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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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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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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搜狐读书频道
“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周志文散文在中国文学中的源流既深,影响又广,完全是在西方文学家的意料之外。西方有散文,但在文学的比重上,一向甚轻。举例而言,由西方文学观念主导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最多的是小说,其次是诗,再其次是剧作,几乎没有靠散文得奖的。在中国则不然,中国传统把文类分成韵、散两类:韵文指广义的诗,而无韵的就是散文。散文几乎包罗万象,经史子集全是它的范围。
唐代韩愈提倡古文,是表示与当时的骈丽之风不同调,而明代中期之后所标举的“古文”,是与考试应制时所写的“时文”(即八股文)区隔,而古文指的是传统散文,都是熔铸经史、陶冶百家的。明清以来的古文选家都持这个看法,比如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林云铭的《古文析义》、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以及坊间最容易看到的《古文观止》等等。
从这个角度看,散文在中国不仅包罗广大,甚至是文学的主流。当然,传统的文学观念认为,“诗”是言志的,志比较个人化,所以诗中容许有自我意识;而“文”是载道的,道往往是由社会集体所形成,所以论文时多重视文中所含的道理是否充足、是否客观,作者的个性反而较为淡薄。这使得中国传统对诗的态度较轻松,而对散文的态度则较严肃。
然而“五四”之后,受西方文学观念的影响,散文改变了熔经铸史的传统,从而向纯文学靠拢,变得更纯粹、更有艺术性——简言之,是所谓的散文“诗化”。这样的处理方式当然有所建树,它使得散文摆脱历史的纠葛,重新在文学中找到自己的定位;然而也有缺点,散文在无形中被窄化了,邯郸学步地跟随着诗的脚步——作为纯文学中的一个文类,其存在的意义都不禁令人怀疑了。
有人说“五四”以来的文学解放,是自明代晚期的文学中得到启发,这个说法是可以成立的。晚明文学有一特色是诗论发达,大部分有特色的文学见解是在诗的讨论中发展出来的,譬如公安派的主要文学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原是诗论。然而,晚明甚至整个明代像样的诗人很少,真正能够流传百世的诗作也不多,倒是晚明文人在散文革命上发挥了巨大的影响,他们把传统散文“载道”的观念扭转了回来。“五四”时期的文人强调晚明的“小品精神”,其实是有点弄错了,小品并不是指散文要轻薄短小,去表现“小处的美”。晚明文人搬出小品,其实是要与经邦济世的传统散文信仰相对抗,因为过分耽于大道,往往会丧失自我。所以,这种“小品精神”即自由创作的精神,强调自我意识与自我风格,与形式上的大小长短反而没有什么关系。
“五四”以来的文学革命,可以说是延续了晚明的精神,部分散文的“诗化”,其实可视为散文朝“言志”方向发展。然而散文并不等于诗,不论在其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比诗更宽广的空间,“言志”固然可以,“载道”亦无不可,不过“道”不再是以往集体认可的圣贤之道、治国平天下之道。“五四”之后的散文,如果仅以文学的范围来讨论,比以前有更大的创作和发挥空间。但事实上,中国的散文舞台看似热闹,其实涔寂,在散文创作的质与量上反而无法与传统相提并论。
台湾的文学,基本上是承袭着中国传统文学的源流而来,但因海峡的阻隔,从上世纪中叶之后又逐渐发展成一种与大陆不太相同的文化与文学环境。台湾没有经历“文化大革命”,传统的价值从未受到大的冲击,学校语文教育的古典部分占有相当大的分量,仍然使用传统汉字,并没有使用后造的简化字。其次,台湾为一海岛,与海外接触是生活中的必要。台湾人虽不抛弃传统,但通过与外界的频频接触与碰撞,在很多方面可能更加多元和开放,文学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尽管海峡两岸的文化与文学环境有差异,然而文学不见得都会依照一定的公式来发展,何况文学也没有公式。整体而言,近六十年来的台湾社会虽有起伏,但起伏不大,也不险峻。对于文学创作而言,这样的环境不见得都值得庆幸,因为处在这种环境的人,比较缺乏惊涛骇浪式的生活经验,激荡不出昂扬愤激的生命力,因而也难以创造出开阖宏肆的有“伟大力”的作品。欧阳修就说过,“文必穷而后工”,生活上的跌宕有时反而是文学追求上的宝贵动力。
在这套“台湾学人散文丛书”中,我们邀请了几位台湾著名的散文家,挑选和整理了他们有代表性的作品,希望藉由这套丛书,让大陆读者来了解台湾的散文。为什么这丛书上面冠以“学人”一词呢?这是为了有别于一般的文学散文家。这批“学人”散文家,他们在文学创作之外还有另外的学术本业,或者在他们的散文作品中透露出更多的知识分子的关怀。与传统的知识分子不同,他们的关怀不见得只放在“经邦济世”上面,在如今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中,他们的关怀也是多方面的。这套丛书挑选的“学人”中间,极少数出身于中国传统文学,但大部分不是,比如有研究外文的专家,有历史学者,有建筑家,还有研究环境科学的科学家……他们的文字都好,创作也丰,在台湾都被视为重要的散文作家,而且可能比一般的文学散文家更具有文化意识和终极关怀。他们的作品往往会更多地引用典故,乃至最前沿的知识,所以更容易反映台湾社会的多元状况。
当然,文学有自己的生命,文学不见得为其他事物而存在。透过文学来了解社会当然可以,但文学的目的似乎远不止如此。文学不只是被动地反映社会,有时候,文学更影响了社会,左右了社会的价值,甚至于自己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
我们期望这套丛书的顺利问世,一方面使得台湾的文学作品有机会让更多的大陆读者读到;另一方面,也使得海峡两岸的当代文学彼此激荡、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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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戊子春日周志文谨序于台北市诏安街永昌里序二
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 胡正之分工日趋细密的今日,人很容易被职业定型,讲究专业之下,古代淹通博知的“通儒”,或中古西方兼擅不同领域的“文艺复兴人”,都极难见诸今日。
“专精”当然没什么不好,对社会来说,每一份子的专精,就是整体进步的基础;但单就一个“人”来说,心力、知识太过集中在一个地方,往往会让眼光随之狭隘,心灵日渐局蔽,造成与他人、社会,乃至天地的隔阂。
周志文当然有工作上的专业,但却不易以某个职称范围之,他任教上庠多年,无疑是个学人;又常在报端媒体发表作品,小说、评论、散文等结集成书者各有数种,当然也拥有文人的资格;对音乐、绘画也有甚深见解,极早就为报纸写艺评。但周志文作为一个学者,却不在乎各种奖助的业绩,不立山头,不争地盘;身为作家,他鲜少谈论自己的作品,更别说“打书”了,文稿一经出版,便完全放手,让作品与读者自行接触,绝不饶舌介绍。这些行为,都与当下一般的学者、作家不同。所以要定立他的身份,倒不如用传统的“士”来说明。今天习惯用“知识分子”来格义传统“士”这个观念,但两者毕竟是不太相同的,除了深厚的知识外,传统的士人,总得能写一笔好字,对音乐艺术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文学上要有拿得出来的表现。才艺学识外,更为重要的是“士”必须是一个有理想与原则的人,也就是孟子所谓的“尚志”。然而有理想,免不了惄如疢如地忧时怀民;坚持原则,免不了磕头碰脑地遇到许多挫折;高尚其志的结果,当然是满肚子不合时宜……这些现象,周志文大概都有。
“忧时”大概是中国士人最常见的情感了,他们对世间有无比的热情,以国家的休戚、百姓的苦乐为自己的责任,所以总是将注意力放在安危治乱上。他们目光敏锐,看到许多危乱的病根与潜伏的祸患,免不了先天下之忧而忧,但手上又没有权力势位可以解患矫弊;纵使揽辔登车想要澄清天下,但易退难进的性格,使他们不能也不愿参与权力斗争,而有权力的人也未必想听,或根本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只能将这些忧患转为文字著述,期待有一天能被注意。从作《易》者的忧患,到黄宗羲处明夷之时而“待访”于将来,莫不是这个道理。周志文文如其人,冲澹恬静,从不用贾谊“天下大事可堪痛哭者一、流涕者二”那样耸动的言词,但仍然经常可以看到他对时事世情的忧虑。
但忧时向来不能发挥什么实质上的作用,滔滔天下,不能家喻而户晓,即使焦唇弊舌,依然是没多少人理睬的。如此一来,焉能不寂寞?周志文的散文,从笔调到内容,几乎时时可以感受到寂寞,这种寂寞,大多来自周志文的不与俗同,倒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品味太过精致高华,饮茶、音乐、思考,莫不如是。认真品味,原本是文化提升的必然现象,但在一个粗糙的时代,讲究品味是违俗逆时的事儿,我们习惯将价值信托给价格,把美感交付给流行,至于是非善恶,则选择一个群体投靠,一如投身庄园的中古农民,放弃身为人的自由,以换取心理上的安全感。习惯KTV的耳朵,怎能分辨演奏家指下的表情?嗜好声光影像的眼睛,如何判断画中简单的线条?政商广告过度刺激后的情绪,焉得察觉幽微细腻的情思?流行以外的精致,我们既没能力,更没兴趣。在举世齐唱下里巴人的时代,周志文仍旧不愿随俗地讲些大家听不太懂的话,所以他的书从未登过畅销书排行榜,他的意见,从未被多数人接受,大部分人甚至根本不在乎他说了什么,其孤寂自是难免。
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世莫我知的寂寞,当然不自周志文开始,而是每一个时代的常态。《论语》中最能见圣门气象的“浴沂风雩”章,肇自孔子对着子路、曾晳等学生的一段问答,原文是这样的:“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移为白话,大概是“别认为我年纪稍长于你们(而不敢放怀直言),你们平日常说‘没人了解我’,假如有人了解你,愿意用你,你们将有什么作为呢?”这里面“居则曰:‘不吾知也’!”很传神地描摹出了孔门弟子世莫我知的不甘。子路等人虽然不为世用,但并不寂寞;虽然心有不甘,但不至于悲怆,因为上面有孔子这样的老师,身边又有志同道合的友朋;然而后来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最为典型的是屈原,整本《屈赋》,几乎无处不在呐喊时乖俗逆,不为人理解的痛苦。
因此,“求知音”便成了千古以来知识分子的共调,伯牙绝琴于子期的故事,被一遍遍地引用;但知音难逢,岂是努力寻求即可获得的?所以寂寥之士只能将目标放在渺不可知的其他空间,如屈原的“上下求索”;或寄托于遥不可及的未来,如司马迁的“以俟后圣君子”。这些求觅知音的背后,正藏着无数寂寞的心灵。
照理来说,伴随世莫我知,知音难求的悲凉,自然极容易兴起另一种文学主题: 怀乡。怀乡在传统的诗词歌赋中数不胜数。所谓的怀乡,自然是生长环境的家乡,但中国的怀乡之作,却远不止这个层次。怀乡,是因为人在异乡;而“异乡”,并不只是地理坐标上的意义,更是心灵上的存在感受。所谓的“异乡人”,表面上固然是指独居客地的人,但更多时候,“异乡”是由主观心态上形成的。无论身处故里或是异地,只要周围没有知音、没有了解我的人,那么这个环境对我而言就是一个陌生的“异乡”——一个理念不能被了解、感情没有交集,甚至连语言都无法沟通的异乡。
既然是怀乡,免不了会在故乡与异乡间作些对比,通常将心目中的故乡写得祥和美好,而异乡则是幽冷阒黯,像王粲登楼所见的异乡荆州便是“风萧瑟而并兴兮,天惨惨而无色……原野阒其无人兮,征夫行而未息。”以景写情,对照出身在异乡的寂寞愁苦。周志文当然有心灵的故乡,笔下那些伟大的音乐艺术,以及精彩的人物事迹,无不展现作者故乡的生气勃然与丰盛多姿。但有趣的是,周志文作品中很少有“异乡”之感。即使在更为异乡的异乡布拉格,似乎也没见到周志文有什么异乡人的感觉。在布拉格的一年,不是没有沮丧,但主要的基调,却是徜徉在布拉格璀璨耀眼的建筑音乐人文历史之中,大有“此间乐,不思蜀矣”之感。所以,虽然周志文的散文时时有着寂寞,时时有着对故乡的向往,却看不太到他对异乡──现实环境的愤懑与怨怒。
周志文对存在环境的感受,呈现了逐渐平和的趋势,《三个贝多芬》(1995)中,还不时可以看到周志文对时局、文化的不满,以后,就很难看到这类谴责性的口吻了。这不是说此后的文章开始“未央歌”化,周志文依然直视人性的幽暗面,但对社会与个人的种种不善,不再诟斥责难,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同情,乃至于衷心忏悔,甚至连造成大灾难的纳粹、文化大革命,都以向内的反省戒惕取代了向外的指责。
有了美好的心灵故乡,仍能对现实环现不疏离,不怨怼,随遇而安,这是相当难能的。周志文之所以如此,大概因为他特别能欣赏或同情他人,不管是煊赫一时的大人物或是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他的同情,不是站在优势地位的滥施怜悯,而是“彼亦人子也”,那种以同为“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地同其情。这种视角之下,无论是卑微鄙琐的小人物、巨奸大猾的坏蛋,都有身为人的一面,既有人的脆弱,也有人的善良。因为这种同情,所以使得周志文特别能看到一些被我们忽略的人物。
钱宾四先生说我国历史,特别看重一些“无表现之人”。所谓“无表现之人”,是指那个人并未在所处当下的政治、社会有所作为,像是夷齐、颜渊,对殷周鼎革,春秋兴坏,绝无贡献,甚至关联性都极少,如果以记录历史大事为标准,原本是没资格进入史书的。但司马迁却将他们写入了《史记》。此例一开,以后的二十五史,也都为这些“无表现之人”另辟汇传。为什么史家特别重视这些人呢?原因无他,因为社会的治乱、百姓的苦乐,并不是只靠政治经济手段就可以解决的,政治经济军事,最多只能满足人类动物性的存活(而此一存活,又蕴涵了更多的不安定),而这些无表现的人,反而能指出向上的路,说明我们除了动物性存活外的更高可能。
