》(1947/01),河北档案,583-1-29-2.本文引文中“()”表示更正之错别字,“[]”表示补充之缺字,“□”表示原字无法识别,下同。)从大量土改文件中不难看到,诉苦首先是作为一种民众动员机制而普遍开展起来的,其基本功能就在于激发村庄里和军队中广大农民群众的阶级仇恨,促使他们认同中共、参加土改、英勇战斗。(注:1946年8月的一份土改文件写道:“(诉苦)可以初步启发群众思想,减少顾虑,鼓励斗争勇气,走向行动;团结群众,扩大力量,弄清楚村里情况和各方面各阶层动态;可以得到中间人的同情与社会舆论的同情;可以瓦解汉奸恶霸集团,争取部分人坦白转变回头,是孤立汉奸大恶霸的有效办法。”(冀中区十一地委:《如何开展新解放区的诉苦运动》,河北档案,20-1-137-1)其中概括了诉苦的四种政治功能,即动员民众、获取信息、建构合法性、孤立敌人。前述几位社会学者分别探讨了诉苦对于社会主义新人塑造、农民公共表达能力和国家观念形成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此外,诉苦还是一种基层精英的更替机制,因为在诉苦中可以发现、培养、考验符合党和国家需要的基层政治精英;诉苦又是一种国家权力的展示舞台,因为诉苦会上农民满怀仇恨的诉说和地主胆战心惊的聆听,正是国家权力全面渗透、乡村社会剧烈变迁的前奏和预演。) 二、口号宣传与组织引导 发动农民诉苦,首先要依靠强大的宣传和组织力量,这和中共其他政治目标的实现别无二致。土改期间,许多村庄专门成立诉苦委员会、诉苦指挥部、翻身委员会等临时机构,担负宣传和组织之责,以引导农民打破世代相传的面子观念和宿命观念。(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河北档案,33-1-77-27.)土改工作队员必须“真心实意把自己当作受苦的群众,启发、诱导、讨论、拉家常”,促使农民诉苦。(注:冀南九地委:《怎样领导农民诉苦》(1947/09/12),河北档案,14-1-114-1.)冀南三地委归纳出“点苦”、“引苦”、“劝苦”、“攀苦”四种方法,以此来帮助、刺激落后分子诉苦。(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除了对单个农户的教育启发之外,还须通过口号宣传形成“诉苦光荣”的舆论氛围。关于口号对于民众动员的意义和作用,诚如一份土改文件所说:“口号是指导群众行动的武器,根据工作的要求,提出通俗鲜明的口号,可以直接鼓舞群众情绪,口号愈明确愈通俗,就愈适合群众的口味,群众接受就愈快。用群众自己的语汇,解决群众自己的思想问题,作用非常之大,启发其斗争勇气,提高其思想觉悟,指导群众行动,使群众运动成为自觉自愿。因之口号在群运中是有重要地位的。”(注:冀南四地委宣传部:《土地改革中的口号汇集》(1947),河北档案,36-1-26-2.)诉苦期间典型的宣传口号如“是穷人都有苦,是地主都有罪”(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谁苦最多谁光荣”、“苦多就是功劳大”(注:唐县县委:《两个村诉苦、比苦、比光景的初步经验》(1947/12)。)、“谁不诉苦谁不和毛主席一个心眼儿”、“穷人都有苦,有苦人人诉”、“没有苦的不是穷人”(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山东档案,G026-01-0240-001.)等。在这些口号中,穷和富已分别成为善和恶的代名词,诉苦和不诉苦则成为判断是不是“真穷人”的基本标准,从而都具有了象征符号的功能。(注:在很大程度上,这种以苦为荣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是与诉苦运动本身互为因果的,它既是发动农民诉苦的重要条件,也是诉苦所带来的政治资本和经济利益的结果。一方面所诉之苦能够表明自己在阶级身份上与党的意识形态相一致,可以在分配时获得直接好处;另一方面诉苦行为本身亦足以表明自己的阶级立场、阶级觉悟,从而得以在选拔新的基层精英时进入党的视野。) 培养积极分子、树立诉苦典型,是运动初期打开局面的重要手段之一。“群众有他的模仿性,看见人家怎着他即怎着,别人敢说他即敢说,别人敢作他即敢作,一人不说都不说,越说的多了,越说的多。”(注:《滨县杨集村土改总结》(1947),山东档案,G026-01-0243-004.)所以典型示范的方式深受土改领导者的青睐。在诉苦之前必须先动员、布置好积极分子,让他们在诉苦会上带头诉苦,“否则总是沉默着,如有积极分子打了第一炮,大苦小苦就接着诉出来了”。(注:冀南二地委:《高唐平原新区土地改革的初步经验》(1948/06),河北档案,31-1-8-18.)通过积极分子的“以苦引苦”,便可有效地“打通落后分子”,使诉苦队伍进一步扩大。(注:《中共太行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的基本总结》(1947/06/25),《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231页。)渤海区总结的经验是,干部必须带头表明态度,尤其要带头哭;如果干部痛哭流泪,群众也容易感情冲动而跟着哭起来;必须培养带头人,“带头人一哭,下边诉得有劲,如头一个诉得平淡,以下也容易平淡”。(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当然,各地情形不一,做法有别。