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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园安全“十不准”引热议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4-4-5 23:32
标题: 校园安全“十不准”引热议
校园安全“十不准”引热议
作者:王学进 来源: 新华网2014年2月20日

  
开学伊始,四川泸州市教育局下发了《泸州市中小学安全行为“十不准”》,包括“不准在放学路上逗留、打玩、乘坐无载人资质的车辆”等内容,其中第六条规定“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引发众议,网友们纷纷以“雷人”、“节操掉了一地”等网络用语,对此作出评价。(《华西都市报》2月19日)
  在我看来,这“十不准”好得很,尤其是第六个“不准”更是切中时弊。无独有偶,17日,江苏扬州梅岭小学西区校发布的“新儿童守则”中也有类似的“不准”:“穿短裤和内衣的地方不许别人摸”(《扬子晚报》2月18日)。显然,两地教育部门都从网上流传的“英国儿童十大宣言”中得到了启发,直接照搬了其中的第二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其实,这一“不准”一点不雷人,大凡对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性侵案有所了解的人都懂,教育孩子保护自己的私密部位何等重要和迫切。从去年5月曝光的几起性侵害案看,小学生之所以屡遭性侵,关键一点是他们缺乏防性侵害知识,不会自保。君不见广东省阳春市石望镇和民小学原校长陈世鹏就是以“摸摸、亲亲可以长高点”的谎言诱奸女生的。
  前年8月,在北京工作的程女士回安徽潜山老家休假,在与邻居家几个孩子聊天时,她无意中说起英国的“儿童十大宣言”。当介绍到“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不保守坏人的秘密”等内容时,一个14岁的女孩突然站起来说:“我有一个秘密,天明学校的杨老师是个坏人,小学三年级时侮辱过我。”假如这些女生早接受了“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的告诫,未必就会落入“禽兽”校长的魔爪。也正因为这位女孩子的告发,“禽兽”校长杨启发性侵女生案才东窗事发。
  而这些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推测,“教师性侵害学生案件的隐案率是1:7,如果有一起性侵案暴露出来,背后会有7起不被人所知。”令人惊诧。
  校园性侵案何以如此频发?原因之一在于学校性教育阙如,空洞的《中小学生守则》没有教会学生自保的能力。为此,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沈曙虹连发多条微博,建言教育部修订《中小学生守则》。他在对比了美国、英国等国的守则后,认为一切教育的“人为”必须绝对服从并有效服务于“为人”,而高度抽象化、理想化的守则内容难以照亮儿童的精神世界。可喜的是,教育部表示已经开始启动修订工作。
  沈曙虹所言极是,旧版守则的出发点具有太多的“人为”意味,也就是说,制定者首先设定了培养目标即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制定守则去规范学生,而不是从中小学生的特点出发,制定适合他们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的守则—这点从中学生与小学生共享守则可见一斑。反观美英等国的守则,“为人”意味特别突出。以网上流传的英国“十大儿童宣言”为例,每条都立足于校园和学生实际,着眼于维护学生的权益,全然没有说教意味,恰如严师又像慈母在谆谆善诱,告诫小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管用,实在。
  希望教育部在修订守则时,能将类似泸州市和扬州梅岭小学的新规由点上升到面,为全国的中小学生提供实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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