周志文的散文,也爱写“无表现之人”,像是平常我们不会注意的小人物,在庞大的交响乐团中,将注意力放在伴奏位置的长笛手(《长笛》);在舞台上,将目光转向巨星背后的伴舞者(《配角》);在社会上,不讨论政商名流,而写小巷里的算命师、公园中的老人、地下道的小贩、出租车司机,甚至对草木鸟兽,也撇开松柏竹菊等传统诗词的千年主角,或潮流当红的玫瑰、兰花,而写一些随处可见的相思树、野姜花,乃至过猫、马齿苋等野菜。即使写到了富贵的牡丹、营销全球的郁金香,也一定要黜落人工精心培育后的国色,别有寓意地强调土生野长的美。倒不是因为受“五四”影响,带着知识分子赎罪的心态去写小人物,而是真从小人物身上看到了些什么。像是在理发妇人身上可以看到天使(《皮匠与理发师》),从乞讨者的姿势看到了赎罪(《布施》)。
《配角》中说:“我愈来愈注意在主轴之外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其间,原本是配角的人常常扮演主角的角色。”这与年鉴学派的看法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年鉴学派认为历史不应该将焦点放在英雄人物身上,而该注意长时间的一些东西,像是社会制度与时代心态,乃至气候地理,因为真正决定历史事件的,正是这自然环境、制度文化与庶民思想。周志文当然不是年鉴学派,但他笔下这些无表现的人所展现或美或丑,或同或异,种种平实凡庸的表现,反而是许多历史事件的源头。
但周志文也不是全然悲观,另一篇《警语》,记载了与光头党的邂逅。光头党源自德国,可算是纳粹种族意识的余裔,因为经济因素或某些情绪,总以仇视或攻击外国人来宣泄无名的愤怒。在布拉格时,朋友警告他小心当地这些“民族主义分子”,结果周志文遇到的光头党,却是晒着太阳,拿香蕉逗小孩玩儿,周志文的结论是:“一个在和暖的太阳底下吃甜甜的香蕉的人,一个爱逗小孩的‘民族主义分子’,绝不至于对其他族类做出什么仇恨或暴力的动作吧!”周志文笔下的一般人,虽然有愚昧、冷漠等各种缺点,但只要一点美的感召,人性中温情善良的一面,依旧会出现的。
王尔德说:“在惠斯特勒的画出现前,伦敦没有雾。”天地万物,虽然有着物理性的存在,但我们不一定能看得到,必须透过某些观念,才能看到种种现象,了解它们的意义。换句话说,得要先有那些心思敏锐的聪明人,为我们架构出一个观念,我们才能看到某些价值。《易?乾?文言》说“圣人作而万物睹”,就是这个道理。文学的功用之一,正是让我们多看到一些东西。读周志文的散文,就经常可以获得这方面的惊喜。也正因这种敏锐的同情心,使得周志文对逝去的过往,有着特殊的掌握。
周志文的散文,经常有种沧桑感。东海变为桑田当然是可能的,只要给地球足够的时间;但生活在都市,却根本用不着地理时间,只要数年工夫,人文景观便能给我们足够的沧桑之感,这便经常成为周志文书中的底色,比如学校的图书馆、巷口的海产店,无不在写生活周遭的沧桑。这种今昔的比勘,呈现出来的不止是景观的变化,更多的是某种东西的失落。周志文对一些美好事物的消逝,是极为敏感与重视的,但沧桑本是世间常态,变化更是时光推移的必然,《新天堂乐园》说:“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任谁也没有办法挽回。附属于那个时代的所有东西,也一个个地被带走,终于一个也不剩。对于这件事,只有如安东尼奥尼说的:‘我们只有调整自己去适应它。’面对变异世界的一切事,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方法吗?”但周志文的散文似乎并不甘心只是被动地适应,反而努力地“记录”,想要透过翰墨,替已然逝去的东西留下泥爪,让后死者与于斯文。
人世的一切美丑善恶,文化的各种意义,都必须依附事实方能显现,而事实则有待被人意识之后才算存在,而意识则靠我们的记忆保存。如果记忆消失,历史不复记载,那么对人而言,事实等于从未存在,意义也就跟着丧失;意义的丧失即是文化的死亡。对此,周志文显然是极端关切的。“记忆有点像漫漶的石碑,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迹都慢慢不见了,到后来,石碑的模样也整个变了,只成了一块普通的石头,横放在地上,让人家当垫脚用。”对记忆与历史,周志文是充满焦虑的,反映在散文中,便是好写过往,经常是当下有所见闻,便拏着过往的经验知识相互比勘,从而产生各种情思感触。
稍有年纪的人,大概都喜欢追忆过往,何况是有着三千年记忆的周志文。但他记录过往,不是好汉吹嘘当年之勇,也不是白头宫女指点昔日繁华,更不是《洛阳伽蓝记》的铜驼荆棘;周志文笔下所有过往的起点与终点,是在当下。
人不能失去记忆,但记得就一定好吗?有道是:“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有些东西,忘却了反而好,时过境迁后,倒也了无挂碍;但周志文记得,所以饱尝了几十年的折磨。所以他说:“还好人的记忆有限,一些伤痛的事,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了,深藏在内心的事,久不提起,也就淡了、忘了,最后终于消失……再严重的悲伤,包括国恨家仇,在时间的淘洗下都会消失无踪的。”(《像风一样》)我们之所以痛苦,除了生物性的压力外,很重要的另一来源,便是记忆,减少一些记忆,就减轻一些负担,日子将过得更逍遥自在。证据在另一篇《蒲公英的族裔》: 吉普赛人因为没有记录,没有历史,所以无法团结振作,千百年来受尽欺压;但也正因没有历史,不记录苦难,使得吉普赛人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天都能快乐而轻盈地过着日子。
人毕竟不能真的没有记忆,我们靠着记忆才能定位当下,解释现象,建构未来,了解存在的价值。但记忆却又是不太可靠的,个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与心理因素模糊、消失、纠缠、偏颇;至于集体的记忆,也就是历史,未必比脑神经的传导与储存可靠,更可能因为时空的转变、情感的作用与人为的操作,而遗忘、误植,乃至于扭曲。记忆与历史决定我们的存在感受,因此决定了我们的未来,但人又善于选择性地记忆与遗忘,有意无意地扭曲过往。如果所记得的都是丑陋、痛苦与仇恨,那将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呢?
借用章学诚的书名《文史通义》,不但六经皆史,文士翰墨、词人篇什,莫非史录。前人说“《诗》亡而《春秋》作”,在拥有历史发言权者陷入意识形态或零碎化的今天,周志文以散文点出这个时代我们所忽略的一面,其用心,或可说是“《春秋》亡而《诗》作”了。
第一辑生活捕狗人
在城市三角小公园附近,穿着黄色环保局背心的职业捕狗人是每天都会出现的。他们将捕狗车停留在大学操场边的路上,然后如间谍般的潜行到小公园附近,在街道上仔细搜索。他们为何将捕狗车停放在远处呢?原因是流浪狗十分敏感,它们看到捕狗车,闻到它的气味,听到车子里被捕的狗发出的哀号声,就会逃跑到很远的地方,或是到一个人看不到的角落藏起来,令捕狗人十分头痛。所以车子一定要停远一点。
捕狗人游目搜寻的时候,脸上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一只手将铁丝圈放在身后,一只手故意摆动着表示轻松。他们逐步“欺”近没有防备的狗的身边,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铁丝圈套上狗脖子,顺势往上一提,小狗就被提到空中,大狗则被圈子勒得喘不过气,狗即使要叫,也不容易叫出声音来。捕狗人的技术确实熟练,而且小心翼翼,但,即使这般设下重重圈套,被捉到的大都是游荡在外的家犬,或者是刚刚被人“放逐”的狗,它们流浪的资历还不长,而那些老资格的流浪狗,除非病了,否则捕狗人对它们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一些社会爱犬人士组织了协会,还有原来就有的动物保护组织对捕狗人发出谴责,他们认为流浪狗是要扑灭的,但扑灭的方法不等于扑杀,何况捕狗人猎捕的手段十分残忍。举例而言,为什么不用网子网狗呢?或者为什么不用麻醉枪呢?这样狗被捕的时候便不至于那么痛苦。
但这群人道主义者忘记了城市不是草原,麻醉枪如果误射到人怎么办?网子网狗也许好,然而一方面网子不好拿,另一方面在行人稠密的街上确实也施展不开。更重要的是,狗是一种聪明的动物,流浪生涯又让它增加了生存的智慧,人如不用技巧,哪能奈何得了它呢?
捕狗人不见得生性残忍,但他们必须以世人认为残忍的方式来从事他们的职业,这是他们心中难以平稳的原因。另外,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街上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把同情的眼光落在被他们捕捉的狗的身上,对他们,则往往以仇恨视之。“要死啊!你不怕来世报应?”一个老妇人对着捕狗人骂。捕狗人以铁丝拖着两只狗走向车子,一只小一点的还好,另一只大一点的黄毛狗抵死不从,捕狗人仍拉着它,“你心好,要不要在家里养它呢?拿去呀!给你,拿去呀!”捕狗人对老妇人说。老妇人只有悻悻然走开。
三角公园的一个巷口正对着大路,路边有几个公车站牌。一天我在候车的时候,看到巷口摆摊卖胡椒烧饼的小姐,在和一个穿黄色背心的人争论,穿黄色背心的人手上正提着一只挣扎的白色小狗,他无疑是捕狗人了。
“你凭什么知道它是野狗呢?”
小姐提高嗓音大叫,吸引着一群人围观。
“它身上没有挂卫生局发的牌子,就是野狗。”捕狗人没有很动气,但说话冷冷的。
“家里养的狗也多数没挂牌子,你怎么不去抓呀!”
“对不起,在家里我们管不着,在街上,就要抓。”
“那……”小姐急了,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她后悔起初没说这只小白狗是自己养的,然而这只狗确实不是自己养的。这只毛茸茸的小白狗十分可爱,现在被铁丝圈着,眼睛却一直停在小姐的身上,它也知道是谁在为自己求情呢。“那我如果说这只狗是我养的,你能不能救它呢?”
小姐的语气转成请求,捕狗人依然坚定,他说:
“除非你能提出证明,不然是没有办法的。”他其实也有些不忍,看着小姐急得要哭出来,旁边看热闹的人也对他央求,说你看这狗全身雪白,一点都不脏,不会是野狗,还是放了吧,何况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你说错了”,旁边一个人插口说,“应该是救狗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捕狗人终于被大家说动,他蹲下身子解开狗脖子上的铁丝,把狗交给小姐,告诉她要把它拴好,明天带它到卫生所打预防针。小姐满口答应,在欢笑声中,这幕剧终于散场。
几天后我再经过那个巷口,在胡椒烧饼摊旁,我看见那只小白狗被一条一端绑在椅脚上的黄色绳子拴着,脖子上挂着一条塑胶制的皮带圈,下面垂着一枚蓝色的牌子,分明是这只狗已被人收养了。但也许是上次的经验吧,小狗对注视它的陌生人还是怀有惧意与敌意的,它朝着我,竟然低声狺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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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4
相思树
邻近城市的别墅区由于建筑在山坡上,所以在区内原本到处可以见到相思树的。
相思树是一种本地产的有名树种,几乎覆盖了大部分低海拔的山坡地。它的木质相当坚硬,但不适作建材,在以前,大多用来烧制木炭;在燃料改采瓦斯或电力之后,木炭已经没有太大的用途,相思树的经济价值便也一落千丈了。
别墅区的居民非常讨厌这种树种,他们通常雇工把原本立在院内的相思树砍除,然后植以名贵的花木。台湾到处都是相思树,因而使得这种树充满了“土”气,与高雅气派的别墅便有些不搭调;另外一个原因是相思树容易长虫,而细琐的落叶,最容易堵塞排水管,所以新建筑落成之后,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便被砍伐殆尽,成了人类殖民历史上的另一批受害者。
我的朋友在搬进他的新居之后便开始为院子里的那棵相思树烦恼,那棵相思树并不在他家的院子,而在邻家的院子里,因此他对那树没有处置的权利。树虽长在邻家,却把细琐的落叶和絮状的小黄花落到他家,据他说,树所引来的飞虫也不受地籍图上区域的限制,也会飞到他家来。而他连抗议的对象也没有,原因是这家虽有“买主”,但迄今并未搬入。
我的朋友和他另一个隔邻的朋友商量该如何除掉这棵树。砍除这么一棵大约有三层楼高的大树绝不是项简易的工程,要锯的话须分好几段锯,而且锯前要分段系好,否则折断下来会坏屋伤人。这么大的工程由于取不到“工程许可”,所以根本不可能进行,要解决这个问题,他的邻居说只有采用谋杀的方式。我们听到“谋杀”两字十分惊讶,他这位邻居朋友无疑是对植物深有研究的人,他说堂堂一棵合抱的大树,树干和树心都是死的,树的生命线只分布在薄薄的树皮表层而已,要“处死”一棵树,只消在树干挖一圈深沟,让树皮上下不能相连,那棵树就死定了。等那棵树死了,叶子落光了便不再有落叶,也不再会有飞虫。“你的烦恼便都解决了!”这位邻居继续补充说:“等到你邻居搬进来,发觉是一株死树,便会自己雇人来砍除,不消你麻烦了!”
我的朋友很满意这个建议,当天下午他便拿着刀锯,翻墙到邻家,在大约树的一公尺五高度左右,整齐地在树皮上切割出一道肉白色的环沟来。事成之后他提刀而立,为之四顾,颇有踌躇满志的意味。
这棵树从此便步入死亡之途。但树毕竟是没有知觉的,它似乎不觉得有什么异样,扶疏的枝丫,茂密的树叶,依旧在风中摇曳起伏,雌性的花蕊仍在接受风媒传粉,预期不久之后便结成累累的相思树籽。
将近两个月之后,我再度看到这棵树,它已经几乎“死透”了,只是在树的末梢,还有一点点不屈服的绿意。朋友的邻居还没搬来,我的朋友似乎有点悔意,他带着虔敬的语气说:
“告诉你,相思树的生命力真是旺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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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5
祭品
神明享受信仰者的祭品是天公地道的。
我国古代在重大祭祀时会采用“太牢”。所谓太牢,是指具备牛、羊、猪三牲的祭品供神明享用,礼仪繁复而肃穆,令人油然生敬,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来,也不免有些血淋淋的味道。那些牲口并没有什么罪过,却要为了人类讨好神明而受死。
所以《论语》有段记载说,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所谓“欲去告朔之饩羊”即指子贡主张把初一祭祀祖先必须宰羊的习惯废除了,但孔子却不以为然,他认为维持一个礼的形式是必要的,否则礼的精神价值便无所依附。因此孔子说:“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意思是说: 赐(子贡的名)啊,你珍惜一条羊,我却更珍惜那个礼呀!