例如邯郸蒹庄就没有采用积极分子带动落后分子的形式来组织诉苦,而是“按阶层按积极与落后分别诉苦”,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苦少与不积极者妨害苦多积极者的诉苦”[参见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蒹庄在诉苦中设立了“彻底翻身英雄队”,作为诉苦积极分子的临时组织,新出现的积极分子随时可以参加。(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一份部队诉苦文件提到“培植诉苦典型”的具体方法:“寄予深切的同情,鼓励其大胆诉苦,帮助他认识许多问题,找出苦的根源来;帮助他组织报告,去掉那些缺少阶级意义的部分。”(注: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怎样开展诉苦运动》(1947/01)。) 在找到诉苦积极分子(称为“苦主”)并加以教育启发之后,还要帮助他“串连”其他的诉苦者。串连有多种途径,可以“通过苦主”本身,可以“利用家族”,更多的则是“利用群众组织”。(注:冀南一地委:《永智县反奸诉苦运动中几点初步经验介绍》(1946/08/16),河北档案,28-1-39-3.)为达到最佳效果,诉苦的范围应尽可能扩大,不仅贫农有苦,而且“中农是有苦的,自耕富农也是有苦的,狗腿子也是有苦的”,一切有苦之人,都应动员其参加诉苦。(注:吴桥县委:《工作通报(第三号)》(1947/03/06),河北档案,520-1-398-2.)贫农的诉苦“不仅教育了中农,而且也引起了中农的苦水,参加了诉苦”。只要敢于去“诉”,家境较好的中农同样可以成为诉苦积极分子,例如乐陵县小赵家诉苦中出现的6名头号、二号积极分子中,即有2人为中农。(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冀中新区组织召集“罪恶较小的伪组织人员”座谈,使他们在承认错误后一道参加对大汉奸、恶霸地主的斗争。(注:冀中十一地委:《如何开展新解放区的诉苦运动》(1946/08/30)。)永智县卅间瓦房村几乎所有农户都参加了对汉奸地主李玉琛的斗争会,连地主陶二爷也上场诉了苦。(注:冀南一地委:《地委会关于反奸诉苦运动问题给永智县委的一封信》(1946/06/04),河北档案,28-1-39-7.) 诉苦必须在民众聚集的场合公开进行,所以开会是最基本的诉苦形式,家庭会、小组会、贫农会、中农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乃至乡(区)农民大会,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开会“可以使人们从人数上产生一种安全感”,而且“一个人的话可以启发另一个人”。(注:柯鲁克:《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高强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年,第33页。)对于谨慎而从众的个体农民来说,人数上的安全感和优越感足以消除他们的种种顾虑,促使其“走向行动”。(注:关于此点,德国社会学家西美尔(Georg Simmel)早已作过深刻的阐发,他在其代表作《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中专辟一章,论述群体的量(人数)对于群体性格和行为特征的决定性作用。西美尔认为,凡是把群众投入运动的地方,就会表现出肆无忌惮的激进主义,因为广大群众总是能够为简单的思想所满足和指导,而且他们并没有多少可丧失的,也比个体更容易忘记自己权力的局限性(参见该书第二章“群体的量的确定性”)。)在组织诉苦的过程中,个人诉苦、家庭诉苦、小组诉苦、大会诉苦,一层层扩大范围,“形成运动”。不同形式、不同场合的诉苦各有其特点和功效,以个人诉苦和家庭诉苦提高觉悟、打消顾虑,以小组诉苦扩大范围、激发仇恨,以大会诉苦营造氛围、促发行动。(注:冀中十一地委:《如何开展新解放区的诉苦运动》(1946/08/30)。)另一种说法是“小会打通思想,大会鼓励情绪”,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光在小组会上诉苦或者诉的次数太多,就会“话说三遍淡如水”,“使人听了没意思,而且诉苦的人也诉不上劲”。所以经过大会诉苦之后,一般就不在小组会上再诉,但仍须继续“个别培养,使其不由热转凉,达到再想更多的苦,眼中流更多的泪”。(注:冀南九地委:《怎样领导农民诉苦》(1947/09/12)。)在县、区的领导上,一般先以基点村为单位,召开贫农诉苦大会,在大会上“消灭不诉苦的贫农”,并大量发现和培养新积极分子,使之成为领导诉苦运动的骨干,回村后即开展家庭诉苦、会员诉苦运动的教育。乐陵县就是这样层层推开,在绝大部分村庄开展了算帐诉苦运动。(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只有这样,才能将苦主个人的苦和对地主恶霸个人的恨,转换为整个贫农阶级的苦和对整个地主阶级的恨,将斗争从有具体对象的“某某人斗某某人”转变为抽象的“贫苦农民斗争恶霸地主”。(注:例如冀南三地委在《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中提出,要反对单个苦主对单个地主诉苦(“××人对××地主有意见”)的“老办法”,改用穷人整体对地主整体诉苦(“是穷人的苦就是对地主的意见”)的“新办法”。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范围较小、针对个人、注重事实;后者范围较广、针对阶级、注重情绪。) 消除农民顾虑,是诉苦组织者的重要任务之一。渤海区的经验是在开展大规模诉苦之前,对地主、伪村长进行威胁和镇压,“造成群众性的热烈的自卫防奸热潮,打破群众恐特思想”。