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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散文概念的伪命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4-4-23 16:14
标题: 散文概念的伪命题
散文概念的伪命题
    
    
    段炼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972239&PostID=10893974

(长沙《中国文学研究》2009年2期)
    
     近十多年来,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散文写作得到了空前发展,使九十年代初的散文复兴,得以长盛不衰。但是,作为散文写作与发表平台的网络,明显具有商业化色彩和大众娱乐倾向,网上散文的总体水平并不高。换言之,今日散文的兴盛,不是以质取胜,而是以量夺人。
    
     有鉴于此,对当代散文的研究,尤其是批评性研究,便成为文学研究的一项当务之急。本文旨在探讨“散文”这一概念,即“何为散文”的问题,并对今日学者关于散文概念的研究,作挂一漏万的批评式概述。
    
    
     一
    
     古代科举考试写八股文,莘莘学子开篇就是破题解题之类。西方人做学问也大同小异,通常一上来就讨论课题及关键词的定义,先从历史的角度清理前人定义,再于反对和赞同的辩驳中提出并阐述自己的定义,然后才下笔为文。这种千篇一律的书写,枯燥乏味,乃“学术写作”(academic writing)之一病。
    
     当然,研究散文得先明确什么是散文,并从文体的角度给散文这一概念进行界定。然而,当代散文研究中的一大问题是,学者们花了大力气去追溯“散文”一语的来龙去脉,颠来倒去讨论何为散文的问题,到头来却越辨越糊涂,反而让读者坠入五里云中。这样的研究,舍本逐末,谈不上什么真知灼见。
    
     从中国文学的滥觞和发展演变来说,散文首先是与诗歌相并列的文体。在先秦时期,文史哲不分,只要不是诗歌体,就是散文体。先秦之后,散文与历史哲学分家,成为一种单纯的文学样式。到汉代,在散文与诗歌这两种样式之间,出现了“赋”这样一种新文体,类似于今日的散文诗。后来到唐宋时期,散文高度发展,成为独特的文学样式,与诗界线分明。明清时期的小品,也继承了散文作为一种文体的独立性。至二十世纪初,白话散文出现,且受欧美散文的影响,于是,散文便专指与诗歌、小说、戏剧相并列的文学类型,谓之“美文”。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文学创作界和学术界的主流声音认为,散文不包括特写、通讯之类,坚持了散文作为美文的内涵与外延。于是,在二十世纪后半和二十一世纪初,散文这一有关文学式样或文体的概念,其定义便约定俗成。
    
     关于散文这一样式和文体,英语中有prose、essay和creative non-fiction (非虚构类创作)等数种说法。前两个术语较为宽泛,后一个指与小说之类虚构性作品相并列的非虚构书写。但是,这些概念都过于宽泛,超出了我们约定俗成的散文范围,于是,便有学者给essay一语加上限定性或修饰性的前缀来界定散文。
    
     这些前缀,造就了学者们关于散文的新概念。本文对这些概念并不完全认同,而认为多是无中生有的伪命题。尽管这些学者拼命去解说究竟何为散文,但他们的解说,却使这伪命题更加繁琐而无实际意义。
    
    
     二
    
     为了解目前国内散文研究的前沿状况,今年夏天笔者在北京、上海、杭州、成都、沈阳等城市的综合性大书店和文艺专门书店,收寻1990年以后的散文研究专著,但所见不过十余种。经过挑选,购得其中五部,似可展示当代散文研究的现状。按出版时序,列出这五部著述于此:王佐良《英国散文的流变》(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1998)、袁勇麟《当代汉语散文流变论》(上海:三联书店,2002)、张国俊《中国艺术散文论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陈剑晖《中国现当代散文的诗学建构》(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段建军李伟《新散文思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中国艺术散文论稿》分为上中下三编,共十一章,作者用了整整一编,凡三章,来讨论何为散文的问题,以求提出自己关于散文的新定义。作者先从古代、现代和当代三个历史时期,来叙述史实,追溯散文这一概念的嬗变,更言及二十世纪早期西方散文的引入,及其对中国现当代散文的影响,并视当时的白话散文为周作人所说的“美文”。然后,作者提出他自己关于散文的新概念“艺术散文”。
    