《旧约》记载亚伯拉罕祭祀上帝曾经以儿子为牺牲。足见在侍奉神明时,不论东方西方都有些残酷的成分的。去年夏天,我到印尼巴厘岛旅行,看到印度教的祭祀仪式,典礼也是相当繁复隆重的,但祭品比其他宗教则“清淡”许多。平居一日五次祭拜,里巷有庙,妇人盥手濯足,恭敬地以祭品置神祇前,顶礼而去。细看那些供品,仅是以树叶包一团米饭,上插一花而已。那团米饭,随即被鸡只或飞鸟啄食,花和树叶,则被吹到地上,不久变作泥土,与大地相合。对印度教,我所知不多,但从祭品上看,这个宗教无疑是个极具道德与智慧的宗教。
我居住的都市,已迈入国际化都市之林,这里的一切时尚,与世界的先进同步,唯一不同的,是在某些祭祀的仪节上,依旧保持着地方既有的传统。春节前半个月左右,各商家均请其员工团聚围炉,并致送年终奖金,俗称“尾牙”。这个习俗,即使是外国商社也同样遵守。过完春节,初五开张,每家店铺都要燃放爆竹,并准备牲品祭拜,以求此年商务鼎盛,百事亨通,这个习惯,不论中外,也是一体遵行。
本地习惯,每月初二、十六每家都要举行一个小型的祭祀,至于要祭拜的是何方神圣,祭拜的人并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只是跟随着别人亦步亦趋罢了。这类事,一般人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呀!就是阴历这个月的十六日吧,我和朋友约好在路口的一家西式速食餐厅门口见面,我到的时候,正好是上午十点钟,而朋友还未到,那家以炸鸡闻名的速食店,正在准备一天营业的开始。几个穿着制服的小姐在奋力擦着门窗玻璃,明亮而清洁的厨房已开始运作,随时可以接受客人的点餐。这时,一个年纪略大的男子和一个小姐,合力搬出一张排有祭品的方桌,将它放在玻璃门的外边骑楼下,他们正准备举行祭祀呢。
那个男子点燃手上的香,向天拜了三拜,然后放在额前,嘴里默默祝祷了一阵,祝祷完毕,将香插在他的祭品上。他的祭品是一整只煮熟的鸡、一块白煮的带皮猪肉,其他则是一些果物及罐头类,包括两罐啤酒。这时候,和他合力搬桌子的小姐,则在桌边一个镂空的沙拉油铁桶内烧起纸钱来,一时间火光熊熊。主持祭祀的男子发觉我在边上被烟熏着,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
“等朋友呀?进去坐着等,不妨事的。”
“没关系,朋友一会就来了。”我说。我觉得他十分友善,所以又说:“你们也拜拜呀?”
“不能不拜的,入境随俗呀。”
“你拜的是什么神呢?”我问。
“有人说是拜天公,又有人说是拜土地,这个我不十分清楚。我们做生意,和气生财嘛,随着大家拜,不致出错的。”
“你们店卖的是炸鸡和汉堡,为什么不用来拜拜呢?”我问。
“这个——”男子有点词穷的样子。“这个嘛,”正在燃烧纸钱的小姐接口说:“神明都是古早的人,他们是吃不惯西式的炸鸡的。”
她说得十分有自信,她不得不这样自信,因为这恐怕是唯一的理由了。只是那两罐啤酒,古早的神明不知道喝不喝得惯?这个问题,我就不再为难他们了,因为,我看见我的朋友,正从远处奔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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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5
广告
幸亏每个人都知道广告不是真的,广告只是把他们产品最好的部分用夸张的手法表现出来。
一个汽车广告中说他们汽车上的两个安全气囊,增加了一对男女的“恋情”,这对男女的恋情要靠安全气囊来增进,确实是匪夷所思。气囊对恋情如何个“增进”法?增进前后到底有什么差异呢?广告是不负责解答的,因为,其实是没有解答。
一个令人喷饭的健胸隆乳广告,上面写的“一暝大一吋”五个字,无疑是借用一首闽南语摇篮曲的歌词,只是这里用的“吋”是英寸,不同于台寸。如果照着广告的说法,一个女子擦了这个软膏,那四十天之后,岂不成了超级哺乳动物了吗?
当然是不可信的,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面对广告,都是一笑置之,绝不会去探究的。但吊诡的是,广告对商品的促销,确实有积极的作用,饮料、婴儿食品、高级服饰乃至家用电器的销路好坏,很少是因它的品质,而是由它广告的大小以及密集程度来决定。
暑假到来,媒体上打出许多语言补习班的广告,电视上一个金发美女用生硬的国语说:“让孩子早点习惯两种语言。”她把两种的“种”字念成第四声,使学外国语言变成孩子的“重担”,这一点确是道出了广告后面的实情。双语甚至多语教学在某些社会是必要的,因为那个社会通行着两种或多种不同系统的语言,而在台湾,除了时髦,双语其实没有什么作用的。一个暑假学了几句诸如“一只鸟会飞得高”的英语,回到他生活的环境,因为无处使用,一下子就都给忘了。何况既学习外语,就应该跟真正的外语专家学,一个金发白种美女,必定是外语的专家吗?
这样说广告,好像有些“反商情结”的意味;其实不然,我其实是很喜欢看广告的。在报纸杂志上的广告,通常都做得很好,因而令人目夺神移。广告上的统计数字虽不可尽信,但仍然提供了不少的实际资讯。譬如这部车的马力是多少,扭力是多少,风阻是多少,广告让我们知道选购商品应该知道而我们常常忽略的事情。电视上的广告有些真的令人心烦,譬如在吃晚餐的时候,一个女人告诉你便秘是痔疮的前兆之类的;但大多数都还好看,至少比大部分的连续剧及某些综艺节目好看。
有些广告充满了巧思,有些广告则以磅礴的气势著称,有些广告则细腻而充满了人情味。有一个汽车广告做得真好,那部汽车跟着主人慢跑,陪着主人跳舞,主人在它的大灯前吹熄了一支火柴,车灯随即亮了,好像是火柴点燃似的,车子不再是物体,而是一个和人一样有情感但比较淘气的孩子了。
另一个信用卡的广告,则让人充满了无尽时空的联想。一对东方面孔的青年男女,在异国的大城市里遗失了钱或信用卡之类的,他们到印有标志的公司去寻求帮助,他们一推开公司的大门,镜头近处抬起一个含着笑容的女性脸部的特写,广告进行到这里便停止了。它告诉你即使在外国,也会得到那个品牌的保护;但我的联想却不止如此,由于光线是从比较低的角度打出来的,那个女子的笑脸就带有某种宗教里的神秘气氛。每次我看到这里都倒抽一口冷气,我想象中的那个女的会缓缓地说:
“啊,你们来得正好,我在这里等了一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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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6
票亭
自从公车改为上车投现之后,已经没有什么车票的问题了,但许多地方原本立在路口站牌边的票亭依然存在着。
它们在这个都市已经生存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虽然作用已消失了,可是亭子不能也随着消失;它的存在仿佛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证明它曾经存在。
当然,现在它在街口不只扮演一个纪念碑的角色,它仍然发挥着相当大,甚至比以前更大的“社会功能”,只是这项功能与它仍然挂着的票亭招牌格格不入罢了。大部分的票亭已经变成一个杂货店的模样,它贩卖冷饮、口服液、报纸杂志,充当各报分类广告的“代理商”,它还卖各色的口香糖,小孩吃的零嘴,大人吸的香烟,有些甚至在冰柜中放着一盒盒标榜产地是双冬的槟榔。在靠近大学或者公园附近的票亭,大多也卖胶卷,因为在这些区域,喜爱照相的人较多。在早起人聚集或赶早班的人较多的地方,它通常供应早点,其中包括已经包装好的三明治和在电锅中煮着的茶叶蛋;它的生意形态完全是因地制宜的。
一部分的票亭主人,是在公车票务变革后不得不采取的生存手段,他们已无法从经手的票款中赚取生活,何况这种多角经营的方式,在还贩卖公车票的时候已经开始,现在只不过是把一部分的营业停止,另一部分的营业扩大罢了。另外一些票亭,早已在票务停顿之前或之后“顶”给了别人,它们原本与公车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现在经营起来便更无羁绊,经营者像是寄居蟹一般的找到这样一个壳,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生猛地生存下来。
我认识一个票亭的主人,就在我家后面巷子出口的地方。那是一位女性,微胖的身材,似乎比一般人怕热,她总让你觉得她在出汗的样子,眼睛大大的,看到我时脸上一径挂着笑容。她的丈夫在附近经营一家简单的饮食店,每次看到他,他总是光着上身,下身只穿一条短裤,一身的酒气好像从来没有消失过,嘴唇与牙齿被槟榔染成一片血肉模糊的样子,但待人却是相当和气,有时还有点害羞。我与他们夫妇的谈话,大多与他们儿子有关,他们的儿子长得眉清目秀,在附近的大学念国文系。有次我称赞他们,说他后生会读书,做父亲的却说有什么了不起,念的是国文系,以后最好也只是做个老师罢了。他的妻子暗地跟他使眼色,而他却毫无知觉。他的妻子后来一定跟他说了,“跟你讲话的人也是一个做老师的呀!”以后我在票亭偶尔见到他,他总是怀有一些歉意地笑着,一句话也不说了,他谨慎地帮他妻子把报纸折好,按照次序放在架起的木板上。
在我长期但不经意的观察之下,发现这位妇人经营的票亭以报纸的销售量为最高,这一点相当奇怪,因为票亭的所在地,并不是文教区,也谈不上是工商区,而是这座城市中最老旧最溷杂的区域,这里有那么多人关心社会、国家的大事吗?更奇怪的是买报纸的往往是计程车司机,他们把车停在路口,摇下右边的车窗,向妇人作一个手势,她便把折好的报纸递进去,有几次我看见计程车司机给她的钱是五十元钞票,而她还没有找钱,车子就开走了。
我终于发现折叠好的报纸内层是夹着一张纸的。有一次我在候车的时候,一阵大风把她准备夹进报纸的纸吹散了,我帮她捡起来了三张,我交给她的时候看清楚了上面写着好几组数字,原来她以这座票亭作基地,在贩卖六合彩的“明牌”呀!赌博,正蛀蚀着目前的台湾社会,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事实。我想,我在将那几张纸递给她的时候,脸上一定流露着不屑与谴责的表情,她默默收下,连谢也不敢对我谢一声。日后,我再见到她,她脸上依然挂着笑容,只是这笑容的含义“解读”起来似乎复杂了一些,其中有一部分是赧然,另一部分则是无奈的辩解,好像是说: 凡事不要这么严肃吧,这一切,都还不是为了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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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6
市声
巷道没有拓宽成为街的时候,我们的居处其实还是很安静的。
窗外的榕树有众鸟栖息,巷子里偶尔有叫卖声,都是发自人类丹田,而非借着扩音器,因此都悠扬而不聒噪。有一个推着工具车专门为人磨刀、修理雨伞的,手上拿着一串铁皮做的鞭状物,沿路“刷、刷、刷”的甩着。十多年前,磨一把菜刀索价十五元到二十元,修一把雨伞,如果是伞骨散了,他帮你接好,只要十元,那时十元还挺管用的。十元变得不管用是在爱国奖券从十元、二十元涨成五十元一张之后,那时百物飞腾,五十元的奖券卖了几年,因为被人利用玩更大的“大家乐”而停止发行。当时台湾因玩“大家乐”而倾家的时有所闻,“大家乐”不流行之后,“六合彩”又取而代之。自此之后,勤劳俭朴的美德在台湾社会已经不太容易看到,比较明显的是奢侈豪华的风气,当然,十元的价值则更加降低,低到即使是零碎的东西也不太买得到了。
夏天卖冰淇淋的贩子,骑着三轮车在大街小巷走过,他们的三轮车和一般乘人的三轮车不同。一般乘人的车子独轮在前面,而冰淇淋车的独轮在后面,考究一点的车子,车顶还用彩色的布做成篷子,一方面给骑车的人遮阳,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箱子里的温度不致升高,冰淇淋更冻得好吃些。车子扶手的地方,他们装着一个带皮球的喇叭,沿路“叭布、叭布”按着,孩子听了都雀跃不已,告诉大人“叭布”来了,巷内所有的孩子,都直接叫这种冰淇淋为“叭布”,他们说: 只有在店里面吃的,才叫冰淇淋呀!
另有一种声音大人比较熟悉,一个礼拜总有一两天,一个五十余岁的干瘦男人来叫卖酒酿,他的宁波口音证明他酒酿的道地,说也奇怪,在台湾经营这项生意的几乎全是宁波人呢!他的叫声是“甜——酒酿”,第二声的“甜”字拉得极长,一直到音高太高,再也无法拉长时,“酒酿”二字才出来,后面两字则叫得十分短促。秋冬时分,他的生意比较好,透明的玻璃瓶,里面盛着带有液体的白色糯米,打开瓶盖,清甜的酒香便四处洋溢。
卖肉粽的几乎全在深夜,一个高亢的男中音,骑在单车上用闽南语叫着“烧——肉粽”。语式与“甜酒酿”完全相同,也是第一个字特别长,但音质与卖酒酿的不同,卖酒酿有点像双簧管,而卖肉粽的则像铜管乐器中的baritone。“卖肉粽的!”巷底响起了召唤的声音,有了生意,叫卖声便暂停了下来,交易完毕,粽贩骑上单车到另外的巷子去叫卖了。这时,巷底如波涛般的洗牌的声音便突然停止了,不用想就知道,现在玩牌的人正在享用粽子呀。我之觉察到巷底有人在玩牌,是在牌声消失之后,这并不令人奇怪,世界上的人物与事物,往往在不存在之后才显示出存在的价值,只是,过分宁静的世界,一时间反令人难以适应,风吹过窗前的榕树,发出细琐的沙沙声,我在孤灯下停住了工作,直到大约一刻钟之后,牌声再起,夜晚的秩序便又告恢复。
奇怪的是当这曲折的小巷拓宽成街道之后,那些久存于市井的声音便都消失了,晚上卖粽子还是有的,只是叫卖声改成了用扩音器放录音带了,不只是卖粽子的,连收买旧报纸及破铜烂铁的,也都改用了扩音器。街道是比巷道宽敞了许多,但其实也没有宽敞多少,因为街上横七竖八停满了各式汽车,到晚间,甚至比以前还窄呢!