(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冀中区的经验则是“武装群众和说理相结合”,以防止汉奸恶霸的暗中破坏甚至“打黑枪”。在诉苦行动之前开展群众宣誓活动,也是利用人数优势制造安全感、消除顾虑的有效方式。(注:冀中十一地委:《如何开展新解放区的诉苦运动》(1946/08/30)。)为将广大农民组织到诉苦会场上来,工作队员往往会对旧有的乡村权力结构加以利用,强迫村中的上层人物去号召农民参加诉苦大会,“哪村不来就是他的事”。禹城六区召开伪村长联席会,提出“动员所有贫民来开会,可以抵罪”,否则即罪上加罪。黄骅县对上层分子提出“动员不来不行”、“开会不安心不行”、“成分不好不行”、“匪特如果抓开会的家属由你们负责”。(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在强大压力下,“上层给群众磕头作揖叫群众来开会”的情形时有发生。(注:《中共渤海区一地委宣传部关于黄骅及津南县土改工作的初步经验介绍》(1947/02),《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162页。)当然,在种种启发、带动、感染之下,这些上层分子很快就会成为诉苦农民愤怒情绪的锋芒所指。 三、情绪调动与氛围营造 裴宜理(Elizabeth Perry )曾经指出共产党对于“情感工作”的高度依赖,认为这是国共两党的重要区别之一。(注:参见裴宜理:《重访中国革命:以情感的模式》,《中国学术》2001年第4辑。她认为,虽然国民党也从事动员民众的工作,但和共产党不同的是,它不是唤起情感上的谴责,而是致力于培养个性和意志,其重点不在情感,而在伦理。)诉诸情感以动员民众,在土改诉苦运动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各种宣传、组织、发动,基本目的都是要激发农民对地主的愤怒、仇恨之情,进而通过“翻身”培养他们对共产党的感激、爱戴之情。(注:西美尔指出,当“把群众融化在一种感情里,其个人人格的一切特点和保留都暂时消除殆尽”时,就会形成一种“异常激进”的后果,“不会有任何的调节斡旋和权衡”(《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第37页)。)为达此目的,诉苦本身是不够的,还必须培养苦感、酝酿苦味,“要想想那时的苦味,不仅听人家苦,而且要想自己苦,这样使大会严肃悲痛。”(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为了调动诉者与听者的情绪,在诉苦之前需要教苦主怎样去诉,帮他“总结出几点令人最愤恨的罪恶,使群众听到后能引起高度的仇恨而参加斗争”。(注:冀南一地委:《永智县反奸诉苦运动中几点初步经验介绍》(1946/08/16)。)还要“指点其表情”(注:冀南九地委:《怎样领导农民诉苦》(1947/09/12)。),特别是要训练其“悲哀表情,说到地主欺压农民时,要有奋(愤)恨之态度,能成为一个能感动人的演员来感动农民”。(注:《领导诉苦的几点经验》(1948),河北档案,520-1-931-5,作者不详。关于这种仪式活动前的“试演”、训练以及“苦主”的选择,裴宜理在《重访中国革命:以情感的模式》一文中也有所描述。) 血缘关系和孝亲意识是传统乡村伦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诉苦中也成为调动农民情绪的有力武器。当农民“感觉本身无苦或有苦说出来不悲痛”时,解决办法就是扩大诉苦范围,由诉自身苦转向“诉老辈苦”,(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使他们认识自己是“辈辈苦、胎里苦”。(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蒹庄诉苦的经验之一就是,“小组诉苦如诉不好或不知道,可到家里问爹娘,开家庭会找苦”。(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诉苦的宣传口号中醒目地出现了“孝”的字眼,如“父苦不诉不算是孝子”(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要当孝子”、“反对不孝顺爹娘”、“敢说敢干才是英雄好汉”等(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这些口号在农民心中形成了孝道观念与阶级意识间的勾连:敢于诉苦、敢于斗争,才是真正的孝顺。将挖掘苦难经历与传统孝道观念相结合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位拒不诉苦的农民,在要回被霸占的坟地之后打消了一切顾虑:“这次不光我翻了身,我爷娘也得到了翻身,即是下油碾锤子我也不怕,还怕变天!”(注:《渤海四地区各县土改情况汇报》(1947),山东档案,G016-01-0245-012.) 农民情绪被激发起来的重要表现就是“哭”。在乐陵县,“四区西凉家六十个贫中农诉苦会上哭了五十多个,小赵家四十个中贫农会员全都哭了,东梁家六十个贫中农会员哭了五十多个,九区×村中中贫农哭成一团。”“有若干的贫农哭死了,哭病了,把眼哭红了,哭得不吃饭了,这种现象不胜统计,在各个贫农大会上绝大部分的干部与群众哭成一团,有些哭得死过去了。”