     正如这位作者所述,周作人早已指出美文“是艺术的”散文,因此我看不出“艺术散文”的新概念与“美文”的旧概念有何区别。当然,作者用了大量篇幅,试图说明自己提出的“艺术散文”与过去的“散文”概念不同,说“艺术散文”是“表现的艺术”、“无规矩的艺术”、“精粹的艺术”[1]。可是无论怎样,我仍看不出这样的“艺术散文”何新之有,莫非过去所说的美文或散文不是表现的、无规矩的、精粹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说“何为散文”的问题,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伪命题。
    
     作为学术研究,我并不反对学者们研究“散文”概念的来龙去脉,但我反对文字游戏,反对无事生非,反对毫无价值的新概念。另一部专著《新散文思维》的两位作者,没有给散文这一概念下定义,而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将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即文革后的“新时期”)的散文,称为“新散文”,认为其代表作是巴金的《随想录》和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以示与旧时期杨朔等三大家相区别。这样说来,两位作者所讨论的“新散文”以时间为内含,而不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对散文这一概念的重新界定。
    
     当然,他们也试图说明:“新散文是表现新生活、新情思的散文”,“是指一种突破单一抒情模式,达到情与思兼容的散文”[2]。然而,这的确不是关于散文本体的概念,而是关于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之散文的概念。两位作者对这个概念的界定,偏向于思维方式:“新散文是写作主体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和生活认知,运用相似思维,发现并且建构个性化精神家园及其‘有意思’形式的文学体裁”[3]。照我的理解,这段引文中的“写作主体”是指散文作者,无非换个说法而已,近于文字游戏。引文中的关键词“相似思维”,借自法国思想家福科,好在这个话题是阐述散文写作中的思维问题,而不是关于何为散文的概念问题,我在此便不做探究。“个性化精神家园”涉及散文的内容,与“‘有意思’形式”两相对应。二位作者没有解释其“‘有意思’形式”这一说法是怎样得来的,我疑心是借自近百年前的英国美术理论家克利夫·贝尔的概念“有意味的形式”。贝尔是一个形式主义理论家,他那著名概念“有意味的形式”,关注绘画之线条与色彩的组合关系,及其诉诸人的审美情感,而几乎不顾及绘画作品的内容。就两位作者之“新散文”所强调的思维方式和精神家园而言,“有意味的形式”或“‘有意义’形式”,都与之相去甚远。
    
     与上述两部专著相较,我倾向于陈剑晖的《中国现当代散文的诗学建构》。这部书只用了很短的篇幅来讨论何为散文的问题,且没有创造耸人听闻的新名词,而是沿用约定俗成的“散文”一语,并给予简明的定义:“散文是一种融记叙、抒情、议论为一体,集多种文学形式为一炉的文学样式”。在这个定义之后,作者又稍作解释:“它以广阔的取材、多样的形式、自由自在的散体文句,以及优美和富于形象性、情感性、想象性和趣味性的表述,诗性地表现了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灵状态。它是人类精神的一种实现方式”[4]。在对散文概念的阐释中,作者强调思想性方面的人格精神;在文学性方面强调形象、情感、想象和趣味;而在散文范畴的逻辑外延方面,则强调散文概念的弹性和开放性。
    
     对于本文的话题而言,王佐良的《英国散文的流变》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中国现代散文,包括散文这一概念的定义,都受到西方散文的影响,特别是英国散文的影响。王著叙述的是英国散文的产生、发展和流变,但在正文前的小序中,作者仅用短短两行文字,就为散文这个概念下了定义:“散文似乎可有两义:1、所有不属于韵文的作品都是散文,这是广义;2、专指文学性散文,如小品文之类,这是狭义”[5]。这样的定义虽然简单,但清楚明了。
    
     袁勇麟的《当代汉语散文流变论》没有专门讨论散文这一概念的定义问题。
    
    
     三
    
     王佐良讨论的是广义的散文,而我则倾向于狭义的散文。不过,我认为狭义的散文并不止于小品文之类。关于这个问题,我宁愿换个视角,跨越中西文化鸿沟,从西方散文的角度来探讨,以便在对比和相互参照中明了是非。
    
     与我们一样,西方的散文作者和学者,对散文的概念也常常感到困惑。由于没有公认的标准术语,他们也不时落入概念和定义的怪圈,去探讨何为散文的伪命题。近日在蒙特利尔购得一本大部头的英文版散文集,是比较权威的选本,名《个人散文的艺术:从古至今各国散文选集》,由美国散文名家菲利普·洛佩特选编,约八百页,1994年纽约初版。编者为这部散文集写了长达三十多页的洋洋洒洒的导言,讨论散文的方方面面,并在开篇就讨论了何为散文的问题。
    