所有比较悠远的、放旷的生活方式,在现在的城市都不太能够存在了,即使是真正发自人类口腔的叫卖声音,现在已不太容易听到。那天我与一位住在隔邻城市的朋友通电话,竟然在电话中听到他家巷口的叫卖声。那声音和我记忆中的一式一样,“甜——酒酿”,完全标准的宁波口音,我被那个久违的声音迷惑住了,陷入离奇的沉思,时间好像倒退到了好多年之前。隔了不知多久,我才被电话里朋友的声音唤醒:“哎,你怎么了?是不是在听我讲话呢?”没有发生任何事
前几天晚间,我和妻到公园散步,在曲桥附近的小水泥道边,是一堆灌木丛,一只茶褐色的狗站立在那儿,浑身发着一种刺鼻臭味。它静静地站立着,没有任何前进后退或者躺下来的意思,我们从旁边走过,它也仿佛没有看到的样子。它正专心地进行一件严肃的事,这样严肃的事在它一生中应该从来没有遭遇过,妻问我是什么呢?我说它正在一步步地走向死亡。
据说一些温血动物在临终之前,寄生在它皮毛之间的蚤虱之类的虫会先行离去,因为它们察觉到它们的寄主已经不再能供应温暖而流动的鲜血,如果不在寄主变冷之前逃离,它们就无法逃离,而成为以身相殉的牺牲者了。所以在临终动物辐射的恶臭之中,可能有相当数量赶着逃命的寄生者。
我又听说所有的温血动物,或者说智慧比较高的动物,都有处理自己死亡的本能,反而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丧失了这项能力。一般具有智慧的动物,它们在死亡来到之前会选择孤独,它们会寻找一个隐蔽的处所,平静地面对自己的命运。非洲的象类会在死亡前技巧地摆脱同类,然后找到它祖先的“坟场”。在那里它蹲坐下来,安分地等待造物者分解它的生命,将它最后一根神经腐蚀掉。造物者说,我创造万物,也毁掉万物,这和我创造世界,也会在不久之后毁灭世界是一样的。啊,哈利路亚,真理就是这样。
原始的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也会在死亡来临前选择孤独,他们总是找一个白雪皑皑的山头,坐下来,面对星辰日月,然后让零下的气温把他们冻成一尊雕像。他们没有文明,因此他们遵循动物的原则来处理生死,就像那只狗一样。
那只在公园树丛边的狗不见得是野狗,它可能是家畜。豢养久了的家犬,偶尔也会发挥一些野性,在生命将终的时刻,总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指引它离开已习惯的世界。死亡的道路对任何动物而言都是陌生的,它只是早一些面对那个陌生而已。大部分的死亡过程,都可能是有痛苦的,疾病造成的痛苦,自然不在话下,但心理的恐惧,恐怕是更大的痛苦。原本一体的器官,现在已在分崩离析,平衡的能力在逐渐消失,即使是畜生,也是会体会的。生命像烛火,随时会熄灭,最后阴影即将席卷自己;然而恐惧超过了极限便没有了恐惧,痛苦到达了顶点也没有了痛苦,便委身大化,与自然的消长融成一体吧。陶渊明说“纵迹大化中,不忧亦不惧”,指的可能就是这种经验。死亡之前,总有一段比平常更澄明的时刻,动物总利用这一段短暂的澄明,独自出走,寻找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处所,那便是它命运的“归宿”。
那只狗果然死在公园的树丛间。第二天黄昏,我经过公园时特别走过那条水泥小道,狗尸已被清理掉,但地面上还留下一些渍液,空气中仍然有一股臭味。第三天,我再经过那个地方,便再也见不出地上有什么液体,而空气中也没有任何异味了。世界恢复得真快呀,这个角落,跟世界其他角落一样,时间一过,便无辜得好像从来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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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6
咖啡厅内
我进入咖啡厅的时候,咖啡厅的角落只坐着一对年轻的情侣,喇叭里正好放着艾尔加的交响乐《谜的主题变奏曲》,一听就知道是巴毕罗利(John Barbirolli)指挥英国哈尔交响乐团(Hall Orchestra)演奏的那张。
我选了个靠窗的座位,老板走过来,问我还是老样子吗?我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一杯香浓的意式咖啡便送来,我尝了一口,浓淡合度,真不愧为行家的调制。喝这种咖啡必须十分小心,因为上面浮着一层很厚的牛奶泡沫,泡沫下面才是滚烫的咖啡,如果不小心,就容易给烫着了。有人喜欢咖啡送上桌来就加糖加肉桂粉,然后用茶匙调匀了喝,我觉得这种方式太简单太统一了。我喜欢先透过厚厚的泡沫,试探底层咖啡的温度——沉潜的咖啡有一种含蕴的魅力;等浮在上面的泡沫逐渐和咖啡混合了,你可以加一些调味的材料,这时候,杯底的咖啡从它最原始的主题增加了色彩,而成了光耀夺目的Variation,就和喇叭里面播放的变奏曲很像了。
下午我要和学生谈形与意的问题,这是艺术与文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课题。苏东坡称吴道子的画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法度与妙理就指的是“形”,而新意与豪放指的是“意”。好的作品是既守法度又具新意,既能创新又守规矩。这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困难,不要说艺术,就是语言能够真正把握精义,而使听话的对方充分了解也很困难。
我之把艺术创造形与意的问题想到语言传达,是受到那对情侣的影响,因为他们显然陷入语言的勃溪(指争吵)之中,男的说:
“我说,你根本不了解我的意思。”
“我不了解?到底是你说得不清楚呢?还是我不了解?”女的提高了嗓子,她好像受不住压抑而崩溃,她现在已不在乎了,有点豁出去的意思。
“我说你不了解,一方面是我也许说得不清楚,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你根本不好好地听,你从来不好好地听我讲,尤其是在这一个问题上面。”男的受到委屈,他并不放大声讲,而语气却斩钉截铁似的果决。显然,他虽不能把那件事说清楚,却试图精确地传达他心中的不快。
“我受够了!”女的将毛巾狠狠地甩在桌面上,“你说我从来不好好听你讲,好,我告诉你,我再也不听你讲了,以后你也不要再来烦我!”她拿起皮包,推开椅子,匆匆走出去,把满脸错愕与愤恨的男子留在座位。
男的在原位继续坐着,这时,艾尔加的“谜”正进行最精彩的一段演奏,约莫过了十分钟,他似乎平复了情绪,然后付钞离去。他推开我后面的茶褐色玻璃大门的时候,一阵热风和喧嚣传了进来,原来附近大街上正在进行嘈杂的捷运工程呢!然而当玻璃门再度关起,热风和喧嚣就又被隔离住了。我喝完杯中剩余的咖啡,我还有时间可以叫一杯续杯的,但刚才男女的争吵,使我没有兴致。他们的争吵会有什么后果?也许真的就此分手,也许第二天又和好如初,谁知道呢?
我想起罗门的一首诗,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 再吵再乱
只要咖啡匙
轻轻一调,
便都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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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7
名字
年假期间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和她相遇。
她的前夫是我的同学,因此我很早就认识她,而且有一段时期,我们的往来还十分密切。后来她与我同学离婚,我们便不太容易见着了,不久听说她又结婚的消息,我的同学也随后结婚了。他们之间曾为孩子抚养监护的问题而争执,有时会来找我,但男女的事拖久了也就不了了之地解决了,或者没有解决只是不提了,他们便不再来找我,我与他们也就很难见一次面了。
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说她已经改名,要我以后以新的名字叫她。她仔细地告诉我她新取的名字,并且教我写法,要我千万不要弄错。我十分不解地问她,大约三年之前她就改了名字,目前那个名字我还没有叫惯,怎么现在又要改呢?
“算命先生说,那个名字只能用到我四十岁。”她叹了口气说:“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泄了底,女人的年纪可是最大的秘密呢。好吧,既然摊开了,就跟你说清楚吧。我今年四十一了,算命先生说,我要有一个新的名字,才能够避灾厄、起运势。”
她的“灾厄”到底是什么,这一点我并不清楚,第二次的婚姻对她而言,恐怕也并不幸福。我记得她第一次改名字,是在和我同学闹翻的时候,这一次改名,是不是显示她的生活又陷入一个低潮呢?这是有可能的,但我却找不出佐证,因为我和她的新生活几乎毫无关联呀。
为了掩饰我的怀疑,我故意问她其他的问题,我问她改名字的手续,据说到户籍机关去改名字是很麻烦的。“你是真傻呢,还是装的?”她大声地说:“改名哪需要到区公所改呀!没有一个人会照着你身份证喊你的名字的。改名是改一般社会上用的,只要我用新的名字,朋友用新的名字叫我,那我就走新的运势了。”
“你取的新名字是根据笔画数呢,或是照五行来配合的?”我问。我对命理的事一向外行,但平常看书看报,总还有片段的“知识”的。
“既算笔画,又算五行。你知道数目都跟五行有密切关系的,”她十分笃信地告诉我:“我们的名字,基本上有天格、地格、人格,这三格在宗教上称作三才,三格各有五行的属性,彼此融合,结成一体,这跟基督教所说‘三位一体’是相互呼应的。而宇宙整体可以说是一个气,这个气是由五行组成,但五行是在变的,有时火旺、有时木盛,所以这个气也在变,我们说它是‘气数’,或者是‘气运’。你不要笑我,不是亲身经历,是不能体会其中奥妙的。我的这一点经验,一部分是经年累月生活的磨炼,可以说是付出了生命的学费学来的,另外一部分,则是命相师告诉我的。”
她一口气说到这里,我不知道她竟然成了精通命理的“哲学家”了。她可能发觉我有点轻蔑的表情,她知道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既然说了,还是将它说完吧。”她接着说:“为了配合宇宙的‘气数’,所以隔一个时候,人的名字是要改的。人的名字为什么要改呢?因为名就是命呀,好像孔子说的吧?这一点,就要请教你们教书的了。”
“名”和“命”这两个字在古时候确实是相通的,这在训诂学上找得出证据。只是“名”和“命”字相通的时候,“命”的意义是名,所指不是命运,也就是“命”在某些时候可以解释为名,但“名”是不能解释为命的,这一点显然是那些“哲学家”弄错,或者故意曲解了。而且,如果照他们的说法,人的命运为了要和宇宙的气数相配,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改一个名字,那这个社会岂不是成了名义不清、价值错乱的社会了吗?孔子就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呀。
“不需要的,一般人不需要随时改名的。”她似乎看穿了我心里的疑问,她说:“一般人生活幸福,诸事顺遂,是不需要改名的,这证明他的命好,他的名字也好,他的名字可以应付天地的变化,所以不要改。还有一种人也不需改,因为改了没有用,就像现在住在车臣、南斯拉夫或者索马里的人,改了名字又有什么用呢?俗语说大气候决定小气候呀!只有像我这样的人,生活是坏透了,但总还有点希望,还不能完全放弃,所以改个名字来试试。你一定会问我,现在的生活是怎么一个坏法,其实也没有坏到真正过不去,只是……”她沉吟了一下,然后说:“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我的这一点认识,是我付了生命的学费学来的呢。”
隐藏在内心的芥蒂,虽然是极小的,依然使我与她的对话进行得不太“顺畅”,至少在我这一方是这样的。我与她已很久不见,我其实是关切她现在的生活的,但一方面是我与她前夫的关系,一方面我又与她现在的丈夫完全素昧,在这种有些尴尬的处境下,使得我对她的关怀,无法适切地表达出来。我应该问她是否常探视她的孩子,或者孩子是否常来探视她,但当时我都说不出口,相对她的侃侃而谈,我的词穷使我十分气恼。
她一下子就体会出我的困窘,她有相信命理的人一贯拥有的敏感,她打算用离开来帮我脱困,这一点,我也感觉到了,我为我的感觉高兴。“我走了,不再烦你。”她说:“下次见到我,不要忘记叫我新的名字。”
我向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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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7
配角
配角的相反词是主角。
主角是什么呢?主角是一个故事中的主要角色,而配角是陪衬主角的。配角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要角色,他是次要的、再次要的,有时候是微不足道的、最后是可有可无的,甚至根本是一个故事中的多余角色。
说他“主要”与否,是依据他在故事中担当的“戏份”而言。配角其实是重要的,没有他,主角的地位便无从确定,故事的伸展便发生了问题。但在故事中,配角必须严守他的本分,不可逾越。他即使重要也重要在他衬托一个故事的进行,他一定要了解他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轴,他需要收敛他的演技,并且避免舞台的聚光灯长时间照在他身上。在适当的时候和适当的地点,他要“淡出”这个故事,让主角去继续。
一场戏中的主角配角规定得很严,配角偶尔可以混充一下主角,但那永远是偶尔的事,然而走出舞台,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主角配角就不是那么分明了。在别的故事中,这场戏的主角就可能成了配角,而原本演配角的,却成了他生命戏剧里的唯一主角,即使他生活得多么惨淡,他的意志多么萧索。
有这个想法在心中,看戏的时候就不太能“入戏”,这是个很大的缺点。舞台上一个为诗人捧砚脱靴的小丑,也许正在为他即将临盆的妻子担忧,今晚回去,他就可能做爸爸了。在另出戏中,丫头站在美丽的小姐身旁,忍受她严厉眼神的责备,但是她心中却洋溢着幸福,散场后,她的男友会来接她,他会陪她走长长的夜路回家,路上有说不完的话……每个人都是他故事的主角,不管他在别的故事中是多么卑微。
看电视综艺节目时,我很少为歌星的演唱感动,再光晔的明星,言谈起来其实也贫乏得很,主持人的油腔滑调更令人无法忍受。那还有什么可看的呢?我常常注视歌星身后随乐起舞的伴舞人。他们的服装十分怪异,女的即使穿燕尾礼服也露出大腿,男的则常常光着上身,他们有时拿着一把伞,或者戴着一顶极大的插着各式羽毛的帽子,他们的穿着不但不适合日常生活,甚至不能走下舞台。由此证明他们其实是舞台布景的一部分罢了,顶多他们算是一组活动的布景。聚光灯是从来不会照到他们的,偶尔照到,他们也浮现着一式的笑容,就像张手伸腿,完全依照一定的规矩一样。很少有人会注意他们,我之将注意投注在他们身上是源自我的一个奇想,有一天我想,我即将国中毕业的小女儿如果考不上高中,也考不上高职和五专,她要“进军”演艺事业的话,也许得从那群伴舞者做起。
我女儿对我的奇想很不以为然,她觉得我在侮辱她。我说其实没有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谁能确定自己未来一定做什么,一定不做什么呢?何况所有的配角,在他自己的故事中都是独一无二的主角,那些伴舞者其实也出生在一般的家庭,他们的父母这时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综艺节目,只是他们眼光不停在主持人和演员歌星身上,眼睛巴望着荧幕,“啊,我们小媛出来了!”被灯光偶然扫到的孩子出现了,哪怕只有短短的一秒钟,也令他们觉得无比的幸福和安慰。我举出陶渊明要他儿子善待仆人的故事:“彼亦人之子也。”那些伴舞人,也都是他们父母的孩子……所以做配角,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小女儿表示知道我的意思,她并不是以做配角为耻,“只是,我可不可以不做伴舞的人?”她说为了勇于做配角,她可以做打灯光的、搬布景的杂役,但不要伴舞,她指被她叫做萝卜的小腿给我看,她说这样去伴舞是一项天大的笑话。
我的小女儿后来侥幸地考上了高中,既没去做伴舞人,也没有做打灯光、搬布景的杂役。但从此之后,我每看综艺节目,总会把眼光放在阴暗处的伴舞者身上。我愈来愈注意在主轴之外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其间,原本是配角的人常常扮演主角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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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8
挥霍
一位在大学服务了四十年的老教授,在对一篇论文的讲评中,提出他对学问的看法,这个看法,应该可以当作他以整个生命写的论文的最后结论。
结论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我们的见识并没有比古人高多少,几千年来的学术进展,累积了几千万人的智慧成就,并没有使人的价值更为提高。据他的意见,人几乎是白活着,因为隔了两千年,我们并没有比孔子、释迦或是耶稣时代的人更为聪明。
我听他的讲评,觉得很有启发性,虽然他的论调是稍微悲观了一点。以创造力的成就而言,我们确实不比古人高明多少,甚至愈至近代,愈有倒退的迹象。古代的人,所读的书,所能应用的资料一定比我们少许多,然而却有极高的开创能力。举例而言,孔子时代能读的书很少,所谓“学富五车”,并不惊人,原因那时代的书是写在竹简上的,五车所装的书,加起来也不足我们今天一部丛书的分量。然而孔子却开启了整个中国的人的心灵,创造了中国人至今仍然依循的生活价值。
卡莱尔(Thomas Carlyle, 1795—1881)曾说,人类的历史其实只是英雄的历史,而所有的英雄,几乎都不是上有所承的。他披星戴月,独立苍茫,也不寻求别人的继承,原因是,别人无法继承。人类发明了再多的机器,也没有一部机器能够“记录”一个人的所有智慧;人类发明了许多的医术,但没有一项医术能把一个人的聪明移植到另一个人的头脑里。因此,任何事业和学问都必须重来,每一小步都必须重新走过,绝大部分的人在摸索中走完了他的一生。英雄永远是特殊的,所谓学问,旨在证明人类的文明是由这几个人在独撑着罢了。
皓首穷经,只证明了一个小小的真理,而这个真理,几乎是所有追求真理的人在年轻时已经知道的。年轻时候,不甘心结果是这么简单,搜集了好多的材料,找寻了许多的途径,以为可以建立一个庞大的知识结构,然而到了老年,那个所谓的结构,被自己拆得一根也不剩,终于又回到了原始的起点。回到起点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令他有些忿忿的,是这样数十年的苦读覃思,岂不是完全浪费了?