(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在蒹庄,“经一天多的时间,百分之百的都诉了苦,其成绩效果之大,是在发动群众的已往历史上少见的,有的弟兄二人对面抱头痛苦(哭),口口声声要冤冤相报,有的哭不成声,有的痛哭绝食,有的眼皮哭肿了,有的一人诉苦痛哭,大家为之泪下或伤心的低头不语,一片哭声,其凄凉惨酷之景况,使人不禁流下阶级同情之眼泪。”(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在黄骅、津南,“城关镇诉苦大会才诉了一个人,全场即放声痛哭,会后有的回到家去,合家又痛苦(哭)。贾象区群众大哭,王□当场哭挺一个干部,扣村区哭挺了五个群众,其他各区、村大概如此”。据统计,仅黄骅县4个区,全年诉苦人数即达5184人,其中“痛哭流涕”的4551人,“哭挺了的”12人,“哭病了的”195人。(注:《中共渤海区一地委宣传部关于黄骅及津南县土改工作的初步经验介绍》(1947/02),《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162页。同年另一份文件对黄骅县诉苦情形的描述是:“黄骅县五个区一个镇,到会人数7519,刷洗350人,剩下7169人。7169人中6492人诉苦,其中哭的5411人,哭病了的195人,哭死的13人,干部哭的273人。哭的种类,为饿死哭的397人,卖儿女哭的157人,给土匪打死死伤而哭的153人,全家书(输)讼而哭的55人,为要饭哭的75人。”[参见《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这样的情形越多,程度越重,就越能营造苦大仇深的氛围,越能激发群众的苦感和仇恨。有的地方提出了“不哭就不是真贫农”、“消灭不哭的贫农”等口号。黄骅县提出:“干部不哭是不对的,不哭就是不疼群众,群众诉苦不哭,就是表明不是群众的儿子,是群众观念不强的表现。”(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仓上村工作队认为,“穷人家哭着讲理,一般人光讲理不哭”。(注:吴桥县委:《吴桥城关区仓上村典型统计调查材料》(1948/03/28),山东档案,G026-01-0054-005.)当然,“哭”与“诉”不可偏废,有些“定有大苦或有障碍物”的人光哭不诉,就必须进一步引导启发,使他们把“苦水统统吐出来”。(注:吴桥县委:《工作通报(第三号)》(1947/03/06)。) (窦家疃村)通过小组诉苦,大家要求大会诉苦。……申洪礼母亲、车尚义老婆且哭且诉,全场哭的人很多,口吃的车金科,气得大眼发白,越发说不出话来,诉一回,哭一回,气痛了歇歇再诉。申洪永一面诉,一面打,全场男女老少约20余人轮流打,车金科六七十岁的爹打恶霸更有劲,全场掌声如雷,高呼“打!”车吉连拿着大刀,骄□的在恶霸面前闪闪,指恶霸说:“你还有这一天啊!落在我们手里,你瞧瞧这些老爷的劲头吧!在共产党领导下换天下啦!”在天下农民是一家口号下,小格庄、南北申家三村农民750人都赶来参加联合斗争,在会上表现了高度团结,北申家农民痛打恶霸之后说“咱们坚决联合起来,和恶霸斗争到底,明天开会我们还来。”(注:牙前县郭城区工作组:《郭城区窦家疃村复查前后工作总结》(1949),山东档案,G024-01-0142-001.) 为了达到这种群情激愤的境界,“苦主”的选择尤为重要。许多地方强调要从老人和妇女身上突破,因为老人经历的苦难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下,都容易产生“苦感”。“青年人没有什么苦,壮年人有苦也不大,受苦最多而且受地主剥削最厉害的是老年人,因此培养的对象应在这些人身上。”(注:冀南九地委:《怎样领导农民诉苦》(1947/09/12)。)妇女则容易动感情,容易流泪,这对群体氛围的营造极为重要。“典型诉苦人员的选择,最好是女人,因为女人感情脆弱,容易哀情,记忆力较清,诉起来即哭泣,能以泪引泪。”(注:《领导诉苦的几点经验》(1948)。)“各种诉苦会议,老头儿诉苦最起劲,妇女最容易哭,有了妇女哭才能哭成一团。”(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与此同时,对斗争对象也须经过慎重选择,应该事先预料到他的反应,“既不应该是冥顽不化的,也不应该是完全供认不讳的”,因为“一个顽固斗争对象的抗拒可能会导致僵局”,而“没有遇到任何反抗的斗争会则很难让农民兴奋起来”。(注:Yungfa Chen ,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 ,1937-1945,University of CaliforniaPress ,1986,p.189.) 会场的安排也很重要,精心布置的会场更能发挥诉苦的仪式化功效。从便于组织的角度出发,“会场的布置和准备,应有适当的地址、警戒等,对群众的排列,有组织的在一起,无组织的在一起,妇女在一起,儿童在一起,有计划的将区积极分子插在内里。”(注:冀南一地委:《各种工作汇报记录》(1946),河北档案,28-1-5-1.)而与一般印象不同的是,虽然运动领导者期待着诉苦会上出现群情激愤的场面,却往往是清冷肃穆的气氛更有助于达到这种效果。根据邯郸蒹庄的经验,“诉苦会场的严肃沉寂是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尤其干部态度要郑重其事,启发动员,便很容易造成越诉越冷静、越冷静越苦的空气。”(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另一份文件也指出,诉苦会场必须严肃,“不受外界影响,使全场农民精神都集中于诉苦的身上”。并对会场作了更细致的描述:“小组会以在贫苦农民之(居)住[的]暗淡破烂房屋[为好],如晚上不甚明的灯光下更好,大会诉苦也要在偏僻凄凉的地方,无人来往,如戏广(场)的布置布景就更会[令人]感动了。”