     如前所述,英文中广义的散文,是一种与韵文相对的文体,称prose,这与中国先秦时期散文的含义相近。英文中狭义的散文,属于prose 里的一种,与小说、剧本并列,称 essay,这概念影响了中国现当代散文的定义。但是,英文essay所覆盖的范围仍然很大,甚至包括了学生的课堂论文。为了有所区别,洛佩特使用了“个人散文”(personal essay)的概念(也可译作“个性散文”)。洛佩特解释说,个人散文的根本特点,是 intimacy,中文解作“私密性”与“亲和性”,这种散文的要义,是对个体之人生经验的感悟[6]。
    
     所谓“个人散文”,按照罗佩特的解释,就是自我的扩张,其书写涉及个人的诚信、忏悔等私密的方面,更涉及作者的忧伤之类自我意识问题。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散文写作的重要方面,但是我认为,“个人散文”的概念在逻辑上有外延偏狭之嫌,类似于国内九十年代的“小女人散文”。事实上,即使在英美国家,很多散文的立意,都超出了个人的一己之见和一己之情,而具有更广范的社会、历史、文化或政治意义。例如,美国早期散文家华盛顿·欧文的散文名篇《英国的乡村生活》,就从个人意见而引申到风俗与文化的反思,超越了个人的局限。美国另一位散文大师大卫·梭罗的散文集《湖滨散记》,也超越了个人对人生的冥想而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和政治问题,并提出“不从命”(不听话)的政治诉求。
    
     有意思的是,在罗佩特选编的这部从古至今的各国散文集中,收有三篇中国散文,一篇是北宋欧阳修的短章《画舫斋记》,两篇是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里的《这也是生活》和《死》。由于选编者以“个人化”作为选文的标准,所以我们看到,这三篇散文似乎都不是原作者的代表作。即便如此,由于欧阳修在北宋时期的诗文革新中,与唐代韩愈及北宋范仲淹的观点相近,主张文以载道,所以这篇短文也暗涉官场沉浮,故有“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也”之谓。鲁迅散文也发扬了这种笔法,他的《这也是生活》表面看是写生、病、死,但落脚点却是“战士的日常生活”与“可歌可泣”的意旨。另一篇《死》更是如此,作者一落墨便写德国女画家柯勒惠支,而这位女画家则以反战的政治态度著称。柯勒惠支描绘母亲和婴儿的形象,描绘农民的抗争,暗示了鲁迅散文的潜在含意。这样说来,连选编者自己 ,都在不自觉地超越“个人散文”的局限。
    
     罗佩特显然察觉到了概念的偏狭,所以他又谈到了广义和狭义两种散文,并称前者为“正式文章”(formal essay),称后者为“非正式文章”(informal essay),说“个人散文”属于后者,而属于后者的散文还另有一个名称,谓“熟悉散文”(familiar essay)。为了简化概念,罗佩特说这两种狭义的说法所指相同,是一对双胞胎。不过,为了区别二者,他又说“熟悉散文”多轻描淡写、点到为止,而在“个人散文”中,作者通常以第一人称直接介入,使作者的个性成为写作中心。
    
     在我看来,罗佩特的定义和解说,仍纠缠于散文概念的名称,连他自己都承认,这样说来说去愈发糊涂。
    
     我先后在美国和加拿大高校讲授中国文学,于是不得不为汉语的“散文”一词寻找对应的英语表述。由于罗佩特提供的英语术语难以表达汉语中“散文”的确切含义,我在仔细斟酌后,决定用literary essay (文学性的散文)来表述。由于汉语同英语不可能天衣无缝地完美对应,我选用的表述肯定不完善,因为这个英文术语在一定的语境中,可能会指研究文学的文章,而在另外的语境中,则指作为一种文学体裁或样式的文章。我不想给关于散文概念的伪命题补薪添火,所以,如果要将literary essay一语译回中文,我会干脆译成“散文”,而绝不会是“艺术散文”或“个人散文”。我认为,惟有汉语的“散文”一词,方能确切表述中国文学中散文这一样式的内涵和外延。
    
    
    
     二OO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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