十余年前我听毛子水先生最后一次公开的“讲话”,那时他已八十多岁。他说他二十多岁大学毕业的时候,发觉自己还没有“开始”,他浓重的浙江口音把“开始”两个字念成KISS,弄得大家一头雾水,他说既然没有KISS,就从现在KISS吧!但到了三十岁做了大学教授,依然发觉自己还没有KISS,在大家弄懂他说的KISS是“开始”之前,会场几乎人仰马翻。然而最后大家都懂了他的意思,他说他已经八十多岁,可是仍然觉得自己在学问上还是一个没有开始进行的人。他当然在谦虚,但是在谦虚中,是蕴含着一些真理的。毛子水先生说他没有开始,对一般人而言,即使开始了又怎么呢?终其一生,只不过在兜一个除了嘲讽之外完全没有意义的大圈子而已。
多年前,我从外地归来,得知一个和我同辈的学者过世了,我和一些朋友到他家里吊祭。他已出殡,书房里放着一个空空的“灵位”。我们行礼过后,检视书房里的四壁图书,因为长期没人使用,架上和书上都已蒙了一层灰尘。在书架的一角,我看到一本熟悉的书脊,抽出来,原来是我许久之前送给他的一本个人著作呢。朋友的母亲走出来,愁着眉问我这房子书该怎么办,她说你们如果需要,就搬走吧,反正家里今后没有一个人会去看这些书了。
我们都没有动那些书。在朋友的灵位前,那些书至少应该保持原来的秩序,这是对亡者的起码尊重。但我们走之后呢?那个既有的秩序是不是会继续保持?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写的书和古往今来其他人物写的著作一样,一本本被窗外进来的风吹乱吹散,零落的纸片,化成白色的蝴蝶,飞向窗外的黄昏,最后像落叶一般的,在大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上帝老是喜欢开玩笑,然而这个玩笑,老实说,开得太挥霍了。邻居搬家了
与我贴壁相邻的林家搬走了。令我们十分诧异的,倒不是搬家这件事,而是他们一家五个人,几乎是在一个神奇的咒语之下突然消失了,消失得一点痕迹都没有,仿佛这个世界上,他们从来不曾存在一样。
他们什么时候“不见”的,我们无法精确地算出来,只是林老板在菜市场作中盘的鱼贩,每年除夕,他会送我们一尾大鱼作年礼,我们也会准备一份薄礼回赠。有一年,他送给我们一条极长的黄鱼,必须切成三四段才能塞得进冰箱,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深海里竟然有这么大的黄鱼呢。今年春节前后,却没见到他们家人。以往每逢年节,林太太在祭祀后都会在我家对门的楼梯口燃烧纸钱,以至于楼梯间的白漆都被熏黑了,但这幢公寓的住户都没有抱怨过,原因是林太太是个和善而静默的女子;他们家三个男孩,也都乖顺,现在都已长大,老大去年还娶了媳妇。他们的家,和大部分台湾的家庭一样,稳定、温暖而荣景可期。
但这个家庭,竟然在过年之前最繁忙、热闹的一段期间突然无声地消失了,真令人有些不知所措。我最早发现,约莫是在新年前一个多礼拜,一张林家的扣缴凭单误递到我们信箱,我便把它夹在对方的铁门上,想只要有人出入就可看见。但这封邮寄的凭单在铁门上竟毫无动静地夹了一个礼拜,我才意识到这家人不在家。我和妻开玩笑,说林老板也许想开了,利用过年的时间一家人到国外度假去了。
正月十五过了,我在巷子口遇见了林家的一个亲戚,问他林家的事,他在确定我身份之后偷偷告诉我,说林老板正在“跑路”呀!“欠人一千多万,夭寿啊,债主逼得年都过不了呢!”原来,林家现正陷在亡命的困境。举家逃债,在幅员狭小、通讯发达的台湾,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林老板的苦楚可以想象。
不久,我遇见林家的二儿子,身材壮硕、近乎肥胖的他事发前在餐厅打工,是个勤劳而诚实的青年,他告诉我他父亲为人作保,赔了很多钱,说到情急处,竟然悲戚欲泪。我没有告诉他我听到的消息,其中之一是说他父亲被六合彩所害,但我也没有说什么安慰他的话。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当时词穷,不知怎么说;胖子是适合笑不适合哭的,哭泣的胖子,总让你觉得更加不忍。从旁观的角度,胖子哭起来有一点滑稽,尽管他哭的原因是值得你同情的。
不久,林家窗外的铁栅上挂出了出售的牌子,这下子,几乎确定我们再也见不到这位勤恳老实的邻居了。我们住家靠近菜市场,环境的溷杂可以想象,但巷道内,还算是静的,尤其是夜晚,你还可以听到风吹过树叶所发出的声音。虽然安静,可是这个世界,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运转,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它上面上演着永无结局的物换星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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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8
木棉
大学前面的一条重要道路,在城市可算是衢道的那条马路,路两旁种着在台湾并不算太普遍但也不算稀奇的木棉树。
夏天和秋天的时候,木棉树的树枝被绿叶掩盖,跟一般树没什么两样,它只是被用来遮阳和维持一些绿意的行道树罢了。但木棉是一种落叶树,台湾天气冷得晚,它的叶落就不是那么干脆,一直到阳历十二月底的时候,才会把整树的叶子落光。落光叶子的木棉,就不能遮阳,也没有绿意,它峥嵘的树干和树枝,就成为路边的一道奇景,因为在台湾,很少能够看到没有树叶包裹,完全裸露枝干的树。这样的裸露,大约要保持三个月的光景,一些商家,喜欢在门前的木棉树上缠上成串的彩色灯泡,有的就直接把耶诞灯挂在上面,一到晚上,闪闪烁烁的,就成了延伸的店招了。
大约到三月中或三月底,天气开始转暖,木棉树就展开它一年最灿烂的一段时刻。它在树梢先是长出了一些和树枝一样颜色的突出物,如果不注意,还以为是树枝的分杈呢,其实它是即将盛开的木棉花的花托部分。当花托都已长好,所有的木棉树仿佛事先联络好了似的,在都市一个静悄悄的角落,它们秘密的总部在夜晚发出了一道命令,第二天晚上,整条路上的木棉树就一下子开满了橘红色的花。木棉花的花瓣厚实沉重,没有一般花的轻盈飘逸,但远远看,依然有火的感觉,只是这种火不像燃烧的火苗,而像一些烧红了的铁片被镶铸在树的顶端。
木棉原产地印度,是一种热带的树种,台湾是它生长带的边缘,再北,就见不到它的踪迹了。因此台湾看到的木棉花大多是黄色的、橘红色的,而很少有鲜红色的。我一位朋友告诉我,在广州,木棉花都是火红色的,花开得又红又密,显然愈近赤道,木棉燃烧得愈厉害,但对没有看过广州木棉的我们而言,台湾木棉已经够猛烈的了。
木棉花开了一个月之后,就纷纷坠落。它体大瓣厚,所以只有坠落两字能够形容。走在树下,不慎被落花击中,还会觉得痛呢。花落之后,枝枒上就发出新叶了。木棉树的叶子是狭长形的,也算是大的树叶。等到满树叶子长齐,木棉就成了遮阳的行道树了,它提供城市里一向欠缺的绿意,这一点,和城市其他的树就没有不同了。
但有一点,是和其他树不同的,这种不同,很少有人注意到。木棉花落了一段时候,全树重披绿衣的某一时刻,它饱胀的花托部分终于崩裂,像球一般的棉絮就随风飞舞,有些棉球有棒球那么大,因为结构是十分松的,所以可以被风吹到很远的地方。木棉絮有点像放大了的蒲公英。有一年梅雨来临的前夕,天空刮着湿热的南风,地上泛潮,是个极不舒适的日子。我走过大学前面的衢道,突然一阵风来,半天中飞满了白色的棉絮,乍看像飘落的雪花一般;但满路行人,都在赶着自己的脚步,似乎没有一个人看到这般景象。苏东坡形容杨花,“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跟这个情形是完全一样的呢。
都市里的人,人人匆忙,已经忘记时序,忘记自己是天地间生命的一环。幸亏还有些植物在提醒我们,生命周而复始,盛衰有期,所有的生命都会消失的,然而消失又蕴含着新生。我突然记起不久前看过诗人叶芝的诗句,他好像说: 静看伟大的自然时序,
凋谢的花朵萎缩成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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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8
落木
习惯说宝岛四季如春,而忽略了台湾四季的变化。
其实大自然和人是一样的,有心跳、有呼吸、有兴奋、有倦怠。台湾的季节变化,也许不如温带大陆的明显,而生命的周期是一直在进行的,其中有起伏、有强弱,注意的话,大自然的吐纳和脉搏依然是有迹可寻。
就以我居住的城市而言,一进入了所谓冬季,天气就开始进入长期的阴霾,天空和地面,灰蒙蒙的一片。其实天并不冷,在气温表上,不容易让人体会这是冬天,但远近如一的沉灰色调,还是令人感觉出与以前的季节不同。这种天气因为不太容易找出光源,所以比较不适宜摄影,然而这种色调往往将过分强烈的东西变成柔和,将过分软弱的东西,变得比较低沉而显得不是那么软弱,它其实是在作齐一万物特性的作用,大有庄子《齐物论》的味道。
假如你以为大自然只在那里作扰乱秩序、混同界限的工作,那就大错特错了。大自然在真伪不清的混淆之中,仍然在积极地进行它时序移转的大工程。首先是草坪上的草不知为什么都变黄了,温度并不太低,水分也如往常般充沛,但是它还是黄了。也有一部分的草坚持着平时的绿,只是这绿非常保守、非常约制,不敢向外蔓延。冬天的草是不需要剪的,原因是它根本停止了生长。
城市中有一条街上的行道树是樟树与青枫。青枫是落叶的乔木,每到冬天,叶子就落得空空的,使得城市风景呈现难得见到的寥落景象。而樟树虽号称常绿,其实到了年尾,树上的树叶也落了大半,剩下的,也显得有气无力的。
我喜欢这样的街景,落木让原来隐藏的东西曝现出来,城市因而增加了景观。在某些转角路口,萧散的行人,只剩下枯枝的路树,以及弯曲的街道,使这座城市竟然有点像法国画家于特里约(Maurice Utrillo)所画的风景了。
夏天里浓浓的绿荫,加上蝉嘶鸟鸣,对此“佳景”,总有点像喝了酒的味道,只要一阖眼,就想沉沉地睡去。看树叶落光的树,听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比较像是喝茶,而且是喝一种带有苦涩味道的茶,令人清醒而冷静。
落叶也可以造成一种极为壮观的气势的,杜甫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可证,只是这种景象在台湾难以见到。虽然如此,台湾的冬天依然在尽它的职责,它把所有闪耀的、宣泄的生命力按捺下来,让它们朝地底下蕴积,向更深的地方发展。
古人常用“木枯崖落”来形容真理的呈现,因为这时候,所有繁盛的表象都消失了,真理在比较没有错觉的环境下,以它最原始的样貌显露出来。
那天下午,我经过一个庙口,虽然今年冬天不冷,在牌楼边仍有两个老年人在晒太阳,他们可能是延续每年的习惯吧。正在我准备过街的时候,一队丧家的车队走过,我被迫站在两个老人旁边。车队不是很长,最前面车上挂着的一张彩色遗照,竟然是一个风姿翩翩的美少年呢。一个老人指着那照片对另一个老人说:
“怎么这么无福气呢?才这个年纪!”