(注:《领导诉苦的几点经验》(1948)。)一份文件谈论部队诉苦大会,也强调须随时注意情绪的调动:“大会诉苦不宜太多,有三两个典型即可,问题在于要激发其全场悲愤的情绪来。为了这一要求,干部可以在会中随时提出问题,以刺激诉苦者的感情。在情绪渐起或高涨时,必须喊出适当的口号,以助情绪的增长,在极沉痛时则宜沉默一时,如大家痛苦起来可以暂时休会。务使会场空气始终保持热烈庄严。”(注: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怎样开展诉苦运动》(1947/01)。)诉苦组织者精心筹划的“情感工作”,似乎在农民群众身上安装了一个情感的阀门,结果正如一位农民的观察:“八路军真怪,他叫穷人家笑穷人就笑,他叫穷人哭穷人就哭!”(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 四、“谁斗谁分”与“算苦中帐” 根据形式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利益追逐乃是社会行动者据以行事的基本出发点。在土改运动中,共产党清楚意识到并充分利用了农民的这一“理性人”特征。首先,物质刺激是促使农民打消顾虑、参加运动的一件有力武器,其基本做法就是“谁斗谁分”,即以在群众运动中的表现作为分配斗争果实的基本依据。在黄赵村,“分配果实是以诉苦多少为原则,诉苦多即多分,诉苦少即少分。”(注:《惠民县何李区五支刘乡基点黄赵村生产土改工作报告》(1949/12/31),山东档案,G026-01-0268-003.)在张庄,“积极参加大会,大胆倾诉苦水的人都分到了东西。那些没有说话的人,得到的就少些,或者什么也没得到。”谁斗谁分的原则将经济利益与政治参与直接联系起来,有力地冲击了农民固有的道德观念,将他们引向斗争地主的行列。“只要积极参加斗争,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分到土地、房屋、衣服和粮食。大伙一旦看清了这个事实,就都相继投入到以后的运动中去。”(注: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第138、172页。)利用物质刺激来强化乡村社会的阶级分化,是群众运动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注:物质刺激手段的运用不仅体现在“诉苦”之中,而且贯穿共产党乡村群众运动的各个阶段。例如冀中区以多分果实来“影响启发群众参加组织”,“参加组织的多分点,不参加组织的少分点”,并称之为“论功行赏”。无极县大郭庄村并采取“记工”的办法,参加一个人记一个工,“按工分配”,所以参加群众组织的人数迅速增加[参见冀中区党委:《第十一队第三组土地改革整组材料汇集》(1947/03/31)]。)反过来看,对斗争果实分配的不满,往往会导致农民斗争热情的消退。龙则村一贫农因为分配不公而埋怨说“误了工,得不上东西,斗争还不如打短工。”(注:《老区先进村十年来土地改革初步研究》(1947/08/01),河北档案,90-1-36-2.)即明确将参加斗争、分配果实视为一种谋生手段。蒹庄诉苦运动难以打开局面,经调查发现,是因为群众对土改中没收的一百多万元果实未分而不满,认为“过去果实得不到手,再诉苦斗争顶啥事,苦在嘴边搁着哩,分了果实就能诉”;还有人则“感觉已斗争彻底了,没啥东西了,过去斗争那样多的东西,还没翻透身,再斗也翻不了身”。后来工作队员让村干向群众道歉,宣布斗争果实的帐目,并保证把果实分给群众,诉苦运动才有新的起色。(注:冀南三地委:《复查中的诉苦问题》(1947/07)。)这些例子表明,获取现实物质利益,是农民参加诉苦运动的一个重要动机。 其次,将诉苦与算帐相结合,是使民众动员达致最佳效果的必要手段。诉苦是动之以情,激发农民群众的悲愤和仇恨;算帐是晓之以理,帮助农民群众认清地主对自己的压迫和剥削。二者相互促进,使群众动员渐臻佳境。“算帐和诉苦是互相联系互相推动的,是使斗争深入每一个群众的具体方法。”(注:冀中区十一地委:《算算帐》(1946/10/10),河北档案,20-1-4-6.)倾吐苦水之后,通过算帐看看这些苦是从哪里来的,也正是“挖苦根”的题中应有之意。在许多地区,诉苦尚未结束,算帐已接踵而至。乐陵县各村的贫农与中农都在诉苦的基础上开展算帐运动,“大会算,小会算,家庭算,会员算,从诉苦中算帐,从算帐中诉苦,算苦中帐,诉帐中苦,求得真正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黄骅县“有些群众饭也不吃了,觉也不睡了,找土块、找木棍、找算盘,在沉痛地算自己[的]帐。”(注:《中共渤海区一地委宣传部关于黄骅及津南县土改工作的初步经验介绍》(1947/02),《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163页。) 算帐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巩固诉苦的成果,还有助于打破诉苦中可能出现的僵局。对于许多农民来说,反奸运动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因为许多人深受汉奸欺压之苦,汉奸的恶是公开的、明显的;但要让他们认识到地主的剥削并决心与之斗争却并不容易,因为许多地主并没有欺压贫苦农民,有的还与自己的佃户和雇工关系融洽,在村中的口碑相当不错。这时,就必须在干部的精心引导下,通过详细的计算,让他们认识到地主通过地租来实现的“暗剥削”。(注: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第145页。) 