另一个老人气定神闲地说:“要知道,棺材不是装老人,而是装死人的!”
车队很快通过。我快步过街,在街的这边看那两个老人,他们还在交谈,然而谈些什么,我就听不到了。一些智慧是天生的,但是还是有一些智慧,是要通过许多寒来暑往,是要经历一些木枯崖落的生命的历程,才能真正体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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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8
命运
在面相学者的眼中,人的相貌是他命运的最大决定者,国字脸当居国政,同字脸善与人同,鼻正脸长,天生命长;而尖嘴猴腮呢,则是天生的鼠辈小人长相,与这类人物相交,得十分小心才是——俗语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但以面相人也有失去准头的地方。
本省有一位工业巨子,其长相确实不怎么样,尤其那对招风耳,以及布满纵纹的脸孔,在面相学上是属于终岁劳碌的人,但他不仅富甲一方,而且影响到台湾的财经甚至政治。由此证明命相之为物,是不可一概而论的。《史记》记高祖刘邦,说他“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所谓隆准,一指面颊高,一指鼻高;至于龙颜,因为谁也没见过龙,所以就没有标准可言了;须髯是指胡须,这是一般男人都有的,以这个长相,刘邦其实与一般人没有太大的差别。刘邦与一般人的差别,可能就在他左边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这七十二颗黑痣如不脱去衣裤,是不容易让人看见的,因此就有“贵人不露相”的说法。
韩信在克齐之后,势力一度与项羽、刘邦成鼎足之势,有一个名叫蒯通的劝他把握时机以图进取,说:“相君之面,不过封侯,相君之背,贵乃不可言。”可见背也有相,所能发挥的作用还超过面相。不过韩信没有好好依仗他贵不可言的背,最后落到兔死狗烹的悲惨命运。
我一位许久不见的朋友,现在正沉迷于命相之学。他的命相学不是看人面相,也不是看人手相或骨相之类的,而是以紫微斗数排列命盘,以此算人的流年,据他说是百不爽一的。他对一般的面相之学是有点瞧不起的,然而排命盘,其实也是一种算命的方式。有一次我问他,他说: “面相学可以算命,但牵涉的事太多太杂,正如你说的还有‘背相’、‘骨相’之类的,所以无法绝对准确,但排命盘就不同了,只要八字正确,算出来的流年运势,可以说很少不准的。”
“如何准呢?”
“紫微斗数可以算出哪年哪月有灾厄,有些时候,灾厄的性质也可以算出来。我对照我的经历,几乎完全照命盘上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叫你不得不信。”
“算准了怎么样?”我说:“假如一切是命定的,知道与不知道都不能改变事实,知道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问的不是命相学的功用,而是意义,这一点,我恐怕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世界上的东西,你如果抱着否定的态度去看,任何一种都是没有意义的。钱多了有什么意义呢?有名了、发达了有什么意义呢?对一个看破了尘世的人而言,任何有意义的东西都可能没有意义呀!”
“我的意义并不是指这个,”我说:“我的意义是说,命运如果是早已确定了,那知道与不知道其实是没有差别的。譬如知道有灾厄,采取方法去躲避,能不能算是命定的呢?何况是不是能够躲避,又是一个问题。”
“知道了灾厄,当然可以用方法趋吉避凶。”他说。
“趋吉避凶,算不算是命运的一部分呢?”我问。
“有些算,有些不算。大部分的灾厄,是我们人不能逃避的,这即是所谓的‘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但知道了这种灾厄也是好的,可以事先做好安排;躲不过,只有安心接受,安心其实也是一种趋吉呀!”
“灾祸如果必定要来,人又躲它不过,不知道反而好。”我说。
“这是你个人的看法,不是所有的人都用你的看法来看的。譬如我自己命盘中写明了我十五岁的时候会失去父亲,这一点是不错的,我父亲真的在我十五岁那年去世,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紫微斗数,当然更不知道要如何避此天伦之痛。知道了,事情又没有补救的机会了,这是做一个人的困窘之处。与世界比较,人确实渺小,人的困窘很多,又无法突破,了解命运,倒不是真为了趋吉避凶,真正的吉凶,往往不是人能够争取和躲避的。了解命运,在领会这个真谛之后,对人生不会作太多的强求,这样,就达到了我所谓安心的地步了。”
我们没有继续谈下去,我朋友对命理的了解,已经从功能性提升到哲学的地步。他把他一部分的认识传递给了我,我原先以为,“安时处顺”是没有知识的人处理事物的方式,现在终于知道,对于参透了命运、体悟了生命最深刻本质的人,“安时处顺”依然是他们处世的圭臬呢。
我很同意他用“历史感”这个名词,尽管我不很清楚他的历史感定义是什么,但看这些旧照,确实令人兴起某些历史的感怀。在这些历历有年的照片里,我们看到许多与今天不同的东西,包括人物、服装、器物、工具以及建筑,甚至还包括在这些东西上面的光影和表情。三轮车早已被快捷的汽车取代,城市中心的火车站已潜入地下,爱国奖券早已消失,一些建筑被拆毁,空间被另外一个建筑所占据。而照片中的人呢?吃冰淇淋的小女孩应该已做母亲,也可能是祖母了,卖奖券的老人,可能已经作古,那些在火车站排班的三轮车夫,有的可能在家里含饴弄孙,有的可能还在为生活而奔波……有些人和事已从这世上消失了,有些正在消失中,这是历史的宿命。唉,这就是我朋友说的历史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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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9
棕榈
棕榈是一种耐干旱的植物,它主要产地是酷热的沙漠和阳光充足的热带海滨。
为了抗热或者防止水分蒸发流失吧,它全身都坚硬无比,树皮是近乎角质的高度纤维化,而叶子又像刺刀般,任何食叶动物都咬它不动的;而且它的叶子里面很少有水分,动物也犯不着去啃它,所以棕榈树才能在险恶的环境里生存下来。
提起沙漠里的植物,使人想起棕榈和仙人掌来。仙人掌似乎比棕榈更能适应干旱的土质和天气,棕榈所需的水分可能比仙人掌要多,因此,沙漠里的棕榈总是分布在近水处,不像仙人掌,近水处反而不太容易见着。以“树相”而言,仙人掌确实太单调了,它没有叶子,而且茎干不分,上面长满了令人目痛的细刺。而棕榈就不同了,尽管它同样的坚硬而扎人,但它羽状的叶子,以及它的垂影,都是十分有姿态的。海滩上的棕榈树尤其优雅,可惜大部分人都把它当成泳装美女的背景,很少注意它本身的美了。
和棕榈长得很相近的是椰树,都是热带的植物。椰树温带也是生长的,但总不如热带的长得茂盛和结实累累。和棕榈一样,它们似乎不太挑土地,也不需特别的营养,只要有阳光,就能长得很好。与棕榈不同的是,椰树的树干比较平滑,叶子不那么扎人,而且椰子里面充满了甜甜的水分,所以椰树总给人一种甜腻而慵懒的感觉。这一点,棕榈就没有了。棕榈是一种不能攀爬的树,即使攀爬上去也摘不到可吃的果实,因此人也就不打算攀爬。
棕榈不能果腹,不能解渴,它在沙漠提供一点罕见的绿意,在阳光下提供一小块阴影。它的“功效”不大,它的美是一种远距离的,不具功能性的美,因而这种美,与其他的树比较起来显得更为纯粹。
那天我在城市公园里看见一群棕榈开花的景象,至今犹印象深刻。棕榈是不太容易开花的,这跟它们原生长在沙漠有关。沙漠植物因为水分得来不易,所以像开花这种宣泄似的盛况不是年年都有的,即使开花,花期也十分短。它们常常利用一场罕见的豪雨之后,立即展开花季,开花、传粉、受精、结实,几乎在两三天之内就尽数完成。由于速度太快了,它们的花要开得薄、嫩而鲜艳;因为鲜艳,它可以立即有效地吸引传播媒介,因为薄嫩,它可以很早枯萎而谢落,不再浪费生命。沙漠植物的花季,是比起樱花还来得仓促的。
虽然“移居”亚热带多雨而潮湿的台湾,但棕榈依然保持着某些沙漠里的习性。这里终年水汽弥漫,但它们也是不随便开花的。上个星期的某天,我到公园散步,突然看见平常无欲则刚的一丛棕榈,竟然开满了花。棕榈花不是开在棕榈树的中央顶端,而是开在叶子和主干之间,像是人的腋下的地方。花是金黄色的,形状像一束稻穗,远远看并不起眼,但靠近了,才体会出它的盛大与美丽。那一串串黄色的花,在夕阳下发着金光,像缀着细琐的金块。正好有一株比较矮的棕榈,它的花在我伸手所及之处,我轻触了它一下,那些被精细雕琢成三角块状的花瓣,竟然落满了我的手掌,而且是沉甸甸的呢。
棕榈在盛夏即将展开的前夕,透露出一个成熟生命的肉欲渴望,那种亘古以来的生命欲望,必须借着与异性交配才可以完成,植物和动物其实是一样的。我手上握着棕榈的落花,似乎见证着它生命的脉动,我当时的感觉是这样的,这种感觉使我心情有些起伏。
但棕榈毕竟是一种善于掩藏的树,这是它在沙漠里养成的习惯。它只透露了它原始的欲望,在一个极短的时刻,那时间一过,它就立刻恢复了原样,变成一种不具任何功能性的纯粹的美。一个礼拜之后,我再到公园,就在花瓣落满我手掌的那棵棕榈下,我竟然找不出它曾盛开灿烂花朵的任何迹象。它静静地直立在那里,羽状的叶子在风中微微摇曳,却清高无邪得像一个神职人员一样。故乡的野菜
什么是故乡呢?对有些人而言,故乡并不等于他的籍贯,他可能出生在外地。那出生地可算是他的故乡啰?也不是必然,他如果在出生地没待多久又搬走了,那个地方,他可能还一无记忆。所谓故乡,怎么能是一个毫无记忆的地方呢?周作人曾说:“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这话很有道理,故乡对一些人来说,不止一个,但说凡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也有语病: 住过不长、没有什么记忆可寻的地方,恐怕把定义放得再宽,也算不上是故乡吧。
周作人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写他小时在浙东故乡吃过的一些野菜,包括荠菜、黄花麦果及紫云英等,那些野菜,也许名不见经传,但色泽与香味,充满在他童年的回忆中。这篇短文,读来令人欣喜不已,比如说他写紫云英: 农人在收获后,播种田内,用作肥料,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但采收瀹食,味颇鲜美,似豌豆苗。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他文中的紫云英,有点像台湾乡下农闲时种的油菜,油菜可食,但多数作肥田用,只不过油菜花是金黄色,与紫红色的紫云英不同。
我记得小时住宜兰乡下,也有几种现在罕见的野菜,偶尔可采来作佐餐之资。其中有两种很特别,都生长在铁道两旁的土坡上,只要想采就采,要多少有多少,从来没人会管你。因为太“贱”了,味道也不怎么高明,其实是不太有人会去采食的。
一种是叫“马齿苋”的植物,茎叶匍伏于地,叶片如小孩指甲,肥厚而多汁,颜色呢,则是绿中带紫,越近根部越是绿色,芽部则为嫩紫色,所以采马齿苋,只采前头嫩芽的部分,绿色部分除了纤维太粗之外,味道还很苦涩。整体而言,马齿苋并不好吃,这可能与乡下人的“烹调技巧”有关,更可能是这菜根本上不了台盘,大厨当然对之束手。在乡下,只有穷人才对它有兴趣,唐代诗人张籍曾写诗讽刺他的穷光蛋朋友贾岛,说他“拄杖傍田寻野菜,封书乞米趁时炊”,我想,贾岛所寻的野菜,可能就是马齿苋一类的吧。
我忘了本地人是怎么叫这种植物的,我曾听小学工友、一个年纪很大的外省汉子老叫它“马屎汉、马屎汉”的,这不太雅的名字便陪伴我长大。直到我进入中年,有一天在一本讨论本土植物的书中看到了“马齿苋”这个名字,原来它可食、可药,而且在极早的文献上就出现过了,至于是哪一个文献呢,我现在又忘了。
铁道边的野草中还有一种可食的植物,正式的名称是蕨菜,是属于孢子类的植物。蕨菜可吃的部分不是茎与叶,而是羽状叶前卷曲的嫩芽,形状有点像小提琴的琴头。乡下人是不叫它蕨菜的,都叫它“过猫”,这土气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我亦不明究竟。
过猫可生食,把洗净的过猫切碎了,和醋与盐凉拌,是一道消暑的妙品呢。不过少时在宜兰乡下,一般人吃它并不讲究,总是把它跟其他菜蔬一样,在滚水中氽烫了,然后蘸酱油吃。跟马齿苋不同的是过猫有时可以在菜市场买到,足见它地位应比马齿苋要高些的,不过也高贵不多,因为价钱比蕹菜(空心菜)还便宜,无疑的,在人眼中,它还是十分低贱的菜色。
台大大门对面罗斯福路的一条巷口,有家专卖滇缅菜的餐馆,里面有道过猫炒花生的小菜很吸引我,常常点食。他们的作法是把新鲜的过猫快炒一过,里面加上醋,还有一种有特殊辣味的“云酱”,起锅前混上花生米,炒匀了上桌。这菜不但下饭,而且下酒,配冰镇合度的啤酒,尤为顺适。我几次带友人来此小吃,其中还有几位是外国友人,他们都对这道菜的美味赞不绝口。而我吃的时候,却想起宜兰乡下的生活,里面有许多贫苦时代童年的回忆在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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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忆往
三十年,或者更久之前,我在台大文学院图书馆看书,那时文学院图书馆还是独立的,不像现在完全“并入”总图了。
文图所在地是现在文学院后栋的下面一层,文学院后栋与前栋一样,是栋长建筑,长度大约有一百米。除了靠西留下三间教室作研究室用,其余的空间都是图书馆,所以文图的空间还算不小的。
因为是日据时代留下的旧建筑,每层都建得很高,图书馆为了放书、取书方便,就用钢板隔成上下层。然而有趣的是这旧建筑里面,在门厅的地方常留有一些拱门,因为关系整体结构,是不能打掉的。文图的“夹层”二楼在通过这拱门的时候,只有委屈使用人弯腰俯身而过,当然会造成一些不便,不过现在想来,查书时偶局偶恭,颇类官场身段,也蛮好玩的。
楼上放的,部分是日据时代搜购自福建藏书楼的一些线装书,有些是善本,大多是清代的刻本。每本书的首页,都工整地盖着“台北帝国大学藏书”的印记。翻阅这些图书时,感觉是沉静而愉快的,线装书打开书函就有股霉味混着樟脑味的特殊纸香,思古之幽情油然而生。这些书搜购来了之后,可能从来没有人阅读过,有些书可能有人翻过看过,但绝对是极少数的人,那些翻过看过这些书的人,现在“星散”何处了呢?
当时眼力尚好,夹层二楼的光线昏暗,大约两排书架间,只有一只单管的日光灯,但古书字大,都还能看得清楚。唯独新版的字小,外文书亦复如此,只得拿到灯下,才能展读。
不论如何,阅读总是愉快的事情。当时文图没有空调,然而外面即使是酷暑,室内也不显得热;冬天,外面朔风野大,里面也不太冷。倒是夏日午后的蝉鸣,冬日树梢的风声,在里面都感到不是那么真实。阅读有时是逃离世界的方法。
当然,阅读的目的不是逃离世界,而是借着书本来了解世界。谢在杭说:“凄风苦雨之夜,拥寒灯读书,时闻纸窗外,芭蕉淅沥作声,亦殊有致。此处理会得过,更无不堪情景。”所谓“此处理会得过,更无不堪情景”,大致是指于寒夜读书,同时欣赏窗外雨声,便足以了悟世事的真实。能了悟世事的真实,人生即使有再不堪的遭遇,也不会放在心上了,因为完足与不堪,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那样的文图大致维持了十余年的光景,后来台大进行校产整编,取消了各学院的图书馆,图书及人员都并入学校的图书总馆,美其名曰“科际整合”。为方便使用者检索,卡片柜全由计算机取代,查一本书确实比以前方便多了。管理上,效率也“神准”得厉害,借书逾期一日,即罚金若干元,由机器监控,毫不宽贷。善本特殊珍藏,不许外借,仅供微卷(micro film)查阅。如此管理,合理合法,既速且达,不能说不好,但鸟语虫鸣、风檐展读的味道就完全消失了。
后来新的总图大楼完成,厚厚的窗帘,暗色的玻璃将外界的风景视作干扰,必隔之绝之而后休。明亮的灯光,二十四小时的空调,盛夏在馆内阅读亦需备一夹克。图书馆成了一座“信息”的供应站,快捷而准确地提供充分但冷冰冰的知识。
我突然想起明人吴从先说的:“读史宜映雪,以莹玄鉴。读子宜伴月,以寄远神。读佛书宜对美人,以免堕空……”这对现代人而言,似乎是一种嘲讽。不要遥思古人,回想三十年前的文图,便有隔世的感觉。凤凰木
有几种树木,特别容易提醒人季节更迭、时间流逝。当然所有的植物,都随四季消长,如果仔细观察,均可于其中理会时序,譬如榕树、樟树号称常绿,四时亦各有姿态,并非可一概而论的;然而问题在“仔细”与否,榕树与樟树开花落叶都不太明显,不仔细观察,容易让人觉得它们一直是这个样子的。
凤凰木就不同了。每到阳历五月中旬,凤凰木上红艳的花朵就渐次开放,如野火燎原,一开始即有不可收拾之势。大约半个月到一个月之后,整个树顶,一片通红,让人不注意也难。
凤凰木英文叫做flame tree,flame是火焰的意思,英文就直接叫它火焰树。英文中还有两个字与flame有关,大约是从它延伸演变出来的,其一便是flamingo,指一种在非洲沙漠咸水塘生长的名叫火鹤的鸟,这种鸟浑身粉红,翅膀尖处羽毛甚至是大红色。火鹤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它们主食的一种咸水磷虾身上有种使羽毛变红的化学色素。另外一个与flame有关的字是flamenco,指的是一种源自西班牙的煽情舞蹈,flamenco可以群舞亦可独舞,节奏强烈,旋律热情中带有一点哀伤,舞时常以鞋跟重踏地板以配合音乐,女性舞者喜着宽裙,舞时常以手牵动裙角,作夸张及撩人的姿势;有时手持响板,夸夸作响,将这种舞蹈斩钉截铁的节奏表现得淋漓尽致。
不论火鹤或弗拉明戈舞,都有火焰、燃烧的含义,所以凤凰花一开,就让人意识到,如火焰、将燃烧的夏季即将来临。
凤凰木的原产地是非洲的马达加斯加岛,大约在十八、十九世纪时由殖民宗主国法国带来东南亚。由于它是热带的树种,跟木棉一样,它向北的生长极限便在北回归线一带,这样说来,台湾应该是它最北的生长区了。我不记得在其他地方看过凤凰木,如果不是花季,即使看到也不会注意。我想在东南亚,或在热带亚洲,都会有这种树才对。我曾在印象派画家高更的一幅大溪地的写生图上,看到一株有火红树顶的远树,那树我怀疑是凤凰木。那幅画的主题是棕皮肤的土著裸女,树在固定的焦距之外,不是很清楚,但判断那棵树是凤凰木是有道理的,因为第一,大溪地是热带岛屿,其次,那个地方在高更去的时候正是法国的海外殖民地呢。
凤凰木的花,确实是盛大又美丽的,再加上它是乔木,在高大的树顶上缀满如火的锦绣,很容易形成奇观。凤凰木的叶子是“羽状复叶”,每“羽”由十至二十对不等的小叶组成,远看翠羽如盖,极具风致,然而叶小如豆,落叶的时候,容易变成灾难,它最会阻塞水沟。由于细琐,极难清理,所以对工友而言,很难欣赏凤凰木的美,反而一看到它就皱眉。我有一学期担任服务课程,负责带领学生打扫环境,划给我们的责任区是文学院与普通教室之间的信道,这条信道是学校人气最旺的通道之一,总有不断的行人与自行车经过,打扫起来相当吃力。不巧路边靠文学院后院有一株枝繁叶茂的凤凰木,在我们负责打扫的那个学期,它似乎天天都在落叶,天晴时还好,天雨或者地上潮湿的时候,它那细琐的叶子总被牢牢地黏在地面,任你用什么工具都无法尽数扫除。学生十分生气,有一次赌气说,趁着晚上把这棵树锯掉算了!
生气的话当然没有实践,等你无须打扫的时候,凤凰木又“恢复”它美丽的姿态了。今年五月下旬的某一天,我从普通教室三楼走下,突然见到那株曾被我的学生诅咒过的凤凰木,顶层花的火种已被“点燃”,预计在此后的两个月,校园的这一个区域,将会猛烈地燃烧。凤凰花开,是学生毕业的季节,骊歌高唱一阵后,学校就因暑假而埋入岑寂,凤凰花的火也会熄灭,到时候,整个夏天,陪伴这古老教室的,就只有聒噪又寂寥的蝉的鸣叫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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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49
第一次寒流
第一次寒流在十二月初的时候光临了这个城市。
在这一次寒流之前,也有几个冷锋过境,但不知是什么缘故,气温总没有气象预报所说的那么低。冷是比以前冷了点,穿件长袖,或在外面罩一件夹衣就可以了。走一段路,或者动了一阵子之后,还是会热起来,那时只有把外面的夹衣脱掉,长袖卷起来。虽然时序已经近冬了,可是没有人觉得天会真正的寒冷的。
这次天气却二话不说地冷了起来,冷空气源源不竭地从蒙古高原压制下来,热空气敌不过,只有往南方撤退。照这样的光景看来,要想恢复温暖,可能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了。
事实上早就该冷了。看电视新闻的时候,一些比较北方的国家,在十月左右就飘雪了,巴尔干半岛上的波斯尼亚,应该是属于地中海型气候的,十月底的时候,地上竟然堆着白皑皑的积雪,可见天气早已冷了。觉得冷得突然,是我们这里的天气今年有点反常,热天延续得过久,热变成理所当然,一下子冷了,便让人受不了。
再受不了也得受的。人是最能适应环境的生物,街头的行人,都穿起了厚衣,骑机车的人,把自己包裹得密密的,从远处看像球一般。城市的气氛也随之改变,冷风令人抖擞,这城市似乎增添了一股“生猛”的气势。
植物对气候的感觉总是比人还要灵敏。城市里一条主要街道的路树是青枫和樟树,到这时节,青枫已开始大把地落叶,在十二月初,叶子不至于完全掉光,然而摇落萧森的味道还是有的。樟树虽号称常绿,到了冬天,叶子也是会落的,只是樟树即使遇到再冷的天气,也不会把树上的叶子落尽,但这时候要它发新芽、长新叶,是断断不可能的。在通往我任教学校的一条干道,路树是木棉,木棉也是落叶的乔木,大约到十二月底,树上的叶子就落得一叶不剩,此刻的木棉,还吊着一些要死不活的老叶,在寒风中飘摇,要落不落的,仿佛不肯认输地要见证世上的某些即将失坠的真理一样。
天是灰蒙蒙的,但由于路树落叶的缘故,天显得空旷而辽阔起来。这个时候,适合在街上走走,适合隔着玻璃看商家橱窗里的摆设,适合找一家咖啡厅坐下来,脱去帽子和围巾,喝一口热而有些苦涩的咖啡,适合听一些能激发热情但不要过分热闹的音乐;冷的空气,可以使一切都变得透明,包括音乐和思绪。
每个星期一的下午,我有一节十分特殊的课,这堂课的内容并不特殊,特殊的是上课的教室。教室右边一排窗户面对着几株很具姿态的松树,由于教室是在三楼,所以充满窗户的是成沓的松叶。松叶是针状的,但浓密的针叶,也可以遮住大部分的天光,剩下疏密有致的绿荫,令人神清气爽。夏天时候,学生会把所有窗户都打开,风不见得会吹进来,但满窗的松荫,也会令人陶醉的。
第一个寒流来袭的星期一下午,我特别早一点到教室。教室还是空的,整排窗户被上一节课的同学密密的关着,我看见松树的顶端有风吹过,因为它摇得很厉害;但由于窗是关着的,所以听不见任何风的声音,整个情况有点像是一部默片,气氛有点诡异。我在窗前站了一会儿,将玻璃窗推开,这时一阵阵像呼吸般的松涛就传了进来,并不是很急的,起伏也不大,但空气的流动,代表属于自然的世界仍然是活的,而且生命力极强。透过松叶间的一些空隙,我看到有人骑脚踏车经过,也有些学生将车停在路旁的格子里,还有一些学生,走进楼下的教室准备上课。整个世界,包括人的世界与非人的世界,都在无声地进行,当时我听不见任何响声,除了那一阵阵细琐得像呼吸的松涛。
我回过头来,竟发现我课堂的学生已静静地坐满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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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50
第二辑旅行提恩教堂
布拉格旧城广场四周有许多尖塔式的建筑。
所谓旧城广场,顾名思义是指这里原是旧市区的核心。市政府就是现在天文钟后面的几幢建筑。一直到了十九世纪末,城市的区域不断扩大,天文钟后面的建筑再也容纳不下庞大的市政府,所以就搬走了。其实搬得并不远,如果在天文钟和广场北边的圣尼古拉斯教堂之间画一直线,新的市政府大楼就在这条线的西边不远处,它是一幢泛着暗黄色的、壮观的、综合了罗马式与巴洛克式风格的建筑,但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它,原因是在朝向上,它背对着旧城广场,与广场之间又被一些零碎的建筑遮挡着,所以它虽然离广场很近,却从来没有人把它当作是广场建筑的一部分。新的市政府大楼说起来还算壮丽雄伟,廊柱罗列,雕像森严,楼前也有一个颇具气势的方场,但很少能聚集观光客在此驻足观赏,这幢建筑拿到世界其他都市,都可能成为路人的焦点,唯独在古迹处处的布拉格,尤其旧城广场附近,它显得那么不起眼,它的受人冷落在于它“生不逢地”呀!
旧城广场四周最引人注目的建筑是提恩教堂、圣尼古拉斯教堂和前面说的天文钟了。天文钟前头几乎随时都挤满了人,尤其是每当正点钟响起的时候,天文钟上方的两格小窗户打开,耶稣的十二门徒,会一一出现,似乎是跟底下的那群观光客打招呼呢。这时候的观光客都兴奋极了,有些人鼓掌,有些人高声叫着,有些带着乐器或者其他可以发出声音的器具的人,就尽量让它们发出响声,反正热闹得不得了。这时候如果细心,你会听到一阵阵公鸡叫的声音,那并不是黎明时的啼叫,而是公鸡找到食物时自己不吃,却召唤母鸡来吃时所发的声音,嗝嗝嗝——,声音十分聒噪,又充满了谄媚的味道。这么热闹的广场,怎么会有公鸡呢?原来是一群小贩在兜售一种能发出公鸡叫声的玩具,这种玩具其实简单,是在锯开的一段竹子上蒙着一张纸,纸的中央穿着一根棉线,线上涂了些松香,玩的人只要用手指夹着线向下拉扯,就能发出公鸡的叫声了。问题是这个玩具只在天文钟前面兜售,别的地方是买不到的。我想不出其中的道理来,直到有一天妻叫我朝上面看,她说:“你看那门徒出现的窗户顶上,不是站着一只金黄色的公鸡吗?”后来久了,我发觉每逢正点钟响,十二圣徒出现完毕,钟楼本身会发出一声鸡鸣,下面的一只骷髅状的木偶会将手中的滴漏扶正,大概表示黑暗过去,黎明将到——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布拉格人做小生意也是照着典故做的。
圣尼古拉斯教堂位于旧城广场的西北角,是一幢巴洛克式的建筑,所有巴洛克建筑都有一个特色,就是繁华缛丽。这座教堂自不例外,门窗的线条极为繁复,外墙漆作粉红色,教堂两翼立着双钟塔,塔顶则漆成粉绿色,以颜色而论,实在有些乡里乡气,但和广场另外两个主要建筑深沉的色泽相对,却显得亲切可喜了,具有强烈的庶民风格。原来宗教来自民众,也要走向民众,本来就充满世俗化的倾向。
旧城广场真正的焦点建筑,我想谁都不会否认是提恩教堂了。提恩教堂之成为所有人注视的焦点,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它的高度,它不仅是旧城广场上最高的建筑,同时也是布拉格伏尔塔瓦河(Vltava River)河东的最高建筑,它以高取胜,自然吸引大家的目光;另外一个原因是它的怪异,教堂本体建筑除了比一般的教堂高大之外,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它的怪异在于正门前的两个奇特的高塔,这两个高塔由黑黄相间的石块砌成,每个塔的基座是正方形的,大约在拔地而起五十公尺之后,就慢慢缩成八边形的尖塔,顶尖的地方,一根细细的针状物指向天空,仿佛能拂到云端的样子,而在这根针一半的高度,装有一粒金球,再上去,就在针的最顶端,则是一颗八角金星。假如仅仅如此的话,还不算稀奇,稀奇的是在这个主要尖塔的四周,各立着比较矮的四个尖塔,形式和主塔一式一样,也是有一颗金球和一颗金星,还有,在主塔一半高度的地方,又像竹节发芽一般地“长”出四个更小的塔来,这小小塔也跟主塔一式一样,也有金球及金星,一座高塔的主塔与副塔加起来共有九座尖塔。另外不要忘了提恩教堂是有两座高塔的,因此,当你面对提恩教堂的时候,必定看到二九一十八座黑色的、指向天空的尖塔,气势上确是不凡,难怪到旧城广场的人,没有不被它的形象所震慑的。
大学将我的住处安排在这座教堂右侧的巷子里,巷名就叫作“提恩小巷”(Tynska ulicka)。而我住的房子,是一所由十三世纪留下来的院落里面的一间阁楼,卧室的两个窗户以及客厅的一个窗户,就面对着提恩教堂的两座高塔,所以我们只要身在布拉格,就几乎与这两座怪异得像童话故事里的高塔朝夕相对。有一个夜晚,已经过了午夜时分,我听见妻在床那头辗转反侧,她可能在想台北的家,我用手拍拍她,叫她看窗外的天空,双层玻璃外的布拉格夜晚在下雨,而提恩教堂十八个大小尖塔上的金球及金星,却依然发着似真似幻的光辉。我们都已是中年以上的人了,但无妨偶尔沉入童话的幻梦之中,尤其在异乡,那时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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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16:50
警语
“布拉格样样都好,可是有一点你要注意啊,那就是千万要提防计程车敲竹杠。
”我一位维也纳的友人在电话那头告诫我:“尤其你住的旧城广场附近的计程车司机,几乎全是恶棍,非不得已,不要上车;就是不得已,也还是不要乘坐,你知道,布拉格计程车司机的恶行,在东欧是有名的!”