从具体内容来看,诉苦与算帐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算帐主要针对经济上的剥削关系,(注:当然,算帐的内容和方式多种多样,例如一份文件提到所谓“穷帐”与“富帐”、“经济帐”与“政治帐”、“劳动帐”与“剥削帐”等各种名目。[参见《中共渤海区一地委宣传部关于黄骅及津南县土改工作的初步经验介绍》(1947/02),《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163页]不过在多数文件中,算帐的主要内容还是与贫和富、劳动和剥削相关的“经济帐”。)诉苦则更关注富人剥削和压迫给穷人带来的悲惨命运。但是从本质上讲,算帐和诉苦一样,都是要揭露汉奸、地主、恶霸的剥削和罪恶,以更好地动员农民、建构合法性。“我们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正义的农民翻身运动,要有理有据算的合理,使最多数人同意同情,以争取最大多数群众团结在我党周围。”所以一些村庄“满(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或者“不行再添”的算法,或者干脆“用打、拉、抢、吃办法代替算帐”的做法,往往会受到上级批评,因为这样会“使很有理的事客观上表现的是不说理的动作”,不利于发动群众和争取同情。算帐“不是单纯的要东西,而主要是政治目的”,必须“防止单纯的经济观点”。(注:冀中区十一地委:《算算帐》(1946/10/10)。)所以,算帐虽是晓之以理,却又不能局限于理,而同样必须借助情感的力量:“算帐要向苦处算,一面算一面哭一面诉”,要“从农民实际苦事上算,从实际苦事上找出穷人怎么穷的,财主富就是穷人苦”。(注:吴桥县委:《工作通报(第三号)》(1947/03/06)。)由诉苦所形成的群体氛围,正是算帐的极佳场合:“在算帐中充满了骂声、哭声,有的算了睡不[着]觉,有的算了饭不吃,有的算疯了。”(注:《渤海区党委土改复查报告初稿》(1947/06)。)在诉苦与算帐的相互促进之中,情与理水乳交融,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恨逐渐明确和高涨起来。 五、“追挖苦根”与逻辑归罪 一份土改文件详细罗列了引导农民诉苦的具体内容,达到27条之多。稍加分析,可将其大致分为五类:一是述苦情,如“在灾荒的时候‘五一’的时候,谁把你的土地房屋工具弄走了?”“推翻统累税,改变负担办法,隐瞒黑地,不实行合理负担,对你的生活有影响吗?”二是引苦感,如“还记得饿的四肢无力,妻子儿女和年老的父母死离活散的悲痛情形吧?”“汉奸恶霸地主走狗,他们对穷人说话和气吗?他是否拿你当人看?他们凶恶的面目,你看惯了吗?”三是讲苦理,如“我们为什么穷?为什么苦?为什么耕田人没饭吃?盖房的人没有屋住?世界上享福的人应该是不种地不作工的人吗?”“地主汉奸恶霸离开穷人就不能生活,穷人离开他们就会好过,这个道理对吗?到底是谁依靠谁呢?”四是挖苦根,如“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使我们遭到什么悲惨的命运?不是共产党八路军我们子子孙孙不是都作了日本的奴隶吗?”“七七事变以后蒋介石国民党从卢沟桥一耷跑到峨嵋山,他管过我们吗?”五是去苦蔽,如“汉奸恶霸豪绅地主有时候小恩小惠,有时候嫁祸与(于)人,你上过他们的当吗?他真的和你亲善吗?”“你害怕有用吗?你应当如何奋斗呢?”(注:冀中十一地委:《如何开展新解放区的诉苦运动》(1946/08/30)。前引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怎样开展诉苦运动》中提到的五个“讨论题目”,则更具层层递进的效果:1.“穷人为什么穷?富人为什么富?是富人养活穷人?还是穷人养活富人?”2.“为什么过去有苦无处诉,有冤不能伸?官所衙门特务警察他们和什么人一条心?”3.“为什么中央军来了,地主就兴时?中央军走了地主跟着跑?”4.“蒋介石到底是什么人?他的罪恶有多大?”5.“为什么美帝国主义帮助蒋介石打内战?”) 如果说述苦情、引苦感是诉诸情感的力量来激发农民群众的仇恨之情,那么讲苦理、挖苦根则是诉诸逻辑的力量来将这种仇恨引向共产党的政治和军事对手——国民党。关于追挖苦根的重要性,一份文件说得很透彻:“如果只是诉出苦,而不能认识苦的来源,诉苦便失去其意义。所谓‘苦根不挖,诉苦白搭’,‘挖的不深不净,哭瞎眼睛无用’。因此挖苦根实是诉运(即诉苦运动——引者)的中心环节。”(注: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怎样开展诉苦运动》(1947/01)。这份文件还在“挖苦根”之外进一步提出“挖甜根”,如“为什么共产党八路军来了穷人能翻身?”“我们不参加解放军,土地保得住么?我们对土改应报什么态度?”等,以把战士对地主、国民党的仇恨进一步转化为英勇作战和支持土改的行动。)就其实质而言,挖苦根是一种借助逻辑推演的归罪策略。 在诉苦算帐中及诉苦算帐后,农民的情绪大大的高涨,认识了咱们的穷就是财主的富,穷人的挨饿受罪,卖老婆卖孩子,就是财主们所享的福,财主们的福就是穷人们的血汗肉泪,杀不了穷人起不了富,富的家产都是穷人的,形成了穷就是意见。黄头基点的诉苦中干部反映某村的群众[气]病了,有的把衣服扒掉露着臂膀[说],再不起来干不是人做的,城关区的群众说这回就不能给封建势力留地了,看起他们这样的折磨穷人,今给他们弄光了也不解恨,在城关北基点的诉苦中认识到这些苦都是蒋介石的天下给的,蒋介石的天下不换,穷人的苦就没有完,穷人翻身就是换蒋介石的天下。(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 这段话生动地反映出共产党经由诉苦在农民思想中灌注的伦理观念及其推演逻辑。“穷就是意见”,千百年来农民避之唯恐不及的贫穷,不再是一种耻辱,而成了斗争的理由和资本。穷的根源也不再是祖上无德、风水不好、命里注定,而是富人、财主榨取了穷人的血汗。将诉苦引向蒋介石和国民党的基本逻辑是:穷人苦是因为富人恶;蒋介石和国民党是富人的代表,故要仇恨、愤怒和斗争;共产党是穷人的代表,帮助穷人翻身,故要爱戴、感激和支持。在诉苦当中农民最强烈的感受是“苦”,而一旦找出苦的根源,明白了穷人的苦是地主和蒋介石、国民党所造成的,这种苦就有了发泄的对象而转化为“怒”。由“苦”到“怒”,农民群众也就自然完成了从诉苦走向复仇、从诉说走向行动的重要转化。有了这种逻辑推演的有效手段,诉苦的内容也就不必严格限制在地主与农民之间,举凡“穷苦、匪苦、过日子不容易苦、受气苦、吃官司苦”等等,皆在“可诉”之列。(注:渤海区党委:《乐陵诉苦运动的介绍(通报)》(1947/01/15)。) 诉苦不是光让其限制在与地主直接冲突里,而应连串自己一生的苦完全诉出来。同时诉一生的苦,往往比地主直接给的气还动人,引人哭的地方也往往就在这里,后说地主的害,这样仇恨会尖锐的转到地主身上。(注:冀南九地委:《怎样领导农民诉苦》(1947/09/12)。) 农民宿命论思想很严重,认为地主千年剥削统制(治)是合法的,往往将对地主之仇恨看不到,而变为农民内部矛盾,如农民代表李庆和,开始恨其伯父将大娘卖了,后来才明白是被地主的高利贷逼的才卖了他[大]娘,而转向了痛恨地主,更说明农民对不见血的刀子经济剥削,如不真正翻心是看不到的。(注:《领导诉苦的几点经验》(1948)。)(动员妇女诉苦时)不妨也可以从旧社会受公婆气,引导到地主家的妇女和女恶霸身上。(注:冀中区十一地委:《算算帐》(1946/10/10)。) 根据黄骅县4个区关于诉苦内容的统计,诉“饿死苦”的323人,诉“要饭苦”的546人,诉“卖儿卖女苦”的115人,诉“全家失散不能团圆苦”的42人,诉“叫土匪打死苦”的116人。(注:《中共渤海区一地委宣传部关于黄骅及津南县土改工作的初步经验介绍》(1947/02),《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第162-163页。)其中“诉穷苦”与“诉匪苦”占了绝大多数,而基本上没有直接诉地主欺压剥削之苦的。其实,“诉苦”的字面含义只是将过去所受的苦诉说出来而已,在很多情况下这也正是农民对这个词的真实理解。(注:方慧容和李康对西村农民诉苦场景和诉苦回忆的精彩描述,显示了农民和共产党对于诉苦的不同理解。[参见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硕士论文,北京大学,1997年)、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博士论文,北京大学,1999年)]前引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怎样开展诉苦运动》中,也提到了以下种种不合要求的“苦处”:“(甲)认为现在练兵作战很苦,(乙)认为今天的地主富农也苦,(丙)没有阶级压迫意义的苦,(丁)因某些区乡干部动员参军的方式不好,战士的不满,(戊)为取得信任哗众取宠的假诉苦。”文件并写道,“战士因受封建道德法律观念的束缚,常把污水净水分不清。如因饥饿去偷了地主的庄稼,在中央军里开过小差,当土匪时抢过老财也当成污水来吐;相反地,也有的认为嫖娼赌博是‘合法’的行为(合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法)。所有这些糊涂观念应在吐污水中彻底打破,而代之以新的道德法律观念。”这些描述和评论,生动地展现出共产党力图通过诉苦来灌输的阶级话语与农民固有道德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的差距。)而通过逻辑推演、追挖苦根的归罪策略,将农民的苦难与地主阶级及其代理者国民党联系起来,进而从表达(诉苦)走向行动(斗争),则是诉苦领导者、发动者的职责所在。(注:来自云南的一个例子,堪称对这种归罪策略的出色运用。东营乡竹溪等7村的多数村民都曾在解放后参加过土匪活动,所以当工作组进村领导土地改革时,村中男子都跑到山中躲避,不敢来开会。工作组召集全乡积极分子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提出“把脸上的黑灰洗去,把[土匪]帽子还给地主”的口号,号召大家吐出“被地主和土匪压迫威胁去当土匪的苦水”。“揭去了‘土匪帽子’”的村民“情绪十分高涨”,向地主展开控诉斗争,控诉的基本内容是地主让自己当土匪,当了土匪害怕共产党,所以躲在山上不敢出来,耽误了生产等等。(参见《广通东营乡竹溪村群众积极起来了》,《土地改革中怎样发动群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6-27页)在此逻辑链条中,将当土匪的问题置换为地主压迫的问题,立刻使发动斗争的障碍变成了诉苦的有力武器,农民的一切苦难乃至自身的错误行为都成了地主的罪状,充分显示出土改工作组对动员策略的娴熟运用。) 六、结论 在近代以来的国家建设过程中,民众动员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孔飞力认为,民众动员必须使用新技巧和新技术,刺激并疏导地方能量为经济发展和强化国家服务。