我刚到布拉格不久,认识我的人都告诉我,说布拉格的计程车司机多么坏,他们绕道故意走远路不说,还在计程器上动手脚,明明一百克朗的车资,一看是观光客,就变成四五百克朗,还会向你强索小费,给少了,就恶言相向。学校东亚系的一位女教授有次告诉我说,他们还会打人呢!最坏的是看你带着行李要上机场,他们会把车子开到没有人的地方勒索你,假如他“收入”颇丰,他就载你到机场,他盘算好了,客人急着登机,没有工夫去报案;假如他收入不好,他可能在偏僻的地方赶你下来,然后把你的行李当作他的猎物,他看准了客人不会讲捷克话,而机场外事警察的外语也不行,办事效率又差,这件案子要“侦破”,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系里一位助教有次跟我说,布拉格有两种人必须提防,第一就是计程车司机,如果有事真要叫计程车,那么就由学校替我叫跟学校有契约的车行的车,车资可能贵一点,但绝对不会遇到打家劫舍的事情。我问他另一种需要提防的人是谁?他连忙说是那些专门跟观光客兜揽换钱的人,这些人嘴里的汇率比银行的高很多,但第一可能有伪钞掺在中间,第二黑市换钱根本是违法的,他可能因此而勒索你。勒索的方式是正当你们在换钱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两个自称是警察的人,他要你交出护照,说要告你犯法,这时你心慌,可能愿意当场缴交“罚款”来摆平,当然你缴交的钱是一笔大数目;其次正当你在掏证件忙于应付警察的时候,那个原本跟你换钱的人早就将你扒窃一空,因为这群人根本是小偷集团,什么换钱、检查护照都是假的。助教还告诉我,在布拉格除非是穿戴整齐的警察,谁都没有权检查你的证件;就是警察要查,你也要要求让你跟他到他的办公室去,因为只有警察局才是假不了的。
后来我又听一位友人说,捷克这几年有一批人受到德东“民族主义分子”的影响,十分仇外。捷克这个地方,其实是一个民族熔炉,人员组成十分复杂,所以捷克人一向对“异己”是相当宽容的,历史上除了曾经发生过压迫犹太人的事件外(这是整个欧洲的事,不可把账只算在捷克人身上),并没有发生过什么排外的事,因为谁内谁外在这个地方确实难以区别。但一九八九年捷克改走“改革开放”路线之后,外面的思想也影响到这一地区,捷克西北与德国为邻,由于德国是地区之强,受它影响也最深;东西德合并之后,德东经济萧条,失业率大增,德东人民对德西的“征服者”当然忿恨,但东西德人种一样,语言相同,打起架来难分彼此,德东人后来把怨气与怒气都发泄在他们能够辨出来的外来人口上,其中包括土耳其人、库德族人,还有黄皮肤塌鼻子的亚洲人(他们多误以为是越南人)。正巧德东是以前纳粹德国的发源地,这狭隘的民族主义一发病,颇有难以收拾的味道。捷克一小撮民族主义分子也是会欺负外来人的,尤其是亚洲人。还好他们与外族人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他们仇外只不过是师法德国人赶流行罢了。我的朋友叫我不要去惹他们就算了,我连忙问他何谓不去“惹”他们,他说:
“这些人其实很好分辨,他们大概总是剃了个大光头,身上有时还刺青,喜欢穿黑色的紧身衣裤,尤其是带着银扣子的皮夹克,你看到他们就快点把眼睛移开,不要盯着他们瞧,就不会有事。还有他们经常聚集的地方你也不要去,譬如布拉格火车总站附近的一个公园,他们总喜欢在那地方聚集,你避开就没有问题。”
我谨记在心。有一天下午我经过旧城广场,这里一向是观光客最多的地方,那天天气和煦,许多人坐在胡斯铜像周围的石阶上晒太阳。我看到两个光头的年轻人,身上确实如我朋友描述的穿着黑色的皮夹克,一个脖子以下的地方还刺有刺青,我想他们就是仇外的民族主义分子了。广场人多,又是大白天,谅他们不敢对我有什么行动,但直盯着他们看,仍然不宜。正当我准备把眼光移开,不料他们却发现了我,他们微笑着向我招手,那个刺有刺青的青年从背后拿出一根香蕉来,仿佛要送给我的样子,我当时真有点迷糊了,等我稍微定神,才知道是我误会了,香蕉不是要给我的,在我后面有一个正在学步的婴儿,全身厚衣,像个绒球似的,正站在那儿对着他们傻笑呢。我松了一口气,当时我想,一个在和暖的太阳底下吃甜甜的香蕉的人,一个爱逗小孩的“民族主义分子”,绝不至于对其他族类做出什么仇恨或暴力的动作吧!
但周围的人对我的警告还是发生了一些作用,首先,我们到布拉格已经一个多月了,却没坐过一次计程车(跟台北生活比较起来,确实是大异其趣了),也没跟人换过钱,虽然每天出去总会有人向我兜揽生意;来了以后,旧城都已跑遍,唯独火车站附近的公园没去过,还有随身的细软及提款卡、信用卡之类的都在妻再三叮嘱之下放在妥当的位置,不让它们有任何“露白”的机会。由于谨慎,我们没有遭遇任何让我们朋友担心的事。
直到有一天,我和妻到查理大桥散步。十月中旬之后,布拉格天气转冷,游客已少,但每到晴天美日,桥上还是有很多的人,一些有照摊贩也在摆摊做生意。我们停在一个摊子前,这个摊子上挂满了小石头,小石头上用油彩画了图画,有风景也有人物,十分精致。正在我们观赏的时候,身后有国语响起来,“你来看,好漂亮的石子啊!”我们一回头,看到的是两个年轻的女孩,她们的口音和装扮一看就是从台湾来的,她们看了看我们,挤到前面挑选去了。我和妻靠边上站,等了一会,她们之中的一个正准备和另一个说话的时候,发觉我们在看她,有一点欲言又止的,说:“我们到那边去看吧!”妻这时开口说:“是台湾来的吗?”
女孩点点头。
“是自助旅行呢还是参加旅行团的?”
“参加旅行团。”
妻平时一向少言,这时却主动向她们问话,我知道是怀乡的缘故。来布拉格之后,她比我更少有与人说话的机会。我在学校里有同事和学生,不论是国语或是不通的英语,我总还有说话的地方和对象,而她却一个都没有。
“你们在布拉格还要待几天呢?”
“一两天吧!”我觉得她们纯粹在应付我们,说的话里面欠缺某种“真诚”,而妻的领会却不是这样,她继续说:“你们一定要到旧城广场去看看的,那里有很多精美的建筑,到那里一定会看到提恩教堂……”妻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两个女孩交换了一个眼色,一个礼貌地对我们说:“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们!”就牵着另一个走了。走了大约二十公尺,她们还带着怀疑的眼光回头看我们呢。我知道妻没说完的话是:“我们现在住的,就在提恩教堂边的小巷子里,你们如果想家,可以到我们那里小坐,我们一起喝一壶乌龙茶吧……”但这些话没有说出来的机会。我在猜想,这两个台湾女孩在到布拉格之前,一定听到一些人给她们的警告,告诉她们不要坐计程车,不要随便换钱,还有小心光头的“民族主义分子”,这些警告跟我们听到的没有两样。唯一不同的是她们可能听到另外一种警语: 在布拉格是不能够相信所有陌生人的,这里的骗徒甚至化身成自己的同胞。这是她们急急逃走的原因,我想。布拉格的鸟
布拉格城里到处堆满了建筑,没有什么树木,因此鸟类不多。
鸟和植物的关系是很密切的,通常鸟在树上筑巢,植物的花和果实会引来昆虫,而昆虫是鸟类的主要食物。当然,有些鸟类直接以植物的种子为食,那植物对它就更为重要了。任何城市都是以供应人的居住为主,植物即使有也不会太多,所以一般鸟类是很少在城里看到的。
城市里的鸟大概依靠人类的布施才能生存,布拉格城里的鸟就是如此。布拉格的鸟可以分为陆鸟和水鸟两种,所谓陆鸟是指它们就食的区域是陆地,天空虽然自由,但它们一直在陆地的上空飞翔,从不越分地飞到水面上去;而水鸟是指栖息和觅食都在河的范围之内的鸟,它们也十分懂得规矩,绝不飞到街上和广场上去。水鸟偶尔会在临河街边的树上、电线杆上或水塔上暂停,但只要一会儿,它们就会不安地飞开。冬天河水很冷,河面的风又大,然而对它们而言,水才是它们的势力范围,才是它们安全的生存场所。
布拉格的陆鸟以鸽子为主,这些鸽子原先可能是人养的,后来人不养了,就成了野鸽子;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它们原来就是野鸽子,一飞进城里,就决定留下来。野鸽子和家鸽最大的不同是野鸽子的个子通常比较小巧,羽毛虽也大多是铁灰色,但不如家鸽的深,它们的铁灰色里面杂着绛红色,愈近腹部愈是红嫩。然而成群鸽子在低空掠过,确实也难分辨它到底是野鸽还是家鸽。广场游人如织,总有好事的游客喂食它们。
布拉格跟其他有名的欧洲城市一样,都为鸽子太多而头痛,他们称之为“鸽害”。鸽子的祸害在于它的粪便会腐蚀雕像和建筑,而雕像和建筑往往是一个历史古城的价值所在。布拉格在维护古迹方面是用了极大心力的,他们害怕雕像被毁,就把有历史价值的雕像连底座一块儿搬进博物馆里,在原地再树立一个完全一样的复制品;若建筑物因为太大无法搬动,而附在建筑物上面的石雕也不能搬走,就在雕像上围上一层细网,让鸟飞不上去。有时候在建筑的顶部及角落地方,装上一根根长长的铁针,让小鸟无法停脚;那针相当细,又装得小心,在远处是不容易看出来的。
这样看来,鸽子在布拉格的生存是相当艰难的了,虽然它为古典的布拉格带来优美与灵动,为广场穿插着欢愉的翅影,而城市的主事者,却显然十分地不欢迎它。
布拉格的水鸟以河鸥与天鹅为主。所谓河鸥,跟海鸥的样子完全相同,只是个子小些,它们飞行的姿态和叫声,也与海鸥没有什么差异。布拉格的河鸥晚上栖息在伏尔塔瓦(Vltava)河几座桥下的横梁上,也有一些栖息在比较隐秘的河边丛林里;白天则有时在水波上载浮载沉,有时成群飞翔于河上,向查理桥上的游客争讨喂食。而天鹅则一径在近岸的水波上游来游去,从不在空中与河鸥争食。它们游在水上的姿态十分优雅,是伏尔塔瓦河上的胜景之一。
天鹅其实是一种候鸟,能够随季节的变化而飞越极长的距离。然而布拉格的天鹅,却一年四季似乎从来没有飞远过,一定有人怀疑这里的天鹅是否还会飞。我倒有一次见到一群天鹅从天外飞来,缓缓地在查理桥南端的史垂勒基岛附近水面“降落”,证明这里的天鹅其实是会飞的。只是会飞是一回事,愿不愿飞又是一回事,布拉格的天鹅似乎都不怎么愿意飞了,打算在这不算广阔的河面,终其一生地游荡下去。
天鹅到底靠什么为生呢?这倒是个有趣的问题。一般的天鹅,是靠捕食水中的鱼类为生,但伏尔塔瓦河流经一些大城,早就受到污染,河中即使有鱼虾,恐怕也不多了,而天鹅又不会像河鸥一样飞上桥头向人争讨食物,河边游客当然也会把面包掷向它们,然而天鹅身躯庞大,在空中和水面都不如河鸥灵活,一些食物,都被河鸥抢掠而去。即使食物都让它们吃着了,恐怕也没什么好处,原因是游客所给的,大多是面包之类的东西,对天鹅这样的大鸟,营养显然是不够的;它们在伏尔塔瓦河居住,终年不离去,一定有固定的食物来源,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而已。
一天我在查理桥下游靠西边的岸上散步,在靠近马内苏夫桥的地方,突然发现河边沙渚上堆着一些像米糠样的东西,附近有一股浓重的鱼腥味,河面一群天鹅在徘徊。我想那可能就是喂食天鹅的地方(后来我一个学生向我证实,说布拉格一个“鸟会”之类的组织负责喂食天鹅,而且还享有政府的一笔预算)。只是我并没看见真正的喂食,因为那时天色尚早,还不到天鹅开饭的时候吧。
有些鸟要争取它留下来,有些鸟要想尽办法赶它走,有些鸟就放任它在这块土地自生自灭,不去管它。世上一些人的命运,跟布拉格的鸟是没有什么两样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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