(注:Philip Kuhn ,"Local SelfGovernment under the Republic:Problems of Control,Autonomy ,and Mobilization",in Frederic WakemanJr.Carolyn Grant (eds ),Conflict and Control in Late Imperial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5.)这种民众动员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已经被纳入地方自治主义者的视野,并在一定程度上为政权和政党领导者所实践。但是正如论者所说,这些地方自治理论家和民粹主义者所要动员的对象,是地方精英而不是普通民众,民众是“供别人玩政治游戏的棋盘,而不是游戏者”。(注:纪保宁:《组织农民:陕甘宁边区的党、政府与乡村组织》,冯崇义等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国民党以俄为师进行改组后,立意动员民众、发动国民革命,却很快呈现出“上层国民党,下层共产党”的分工格局,即便在其执政以后也远未能深入控制农村基层社会。(注: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78、358页。)只有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革命,才真正开始有意识地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政治动员,使他们成为国家政治舞台上的活跃力量。有学者指出,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对广大乡村社会实施有效控制,并在此基础上赢得内战、实现国家建设的目标,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强大的民众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注: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北大法律评论》2000年第2期。)山东分局的一份文件中,曾有“干部运动群众”的说法,(注:黎玉:《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1945/09),《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十五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57-358页。)这在无意间道出了共产党群众运动的本质特征: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只有经过充分的启发和动员才能被激发起来,只有通过“运动群众”,方能形成“群众运动”。而共产党动员和组织效能的获得,又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政治运作中的种种“权力技术”,(注:这里主要借鉴了福柯(Michel Foucault )关于权力概念的定义,在他看来,“权力不是获得的、取得的或分享的某个东西,也不是我们保护或回避的某个东西,它从数不清的角度出发在不平等的和变动的关系相互作用中运作着。”(参见《性经验史》,佘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6-71页)这就将权力从实体(机构或个人)中解放出来,而赋予权力运作以重要地位,对权力的考察从而有可能由静态转向动态,由宏观转向微观,由权力占有的制度格局转向权力运作的技术策略。)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技术和策略中,可以见到国家权力渗透和乡村权力变迁的微观过程。 本文正是从权力技术角度出发,对中国共产革命进行微观探讨的一种尝试。近代中国农民遭受剥削和压迫是毋庸置疑的现实,但是从客观现实(苦难)到主观感受(苦感),再到具有明确指向的心理情绪(对国民党之仇恨和对共产党之爱戴),最终形成阶级意识、促发革命行动,这一过程并非自然形成,而须经革命政党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就民众动员目标的实现而言,诉苦是一种重要的权力技术,而它之能行之有效,又有赖于各种微观策略的巧妙运用。诉苦领导者通过通俗而有力的政治口号,确立了诉苦光荣的舆论空间,这是话语的力量;通过集体开会和典型示范,削弱了农民群众的种种顾虑,这是组织的力量;通过苦主选择和会场布置,营造了苦大仇深的氛围、激发了农民的愤怒与仇恨,这是情感的力量;通过诉苦与分配、诉苦与算帐相结合,打破了可能出现的僵局,这是理性的力量;通过追挖苦根和道德归罪,使农民的苦难有了宣泄的对象,这是逻辑的力量。在共产党精心而高效的动员下,千百万农民群众一改谨小慎微、消极保守的传统形象,形成了汹涌澎湃的群众运动的巨浪。由此,共产党得以将乡村民众纳入国家权力体系的运行轨道,彻底重塑了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顺利实现了国家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目标。 (来源:《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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